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筑基:以产权改革撬动发展攻坚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当前农村改革也进入了深水区,进入了“啃硬骨头”的阶段,其中,产权改革可以说是“最难啃的骨头”,也是关系农村综合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为此,党和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2016年12月,中央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做出了系统全面的部署。山东省东平县作为农业大县,农村土地资源和集体资源丰富,立足这一实际,东平县紧紧围绕“土地”做文章,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改革。自2014年跻身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东平县进一步深入地推进产权改革,积极承担“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试验任务。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施策、促进发展”的思路,稳步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在立足村庄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立了以土地、资金、资源为主的土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型股份经济合作社、资源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东平县积极引入了市场化运营、公司化管理、专业化经营的现代管理制度,通过发展多元化经营,有效盘活了内部资源,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通过搭建产权交易平台,激活了农村各类生产要素的规范流动。
(一)农村发展后继乏力
农村集体所有制是当前我国农村的基本产权制度,在集体所有制之下,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等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东平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承包地、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丰富,而经营性资产则相对较少。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不到位、分配欠公平、权益难落实等原因,集体资源性资产利用低效,村级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同时在传统的“政经不分”农村治理模式下,村级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有限,难以为村庄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支撑,致使农村发展缺乏内生活力。
1.土地资源“沉睡”,发展无力
(1)四荒地资源价值埋藏
四荒地是指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的荒山、荒沟、荒滩和荒丘等土地资源,是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平县四荒地资源丰富,全县村集体四荒土地多达26万亩,但长期以来,四荒地资源由于生态条件差、开发难度大或空间距离远等原因,村集体将其或是弃之不用,或是以极低的价格承包给农户使用,而单个的农户由于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或使用不上心,对所承包的四荒地开发利用也不甚充分,致使四荒地资源潜在的价值难以显现、放大,更难以助力村庄的发展。接山镇朝阳庄村位于乡镇西北部,三面环山,沟壑纵横,交通闭塞,村庄耕地面积2318亩、山林面积3860亩、四荒地面积400多亩,“只见石头少见人”是当地村民对村庄恶劣生态环境的形象描述。在村集体资产中,山林地、四荒地构成了该村固定资产的绝大部分,从1984年开始村里以每亩10元的价格将山林地承包给农户,承包期限为30年,这些山林地闲散在老百姓手中,由于管护不精心,老百姓获得的收益很微薄,而大量的四荒地则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村集体有资源却无收入,村庄曾一度负债高达76万元。
(2)碎片建设用地管理无序
依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从用途角度来看,我国农村土地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即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我国的农村建设用地大致由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住宅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三部分构成,它们是当前农村培育、发展经营性资产的基础土地资源。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制度之下,建设用地所有权的主体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则主要是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长期以来,村民房前屋后、村庄道路两旁以及其他的碎片建设用地由于单片面积小、地块分散等原因往往被村集体所忽视,致使其既缺乏统一规划,也未能得到有效管理。村民对碎片建设用地乱占、乱用、乱搭、乱建,“谁抢到就是谁的,谁占到就是谁的”,导致没占到的对占到的有意见,占得少的对占得多的有意见,村民对村干部有意见;另外,部分村民在房前屋后的碎片土地上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由于面积小,所得产品零散售卖收益低,又需耗费一定的精力进行看管照料,村民觉得“得不偿失”,进而出现了碎片土地“占而不用”的资源闲置问题,致使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彭集街道的后围村,地处城乡接合部,下辖6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村域面积1160亩,其中村庄占地450亩,农户家庭承包地710亩,闲置的碎片土地累积起来多达310亩,长期以来被乱侵、乱占,有的农户占用几百个平方,有的农户几个平方甚至一寸都未能占到,造成村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矛盾重重,碎片土地利用率低、闲置率高。
(3)承包地经营效率低下
在19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实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分离,2016年,为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现状,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高效化发展,我国又进一步实施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经营效率直接关系着普通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农村整体层面的发展。东平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区,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全县农用地面积有112万亩,其中家庭承包地面积达86万亩,但是丰富的土地资源并没有带来高效的土地经营。首先,独户式经营无力突破自然条件限制。当前,东平县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依然是个体农户的“单打独斗”式,在有限的土地上,面对先天自然环境的限制,个体农民无力改造,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以东平县西沟流村为例,村庄三面环山,耕地以旱地为主,并且主要是山地和坡地,由于土地贫瘠,水资源严重匮乏,且村庄的农田水利设施较为落后,土地灌溉需求难以有效满足,农民的作物种植也多以传统的小麦、玉米、地瓜、小杂粮为主,种地耕作基本靠天吃饭,“家庭建房靠贷款,孩子上学靠借钱”成了当地农民的真实生活写照。
其次,农业劳动力的缺乏加剧了土地闲置和利用低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生产模式下的农业比较效益降低,农民对农业的依赖性减弱,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走向城市,留下“386199”部队,即老人、妇女、儿童留守村庄,大量的耕地也只能依靠老人、妇女来耕种,部分农户甚至无人种地,将土地“寄养”给其他农户。接山镇的后口头村,18~45岁的青壮年劳动力有95%以上外出务工,留守的老人、妇女若自己耕种土地,每亩地每年种两茬粮食作物,单纯依靠化肥增产,不仅种植成本高,产量难突破,并且质量难以保障,遇上丰收年景,工钱不算,除去人工、肥料,每亩收益最多不超过1500元,管理差的收益更少;若是将土地“寄养”给别人,每亩的收益每年最多超不过500元。正如村民王某所说:“在家种地一年下来的收入还不如我在外一个月打工赚得多,那我为什么不出去呢?”
最后,土地的碎片化经营致使农业难以形成产业化发展。东平县虽然有86万亩家庭承包地,但平均到全县17万农户,户均经营规模仅有5.1亩,在“一户四五亩、种地五六块”的细碎化经营模式之下,农民多采用简单的传统农业生产工具以及代代相传的传统农耕生产技术,现代化的机械、技术等生产要素或是不被认可,或是因小面积使用成本太高而不被接纳,这就阻碍了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农业的聚拢,限制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规模化与高效化。此外,小片土地上的农业生产多是一种“糊口农业”,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主要用来满足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农产品的社会化和商品化程度低,进而造成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民单纯依靠自身的积累难以形成产业培育资本,使农业产业化发展不足,进而影响土地经营效率的提升。
2.集体产权发展“迷路”,动力不足
(1)“兼业化”管理,经营收益不明
农村集体经济在本质上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体制,农户家庭生产与村级集体经济成为这一体制的两个重要支柱。但在现实之中,由于缺乏专业有效的集体经济运营主体,村级集体资产多由村两委直接经营,集体经济呈现由村干部“兼业化”管理的局面,村民对集体资产的数额、运营状况、收益等难以悉知,进而使得有的村民不关注,有的村民乱猜测,而与此同时,村干部对集体资产的权利与责任不明确、不对等造成了集体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被私人侵占的可能。彭集街道后围村地处105国道与331省道交叉路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且毗邻大型骨干企业瑞星集团,集体净资产达874.8万元,在集体产权股份改革之前,集体资产由村两委直接经营,不仅管理人员多而且支出费用大,村集体年收入50万元,支出高达31万元,占集体年收入的60%以上,村集体所有的沿街商铺的租金由于村干部的不作为、少作为或乱作为也难以正常收取,造成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2)“福利式”分配,成果分配不均
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集体经济发展的题中要义,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则在于如何分配好做大的集体经济“蛋糕”。在传统收益分配模式之下,村庄多采用“福利式”分配,如村集体负担全体村民医保、过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给村庄老年人统一购买养老保险等。在这种分配模式下,一方面,由于福利种类多、事项杂且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福利发放很难做到完全的公平、公正,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导致协调分配矛盾成为村干部的主要工作之一,管理成本也因此增加;另一方面,新出生的婴儿和为村庄做出较大贡献的年长者享有同等的分配权益,甚至前者所享受的村庄福利要多于后者,这种权益平均带来的绝对平均式分配难以激发起村民主动参与村庄建设的热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陷入两难的境地。彭集街道后围村每年支出的各种福利有23万元,包括村民用水用电不要钱、耕地播种不要钱、村民小孩在村庄小学上学不要钱等,这种“大锅饭”式的分配模式,既增加了管理费用开支,又容易形成分配上的不公,引起村民的猜忌和不满,正如一位村民所说:“每年分什么东西、怎么分,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具体情况我们也了解不到,公不公平都那样了,分下啥算啥。”因此,创新收益分配模式,真正实现公平、公正成为村干部和村民的共同诉求。
(3)“名义上”共有,农民权益不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成员,农民个体对农村集体资产享有监督权、收益权、管理权等权益,集体资产也理应归成员集体所有,但在现实之中,农民对集体资产经常面临着收益“看不清”、红利“难摸着”等问题,集体资产权无其主、主无其权,名义上“人人共有”,实际上“人人无份”,农民的“权利束”处于“悬空”状态,而由此导致的则是农民与集体的“背对背,心离心”。后围村早在人民公社时期,由于村庄的土地被附近的化工厂所征用,村民开始在化工厂上班,之后,村集体对接化工厂需要,成立了运输队与装卸队,并逐渐发展为村办企业,近年来,村庄更是借助地理位置优势开发商业楼盘并发展租赁经济,村集体经济也得以成长壮大,集体经营性资产达800多万元,但长期以来,村集体资产多由村干部直接经营,普通村民难以参与其中,久而久之,大多数村民对集体经济不关注、对集体事业不关心,认为发展集体经济是村干部的事情,与个人无关,效益好了大家都有份,效益不好也无所谓。由此可见,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是当前农村改革的迫切需要。
3.“软环境”难变发展“硬支撑”
(1)脆弱性经济,服务升级缺基
农村集体经济是基层政权服务群众的重要物质基础,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公益事业的发展以及集体组织的正常运转均离不开集体经济的支持,随着农民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村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也日益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征,村级组织能否有效满足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决定着群众对村集体的认可度与满意度。东平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薄弱村多,村级积累少,经营性资产过百万元的村庄不足15%,很大一部分村庄的集体经济处于“空壳”状态,有些村庄甚至是负债村,集体经济的无力或缺失致使村庄难以满足群众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更谈不上服务升级;一些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庄,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不知路在何方”的困境,集体资产也成为“一潭死水”,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提升其服务群众的能力。银山镇的后银山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石灰、石子等山石开发成为村庄的主导产业,全村80%以上的农户或直接从事石材加工,或从事石材运输,或入股石材经营,村集体凭借山石资源的有偿开采,积累了较为丰厚的资产,村集体账户净资金555万元。2015年,后银山村山石资源基本开发完毕,少部分石材专业户向外乡山石地区转移,大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均面临坐吃山空的困境,部分村民甚至提议将集体积累的555万元资金“分净吃光”,村级公益事业也一直处于“原地踏步”状态。
(2)政经不分,治理能力不足
有效区分村级各类集体组织的职能、权力和责任是提升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东平县大多数村庄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不分,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功能,村干部成为集体资产运营管理的“代理人”,由此,村干部一方面要履行常规的村委会行政职能,另一方面要投身村庄集体经济发展,分身乏术。特别是在村庄集体经济薄弱导致村集体负债运行的村庄,部分村干部为了减少村级债务,常年在外面跑项目,村民有矛盾都难以找到村干部出面调解,村庄日常的公共事务和社会治理难以开展。从村民角度来看,村干部的大包大揽也阻碍了村民对村庄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了解,村民难以有效参与到村庄的民主管理之中,也缺乏为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动力,正如彭集街道小高庄村的一位村民所说:“你啥情况也不了解,没有参与的必要嘛,有那点时间,还不如寻思自己怎么发展。”
综上所言,一方面,薄弱的集体经济限制了村庄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现有的公共产品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致使村民对集体的认可度与满意度偏低,村民与集体之间未能架起“连心桥”,另一方面,村级层面的政经不分,难以调动起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削弱了村庄的治理能力,使村庄治理效率低下。而这两者共同导致了村庄内部凝聚力与向心力的缺失,在村民与集体之间难以形成齐心共力谋发展的局面,村庄发展缺乏良好的“软环境”支撑。
(二)产权股份改革,激活发展动力
2015年,东平县被列为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任务。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进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成为改革的重要目标。
面对农村发展后继无力的现实困境,东平县紧紧抓住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以集体土地资源、经营性资产、政策性扶持资金为主要改革内容,通过“筹建小组、清产核资、资格界定、制定章程、资产量化、股权配置、股权管理、设置机构、注册登记”九个步骤稳扎稳打,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激活了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
1.清产核资,亮明集体家底
(1)明晰条件,精确股改对象
推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首要在于弄清“要谁改,谁来改”的问题。东平县委书记赵德健指出:“我县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在‘不改变产权性质、不改变产权用途、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权益’的前提下,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将农村除承包地以外的集体各类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作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指明了方向,基于此,东平县因地制宜,结合本县实际特点,将试点村庄分为三种类型,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集体经营性资产人均2000元以上且区位优势明显的城中村、城郊村、乡镇(街道)驻地村,要盘活土地资源和经营性资产,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或以参股、合作的形式建设厂房、商业卖场、餐饮住宿等设施,发展物业经济、租赁经济或服务经济。二是没有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较少,但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坡、荒滩等“四荒”类土地资源人均面积达0.5亩及以上的传统农业村、薄弱村,要盘活农地、林地、水面、“四荒”等资源型资产,成立以土地资源为主体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如彭集街道的赵楼村,立足村庄土地资源丰富的实际,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吸纳全村67户农民自愿将320亩土地入股合作社,并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东宝村香瓜种植专业合作社达成协议发展香瓜规模种植。三是对于移民扶持、扶贫开发、南水北调工程等国家政策性资金投入较多的移民村、贫困村,村集体承接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人均1000元以上的要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接扶持资金,发展股份合作制经营项目,进而将资金折股量化到扶持对象,实现扶持资金的集中、长效发力。接山镇的夏谢五村以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万元为引领,与江苏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和东平富华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生态养鸡场,将资金折股量化给村庄219户贫困户,并以股金的形式投入养鸡场,贫困农户在养鸡场就业的同时,享受资金入股分红。
(2)培训宣传,破除思想障碍
改革势必会触动现有既得利益团体的利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同样也不例外。在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初,不同的群体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对改革抱有不同的态度。对于基层干部来说,一部分人认为没有或很少有经营性资产的经济薄弱村,没有改头,也没有改革的必要;有些村干部担心改革后东西都成了群众的了,自己不当家了,不想改;再者部分乡镇干部怕麻烦,认为改革后有些村容易出现上访,容易乱,也不愿意改。对农民群体来说,少数占用村内荒片资源较多的村民根本不同意改;有的村民担心改革后“福利”取消了、自己的分红减少了,不愿意改;还有一部分群众对股份合作制是什么、为什么要搞股份合作制、怎样实施股份合作制完全不了解,有的甚至认为股份合作制就是“分家”,就是平分集体资产。
面对如此众多的思想分歧,如何统一思想,将全体干部、群众凝聚在一起,形成上下人人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就成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前提性工作。东平县首先从县级层面出发,由县级改革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于2015年先后3次赴枣庄、肥城、上海、石家庄、邢台等省内外六七个改革先进区进行学习考察,做改革的“取经人”,与此同时,邀请专家、学者对基层干部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业务培训,随后以乡镇为单位开办培训班,对乡镇(街道)干部、各村书记、村主任、会计、村民代表、在村党员做进一步指导,进而以报纸、电视台、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使全县上下形成良好的改革共识。彭集街道后围村面对思想认识上的现实阻力,村两委干部在改革之初,坚持问题导向,倾听村民呼声,向村庄所有农户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并100%回收。在宣传方式上,村两委在村庄文化广场、交通干线及村民集中居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村广播每天定时循环播放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知识、改革方案、文件政策。村干部亲自登门入户分发股份制改革明白纸,以向村民算经济账的方式讲解资产、资源走向市场经营后能带来多少收入,合作社成立后如何管理经营、民主决策、按股分红,现场解答群众疑虑,从而为股份合作制改革扫清了思想障碍,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全村上下统一了改革思想。
(3)公开专业,理清集体“家产”
清查资产、摸清底数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回答“改什么”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所谓清产核资,即对村庄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在摸清村庄资产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村庄各类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营效益等情况。东平全县716个村(居),近20万农户,拥有14.69亿元农村集体资产,这既提供了丰富的改革内容,也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对此,东平县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好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清产核资要通过成立小组、核查资产、总结报告、群众确认、街道备案、张榜公布六个步骤稳步开展,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对于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需要进行价值重估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彭集街道后围村在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了由村干部和农户代表参加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性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和清点,对往来款项及村集体签订的合同协议系统梳理,对集体所有非发包到户的机动田、水利设施等资源型资产进行丈量登记,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做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对村内荒片进行清查时,工作小组及时吸收各村民小组组长参加,对荒坑、荒片、荒场、空宅等逐块丈量登记并拍照,统一收归集体。经清查,后围村共有集体净资产8748300.45元,荒片土地310亩,村支书田汝生说道:“清产核资,不仅理清了我们村庄的集体资产,也使我们个人清楚掌握了村庄的集体经济情况,真正做到了家底清、干部清、群众清。”
2.确股赋权,做实成员权益
(1)民主协议,确定成员资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集体产权改革过程中配置股份的基本依据,确认成员身份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准确界定成员资格既直接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平、公正地享有各项权益,也决定着能否确切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障改革稳步向前。由于全县716个村庄情况各不相同,人员类型差异也较大,东平县在界定成员资格工作中,坚持以“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为原则,统筹考虑群众的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以及个人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在具体操作上,由各村庄依照村情,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或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民主决定成员界定办法、标准与程序,并规定在成员界定完成后要登记造册,并进行张榜公示。截至2017年3月,东平县全县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4537人。彭集街道后围村在界定成员资格过程中,以2015年6月30日为人口基准日,以历年人口情况登记记录为基础,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情况底稿,以组为单位编印成册发放到各个农户供农户互相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之后对户籍和居住在村内的现有人员,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其身份,区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成员,针对户籍不在村的初级士官、在读大中专学生、国家公务人员、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村庄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如本村村民已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获得固定工作,且工作单位给予缴纳养老保险的,不再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界定,村庄农业人口有493户、1860人,其中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有482户、1745人。
(2)紧贴县情,分类设置股权
作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核心环节,股权设置既是集体成员权益的直接体现,也关系到农村产权改革的效率与公平,灵活的股权设置是保障村庄集体资产有效运行的重要前提。一方面,东平县村级积累弱,经营性资产少而资源性资产丰富;另一方面,作为全国第二、全省第一移民大县,全县库区移民24.5万人,每年承接的财政扶持资金3亿多元,但扶持资金多采用“撒芝麻盐”、平均到户的使用方式,难以实现长效之功。在此背景下,东平因村、因人、因需制宜,精准核定股权类型,依据产权归属,将股权划分为集体配置股、个人自愿股和定向扶持股三种类型。集体配置股即将集体经营的“四荒”类土地资源、经营性资产分别按照土地面积、资产金额折股量化,配置给集体与个人;个人自愿股是在完成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引导农户自愿以家庭承包地入股经营,实行“保底租金+分红”,确保成员家庭承包地的收益权;定向扶持股是指村集体承接的具有明确扶持对象和范围的各级扶持资金,在坚持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对各级投入的扶持资金定向股份量化,并以股权的形式投入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经营性资产,股东按股权获取收益。接山镇夏谢五村引进资本、技术建设生态养鸡场,将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60万元折股量化给村庄219户贫困户,并以股金的形式入股养鸡场,变“扶财、扶物”为“扶股”,由此,贫困户不但可以获得股金分红,还可在养鸡场就业,实现了扶贫资金的长效发力。
东平县依据入股资源的性质,将股权区分为资产股、资源股与资金股三类。资产股即以村庄经营性资产设置的股份,如银山镇后银山村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的70%共计525万元设置为资产股,一次平均量化给全体698名股东成员,每名成员分得股权额7521元;资源股是以土地资源入股,接山镇的后口头村将资源股设置为A、B两种类型,资源A股是指村庄的“四荒”地、机动地等,资源B股是成员以家庭承包地自愿有偿加入;资金股即集体经济组织在需要募集资金时,集体成员可以以资金入股,彭集街道的马流泽村在需要筹集资金时,每年在股东成员中集中募集一次,每2万元计为1股,并规定每个原始股东成员最多可以入100股。
除此之外,部分村庄还根据村情,自主探索出其他类型的股份设置,如后围村的“年龄股”与前河崖村的“村龄股”“贡献股”。所谓年龄股,是指将村民的年龄因素考虑进去,18岁以下的配7股(基本股),18~38岁的配8股,39~59岁的配9股,60岁及以上的配10股;所谓村龄股和贡献股,即将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形成股份,不设集体股权,只设个人股权,个人股权由基本股、村龄股、贡献股三部分组成,并依据村民的身份、户口、村龄、贡献等因素配置到人。具体而言,凡在1980年1月1日前在村中落户且当时满15周岁的,每人配满基本股50股;村龄股配置重点突出公平分配原则,凡2015年7月1日前在本村出生、落户的按在村的村龄,每年配1股,每人最多50股;贡献股针对村民个人对村集体的贡献,规定凡在2015年7月1日前在村两委工作的人员,依据在村两委工作时间,按每人每年1股配备贡献股,贡献股最多不超过20股。在股权精确到人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集体成员发放股权证书,作为成员享受权益的依据。
在集体与个人的股权比例设置上,东平县实行个人集体三七开。确保农民和村庄共同受益是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面对全县薄弱村多、村级积累少的特点,东平县坚持既不能把集体改没了、改小了、改弱了,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规定集体股占30%、个人股占70%,不设集体股权的村庄,在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30%作为公积金、公益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和集体组织正常运转,从而在保障农民受益的同时托底集体收入,确保村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例如,沙河站镇前河涯村将集体净资产5078979.18元全部折股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设集体股权,在集体收益中提取30%作为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规避风险以及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
(3)动态调股,遵照现实民意
股权设置保障了集体成员股权享有起点上的公平,改革之后,随着村庄的发展以及村庄人口的出生、死亡、内外流动,村庄的人员类型也必将发生变化,在保障公平的基础上提升股权配置效率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运行必须通过切实有效的股权管理来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我国许多率先完成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的试点区也多实行股权固化,即在将股权量化到人后,再固化到户,以户为单位继承、转让,实行“生不增,死不减”,不再因家庭成员户籍、人口发生变化而调整股权,如江苏省昆山市在2016年即完成了股权固化改革。东平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土地资源丰富,在土地调整上多年来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这种固化的土地承包关系致使部分村庄出现了某些家庭人多地少、某些家庭人少地多的土地资源分配不均现象,进而引发了新增人口土地权益无保障、村内土地矛盾尖锐等问题。如彭集街道马流泽村自1991年土地确权之后再未对土地进行过调整,村内人多地少、人少地多的现象十分普遍。有鉴于此,在集体产权改革之初,很多村民难以接受一次配股、永久不变的股权固化方式,而赞成“生增死减”的动态化管理模式。
对此,改革小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同时也考虑到频繁调整股份不利于资产稳定,确定了“股份五年一调整,以集体股为机动股,实行增股减股不动股”的动态调股原则,在具体的调配方式上,又分为两种。一是“老出生进,按序排队”。即老人去世后收回股权,新生儿出生后配发股权,新生儿股权配发按照出生时间先后排序进行。以银山镇南堂子村为代表的一些村庄在集体产权改革过程中,通过民主协商决定在老人去世后原有股份收归集体,新生儿出生后到村委会登记,在保证总股份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出生时间排队配发股份。二是“集体融蓄,灵活调配”。即充分发挥集体股的“蓄水池”作用,老人去世后股份收归集体,新增人口配股也从集体股中配发。接山镇的后口头村采取增人不减股,调股不动地的方式,每五年调整一次股份,对新增人口需要增加的资源股份从集体持有的30%股份中配置,确权到户的家庭承包地以及量化给个人的资源A股(集体四荒地)不再减少,土地统一经营,地块不作调动。通过对股权实行动态化的管理,东平既有效满足了农民意愿,又保障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顺利进行。
3.建规立制,完善发展载体
(1)政策当头,合作社有规可依
改制后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村域为范围、资产资源为纽带、成员为股东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的长效运转首先离不开健全的体制、机制等制度方面的保障。而对于农民来说,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新生事物,单纯地依靠农民自主探索创新,而不从政策法规层面加以引导可能造成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转不规范、难长久,同时也不利于政府从整体层面上进行管理。为此,东平县在2015年11月即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农业局共同制定出台了《东平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试行管理办法》,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性质、职责、成立条件、登记事项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从而为合作社的成立、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东平县在2017年3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又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名称、经营范围、市场地位、组织结构等做了明确说明,如“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居),一般应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名称为‘东平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不仅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全机制、体制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合作社的规范运转提供了法规依据,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参与市场运营。截至2017年3月,东平县59个村实施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48个村完成改革并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
(2)组织设立,合作社架构完善
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合作社实效运作的组织保障。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是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投资开发的主体,其运作效果既关系到村庄集体经济的发展,也决定了农民能否从产权改革中实际获益。在合作社依照章程成立之后,其具体的体制、机制最终要靠合作社内部的组织以及组织内的人来落实,这从客观上要求完善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并确保其运行顺畅。东平县各村庄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均设立了“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架构体系,其中股东代表大会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监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合作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在民主选举上,股东代表由具有选举权的股东推荐选举产生,监事会、理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选举产生,如马流泽村的股东代表选举平衡了村庄家族与片区因素,实行股东代表与村民代表重合制,从而有效拉近了成员与集体之间的距离;在民主决策上,合作社章程规定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投资决策、年度计划、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需要做出决议的,必须经股东代表总数2/3以上通过;在民主监督环节,监事会与理事会不得交叉任职,并在每年年底向股东代表大会提交年度监察报告,保障对集体经济运营管理的有效监督。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的“三会联动”,将集体经济管理职能从村委会管理服务职能中剥离出来,真正实现了村庄管理的“政经分离”,农民由以前的执行者变为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进而推动了村庄治理结构的改善升级。马流泽村的村支书张兆民说道:“现在合作社的重大事项都是农民说了算,我们村干部只是一个引导者,农民对村庄的公共事务也变得比以前有热情了。”
(3)全位监督,合作社运行有序
在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后,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承担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职能,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单纯依赖合作社自身的自觉难以保障合作社持续、规范、健康地运转,由此,在完善合作社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还必须从外部对合作社施以必要的督导。东平县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探索出一种“纵到底、横到边、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来确保合作社运行不偏离正轨。具体来说,一方面,村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发挥对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集体成员的监督权与知情权。另一方面,东平以县、乡镇(街道)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为依托,一是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管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合同一并纳入管理范畴,同时建立资产管理、资产交易、合同管理三个台账,从而将以往单一地监管村级资产扩充到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监管;二是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规定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实行分账设置,合作社的总账、明细账等所有账目及资金均纳入财务监督管理范围,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要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在村庄层面,合作社实行财务“阳光”公开制度,定期公示合作社财务情况并接受村民问询。如彭集街道后围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账目于每月的15号在村庄的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股东的监督,村支书田汝生说道:“只有经得起广大村民的监督,我们的合作社才能走得更远、发展得更好。”通过这种内外联动的监督机制,东平县实现了对集体经济组织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了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推动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长效运营。
(三)股份合作,聚合发展要素
东平县推动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是为了实现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人才等方面的盘活,具体是指通过发展主要以土地入股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将集体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以建立资金型股份合作社的形式将集体积累的资金不断“发酵”,依托资产型股份合作社把集体所拥有的资产创新发展起来,以此达到聚合各类发展要素的目的,使得集体经济焕发生机与活力。
1.土地入股,发展土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平县土地资源丰富,但在东平县全县716个行政村中,没有集体收入的村庄有276个,占38.5%。为此,东平县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对于没有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较少的传统农业村、薄弱村,盘活农地、林地、水面、“四荒”等资源型资产,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统筹整合农业资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四荒地较为丰富的东平县,收回集体的四荒地并借机发展规模经营属于东平县集体产权的特有情况。
首先,集体的四荒地找回“归属”。东平县最主要的资源是土地资源,集体所有的资源里土地资源也占据着主导地位,从前农民对集体的四荒地采取乱占、乱搭、乱建的“三乱”做法。推动集体产权改革,首先要让集体“有产可分”,那么清产核资的第一步就是要收回集体所有的四荒地。以彭集街道马流泽村为例,村庄总面积1034亩,其中农户承包地面积703亩,集体土地331亩。该村在集体产权股份改革之前,集体仅有土地资源,但四荒地全部被村民乱占、乱建,集体是个“空壳”。推行产权改革以来,村集体将收回集体四荒地作为清产核资的第一步,通过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县领导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疏通村民思想,最后村民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交还了集体四荒地。如彭集街道马流泽村收回村内闲置宅基地152亩、集体荒地和村民房前屋后小片土地179亩,国家所有的82亩河滩地也被纳入村庄的管理、使用范围。清理出的179亩集体土地占合作社入股土地总面积的22.29%,原来的四荒地真正找回了“主人”。
其次,集体的四荒地实现规模经营。东平县没有集体收入的村庄有276个,除了彭集街道马流泽村之外,接山镇后口头村也属于典型的“空壳村”。“空壳村”不仅集体经济缺失,更缺乏增收的路子。后口头村没有村办企业或者其他集体资源,但村内土地资源丰富,村集体拥有包括350亩河滩地在内的集体经营土地679亩。2013年以赵端为代表的村干部通过与不愿入股的村民置换、转租土地,实现了土地集中连片,最后促成了土地合作社的建立。2017年土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通过承担大汶河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实现了200亩集体河滩地入股,并且动员了17家农户将202亩土地入股其中。后口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广茂苗木花卉合作社合作经营大汶河生态建设项目,会计、职业经理人、技术人员均由广茂苗木花卉合作社成员担任,种苗的购置、成熟后的销售也由其负责。后口头村实际上是一个生产基地,负责规模种植苗木花卉。取得一定效益后,后口头村便将苗木种植的品种又提高了一个档次,包括碧桃苗、五角枫、垂柳、法桐、国槐、合欢、栾树、白玉兰、木瓜和樱花等多个品种。仅此一项苗木花卉经营项目,后口头村每年便可实现30万元集体增收。
最后,集体的四荒地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红利。改革前,村里有很多闲散的小地块,尤其是位于村民屋前屋后的小片区,有的被村民用来堆放杂物,有的空置未利用,还有一些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散布在村内外,而这些土地都是村集体的重要财产,变“荒地”为“金山”是此次集体产权改革的重点之一。后口头村、前河涯村、后围村等多个村庄都在村民屋前屋后的边角地栽种果树,由村集体提供苗木和栽种技术,村民就近划片管理,果实所得利润由集体与农户“五五分红”,顺利发展了“边角经济”。集体的闲散土地发挥了作用,每个村的“边角经济”均产生了持续的经济效益,如前河涯村村集体年均增收11万元。马流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土地,依托财政部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的85万元资金,建立了20个拱棚,将其中10个外包给医云科技有限公司,租金为8000元/年/个;同时,将10个拱棚入股医云科技有限公司,占股15%,村集体可得拱棚所得净利润15%的分红。2016年,马流泽村借力收拢的集体土地,通过流转集体土地、发展规模种植、入股企业等途径,共获得23万元集体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理事长张兆民赞叹道:“以前集体的荒片是祸端儿,村集体是空壳,现在出了家门其余的地就是集体的,村里也从欠村干部半年工资到现在净收入到了20多万元,改革之后村集体才有了力量。”
2.注入资金,发展资金型股份经济合作社
资金型股份合作社与土地型股份合作社不同,主要是指以资金为主要入股形式的股份合作社。自2015年东平县推行集体产权改革以来,对于经营性资产较多、区位优势明显的驻地村,鼓励自行或以参股、合作的形式发展二、三产业。集体积累资金丰厚的村庄有自行经营的资金来源,集体资金不足的村庄可通过引入外来资金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资源枯竭,集体积累资金寻求出路。从产权改革的大背景来看,东平县有15个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有集体资金积累的富裕村,但因资源枯竭、村办企业缺乏活力,正面临发展的瓶颈。银山镇后银山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石子、石灰等山石开发产业成为该村的主导产业,由此才有了“银山”之名。自此,全村80%以上的农户或直接从事石材加工,或从事石材运输,或入股石材经营,收入稳定,2014年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8600元。集体凭借山石资源的有偿开采,积累了较丰厚的资金,2014年村集体账户净资金680万元。2015年,后银山村山石资源基本开发完毕,少部分石材专业户向外乡山石地区转移,大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家庭承包的耕地依靠老人、妇女耕种,土地产出效益低。受政策限制,由镇级代管的680万元集体资金每年仅能收取万余元的“稀松”利息,除了村集体的管理支出及其他小额支出以外,不能用于其他经营性活动,集体资金难以保值、增值。由此,银山村村集体和个人均面临坐吃山空、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困境。
因势利导,抓住产权改革契机。东平县农村改革试验工作会议召开后,具有集体积累资金的村庄萌生了成立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想法,并因势利导顺利盘活了集体资金。例如,银山镇后银山村通过清产核资清查出全部折股资产750万元,经集体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30%资产合计225万元留作集体股,将70%资产525万元一次性平均量化分配到每位成员。以土地“保底+分红”的收益模式,村干部成功动员全部农户将430亩家庭承包地入股交由集体统一经营。在整合集体股、个人资产股、土地股的基础上,后银山村注册成立了东平源鑫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接着,后银山村结合村庄自身条件,利用村民入股的430亩土地和集体70亩机动土地,建立了“银凤庄园”。在“银凤庄园”特色观光农业项目的吸引下,加上该村的企业经营底子,该村很快实现了1500万元招商引资,栽植樱桃200亩、黄金桃100亩、葡萄200亩,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截至2017年5月,集体农庄资产已由成立时的50万元,扩展为600万元。后银山村为集体资金找到了增值项目,顺利实现了集体资金的盘活。
项目引入,吸纳外来企业注入资金。为集体资金找到管理平台之后,最重要的就是瞄准产业项目,由此才能达到盘活集体资金的效果。后银山村以“银凤庄园”为项目依托,引入外资1500万元合作经营生态观光农业,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外力”。朝阳庄村也是一个成功引入外来资金的典范,但又与后银山村有所区别。朝阳庄村三面环山,山丘、梯田、平川、沟融地貌一应俱全,有着独特的自然地貌和丰富的土地资源,生态资源优势明显,但该村在产权改革前没有集体资产,由于位置偏僻是远近闻名的穷村。2011年朝阳庄村将全部山林收归集体,南山集团看中该村独特的生态优势,一次性支付6600万元租下该村3800亩山林及其他1422亩承包地和古村落69年,用于发展畜牧业和乡村旅游。朝阳庄村以土地资源租让的形式获取大量资金,股份制改革后以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获得1839.4万元国家易地搬迁项目补助资金,另外依托南山集团后期6.4亿元资金的投入与其合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项目。朝阳庄村依托国家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发挥资源优势实现招商引资,将集体资源变现并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利用现代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这种模式,一是解决了村民的居住困难问题,二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村民的生产、生计问题,三是解决了村集体增收难的问题,走出了一条贫困村利用生态资源实现“搬得出、住得下、能发展、可致富”的新路子。
3.依托集体资产,发展资产型股份经济合作社
每个村庄的资源禀赋不同,用来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要素也因村而异。东平县充分考虑各村情况,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模式。土地资源丰富的村庄可发展以土地为主的土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积累资金雄厚的村庄有优势发展以资金入股为主的资金型股份经济合作社,而村办企业较多、集体资产丰厚的村庄则可以选择发展以资产入股为主的资产型股份经济合作社。
精准定位,认清自身优势。走出具有村庄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需要认清村庄自身的优势,扬长避短才能有所建树。后围村位于彭集街道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原本村里有两个村办企业,还有大量商业楼盘,集体资产雄厚,每年的集体资产收益有100万元左右,但2011年因翻新商业楼盘等各项支出,村集体负债达200多万元,集体资产流失情况严重,村庄管理处于混乱状态。2011年自田汝生担任支部书记以来,在田书记的带领下,两委班子以“啃硬骨头”的作风,把清退赖租商铺列为最基础、最紧要的工作,并且经过村民大会商讨决定,继续发挥区位优势利用商业楼盘盘活集体资产,进而发展四荒地果树栽种的“边角经济”。2016年,村集体通过楼盘出租和重整村办企业,总收入达80多万元,集体资产重新为村集体创造财富。卜楼村位于东平街道街区中心,县城开发占用了全村的土地。推进产权改革后,卜楼村抓住城中村改造机遇,着重打造卜楼小区四个角以及北区东南角的拐角楼,五个拐角楼共计6500平方米,随着县城的西移,房租价格越来越高,五个拐角楼的出租价值不断凸显,已成为未来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清产核资,重整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东平县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集体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有效路径。2011年之前,后围村的集体资产流失严重,集体负债多达200万元,集体资产虽然每年收入丰厚,但村集体到手的钱没几个。2011年,田汝生上任后把清理集体资产列为首要工作,2012年5~8月,后围村成立专门的清产核资小组,强力清退欠交、不愿补交商业楼盘租金的村民,“看到村干部动真格了,乱占门面的村民就自动退出了”,当时负责清退工作的吕树乐说道。后围村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清退了占用商铺又一直欠交房租的部分村民。同时,后围村通过与村民“签协议”的方式收回集体四荒地320亩,清理清缴所有集体资产折算共计8748300.45元,其中商品楼折合五六百万元,村办企业折合现金百十万元。至此,村集体将所有集体资产收回手中,真正掌握了集体资产的收益权。
统一规划,集体资产焕发生机。量化集体资产,对村内“三资”重新整合,股份经济合作社才能重新利用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实现收益共享。旧县乡浮粮店村地处东平湖畔,是东平县典型的渔村,村里房子是依山而建的石头房,随着村民的外出,村内很多石头房空置,但村内百余处石头房的历史有120年以上,极具本村特色民居、渔耕文化、特色民俗优势。产权改革后,浮粮店村两委通过党员网格化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以党员辐射带动村民参与,凝聚村民参与本村发展乡村特色旅游项目,最后回购闲置石头房十几套,吸引全村82户、272人参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旅游开发。最终,浮粮店村立足本村渔家古村的特色,由村集体统一规划,倚靠全县发展全域旅游、打造旅游精品点建设的机遇,争取到县旅游局在该村投资50余万元建设了乡村旅游样板房两套,并成功引来投资商打造精品民宿,树立了浮粮店精品民宿的品牌。与此相似,后围村在收回集体资产后,针对四荒地、商业楼盘两块资产重新做了规划。其一,在集体四荒地上实施果树种植项目。由于果树是在原来村民占用的集体四荒地上种植的,通过与村民签订协议,这些荒片仍由原承包户经营。愿意种植果树的农户,由合作社统一提供果树苗和技术指导,村民负责日常看护,经营农户获总收益的70%,村集体分得30%。不愿意种植果树的农户,将按照荒片每亩每年500元承包费的价格将荒片上交给村集体,经营内容可自主选择。其二,全部回收商品楼盘,装修后重新出租。由于国道铺高了,后围村位于105国道沿街的商业楼房比国道矮了一截,因而需重新装修。以前一间店铺一年只收2000多元房租,重装后的每间店铺一年收1.2万元房租,对之前占用店铺不交清欠款的不予重租,不愿补交的村集体不予续租。后围村重新管理规划集体资产,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四)股份经营,以市场机制提升发展效力
市场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有效途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后,以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接市场,实现公司化运营是改革的现实选择。公司化运营有利于整合村庄与市场之间的资源配置,激活村内外各类发展要素,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效率,进而达到激活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增收的目的。东平县抓住产权改革的契机,以彭集街道为试点,深入推动集体产权改革,除了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上下狠功夫,对于合作社的市场运营也做出了有益指导。
1.多元化运营模式
事物具有多样性,每个村庄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应该因村制宜走多元化的运营路子。东平县基于现实情况,在多方考证下,指导不同类型股份经济合作社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运营模式。
一是发展产业经济,壮大集体实业。对于村内有产业基础、村两委班子团结有力的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更适合发挥其产业优势,以村级领办的形式发展产业经济。由股东大会选出理事会成员,主要负责合作社的市场管理,或成立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与外界公司进行业务洽谈与对接。村集体以合作社或公司的名义,实行自营;理事会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对日常事务的管理;实行产业的统一规模经营,是农业走向现代化、机械化的最佳途径。而村级领办的独立经营模式又为合作社的壮大探索了一条独立自主的发展路子,为合作社积累了适合本村发展的独特经验。彭集街道小高庄村原本没有集体“三资”,是典型“空壳村”,并且村庄管理处于“空转”状态。村支书刘传奇在街道领导一个多月的劝说下,毅然决定接手“烫手山芋”,回村主持工作。为推动产权改革,刘传奇主动将自己注册资金为600万元的村内板材加工厂20%的股份,即120万元赠予村集体,作为村集体在股份经济合作社中的股份。为了更好地与外来公司对接业务,村集体决定将板材厂改名为东旺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中旬,股份合作社争取到彭集街道80万元的扶持资金贷款,加上村民入股的部分资金,采购了新设备,引入了免漆板生产线,生产线已于2016年8月底正式投产。引入生产线后,企业每月可增加营业额150万元左右,利润为10万元左右。村集体则每年按注入资金的10%获取保底收益,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经营效益获得相应分红。
二是推动租赁经济,利用闲置资源。发挥闲置资源作用,获得集体收入来源,也是盘活集体经济的有效手段。集体的土地、商品楼盘、厂房等资源出租后,这些资源的管理权也随之移交给租赁的一方,从管理方式来看,这种形式亦属于委托管理。部分村庄利用自身闲置资源,充分发挥集体资源的经济效益,一是获得了固定的租金收益,二是省去了村集体对该部分资源的管理和维护费用。与此同时,在获得租金之后,村集体可将该项资金用于发展产业项目或是用于公共开支。2008年,河站镇前河涯村将废弃砖厂230亩土地整平,公开招标发包,每年收取承包费11.5万元,股份制改革后将该笔收益纳入集体资金量化范围。对村内集体空闲地,坚持边规划、边开发,利用集体积累建设商住房,对外租赁增收。截至2017年5月,共有集体房屋281间,分别租赁给32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年收取租赁费27.4万元。前河涯村立足自身优势,壮大了集体经济也带动了股民增收。与前河涯村类似,马流泽村以840亩土地流转获取瑞星集团每年84万元的固定租金,后围村依靠出租商业楼盘每年获得32万元的稳定收益,均取得了盘活闲置资源、促进集体和股民双向受益的良好效果。
三是扩展物业经济,赢取固定收益。村集体有土地、厂房等资源,但无好的产业项目,没有发展产业项目的能力,可将集体的这些资源以出租的方式来聚集资金、积累集体收益。另外,在获取租金的同时,村集体还可为入驻村内的公司、大户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或代管服务,进而发展“物业经济”。由此,在充分盘活闲置资源的基础上,强化了对集体资产的管理,而集体更可以以管理土地、资产的名义在租赁费之外获得一笔管理费,可谓一举多得。2010年至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河站镇前河涯村流转土地400亩,与种植大户合作,发展现代农业。村集体为大户提供用工、农电、农田水利设施等系列化服务,每年收取大户服务费10万元,成为村集体每年增收的一大渠道。小高庄村也以相同的方式,从两位种植大户手中每年收取2万元的服务费,实现了集体的有效增收。马流泽村将840亩土地流转给瑞星集团,但瑞星集团对一部分土地并未利用起来,因受土地政策的限制,让马流泽村代为管理或种植,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而马流泽村利用该块土地种植玉米获取了6万多元的种植收入,同时又得到瑞星集团的管理费,可谓“地尽其用”,马流泽村在同一块土地上获取了三项收入来源。可见,物业经济从形式上创新了集体收入的来源,让集体发挥了“物业”的作用,守护了种植大户的种植安全,也开辟了集体增收的新途径。
2.公司化管理制度
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采用现代公司制度的组织架构,以理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三会”分别作为管理、监督、决策机构,采取政企分离的模式排除村两委对合作社的干扰,更以专业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为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总而言之,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农村实行现代公司管理模式,推动了集体经济更规范、更学科地运营。东平县在试点村摸索前行,无论在组织架构还是在实际运行中都十分注重合作社的公司化管理,在探索中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其一,实行政企分离。引入现代公司管理制度,势必要将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身管理与村两委管理分离开来,保持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独立运营,突出合作社的管理优势,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管理制度基础。早在1985年,银山镇后银山村老书记领着本村几个村民与梁山合股,一起创办了后银山村的第一家“凑份子”式石灰窑企业,在管理上实行政企分开,石灰窑企业有独立的会计和账目。正是有了这样的历史渊源,后银山村在实行集体产权改革时,合作社与村两委依然实行的是两套班子。经过股东大会选举,后银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源鑫公司由村支书兼任董事长,董事会由股东代表会、党员大会联合选举产生,合计11人,5名村委成员、6名外聘财务人员。两委成员之所以兼任合作社理事会成员,是因为村内能人少,不得已而为之,但村两委与合作社“两会”是完全分开的,账本也各设一套。截至2017年5月,在东平县,外出务工是乡村经济的主要收入来源,村民外流严重,留在村里的都是“386199”部队,即妇女、儿童、老人留守在村。在东平,后围村、马流泽村等大部分村庄都无法避免这个问题。因此,在实行政企分开的同时做到人员不重合,是一个需着重解决但又无法短期根治的难题。
其二,设立“三会”制度。作为现代企业的组织架构,理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三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三会”制度从机构上确保了股东的决策权、监督权和管理权。东平县依法设立“三会”制度,尊重股东意愿,采取照顾片区、家族的方式推举股东代表或监事会成员,充分体现了重视股东权能、减少村庄矛盾的原则。彭集街道后围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联户推选”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经过片区内就近居住的几家农户的同意方可推选,当选后要对代表区域股民负责,定期收集并反馈意见,股东有权罢免不负责的股东代表。吕树乐作为监事会主任,笑着说:“大家都很负责,如果被罢免会很丢面子,在村里丢不起人。”2014年年底,后银山村按照县里文件规定,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在推选股东代表上,该村以村内4个家族各推举一名代表,其余代表按出资额来选取的办法,选举了30名股东代表。从路东、路中、路西三个片区各选举一名股东代表,组成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监事会。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考虑片区和家族等现实因素来推选代表,是更好地推行“三会”制度的表现,股东们在这个过程中也充分行使了监督的权利。
其三,培养专业管理人才。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专业人员的管理运营,实体产业的崛起少不了技术人员的指导。东平县为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做了两个方面的尝试:一是开出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工资;二是提供技术股份,技术人员可用技术参股分红。银山镇后银山村源鑫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选出了11名董事会成员,其中有6名外聘财务人员,每月由村集体支付1500元/人的工资,专门为合作社做账,负责管理合作社各项收支。对于股份经济合作社吸引人才的问题,理事长王家祥说道:“在东平打工,人均工资每个月1500~1600元,城里环境不一样,农村公司想发展、想留住人才,分红是一个大问题,没有人才你就只能干些笨活,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截至2017年5月,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分红不高,还未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而专业人才的工资水平相对而言一般,这些因素都导致农村难以引入人才。发展和壮大股份经济合作社,人才引入与留住是重要的议题,也是今后改革亟待破除的障碍。
3.股份化分配机制
第一,集体个人三七开,按股获取分红。确保农民和村庄共同受益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基本前提,面对全县薄弱村多、集体收入低的现实情况,东平县本着“既不能把集体改没了、改小了、改弱了,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的政策底线,做出了集体股占30%,个人股占70%的规划。2016年,彭集街道后围村利用30%的集体股份从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得20多万元的收益,部分收益投入果树种植项目,另外也在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开支30多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危楼改造等也有所投入。由于集体股收益较高,后围村的各项福利也较为丰厚,村民饮用自来水无须自掏腰包,村内300余名60岁以上老人30元/人的银龄安康保险由村集体代付,村内小孩在村办小学上学免费。理事会主任吕树乐提到村庄的福利一直赞不绝口:“附近村子的小孩都来我们村的小学上学,但是我们本村的小孩不用交学费。”
在财务管理方面,东平县采取的是“双管制度”,即合作社做账、乡镇(街道)定期核查。东平县以县、乡镇(街道)、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为依托,一是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规定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实行分账设置,合作社的总账、明细账等所有账目及资金均纳入财务监督管理范围,其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要报乡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二是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管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合同一并纳入管理范畴,同时建立资产管理、资产交易、合同管理三个台账,从而将以往单一地监管村级资产扩充到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监管。接山镇夏谢五村实施产权改革后,以村集体土地和基础设施等资产入股,将两年160万元省专项扶贫资金作为本金,与江苏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及东平富华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合作养殖雪山牌草鸡,成功吸引这两个外来公司的资金和养殖技术输入,并合作创建泰安市创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夏谢五村的资金来源为扶贫专项资金,除了接山镇每个季度为合作社实行核查并对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外,省财政厅还要分批次对合作社的项目进行考察、评定,合格之后才发放下一期经费。由此,合作社资金、资产的三级核查制度逐步建立。
第二,设立风险基金,保障收益不受损。东平县为了避免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稳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发展,指导各试点村设立风险基金会,抽取合作社纯收益的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基金,为集体股和个人股今后的贬值“注射预防针”。在土地股份合作社阶段,银山镇南堂子村股份合作社建立了风险金积累制度,从合作社收益中提取30%的资金作为风险金,提前规避市场波动,让集体和股民不用担心由市场风险导致的亏损。到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阶段,这一前置规避风险的做法仍然在该村推行,并且前河涯村、后围村也计划实行这一做法。每年积累一定风险资金,集体和股东都不必为市场风险忧心。
为了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的稳定发展,很多村庄“不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以多元化投资的方式分散市场运营中的风险。河站镇前河涯村在发展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村庄的“四大支柱经济”:一是发展“边角经济”,在闲散边角地栽上果树;二是村集体投资在村内闲置土地上建设商业用房,对外租赁发展“租赁经济”;三是流转合作社土地给种植大户,向大户收取“物业费”;四是发展特色种植,利用大棚种植西葫芦、朝天椒、莴苣、洋葱等经济作物。2017年还与山西振东药材有限公司对接,计划种植经济药材丹参。前河涯村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风险,拓宽了集体增收的来源。
第三,设置激励机制,个人与集体实现“双赢”。在集体经济的管理过程中,适当引入激励机制,从物质与精神方面对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从而激发工作人员的竞争意识,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一方面,设置“多劳多得”的物质奖励,鼓励工作人员提高效率。彭集街道后围村的果树种植项目采取划片就近让股民管理的策略,与股民签订管理协议,果实成熟后由股民自主采摘贩卖,所得收益集体与股民三七开,70%算分给股民的管理费,高出市场价的部分让利给股民,大大激发了股民自主销售的积极性,同时也减轻了村集体统销的负担。另一方面,建立“荣誉表彰”制度,让优秀工作人员赢得应有的荣誉,进而增强集体荣誉感与凝聚力。东平县在各乡镇(街道)推出“四德工程”,即“诚信村民、优秀共产党员、好公公、好婆婆”等村庄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在推行产权改革的过程中,侧重于奖励对集体产权改革有贡献的村民、共产党员,小高庄村2016年评选出“四德”模范人物共44名,颁发荣誉证书、树立宣传牌,并共计发放了4000多元奖励金,激励村民和党员为产权改革贡献力量。
4.市场化产权交易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各类资源活力,促进农村各类生产要素规范流动,东平县搭建了山东省首个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自此,东平县的产权交易有了法定的平台,为交易提供了规范、全面的流程和手续,信息共享平台便利了在线业务办理,产权交易能够更全面、更方便。
一是规范产权交易程序,完善运营模式。东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按照“小机构、大平台”的原则,采用“1+3”的模式组建,“1”是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3”是下设3个服务平台,分别指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产权抵押融资平台、产权登记托管平台,2017年5月,产权交易服务和产权抵押融资两个平台已经完善,分别承担产权交易流转和产权抵押融资服务功能。尽管产权登记托管平台还未建立,但产权托管服务不久后也能实现。前两个平台现租赁东平县中国银行一楼原营业部开展运营,对产权交易行为进行鉴证,同时提供信息咨询、交易策划、产权经纪、委托管理、产权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打造从递交交易申请、审核交易资格、公开发布交易信息、评估资产价值、组织交易行为、签订交易合同到产权资料归档一整套标准化流程,让农民的产权交易有了规范的程序。
二是实现信息共享,便利产权兑现。东平县产权交易范围较为宽广,已扩展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水面养殖权、“四荒”资源使用权等13类农村产权,并制定出台了《东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基本规则做出规定,明确了交易范围、方式、程序、行为规范、监管及纠纷处理等内容,推动了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市场化、规范化。同时,东平县构建了县、乡、村三级网络化服务体系。东平县依托乡镇农经服务站,健全全县14个乡镇、街道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功能,为其配备了电脑、LED显示屏等服务设备,现已与县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库,业务在线办理成为现实。截至2017年5月,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免费提供交易服务106宗、土地流转面积3.2万亩、产权抵押贷款34宗、贷款金额4104万元。该平台帮助农户和集体完成产权的流转和抵押,实现了将集体产权兑换为交易主体的现金收益。
交易平台由于建立时间较短,还存在业务拓展缓慢的问题,除了已经确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外,水面养殖权等其他各类产权尚未确权,不能进行交易。再者,交易数量和规模还较小。受相关政策约束、群众认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除农村集体“三资”外,农户进平台交易的业务量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