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译注(修订本)(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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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人披见 文公 僖公二十四年

左传

【题解】

本篇记述晋文公的仇人寺人披怎样说服晋文公抛开旧仇接见了他,从而使晋文公避免了一场灾难。

寺人披趋炎附势的品行固然不足取,但齐桓公、晋文公开阔的心胸和气魄对他们事业的开展还是起了作用的。

吕、郤畏逼[1],将焚公宫而弑晋侯[2]。寺人披请见[3]。公使让之,且辞焉。曰:“蒲城之役[4],君命一宿,女即至[5]。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6],女为惠公来求杀余[7]。命女三宿,女中宿至。虽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犹在[8],女其行乎!”对曰:“臣谓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犹未也,又将及难。君命无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恶,唯力是视。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今君即位,其无蒲、狄乎?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9],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众,岂唯刑臣[10]!”

公见之,以难告。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11]。己丑晦[12],公宫火。瑕甥、郤芮不获公,乃如河上,秦伯诱而杀之。

【注释】

[1]吕、郤(Xì):吕甥、郤芮(ruì),都是晋惠公、晋怀公的旧臣。吕甥复姓瑕吕,名饴甥。下文又作瑕甥。

[2]晋侯:指晋文公重耳。

[3]寺人披:即勃鞮。寺人,即后世所说的宦官。披,人名。见:谒见。

[4]蒲城之役:晋献公听信骊姬谗言,逼死太子申生之后,又想捕捉公子重耳和夷吾,然后使骊姬的儿子奚齐继承君位。鲁僖公五年(前655年),晋献公使寺人披攻打重耳居住的蒲城(今山西隰县西北),逼令重耳自杀,重耳逾墙逃走。

[5]女:通“汝”。下文中“女”同。

[6]狄:春秋时居住在北方的少数民族。田:也写作“畋”。打猎。渭:渭河。

[7]为惠公来求杀余:晋献公死后,公子夷吾继位,即晋惠公。晋惠公六年(前645年),派寺人披到狄国去谋杀重耳,由于重耳事先得知消息,谋杀未成。

[8]袪(qū):衣袖。寺人披在蒲城追捕晋文公时,曾把他的衣袖割断。

[9]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鲁庄公九年(前685年),鲁国帮助齐国公子纠和齐桓公小白争君位,战于乾时(在今山东临淄东南)。管仲当时辅佐公子纠,在战争中射中齐桓公的衣带钩。后来齐桓公听从鲍叔牙的劝说,不念旧恶,仍然重用管仲。置,弃。这里是搁置的意思。

[10]刑臣:寺人披受过宫刑,所以这样自称。

[11]秦伯:指秦穆公。王城:在今陕西大荔东。

[12]己丑:三月二十九日。晦:阴历每月的最后一天。

【译文】

吕甥、郤芮怕受到迫害,准备放火焚烧晋文公的宫室,杀死晋侯。这时寺人披请求谒见晋文公。晋文公派人斥责他,并且推辞不见。说:“蒲城那次战役,国君命令你第二天到达,你当天就赶到了。以后,我跟从狄国国君在渭水边上打猎,你又为惠公来到这里千方百计地想杀我。他命令你三天到达,你第二天就赶到了。虽然有国君的命令,为什么来得那么快?那只衣袖至今还在,你快走开吧!”寺人披回答说:“我以为您回到国内,已经明白做国君的道理了;如果仍没有明白,还要遭受灾难。对于国君的命令不能怀有二心,这是自古以来的制度。为国君除掉恶人,有多大力量就得出多大力量。至于国君所认为的恶人,是蒲人还是狄人,那和我有什么相干呢?您现在即位了,难道就没有蒲人和狄人了吗?齐桓公不计较射带钩的往事,而使管仲辅佐自己,您如果采取不同于齐桓公的做法,又何必劳您命令我走开呢?而且走的人一定很多,岂止我一个!”

晋文公接见了寺人披,寺人披把吕、郤准备发难的密谋告诉了晋文公。于是晋文公在王城暗地里与秦伯会晤。三月二十九日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晋文公的宫室果然起火。吕甥、郤芮没有抓到晋文公,就赶到黄河边上,秦伯于是诱捕并杀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