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的重要价值
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华民族已经迈上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国防和军队建设扬起实现强军梦的理想风帆。在强军兴军的伟大征程中,没有现代军事人力资源作为强力支撑,没有现代军事人力制度体系作为可靠保障,强军兴军的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正站在深化改革的历史关口,这对加速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第一,构建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是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战略举措。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伟大的梦想,就是强国梦,对军队来讲,就是强军梦。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定要继续积极努力,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努力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人力资源作为世界公认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五大资源中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强军梦具有决定性作用。强国强军的竞争不仅是经济、科技、国防等硬实力的较量,更是政治、文化制度等软实力的较量。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延伸,是人这个一切事物的决定性因素在军事领域的集中体现。制度的优势是关键性、根本性的优势,制度的先进是最具竞争力的先进。在强国强军的伟大实践中,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这个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次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人才队伍和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加速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通过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的不断完善,挖掘军事人力资源潜力,盘活各类军事人力资源,调动军官、士官、义务兵、文职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从事国防科研、军工生产等与军事工作紧密相关的所有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中国特色军事人力资源制度的优越性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出来,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提供可靠的、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支撑。
第二,构建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是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必然要求。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发了世界性的军事革命,深刻地改变着军队组织形态和战斗力生成模式。人是战斗力的决定性要素。在信息化条件下,军事人力资源对战斗力生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而其在军队组织形态塑造中的作用也愈加突出。为适应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不仅要提升作为决定性要素的人的能力素质,而且要全面优化军事人力资源的组织形态和组织方式。纵观世界军事变革发展历程,尽管各国政治制度、军队性质、领导体制等不尽相同,但建立科学合理、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已成为发达国家建设现代化军队的共识。从历史上看,开辟军官职业化先河的普鲁士,大胆废除以出身划分的军事贵族,实施按专业、教育和战功选拔军官的制度,从而成为当时世界一流的军事强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军成为世界新军事革命的“领头羊”,其也在不断推进军官制度改革,相继出台《国防人力资源管理法案》《军官等级限制法案》《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案》《约翰·华纳法案》,以提高军官的职业化水平。近年来的几场局部战争,美军能够屡屡得手,绝非偶然。因此,我们观察世界新军事革命,不能只把眼光盯在技术上,更要把眼光盯在智慧创新推动技术创新的管理制度上。我们坚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但决不排斥学习发达国家一些具体的先进管理制度。相反,我们需要海纳百川、博采众长,借他山之石、琢己身之玉。认真分析军事革命中发达国家的军队,可以发现其之所以有非常高的专业化、正规化水平,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军官、士官的职业化;其力量规模的精干,很重要的原因是文职人员承担了大量原来由军人所做的工作;其军事效率、效益和效能的提升,是通过完善战略管理制度来推进军事领域的商务管理革命实现的,如此等等。军事革命竞争不仅要比拼尖端科技,还要比拼制度创新。从竞争规律上看,尖端科技的领先是一时的领先,制度创新的领先才是长久的领先。如果我们不注重建设先进的制度,特别是先进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在未来的军事革命竞争中,就必然会丧失主动,甚至被无情淘汰。因此,必须善于学习借鉴外军有益经验,从我军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修订现役军官法和文职人员条例两部基本法规为重点,以完善选拔任用、职业发展、退役安置和待遇保障四个制度机制为支撑,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
第三,构建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关键环节。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作为直接调节军事人员这个特殊社会群体的制度,关系着广大官兵及文职人员切身利益,是各方颇为关注的焦点之一。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全党全国对国防和军队改革非常关注、非常支持,全军上下对改革期望很高、呼声很大,这是推进改革的有利条件,深化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正面临一个难得的机会窗口。近年来,在解决军队吸引保留人才难、军人退役安置难、伤病残人员移交地方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有的制度带有半机械化时代的烙印,不能很好反映信息化条件下军事人才的成长规律;有的制度不能鲜明地体现军队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这个特点,需要进一步向军事专业核心能力要求聚焦;有的制度与部队建设对人才的实际需求贴得不够紧,未能体现注重作战部队和基层一线的导向,特别是干部考评、选拔、任用培训制度还不够健全,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公信度还不高等。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是我军“两个能力不够”、选人用人风气不够纯正等问题的重要原因。破解这些问题,关键在改革、希望在改革、根本出路在改革。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是军队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关系广大官兵切身利益。”加速军事人力资源制度调整改革,构建起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才能为实现强军目标更好地集聚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同时,崭新的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也是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可靠支撑。体制改革如果没有军事人力资源制度改革的及时跟进,改革的成果就难以巩固,甚至会“翻烧饼”,走回头路,前功尽弃。只有形成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的政策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凝聚军心、稳定部队,才能确保改革大船顺利驶向成功的彼岸。重塑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是一场革命性变革,关系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成败。从改革强军的大战略上看,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就是要以改革为更高起点,推动我军向世界一流军队转型跨越,努力夺取我军在军事竞争中的主动权。
第四,加快构建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是实现军事人力资源一体化科学管理的重要保证。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新的人力资源理论不断涌现,不仅广泛应用于企业、政府和公共领域,也大量应用于军事领域。管理科学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发展,为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开辟了新的境界,提供了科学的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现代管理科学基本理论和方法手段的运用,最基础、最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是在制度层面的运用。要解决我军人力资源管理多头分散、经验成分多、人治因素大、现代化管理手段少等一系列问题,就必须加快构建先进的、科学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军事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军近年来的实践已经表明,有先进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军事人力资源的管理就会更加科学高效;有先进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就可适应军事专业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趋势,进一步推进军事人力资源管理的精细化;有先进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基础,就可以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集政策、数据、档案等各种信息于一体的工作平台,进一步推进军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有先进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规范,就可以严格选人用人的法定程序,消除制度间的障碍和壁垒,进一步提高军事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质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