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品牌名称
零售品牌的名称和商标设计如同是一个人的姓名、样貌一般重要。
如果你跟别人说你喜欢“巴伐利亚机械制造厂股份公司”制造的汽车,一般消费者是听不懂的,而如果你说你喜欢“宝马”,人们就能听懂你说的是什么。
一个人的姓名和样貌是一个人的外在,人的内在是思想和道德;而一个零售品牌的外在则是品牌名称和LOGO,产品和服务是其内在。人的外在是物化的,而品牌的外在却不是物化的。按照社会大众“由表及里”的认知架构来思考,品牌的名称和LOGO是一个品牌谋求市场地位的第一步。
品牌的天然目标是谋求大众的认知和喜爱,其客户群体和B2B品牌目标客户群体是完全不同的,品牌的名称和LOGO随时都在为自己进行代言。
定位是创立品牌的初衷,所以先讲定位,再来讲品牌的名称。
优质品牌几乎都是原创的,从名称、LOGO、主体设计等各个方面都是。
产品的主体设计的确存在所谓的模仿发展阶段,这得益于中国现阶段的城乡市场二元结构,只是这个二元结构还能维持多久?这个二元市场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乐观看还有一代人的时间,大约是二十年,如果考虑到中国市场惊人的变化速度,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分界线可能只有十年。也就是说,十年后,靠抄袭过日子的品牌大多会非常惨淡。这一趋势目前已经明确地显现出来了,冷不丁传出来一个老品牌的垮台消息,定睛一看,大概都有这一问题。
如果一个品牌在命名、LOGO设计等方面出现模仿、攀亲戚的嫌疑,这就在道的源头上不具备“冠军相”了,几乎没有出现过逆袭的案例。
消费者对技术抄袭无感,对品牌命名、LOGO设计、外观设计抄袭将会非常敏感,而由这个敏感所派生出来的将不再是惊喜,而是鄙视和抛弃。
产品的外观抄袭尚且能推倒重来,而涉及品牌命名、LOGO设计的抄袭就没有那么轻松了。
品牌名称可以新奇,但不能怪异,要具有初次见面的瞬间亲和力,并且易于理解和接纳。
品牌的名称和标识需要平和、得体、优雅,有内涵,过于直白和用力过猛的品牌名称往往无法成为优秀的零售品牌,当有一个叫作iPhone的东西火了以后,有许多的品牌取名开始叫“i××××”,或者叫“爱××××”,随便攀亲戚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中国本土品牌,再也没有必要去拽点洋文、洋地名、洋情节了,那在中国消费者眼里的确是一件很LOW(低水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