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健康管理服务要求
一、 疾控机构健康管理要求
1 开展健康管理的疾控机构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 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健康管理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各项工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健康管理机构和平台建设;制订健康管理的工作督导与考核评估方案,定期对辖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3 做好与保险机构、社会性健康管理机构,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协调,促进技术交流与部门合作,推进健康管理服务的全面发展。
4 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社会性机构的专家资源,成立辖区内健康管理专家指导团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引导和组织开展健康管理专业技能培训,重点是管理模式和生活方式干预服务技能的培训。
5 引进和开发健康管理适宜技术与产品,并促进推广与应用,包括危险因素专项干预技术、社区与功能单位健康干预技术、人群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健康管理信息化技术等。
6 建立统一数据交换标准,通过区域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收集、汇总区域内医疗服务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疾病与健康监测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做好与各级平台的信息交换;做好信息整合与统计分析,综合评估、研究诊断辖区人群的健康状况与发展趋势,定期编制并提交辖区内健康白皮书,引导区域健康管理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7做好群体与个体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服务对象的团体健康档案及个人健康档案,开展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教育与干预随访服务,并做好效果评估。
8开展以卫生监测评价技术为主的健康环境促进服务。开展水质、室内环境监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等环境健康监测,指导和协助开展健康食堂、健康小屋、健康办公室等健康工作与生活环境创建。
9承接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人员的实习进修。
二、 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要求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综合管理工作手册》等法律与规范的要求,对艾滋病、结核病、慢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患者及感染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做好基层指导,按规定方案落实药物治疗与患者督导管理,做好传染源管理,提高患者治愈率和病情控制率。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国高血压基层管理指南(2014年修订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3年版)》等规范性的要求,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社区居民的慢性患者健康管理任务,探索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慢性患者健康管理模式。结合企事业单位健康管理工作,适当开展职业人群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等法律和规范的要求,强化双向转诊、点对点技术支持、关爱帮扶小组等核心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随访评估、分类干预,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治疗率,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包括健康体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及健康指导,实现对相关疾病的早诊早治干预,对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纳入患者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和意外伤害预防等专项指导,引导老年人健康生活和合理就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