明清小说名著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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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水浒传》主要产生于说话中的“小说”传统

《水浒传》是一部由宋代“说话四家”中的“小说”,中经“讲史”发展而来的长篇小说,换句话说,《水浒传》是一部以“讲史”为框架、汇集“小说”话本而创作出来的作品。由于兼有“小说”和“讲史”两个血统,《水浒传》在某些方面给人杂糅之感。比如,“小说”关注的是人物命运,因而往往用人物为线索来组织情节,在百回本《水浒传》中,这一结构方式仍是小说的主体,如相对独立的鲁智深传、林冲传、武松传、宋江传、石秀传即是。好汉的传记构成《水浒传》最富魅力的部分。“讲史”所关注的主要是事件的发展,在结构上表现为以事件为中心来组织情节和描写人物,这从“梁山泺纪事本末”中“孙立等夺杨志往太行山落草”“石碣村晁盖伙劫生辰纲”“宋江三十六将共反”“张叔夜招宋江三十六将降”“宋江收方腊有功封节度使”等标目方式可以看出。在《水浒传》中,这一结构方式也清晰可见,如三打祝家庄、三败高俅、两赢童贯、受招安、征辽、征方腊等即是。不过,从总体上看,《水浒传》与“小说”的因缘更加密切,与“讲史”的关系较为疏远。其特点在情节、人物、技巧、语言等方面表现得至为显著,如与《三国志演义》对比,对其特点可以看得更为清晰。

一、注重细节描写

在情节展开方面,注重细节描写的《水浒传》与粗线条的《三国志演义》正好成为对照。三国故事在民间流传已久,并确已产生了大量异于历史记载的情节,但是,既然有着详备的史籍可供依傍,罗贯中便有意剔除了民间说话和戏曲中的许多故事,而大量增加了重述历史事件的篇幅。《三国志通俗演义》“皆排比陈寿《三国志》及裴松之注,间亦仍采平话,又加以推演而作之”(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即章学诚《丙辰札记》所谓“七分实事,三分虚构”。后来毛宗岗的修订又加强了这一依傍史传的特点。《水浒传》的作者没有充足的史籍可供依傍,只能采用民间传说和戏曲提供的情节,这样,在表达上面临的困难远比罗贯中要大。尽管《三国志演义》在经营情节时笔调质朴,常常累积事件,但由于事件的真实和历史智慧的深厚,读者仍兴趣浓厚;而《水浒传》却是虚构之作,它必须从两个方面满足读者:一是具有可与历史事实相抗衡的真实感;二是具有可与历史智慧相抗衡的吸引力。《水浒传》基本上达到了这一境界。它以遒劲的笔力展开好汉们的豪侠风范以及被逼上梁山的历程和悲剧结局,细节的丰富性、高度的戏剧性令读者手不释卷。

《三国志演义》曾写到“燕颔虎须”的张飞。所谓“燕颔”,即李商隐《骄儿诗》说的“或谑张飞胡”的“胡”,指颔下下垂的肉。远在唐代,民间讲说的三国故事就已将张飞的“胡”描摹得别具情致,生动有趣,以致李商隐五岁的儿子听了故事后也会“谑张飞胡”。但《三国志演义》中涉及张飞的情节,却没有一处利用他的这一外部特征来构成喜剧情节。这表明,在文人改编三国故事时,已在很大程度上割断了说话艺术的传统。比较起来,《水浒传》具有远为细腻的写实品格。例如鲁智深,他初出场时,第三回写道:“只见一个大汉大踏步竟入来,走进茶坊里。史进看他时……生得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貉胡须。身长八尺,腰阔十围。”此后,《水浒传》即不断抓住他“胖”“大”的外形特征构成神采飞扬的细节,如第九回“鲁智深大闹野猪林”:“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松树背后雷鸣也似一声,那条铁禅杖飞将来,把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喝道:‘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两个公人看那和尚时,穿一领皂布直裰,跨一口戒刀,提起禅杖,抡起来打两个公人。”不是鲁智深,哪有这种风采。

对其他好汉的描写也同样以颊上三毫见长。林冲生得“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绰号“豹子头”。杨志“面皮上老大一搭青记,腮边微露些少赤须”,绰号“青面兽”。刘唐“一身黑肉”,“两条黑魃魃毛腿,紫黑阔脸,鬓边一搭朱砂记”,绰号赤发鬼。李逵给人的印象是“一个黑凛凛的大汉”,“浑身黑肉”,绰号黑旋风。宋江作为一百单八人的领袖,作者也并不把他写得过于斯文,他又黑又矮,有时被称为“孝义黑三郎”和“山东黑宋江”。因为矮胖,他几次经历江湖风险,差点被麻翻当作上好牛肉卖了。这类丰富而精彩的细节描写赋予了《水浒传》浓郁的小说风味。

“鲁智深拳打镇关西”则是以细节展现场景的精彩例证:

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来要揪鲁达,被这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踢倒了在当街上。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着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直叫:“打得好!”鲁达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提起拳头来就眼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稜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滚将出来。……郑屠当不过讨饶。鲁达喝道:“咄!你是个破落户,若是和俺硬到底,洒家倒饶了你!你如何叫俺讨饶,洒家却不饶你!”又只一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 铙儿一齐响。

鲁智深的三拳打得痛快之至,作者写得也精神百倍。第一拳,用味觉形容;第二拳,用色彩形容;第三拳,用声响形容。容与堂刻本的评论喝彩道:“好文章!好文章!直令人手舞足蹈!”所谓“好文章”,说的就是细节精彩,“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的场景,就这样鲜明地呈现出来,并烙印在了读者的记忆之中。

二、人物形象塑造取得了卓越成就

《水浒传》最为突出的成就,无疑是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

其一,《水浒传》善于从发展变化中刻画人物。《水浒传》不仅合情合理地写出人物性格变化的环境、经历和遭遇,还能将变化了的人物性格生动准确地展现出来。林冲是个著名的例证。林冲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那种逆来顺受的性格就与此相关。只要有一条退路,在面对侮辱和欺骗时,他总是选择忍让。直到所有的退路都不复存在,高俅派人火烧草料场,他不逃走就会被判死刑时,才终于下定决心复仇。此后的林冲,不再是那个逆来顺受的人物,他隐忍的时间太长,因而爆发出的力量也格外骇人,甚至可以说是惊天动地。

林冲放手复仇是他性格变化的标志。他死里逃生,捡了一条性命,却也认识到高俅一干人不会放过他,这时他挺着花枪,大喝一声:“泼贼哪里去!”先后搠倒陆虞候三人,一个也不放过。陆虞候向他求饶:“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用尖刀向心窝里一剜,将心肝都提在手里。这时他是何等的神猛!

林冲火并王伦进一步强化了其性格变化在读者心目中的印象。王伦身边,“虽有几个身边知心腹的人,本待要来救,见了林冲这般凶猛头势,谁敢向前?”林冲杀掉王伦,一手提着首级,一手拿着尖刀,推晁盖做山寨之主,叫道:“今日事已到头,请勿推却。若有不从者,将此王伦为例!”又喝道:“众人就于亭前参拜了。”又“叫”又“喝”,这是不容违抗的口气。

金圣叹针对林冲火并王伦一节,有大段的评论:

金圣叹蹙然叹曰:嗟乎!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当林冲弭首庑下,坐第四,志岂能须臾忘王伦耶?徒以势孤援绝,惧事不成,为世僇笑,故隐忍而止。一旦见晁盖者兄弟七人,无因以前,彼讵不心动乎?此虽王伦降心伏礼,欢然相接,彼犹将私结之,以得肆其欲为,况又加之以猜疑耶?夫自雪天三限以至今日,林冲渴刀已久,与王伦颈血相吸,虽无吴用之舌,又岂遂得不杀哉?或林冲前无高俅相恶之事,则其杀王伦犹未至于如是之毒乎?顾虎头针刺画影,而邻女心痛;然则杀王伦之日,俅其气绝神灭乎?人生世上,睚眦之事,可自恣也哉?

对这个终于将“怨毒”发泄出来、不复从前面孔的林冲,《水浒传》写得准确传神,金圣叹的评点也老辣酣畅。

其二,《水浒传》善于写出人物之间的区别,即使是性格相近的人物,也能写得个性分明。作者特别擅长同中见异的对比方法。比如林冲和杨志,他们社会地位较高,同属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但两人的差异写得极为分明。

《金圣叹点评水浒传》

考察杨志这个人物,有必要注意到他的特殊家世背景:他是杨家将的后代。这一点与林冲明显不同。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林冲,并无显赫的家世背景可言,因而也不热心于追求高官厚禄。至于杨志,他时时意识到“将门之后”这四字的压力。身为将门三代之后,令公五侯之孙,如果不能“博得个封妻荫子”,岂非有辱祖先?

考察杨志这个人物,还要留心他的卓越才具。他那一手所向披靡的武艺不消说,单就他押运生辰纲过程中的谨慎周密而言,除了宋江等极少数人之外,大概很少有人能入他眼。一个才具不凡的人,他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有两种取向:一是恃才傲物,一是为了使自己的才能有用武之地而屈己干人。杨志的人生追求是“往上爬”,这决定了他做后一种选择。

杨志的人品由此和林冲区别开来。杨、林二人都有忍辱求全的一面,但林冲之“忍”,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杨志之“忍”,却是为了“封妻荫子”的“宏伟”目标;林冲之“忍”,使我们感到可怜,杨志之“忍”,却令我们心生鄙夷。他曾打点一担金银,希图纳身于高俅之门,不料行贿未成,反遭发配;他曾屈身于蔡京女婿梁中书之门,略得青目,便早晚殷勤,听候使唤;押送生辰纲途中,更是肝脑涂地,以求得到权相的提携。杨志的人生理想聚焦于“封妻荫子”,他不惜玷污清白之躯,奔走权门,全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杨志缺少基本的是非观念。以他的才情和阅历,他不会不了解高俅乃一介奸佞,他不会不知道梁中书送给蔡京的十万金珠乃是赃物,他不会不清楚蔡京在朝中的所作所为。然而,他依然乐于投靠他们。以他的才情和阅历,他不会不懂得世上有两类强盗:一类是钻穴逾墙、打家劫舍之盗,时迁、王英等是也;一类是衣冠之盗、脂粉之盗,蔡京、高俅、梁中书之妻是也。王英等人,搜刮银钱于行旅;梁中书等人,则搜刮银钱于百姓。同样是搜刮,差别只在于途径不同。杨志不愿落草为盗,却一心向往与蔡京、高俅、梁中书为伍,这并不表明他耻于为盗,而只是因为:落草梁山,便堵死了向上爬的路;而投靠权门,却有助于向上爬。一个人为了向上爬而丧失廉耻之心,杨志的所作所为,很难令读者同情。

失陷生辰纲之后,杨志发迹的希望彻底破灭。这时,只有在这时,他才打消了向上爬的念头,显出他的豪侠面目:刚狠强硬,甚至带点无赖色彩。他进入操刀鬼的酒店:

杨志道:“先取两角酒来吃,借些米来做饭,有肉安排些个。少停一发算钱还你。”只见那妇人(曹正浑家)先叫一个后生(曹正妻舅)来面前筛酒,一面做饭,一边炒肉,都把来杨志吃了。杨志起身,绰了朴刀便出店门。那妇人道:“你的酒肉饭钱都不曾有。”杨志道:“待俺回来还你,权赊咱一赊。”说了便走。那筛酒的后生,赶将出来揪住,被杨志一拳打翻了。那妇人叫起屈来。杨志只顾走,只见背后一个人赶来叫道:“你那厮走那里去?”杨志回头看时,那人大脱膊着,拖条杆棒,抢奔将来。杨志道:“这厮却不是晦气,倒来寻洒家。”立脚住了不走。看后面时,那筛酒后生也拿条欓叉,随后赶来。又引着两三个庄客,各拿杆棒,飞也似都来。杨志道:“结果了这厮一个,那厮们都不敢追来。”便挺了手中朴刀,来斗这汉(曹正)。

“一拳打翻”“立脚住了不走”“挺了朴刀来斗这汉”以及杨志脑子里的念头,都极其凶狠。这是亡命之徒的心理和举动,与此前的杨志绝不相同。接下来他和鲁智深凭强力夺了邓龙的宝珠寺,正是这种刚狠强硬的性格使然。杨志有个绰号:“青面兽”,他在酒店的所作所为让我们体会出了“青面兽”这个绰号的含义。

失陷生辰纲之后的杨志,其所作所为可与林冲的一段故事对照着看。

第十回,林冲在山神庙杀掉仇人陆谦、富安和差拨,提了枪,便出庙向东而去。走了两个更次,来到几间草屋里,向几个庄客借火烘衣服。这里的一段文字极有生气:

林冲烘着身上湿衣服,略有些干,只见火炭边煨着一个瓮儿,里面透出酒香。林冲便道:“小人身边有些碎银子,望烦回些酒吃。”老庄客道:“我们每夜轮流看米囤,如今四更,天气正冷,我们这几个吃尚且不勾,那得回与你。休要指望。”林冲又道:“胡乱只回三五碗,与小人荡寒。”老庄家道:“你那人休缠,休缠!”林冲闻得酒香,越要吃,说道:“没奈何,回些罢。”众庄客道:“好意着你烘衣裳向火,便来要酒吃。去便去,不去时将来吊在这里。”林冲怒道:“这厮们好无道理。”把手中枪看着块焰焰着的火柴头,望老庄家脸上只一挑将起来,又把枪去火炉里只一搅,那老庄家的髭须焰焰的烧着。众庄客都跳将起来,林冲把枪杆乱打。老庄家先走了。庄家们都动掸不得,被林冲赶打一顿,都走了。林冲道:“都走了,老爷快活吃酒。”

这一段文字被许多读者忽略过去,又被许多读者怀疑:林冲怎会在逃亡途中,无端生出枝节?其实恰恰是在这里,表现出《水浒传》把握人物性格的出色之处。抢酒喝,为抢酒而打人,正是林冲此刻的性情。这一行为,算是他作为江湖人物的第一次亮相。在此之前,无论他是禁军枪棒教头,还是作为流配的犯人,他都是遵循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行事的,而从手刃仇人那一刻起,他就不打算继续在主流社会存身,而是去亡命江湖了。在命运急剧改变的时刻,他的行为反常,正是内心剧烈震动的表现。他向庄客要酒,因为他的确要一些酒来抵御寒冷的天气和内心的悲凉。他告别了主流社会,踏入了另一种他本不想置身其间的生活,没有理由再要求他在小节上注意。他手刃仇敌后的热血尚未冷却,所以当有人威胁要把他吊起来时,他的反应必然是激烈的。这表明他再也不想委曲求全。

“老爷快活吃酒”,这是江湖人物的口气,是李逵、阮小七的口气,是青面兽杨志的口气,也是豹子头林冲的口气。青面兽杨志与豹子头林冲,这是两个异中有同、同中有异的人物。

鲁智深、武松属于同一类豪侠,然而性格的差异仍清晰可见。这里可以就“拳打镇关西”与景阳冈打虎两个情节做一些比较。“拳打镇关西”的鲁智深,身为提辖,却不愿使用手中的权力,而宁可用一双拳头教训坏人,他的疾恶如仇和真率性情令读者会心一笑。他的有限度的精明也是与他的疾恶如仇和真率性情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他拳打郑屠,本来只想让郑屠受皮肉之苦,却因用力过猛,无意中结果了这个家伙。智深处事,受感情的支配胜于受理智的支配。武松不然。他非常理智,即使是在受到老虎突然袭击时,也能章法不乱。做某件事对他来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做得漂亮。他往往像完成艺术品一样地完成一桩事情。为兄长报仇,每一程序都设计得天衣无缝;醉打蒋门神,一路“无三不过望”,其神情何等倜傥;“血溅鸳鸯楼”,大书“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对于一种意境的兴趣超过了对事情本身的兴趣。金圣叹《读第五才子书法》说:“鲁达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心地厚实,体格阔大。论粗卤处,他也有些粗卤;论精细处,他亦甚是精细。然不知何故,看来便有不及武松处。想鲁达已是人中绝顶,若武松直是天神,有大段及不得处。”金圣叹隐约感到而未能清楚说明的事实是:鲁智深的精细受感情支配的成分较多,武松的精细受理智支配的成分较多,二者的区别由此形成。

《水浒传》中杀虎战绩最为可观的其实不是武松,李逵沂岭杀四虎,论数量,武松差得远了。可为什么读者都陶醉于景阳冈,却对沂岭不甚青睐呢?其原因在于,李逵杀虎是“无知者无畏”的举动,他从来没有恐惧之感,因而也无所谓勇敢;武松对老虎其实是有所畏惧的,他所以冒险上山,是怕被人取笑,说他不是好汉。武松为了好汉的名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偏又与老虎不期而遇;而在受到突然袭击的境况下,武松居然临危不乱,打死了老虎,这才令读者敬服不已。正如苏轼《夏侯太初论》所说:“人能碎千金之璧,不能无失声于破釜;能搏猛虎,不能无变色于蜂虿。”处变不惊体现了一个人的高度涵养,表明其人有着从容不迫地应付危急局面的才能。《水浒传》的作者深明此理,因此,他才一次一次为武松打虎制造一些意外,而武松的英武不凡就在这种意外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他让武松在打虎之前先在景阳冈下的酒店痛饮了十八碗“透瓶香”,到了冈上,已经是踉踉跄跄,只想倒头便睡。评点家金圣叹特别细心,他仔细计算了《水浒传》在武松打虎以前写到哨棒的次数,共十三次,换了七种动作。一般读者也以为,武松打虎,要借着哨棒大展神威了,作者却写武松第一次出手,哨棒就打折了。面对突然到来的更加险恶的处境,武松并没有张皇失措,而是沉着应对,终于制服了猛兽。相比之下,李逵一口气杀死四只老虎,却是为母报仇,手里有朴刀、腰刀,他凭的是一股志在复仇的勇气和无所畏惧的大胆。

三、悬念手法的生活化

在技巧方面,悬念手法的采用是一个可供对比的话题。无论是《三国志演义》,还是《水浒传》,对悬念的兴趣都与民间说话的影响有关。但由于《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的总体氛围不同,《三国志演义》仅仅在表现诸葛亮时使用悬念技巧,目的是把他塑造成为神奇莫测的人物,所以悬念技巧本身并不为历史演义作者所看重——如果不是为了把诸葛亮保持在神秘状态,我们确信罗贯中不会热心于采用悬念手法,这就造成了《三国志演义》悬念手法的非生活化倾向。与此形成对照,《水浒传》中的悬念并非某一人物的专利,英雄传奇作者对悬念的兴趣建立在乐于和读者捉迷藏这样一种纯粹小说家的心态之上,这就造成了《水浒传》悬念手法的广泛采用和生活化倾向。

《三国志演义》制造悬念的方式主要有二:一是锦囊妙计,如第一百零五回“武侯预伏锦囊计”;二是用“耳畔分付”的方式来宣布作战方案,即所谓“如此如此”。这两种方式,都不是生活当中的真实情形,而只是一种讲故事的技巧。《水浒传》也注重悬念的设计,但不再采用锦囊妙计和“如此如此”的方式,而是更加生活化,泯除了技巧的痕迹,从而在艺术上臻于更高的境界。比如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震安平寨 施恩义夺快活林》。武松为兄长报仇,杀了西门庆、潘金莲等人,被刺配孟州。来到牢城营,因武松不肯托人情,还口口声声与差拨抬杠,牢友们都料定他“晚间必然”被“结果”:

众人说犹未了,只见一个军人,托着一个盒子入来,问道:“那个是新配来的武都头?”武松答道:“我便是,有甚么话说?”那人答道:“管营叫我送点心在这里。”武松看时,一大旋酒,一盘肉,一盘子面,又是一大碗汁。武松寻思道:“敢是把这些点心与我吃了,却来对付我?我且落得吃了,却又理会。”

武松的想法也正是读者的想法,读者确实以为,这顿饭之所以丰盛,是因为武松就要被处决了,管营的意思是让他做个饱鬼。然而,武松和读者都没有猜对。到了晚上,并没有谁来结果武松,倒是“头先那个人,又顶一个盒子入来”,好肉、好鱼、好酒地招待;不多时,又送热水来洗澡。武松以为洗澡后会被害死,却又并不。第二天请他搬家,武松以为是去土牢,却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去处。中午、晚上仍是盛情款待。

武松心里忖道:“由他对付我,我且落得吃了。”到晚,又是许多下饭,又请武松洗浴了,乘凉歇息。武松自思道:“众囚徒也是这般说,我也这般想,却是怎地这般请我?”

确实,不仅众囚徒百思不得其解,武松也百思不得其解;不仅武松百思不得其解,读者也同样百思不得其解。瞒住武松是表面的现象,瞒住读者才是作者的真实目的。能成功地瞒住读者,引发读者的牵挂和往下读的欲望,这就是悬念的作用。《水浒传》有意瞒住读者,却又没有故意设置悬念的痕迹,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仿佛在顺其自然地展示生活,其实是精心制造悬念,这是一种不易达到的境界。

四、《水浒传》的叙述语言、描写语言和人物语言

与在情节上依傍史籍相一致,罗贯中写作《三国志演义》,在语言上也直接或稍加通俗化而沿用史籍中的语言,结果形成半文半白的语言风格。《水浒传》的作者没有这种便利,他不得不揣摩说书人的口气进行创作,从而使《水浒传》成为我国第一部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白话长篇小说。《水浒传》在语言运用上的这种优势,表现在叙述上,以明快、风趣见长,常常有评书的诙谐和节奏感;表现在描写上,以生动、准确见长,显示出精细的观察力和卓越的表现力,比如第十回“大雪下的正紧”一句,正如鲁迅《花边文学·“大雪纷飞”》所说,“比‘大雪纷飞’多两个字,但那‘神韵’却好得远了”;表现在人物语言上,以充分的个性化见长,众多好汉,各有其“声口”,各有其性情。

这里重点谈谈《水浒传》的人物语言。

金圣叹在“洪太尉误走妖魔”之后,有一段评点:“他日有称我者,有称俺者,有称小可者,有称洒家者,有称我老爷者,皆是此句化出。”梁山好汉对于自己的称呼,各有特色。比如,自称“洒家”,就是鲁达的标志。“洒家”一词,本来只是关西的土语方言,就是“我”的意思,鲁达用来自称,当然与乡音有关,但关键是这种称呼里少了那种自谦的意味。看人家宋江,他对江湖上初次见面的朋友,对梁山上意气相投的兄弟,对那些被梁山俘虏的朝廷将领,他总是这样称呼自己:“小可宋江”“区区宋江”“区区小吏”“鄙猥小吏”……多么谦卑低调!一个人的自称,特别能够显出他的性格。

第七十四回,黑旋风李逵闹了泰安州,回山途中又跑到寿张县当了一把县令。李逵自己到后堂里,取出官服朝靴穿上,拿了槐简,走到厅前,俨然一副县令的样子。这还不够,他排了衙,摆出架式,要亲自当知县断一回案子:

李逵呵呵大笑,又道:“你众人内,也着两个来告状。”吏人道:“头领在此坐地,谁敢来告状。”李逵道:“可知人不来告状。你这里自着两个装做告状的来告,我又不伤他,只是取一回笑耍。”公吏人等商量了一回,只得着两个牢子,装做厮打的来告状,县门外百姓都放来看。两个跪在厅前,这个告道:“相公可怜见,他打了小人。”那个告:“他骂了小人,我才打他。”李逵道:“那个是吃打的?”原告道:“小人是吃打的。”又问道:“那个是打了他的?”被告道:“他先骂了,小人是打他来。”李逵道:“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李逵起身,把绿袍抓扎起,槐简揣在腰里,掣出大斧,直看着枷了那个原告人,号令在县门前,方才大踏步去了,也不脱那衣靴。县门前看的百姓,那里忍得住笑。正在寿张县前,走过东,走过西,忽听得一处学堂读书之声,李逵揭起帘子,走将入去,吓得那先生跳窗走了。众学生哭的哭,叫的叫,跑的跑,躲的躲。李逵大笑出门来。

一方骂人在前,一方打人在后,按常情看这个案子,判起来还真有点费事。一般的判法大概是各打五十大板。李逵的判决却是: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而对那个挨了打的,他这样定罪:“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让那个挨了打的人上枷示众,并不因为他骂人在前,恰恰因为他挨了打。看似判得糊涂,却体现了典型的好汉逻辑:人生在世,怎地吃人打了?怎能受人欺侮?在李逵看来,放手打人的是好汉,当然不该受罚;被人打的不是好汉,不罚他罚谁?

李逵有很多“豪言壮语”。第四十一回,宋江跟晁盖说起自己被黄文炳借京师童谣陷害一事,李逵在一旁跳起来说:“好!哥哥正应着天上的言语!虽然吃了他些苦,黄文炳那贼也吃我杀得快活。放着我们有许多军马,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吴先生做个丞相,公孙道士便做个国师,我们都做个将军,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不强似这个鸟水泊里!”李逵这些犯上作乱的“豪言壮语”,一派天真鲁莽,所以并非真正的王霸雄图,而是体现了江湖好汉不怕天、不怕地的性情。他要真把皇位看作一回事的话,就不会称之为“鸟位”,让两位哥哥坐上“鸟位”,又成什么话?“童言无忌”,李逵身上那种类似儿童的天真,就这样体现得淋漓尽致。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水浒传》和《三国志演义》,这两部中国长篇小说发展史上的开山作品,其艺术风貌的差异是极为鲜明的。《三国志演义》主要产生于史官和宋元“讲史”的传统,而《水浒传》却主要产生于说话四家中“小说”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