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数据发展水平评估蓝皮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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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分项发展水平评估

(一)基础环境分析

1.我国大数据基础环境评估

大数据基础环境指数由组织建设、政策环境、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集聚示范和智力保障5个变量决定。当前,我国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并将发展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与此同时,我国在大数据方面已接连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多项相关政策,大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各省市也以国家政策为蓝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纷纷出台大数据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部分省市成立了专门的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完善的产业发展机制体制,夯实发展大数据产业与人才基础,持续提升当地大数据发展水平。据研究机构统计,全国17个地方已设置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30多个省市制定实施了大数据相关政策文件,多层次协同推进机制基本形成。31个省、市、自治区大数据基础环境指数如图2-6所示,2019年全国大数据基础环境总指数达到246.37,平均指数达到7.95。其中,大数据基础环境前10名各分项指标情况如图2-7所示。

图2-6 2019年大数据基础环境指数

图2-7 大数据基础环境前10名各分项指标情况

各省市大数据基础环境存在较大差距。从图2-6中可以看出,在党中央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各地从不同角度发力,持续优化大数据基础环境。但各省市由于基础禀赋不同,基础环境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如表2-7所示,广东以14.71的基础环境指数遥遥领先,江苏、上海、福建、山东、浙江、北京等省市基础环境指数均在10分以上。贵州作为大数据发展的策源地,基础环境指数为11.17,位列第7,陕西环境指数为10.55,位列第9。上述省份在组织建设、政策环境、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集聚示范和智力保障等方面均有较为突出的表现与成果,因而位列大数据基础环境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环境指数为7~9分,主要包括安徽、四川、河南、重庆等11个省、市、自治区。由图2-6中的数据可以看出,位于第二梯队的大数据基础环境指数显著小于第一梯队,这表明在基础环境建设上依旧存在短板。第三梯队主要由吉林、黑龙江、山西等11个省、市、自治区构成,环境指数均低于7分,上述地区虽在大数据基础环境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配套的人才供给与产业环境仍有较大优化空间。

表2-7 大数据产业基础环境指数

东南沿海省市在Top10中占比达到70%。在基础环境指数的排名中,东南沿海省市在前10名中占有7个席位。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区域性建设工作对区域内省市的大数据发展均有示范带动作用。东南沿岸省市大多建立了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一些省市还设立了市级大数据管理机构,从组织机制上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东南沿海省市的信息基础设施条件优越,移动宽带的高度普及和高下载速度为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黔陕两大西部省市跻身Top10。位处西部地区的贵州和陕西分别在大数据基础环境Top10中位列第7和第9。贵州省作为大数据发展的策源地,积极推动大数据战略行动。2017年,贵州省设立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围绕大数据标准、大数据安全、大数据交易出台了一系列战略规划,为大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保障。陕西省作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雄厚的省份,积极推动校企联合,弥补人才缺口,推动技术创新,加速大数据产业的崛起。2018年,作为国家8个电子政务综合试点省份之一,陕西省已经建成了全国规模最大的省级电子政务平台,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全省统一的政务云资源的统配和监管。

安徽成为进入Top10的唯一中部省份。在所有中部地区的省市中,安徽省的组织建设指标最高,相较于其他省市有明显优势。因此,安徽省以基础环境指数9.02位列第10,成为唯一进入Top10的中部省市。为促进安徽省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安徽省编制并发布《安徽省“十三五”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旨在壮大大数据产业规模,推进产业集聚,突出产业特色,强化数据驱动,促进产业融合,加快服务转型。并配套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突出做好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产业招商、完善人才保障机制4项保障措施,确保目标顺利达到和任务顺利完成。2018年,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机构建设水平领先于国内大多省市,为安徽省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良的环境保障。

2.我国大数据基础环境分析

组织建设:大数据管理机构渐成标配,推进机制加快完善。强化大数据相关的组织建设是优化外部基础环境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大数据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在该项指标测算中,主要参考了各地省级、副省级/省会城市大数据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以及其工作内容和工作情况。该项指标的排名情况如图2-8所示,指数总数为873.66,平均指数为28.18,广东、浙江、贵州、安徽、山东为该项指标得分前五的省份。

图2-8 全国大数据组织建设指数

当前,地方政府为落实中央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应对大数据的快速发展,纷纷组建政府大数据管理机构,中西部地区对这方面的重视尤为明显。

从图2-8中不难看出,广东、浙江在大数据组织建设方面领先于其他省市,该分项指标得分分别达到60.14与59.12,分别占全国总指数的6.88%与6.77%。广东省于2014年2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了大数据管理局;2015年,浙江省、贵州省也在省级层面先后新设了大数据管理机构;2018年,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山东省大数据局成立。各地重点聚焦数据资源管理、产业生态建设、数据治理等领域,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大数据发展路径。

政策环境:顶层设计不断加强,贵州省成为标杆。在政策方面,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数据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完善,目前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在该项指标的测算中,主要考虑大数据政策发布情况,包括政策发布数量、政策的类别(规划、监管、激励),数据来源为调研数据。政策环境指数总数为772.91,平均数为24.90,该项统计指标显示,当前贵州省以71.46领先于全国其他省份,占比9.25%,福建、广东、山西、广西紧随其后,如图2-9所示。

图2-9 全国大数据政策环境指数

自从2014年“大数据”一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政策环境掀开了全新的篇章。在顶层设计上,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对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产业发展和安全3个方面做了总体部署。

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各省市加快出台大数据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推动整体政策环境加速优化。贵州省作为大数据的策源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管理规范、激励政策,高居榜首。2017年,《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出台;2018年,《2018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正式印发;2019年,《贵州省大数据战略行动2019年工作要点》发布。在两年多的时间,贵州省发布省级、市级大数据产业的政策法规65份,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为产业的数据驱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总体发展向好,第一梯队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已成为推动大数据发展的关键支撑。在该项指标测算中,主要综合了移动宽带普及率、4G网络用户访问互联网时的平均下载速度、固定带宽用户平均宽带下载速度、数据中心规模质量的发展情况。主要的数据来源为宽带发展联盟、IDC。相应的统计结果如图2-10所示,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指数总数为912.28,平均指数为29.43,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天津、辽宁、河南等10个省市该项指标得分较高,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优势明显。

图2-10 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指数

我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普及和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各省市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由于各省市发展基础不同,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程度高的省市仍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

北京大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指数高达50.41,高居榜首,并且遥遥领先于全国其他省市;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指数均在35以上,位居第一梯队。第一梯队地区高度重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如北京加快建设国际一流信息化之都,全面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强化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应用。2010年,上海正式提出“创建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战略,在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下,上海的信息化应用已全面渗透民生、城管、政务等领域,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开始推动产业加快向高端发展,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通信质量、网络带宽、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已基本构建起宽带、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到2021年,全市将基本建成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总体架构。广东积极探索建设“数字政府”,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进而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集聚示范:集聚示范工作不断推进,区域布局持续优化。加强载体建设成为推动大数据发展的重要路径。在党中央与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和5个国家新型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等产业载体相继建立。在该项指标测算中,主要综合了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名城、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服务外包基地等授牌情况,数据来源主要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的集聚示范指数排名情况如图2-11所示。

图2-11 我国集聚示范指数

由图2-11可知,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和5个国家新型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的集聚引领作用持续较强,软件名城、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等的示范带动作用也加速释放,推动所在省市在大数据领域的集聚示范效应不断强化。江苏、广东、上海作为经济强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达省市,位列第一梯队。福建、山东、陕西、辽宁、北京等试点示范区域集中省市位列第二梯队。

智力保障:各省市差距较大,发达省市仍是人才主要集聚区。人才培养为大数据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国各省市加大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的力度。在该项指标测算中,主要综合了教育部大数据专业课程设置情况、教育部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课程设置情况,数据来源主要为教育部和调研数据。相应的统计结果如图2-12所示,智力保障指标总指数为864.44,平均指数为27.89。

图2-12 我国智力保障指数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加快推进,各省市的大数据人才培养和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在人才大战中,由大数据智力保障指数得分可知,北京市排名第1,江苏省排名第2,遥遥领先于其他省市,这些经济发达省市对人才吸引力更大,成为人才重要集聚区。同时,从图2-12中可以发现,除了北京、江苏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大数据人才培养情况差距不大,整体呈现了较高的水平。来自西部的陕西、四川,来自中部的河南,得分甚至超过了东部的上海、广东等省市,这些省市在专业课程设置与学科开设情况方面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在不断缩小。这充分表明,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对大数据专业人才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加,纷纷开始设置大数据专业相关课程,各地大数据人才培养与供给情况相较以前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二)产业发展分析

1.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评估

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由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创新能力和数据资源4个变量决定。近年来,大数据产业的覆盖范围、发展潜力和对社会经济影响力得到广泛认可。截至2019年上半年,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委印发了一系列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各省市以国家政策文件为指引,纷纷出台措施推动大数据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速度逐渐加快,进入稳步增长阶段,并逐步开始辐射其他领域,扩大自身影响力。31个省、市、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如图2-13所示。2018年,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总指数达到217.09,平均指数达到7.00。

图2-13 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

2.大数据产业发展级差显著

各省市以国家政策文件为指引,纷纷出台措施推动大数据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速度逐渐加快,进入稳步增长阶段。广东以26.75的指数领跑全国,北京、江苏、山东位列第二梯队,上海、浙江紧随其后。绝大部分省市大数据产业指数在10分以下,50%的省市指数在5分以下,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级差明显,这种差异是由各省市发展基础和发展速度不同造成的。广东省作为发达的省份,经济基础优势明显,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西部省份,如河南、江西等受制于省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大数据产业发展相应变缓。

3.广东成为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头羊”

由图2-13可知,广东省在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具有绝对的引领优势,走在全国的前列。广东省作为国内率先关注并推动大数据的省份之一,抓住发展机遇,依托强有力的经济基础,积极融合产业合作,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中不断探索。广东省数据规模全国领先,为大数据应用落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广东省已建设广州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肇庆大数据云服务产业园等15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入驻大数据企业近600家,在建重大项目78个。同时,公共服务领域大数据创新不断涌现,政务大数据进展顺利。预计在2020年,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产值达到6000亿元。

4.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态势显著

大数据产业发展快速的省市主要集中于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这是由其经济基础和信息基础决定的。东部沿海省市在大数据发展中走在前列,引领中西部城市发展。西部地区的四川省作为八大通信枢纽之一,拥有较好的信息基础设施,是名副其实的数据大省。同时,入驻四川省的大数据企业已超过400家。因此,四川省在西部地区中,大数据发展呈现领先地位,对周围省份起到了带动作用。

5.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分析

产业规模:步入黄金发展期,广东、江苏成为“排头兵”。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步入黄金发展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支持大数据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提升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十三五”期间,我国着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并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性。随着国家大数据战略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大数据的新业态、新业务、新服务加速涌现,产业链进一步成熟和扩张,产业规模稳定增长。2019年1—4月,互联网大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纳入软件产业统计部分)增速突出,均高于全行业平均增长水平,如图2-14所示。

图2-14 2019年1—4月互联网大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纳入软件产业统计部分)增长情况

在产业规模指标测算中,主要按照大数据在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产业中的占比进行测算,数据来源为调研数据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选取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产业规模水平评估结果如图2-15所示。2018年,产业规模总指数达到593.56,平均指数为19.15。其中,广东、江苏、北京、山东、上海、浙江、四川、福建、重庆、湖北10个省市的产业规模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445.39,占比全国为75.03%。同时,产业规模指数在70以上的省份有2个,在30以上的省份达到8个,占比为25.81%。

图2-15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产业规模指数

广东、江苏两省产业规模指数分别为88.85和78.50远超其他省市,位列第1和第2,两省的产业规模增幅巨大。广东省在《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生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8家左右核心龙头企业,200家左右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建设2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形成一批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大数据融合发展新业态,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规模达6000亿元。

企业数量:各省市差距明显,北京成为高科技企业集聚中心。受产业基础、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各省市集聚高科技企业的能力存在较大差距。在企业数量指标测算中,主要以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大数据相关企业数量测算,数据来源为调研数据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企业数量水平评估结果如图2-16所示。2018年,企业数量总指数达到441.98,平均指数达到14.26。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四川、湖北、福建、山东9个省市的企业数量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358.30,占比全国为81.07%。企业数量指数低于平均值以下的22个省份的平均指数也达到3.80。北京市作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领先城市,成为高新科技企业落户首选,以86.57的企业数量指数位居第1。广东以67.01位居第2,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沿海城市紧随其后。西藏、甘肃、青海等省市、自治区对企业吸引力较差,需要加大对企业的招引力度。

图2-16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企业数量指数

创新能力:阶梯化特征明显,经济发达省市成为创新“先行者”。各省市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力度,积极承建国家级实验室,打造“双创”平台等方式,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我国信息产业领域基础研究和专利能力不断提升。2017年,我国大数据领域的专利公开量全球占比40%,位居世界第2;2018年,国内信息技术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18.5万件,同比增长10.8%。

在创新能力指标测算中,主要参考了双创平台,数据来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创新能力水平评估结果如图2-17所示。2018年,创新能力总指数达到432.87,平均指数达到13.96。其中,北京、广东、浙江、上海、山东、辽宁、江苏、河南、四川、安徽、天津、湖北、福建、重庆14个省市的创新能力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286.86,占比全国为66.27%。同时,创新能力指数在15以上的省份达到13个,占比全国为41.94%。此外,创新能力指数低于平均值的17个省份的平均指数也达到8.59。各省市创新能力指数阶梯化特征明显,经济基础好的省市排名也相应在前列。

图2-17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创新能力指数

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总体向好,但各省市推进步伐不一。我国数据量持续快速增长,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工作稳步推进。但由于各省市起步和推进力度存在差异,各省市开放共享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数据资源指标测算中,主要参考了上报数据目录条目数、可共享目录数、可开放目录数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情况,数据来源为调研数据和各政府网站,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数据资源评估结果如图2-18所示。2018年,数据资源总指数达到702.49,平均指数达到22.66。其中,山东、广东、江苏、贵州、福建、辽宁、浙江、安徽、四川、上海、天津、宁夏、北京13个省市的数据资源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543.31,占比全国为77.34%,山东和广东遥遥领先于其他省、市、自治区。同时,数据资源指数在20以上的省份达到14个,占比全国为45.16%。此外,数据资源指数低于平均值以下的18个省、市、自治区的平均指数也达到8.84。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开放共享的总体态势是向好的,政务信息共享取得积极进展,71个部门,32个地方,全面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总量超过394亿条。同时,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成为数字政府标配,省级行政区有开放平台的占比41.9%,副省级城市占比66.7%,地级城市中数据有开放平台的占比18.6%。

图2-18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数据资源指数

(三)行业应用分析

1.我国大数据行业应用水平评估

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由政务应用、工业应用、重点行业应用和民生应用4个变量决定。近年来,大数据的价值和潜力得到广泛认可,截至2019年上半年,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委印发了一系列深化大数据应用的政策文件,各省市以国家政策文件为指引,纷纷加快探索利用大数据提升工业、金融、电信、商贸、政务、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发展水平。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如图2-19所示,全国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总值达到319.51,平均指数达到10.31。其中,广东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达到15.73,位列全国第1,北京、上海、浙江和江苏4个省、市相差不大,依次排在广东的后面。

图2-19 全国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

我国大数据行业应用水平呈现阶梯分布。在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指引下,各省市纷纷加快推动大数据行业应用,我国大数据行业应用整体向好,但各省市应用水平差距仍然较大。由图2-19可知,我国大数据行业应用水平呈现阶梯分布。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和江苏5个省、市均在第一梯队,行业应用指数均在14以上,第一梯队总指数占比23.17%;四川、湖北、福建和山东4个省为第二梯队,行业应用指数明显低于第一梯队,但彼此之间相差不大,在12~13,第二梯队总指数占比15.35%;重庆、贵州、安徽、江西、河南、广西、湖南、河北8个省、市、自治区为第三梯队,行业应用指数在10左右,第三梯队总指数占比26.09%;除西藏之外,剩余的13个省、市、自治区为第四梯队,指数平均值为8.35,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西藏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为4.56,显著低于全国其他各省、市、自治区,需要加大西藏自治区内大数据行业应用发展范围。

我国大数据行业应用呈现东强西弱、南强北弱的特征。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发展水平较高,总体呈现出东强西弱、南强北弱,以东南沿海为出发点,辐射全国的地域特征。东南沿海省市相较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省市,改革开放程度高,经济基础雄厚,产业发展繁荣,在此基础上,大数据产业及其应用发展程度普遍较高。

2.我国大数据行业应用分析

政务应用:应用水平参差不齐,江苏、北京、广东位列第一梯队。随着电子政务从以往的单一部门应用向跨部门整合协同,再向由社会公众参与治理的方向发展,政务大数据已经成为建设智慧政府不可或缺的部分。2017年,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国家网信办等国家部委加快政务大数据相关政策制定与发布,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交换共享及政务数据资源开放与应用。在国家大力推动下,各省市加快推动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注重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在政府决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并通过加强微信等多媒体方式的应用,提升数据信息汇聚水平和在线办事效率。

政务应用指标主要使用政府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进行测算,数据来源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政务应用指数如图2-20所示。2018年,政务应用总指数达到911.12,平均指数达到29.39,大部分省、市的政务应用指数集中在20~30,排名第16的江西指数为30.29,高于平均指数,说明全国省、市中指数偏高的较多。

图2-20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政务应用指数

由图2-20可知,我国部分省、市政务应用水平参差不齐,呈现出一定的阶梯性,经济发达地区及大数据先行区引领全国发展。其中,江苏、北京、广东位于第一梯队,江苏超越北京、广东,位列第1。2017年6月28日,江苏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是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的“总平台”,为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开辟了“大通道”,推动了省内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和“3550”改革,也是第一个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建设标准建成的政务服务网,目前已经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和全省统一的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李克强总理称赞,“不见面审批”已成为江苏一张靓丽名片,是“放管服”改革的一大突破。截至2019年上半年,江苏省、市、县三级实现不见面可办事项达12万项,江苏省的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

四川、浙江、上海、贵州、福建的政务应用指数位于第二梯队,在前五名中,四川是唯一一个中部省份。截至2018年12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80%以上;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基本实现所有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覆盖。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上线,办公司只需5个工作日;省级“12345”上线50天受理热线电话30149次,处理群众有效来电17615件,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留言21件,通过24小时面向市民“一号式”受理各类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进一步推进了四川省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工业应用:阶梯分布态势明显,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水平较高。工业大数据应用成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工业大数据发展提供了机遇,指明了方向。随着《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的陆续出台和贯彻落实,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成为决定制造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而工业大数据作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一环,其应用将成为未来提升制造业生产力、竞争力、创新能力的关键要素,是驱动产品智能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智能化、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支撑制造业转型和构建开放、共享、协作的智能制造产业生态的重要基础,对实施智能制造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家智能制造战略深入实施,全国各地纷纷加紧布局工业大数据应用。

工业应用指标主要依据两化融合指数进行测算,数据来源为两化融合平台,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工业应用指数如图2-21所示。2018年,工业应用总指数达到1437.46,平均指数达到46.37,大部分省市的工业应用指数集中在40~50,排名第16的江西指数为45.69,低于平均指数,说明全国省市中指数偏低的较多。

图2-21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工业应用指数

我国制造业正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数字化转型,工业大数据尚未形成明显的产业集聚区,但随着智能制造步伐的加快,工业大数据集聚特征开始显现。其中,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和北京、山东等环渤海省份发展水平较高。广东、山东、上海、北京等地依托雄厚的企业实力和充沛的智力资源在工业大数据应用领域取得较好成效。其中,北京市建立了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北京的航天云网INDICS工业互联网平台、山东海尔的COSMOPlat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数据汇聚与处理应用能力不断提升。

重点行业应用:各省市差距明显,上海、山东领跑全国。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成为提升特色支柱产业发展能级的关键手段。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贯彻和落地实施及大数据行业领域大数据优秀解决方案的不断涌现和行业应用试点示范工程项目的深入推进,大数据在行业领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其中,金融、电信、商贸等信息化程度较好的领域成为开展大数据应用的重要切入点。为了抢抓大数据发展带来的红利,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各省市纷纷加快布局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

2018年,重点行业应用总指数达到796.98,平均指数达到25.71,大部分省市的行业指数在15~30,排名第16的贵州为23.11,低于平均指数,说明全国省市中指数偏低的较多。

2018年,我国网络零售、电子商务规模不断扩大,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1.63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9万亿元;金融大数据应用也加快发展,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达到269家,互联网保险牌照颁发4家;农业大数据平台加速建设,各省农业大数据平台、应用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农业每年产生约8000PB数据。大数据在电子商务、金融、农业等领域的深入应用,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从图2-22中可以看出,各省、市、自治区应用效益差异显著,上海、广东作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推动大数据行业应用方面成效显著,发展水平领先全国。上海、广东、北京、浙江、四川位列前五,依托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企业开展金融大数据应用,在大数据征信、大数据风控、大数据消费金融等领域发力。

图2-22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重点行业应用指数

民生应用:总体发展较好,东南沿海地区稍具优势。民生大数据应用成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工具。大数据技术在辅助政府部门了解公共服务中的社会需求,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民生服务,弥补民生短板,推进教育、就业、社保、医药卫生、住房、交通等领域大数据普及应用,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为加快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响应国家号召,全国各省市纷纷加强社保、教育、交通等领域的民生大数据应用。

民生应用指标主要依据社保卡普及率(新)、健康档案(旧)腾讯数字民生进行测算,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民生应用指数如图2-23所示。2018年,民生应用总指数达到1099.58,平均指数达到35.47,大部分省市的指数在30~40,排名第16的内蒙古指数为36.42,高于平均指数,说明全国省市中指数偏高的较多。

图2-23 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民生应用指数

各省、市、自治区纷纷加大力度推动大数据在健康医疗、交通、教育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总体应用效果较好。其中,浙江、福建、山东、江苏等东南沿海省份指数稍高于其他省、市。西部地区3省、市、自治区强势入围前10,四川以38.89位列第7,宁夏回族自治区以38.31位列第9,重庆以38.15位列第10,三者差距不大。四川建设“四川省智慧交通工程研究院”,5年内投资近5亿元建设智慧交通,大数据在交通诱导、网上审批、智联“智慧”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2017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提交的“智慧银川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经过40多位专家的三轮评审,成功入选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全国“大数据优秀产业、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案例。智慧银川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承担着智慧银川大数据储存分析、挖掘管理功能,是银川智慧城市建设的大脑。东北地区以及河北省、西藏自治区的民生应用程度还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