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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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1

这是失眠时的记忆,不是梦。又是钢琴课——医务室附近的那个房间,空荡荡的:铺着橙色地砖的地板、一扇高窗、一架新立式钢琴。他十一岁,练习简化版的巴赫《平均律钢琴曲》第一前奏曲,别人也许知道是这首曲子,可他并不知道。他不去想曲子是不是有名。上面没写时间地点。他只是觉得不可思议,竟然有人花功夫去写这玩意儿。曲子就是个摆在他面前的东西,学校的功课,或者说那是一片幽暗之地,像冬天的松树林,只属于他,是他冷寂而忧伤的私人迷宫,永远也不会放他出去。

老师坐在长凳上,挨着他。圆脸,头昂着,散发着香水味儿,表情严厉。她的美,藏在那严厉之下。她从不皱眉、从不微笑。有些男孩说她疯了,但他不信。

他在老地方犯了错误,那里他一直弹错,于是她靠过来给他示范。她的胳膊抵在他肩膀上,坚实而温暖;她那双手,那涂了油彩的指甲,就在他大腿上方。他感到一阵可怕的颤栗,再也无法专注。

“听好。这个音要舒缓柔和,像轻波荡漾。”

可是,她弹的时候,他可没听到什么轻波荡漾。那香水味儿压倒了他的一切感官,他什么也听不见。那是一种熟透了的、发腻的味道,像一个坚硬的物体,一块平滑的卵石,挤入了他的大脑。三年后,他得知那是玫瑰水。

“再试一次。”她提高了声调,以示警告。她有音乐天赋,他没有。他知道她的心思在别的地方,他表现平庸,让她感到乏味——不过是个脏兮兮的寄宿学校男生而已。他的手指朝那不成曲调的琴键上按去。还没弹到那儿,他就能从谱上看到出错的地方,还没发生就已经在发生了,那错误正朝他奔来,像母亲那样张开双臂,准备将他从地上抄起来,总是那同一个错误,奔过来将他抱住,却不会给他吻。果然就发生了。他的拇指自有主张。

两人一起,听着那弹错的音慢慢消失在嘶嘶作响的寂静之中。

“对不起。”他喃喃道。

她不快的表现,是从鼻孔里快速呼出气来,他以前听过其他人鼻孔里吸气表示不悦,她的刚好相反。她的手指伸到了他大腿内侧,就在灰色短裤的边上,然后用力地掐了一下。当天晚上,那儿会出现一块细小的淤青。她的手在他短裤里面向上移动,感觉凉凉的,一直到他裤脚的皮筋和皮肤接触的地方。他匆忙离开凳子,站起身来,脸红了。

“坐下。从头再来!”

她的严厉,抹去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他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记错了。他迟疑着,大人们做事,有时候令人不知所措。他们知道什么,从不告诉你。不让你知道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干了蠢事。无论发生了什么,肯定都是他的错,何况他本性温驯。于是他又坐下来,抬头看着乐谱上飘着的那一排神情抑郁的高音谱号。他又从头开始,这回更加不稳定了。不会有什么轻波荡漾了,这片树林里不会有的。一转眼,那个出错的地方又快到了。灾难将至,他心里知道,所以更加确信无疑:那根愚蠢的大拇指本该一动不动,这时却按了下去。他停了下来。那不和谐的声音继续响着,好像大声说着他的名字。她用食指的指关节和大拇指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脸转过来。连她的呼吸都是香的。她眼睛仍旧盯着他,手却伸出去,从钢琴盖上拿过那把十二英寸的尺子。他不会坐那儿等着挨打,但是从凳子上溜开的时候,他眼睛没注意看,被她打中了膝盖,是尺子的边缘,不是横面。他感到一阵刺痛,向后退了一步。

“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你给我坐下。”

腿上灼热,但他不会拿手去摸,现在还不会。他看了她最后一眼,看她的美,看那紧身高领、珍珠纽扣的衬衫,看那正经、严肃的凝视之下,那丰满的胸部在衣服上形成的扇形斜纹。

然后他拔腿就跑,跑过岁月的廊柱,直到时光来到他十三岁的某个深夜。几个月来,她一直出现在他睡前的白日梦中。但是,这次情况不同,这次的感受凶猛强烈,胃部有冰冷的下沉感,他猜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极乐吧。一切都是新的,无论好坏,而且一切都是他的。跨过某个临界点,永不回头,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激动呢?迟了,回不去了,谁在乎呢?惊诧之余,他第一次射在手上。平复后,他在黑暗中坐起来,下了床,走进宿舍的卫生间,“茅厕”,去查看手掌上那团灰色的小球,那是一只孩子的手。

这时候,他的记忆模糊成梦。他越靠越近,越靠越近,穿过一个亮晶晶的宇宙,眼前出现了新的景观,仿佛置身山顶俯瞰遥远的海洋,就像诗歌中胖乎乎的科尔特斯(1)看到的那样,有一次全班留校把那首诗抄了二十五遍。海里全是蠕动的生物,比蝌蚪还小,密密匝匝、难以计数,一直排到弧形的地平线。再靠近一些,他发现了其中一个,看着他从拥挤的人群中游过,与兄弟姐妹们推推搡搡,穿过平滑的粉红色通道,其他人精疲力竭,他却一路领先。最后,他独自来到一个圆盘跟前,那圆盘恢弘壮丽,像太阳一样,按顺时针方向缓缓旋转着,平静、充满智慧,漠然地等待着。如果不是他,就会是别人。他穿过血红色的厚厚帘幕,进了圆盘,先从远处传来一声嚎叫,接着是一张哭泣着的婴儿的脸庞,如同红日乍现。

他已成年,自认为是诗人,带着头天晚上的醉意和五天没刮的胡子,刚从浅睡中醒来,踉踉跄跄从卧室走进哭闹不休的孩子所在的房间。他把孩子从婴儿床上抱起来,贴身抱着。

然后,他下了楼,孩子用毯子盖着,贴在胸前睡着了。一把摇椅,旁边一张矮桌,还有一本书,他买的,写的是世界上的各种麻烦,他知道自己永远也不会去读。他有自己的麻烦。他面对着法式窗户,俯瞰一座窄窄的伦敦花园,一片雾气蒙蒙的湿草坪,尽头有一棵孤零零、光秃秃的苹果树。树的左边有一个翻过来的绿色手推车,夏天什么时候丢在那里忘了,一直没动过。更近一点的地方,有一张金属圆桌,他一直想重新刷一遍漆。寒冷的晚春,看不出来这棵树已经死了,今年树上是不会长出新叶的。去年七月开始,连续三个星期炎热干旱,政府禁止使用草坪喷管,本来他还是可以救活这棵树的,但那时候他太忙,没空把整桶整桶的水提到花园那头。

他眼睛慢慢闭上,身体向后倾。他不是在睡觉,而是又一次开始回忆。他听到了正确弹奏出来的前奏曲。很久没出现过这一幕了,他十一岁,和三十名同学一起,朝一间旧棚屋走去。他们年纪小,并不懂自己有多惨;天气太冷,所以也没人说话。大家都不情不愿,像芭蕾伴舞团一样挪动着,默默地走下草地上一段斜坡,在外面的湿雾中排起队,乖乖等着上课。

屋内,正中央,有一个焦炭炉。暖和以后,他们便喧闹起来。这儿是可以的,别地方可不行,因为他们的拉丁文老师是个矮小、和善的苏格兰人,根本管不住课堂。黑板上有一行拉丁文,是老师的笔迹:Exspectata dies aderat。下方是男孩笨拙的字体:“那等待已久的日子到了。”老师告诉他们,在那个更加严肃的时代,人们曾在这间棚屋里为海上战争做准备,学习与布设地雷相关的数学知识。那就是他们的小学。现在呢,还是在这里,一个以霸凌弱小闻名的大块头男孩,脸上露着坏笑,大摇大摆地走上前去,弯下身子,不屑地撅起屁股,送过去让温和的苏格兰老师用胶鞋底无力地抽打。有人为他喝起彩来,因为其他人都不敢这么放肆。

教室里越来越吵闹,有人开始隔着桌子扔什么白色的东西,这时他想起来,今天是星期一,等待已久却又令人生畏的日子到了——又到了。他手腕上戴着那块厚实的手表,是父亲给的。“别丢了。”再过三十二分钟,钢琴课就开始了。他尽力不去想老师,因为他没有练习。树林里太黑太可怕了,还要到他拇指盲目落下的那个地方。如果想起母亲,他就会心软。她在很远的地方,帮不上忙,于是他把她搁置一旁。谁也无法阻止星期一的到来。上星期的淤青已渐渐褪去,记得钢琴老师的气味,又算什么呢?和闻那气味,还是不一样的。更像是一幅没有颜色的画,或者某个地方,或者对某个地方的感觉,或者在两者之间。恐惧之外,还有另一种东西:激动,他也必须搁置一旁。

对坐在摇椅上的、睡眠不足的罗兰·贝恩斯来说,这个慢慢醒来的城市,不过是个遥远而急促的声音,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个声音也越来越响。冲锋时段。人们被从梦中、从床上赶起来,像风一样从大街小巷匆匆而过。他呢,除了给儿子当床之外,没别的事情可干。他的胸口能感受到孩子的心跳,将近他自己心跳速度的两倍。他们心脏的搏动有时合拍,有时不合拍,但是有一天它们会一直不合拍。他们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亲密。他不会再像现在这么了解他,然后越来越生疏。别人会比他更了解劳伦斯:他在哪儿,在做什么、说什么,他和朋友们越来越亲近,然后还有某位爱人。有时候哭,一个人。他的父亲呢,偶尔来看看,诚挚的拥抱,聊聊最近工作和家庭上的事情,谈点儿政治,然后再见。在此之前,他了解他的一切,随时随地都知道他在哪里。他是婴儿的床,也是他的神。漫长的放手过程,无论你喜不喜欢,也许正是当父母的关键所在,后面的事情就没法说了。

那个十一岁的男孩,他已经放手很多年了。他的大腿内侧有个秘密的椭圆形印记。那天晚上关灯之后,他检查过,在厕所里脱下睡裤,弯腰仔细查看。这是她的拇指和食指留下的印记,她的专属符号,留下印记的那个真实时刻的书面记录。像拍照一样。印记的边缘,白色的皮肤渐渐由绿变蓝,他用手指摸了一圈,不疼。正中间几乎是黑色的,他用力按了一下。不疼。

*

他妻子不见了,警察来来往往,房子封了。接下来几个星期,他一直在想,他突然变成孤家寡人的那个夜晚,究竟是着了什么魔。疲惫和压力将他推向事情的源头,推向第一性原理,也就是那无穷无尽的过去。情况也许会更糟,幸好他并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多次前往一个疲惫焦虑的办事部门,和上百个人一起,坐在固定在地板上的塑料长凳上,等着叫号,多次接受访谈,说明自己的情况,而劳伦斯·H.贝恩斯则在他怀里扭来扭去、喃喃不休。最后,他终于获得了一点儿国家补助,单亲父母津贴,给鳏夫的些许心意(2),虽然她并没有死。等劳伦斯一岁,会给他安排一个托儿所,他父亲则能在电话服务中心或类似的地方获得一个席位。救助倾听专业教授。完全合理。怎么能让别人辛苦劳作保障他的生活,而他自己却在六节诗上消磨整个下午的时光呢?没什么矛盾。就这么安排的,协议他是接受的——也是憎恶的。

他当前处境艰难,几乎和多年前医务室旁那个小房间里发生的事情一样,但无论当时还是现在,他都咬牙前行,表面看来好像没事儿一样。可能摧毁他的,是他的内心,是犯了错误的内疚感。如果当初他只是个受人误导的孩子,所以才会有那种感受,那么现在为什么要去放纵这种内疚感呢?责怪她,不要责怪自己。他慢慢已经把她的明信片和便条背了下来。根据惯例,这样的便条都放在餐桌上。她的便条放在他枕头上,像酒店里的黑巧克力。不要去找我。我没事儿。这不是你的错。我爱你,但这样做是为了大家好。我以前过的生活都是错的。希望你能努力原谅我。床上,她睡觉的那一边,放着家里的钥匙。

这是什么样的爱?生孩子能叫错误的生活吗?通常他在喝了很多酒之后,才会专心去想他所憎恶的最后那句没有写完的话。希望你能努力原谅我,她就该再加一句,就像我已经原谅我自己。抛弃者自怜自艾,被抛弃者、留守者头脑清晰,心中不平。每杯威士忌下去,这种感受就更加坚实。下一杯威士忌在暗暗招手。他越来越恨她,每一个念头都是一次反复,都是她爱己弃人这个主题的变奏。经过一个小时刑事侦查般的思考,他知道临界点就快到了,那是整个晚上大脑活动的中轴。就快到了,再倒一杯。他的思绪慢了下来,然后突然停下,毫无原因,就像诗歌里的那列火车,那首诗全班都必须背诵,否则要受到惩罚。一个炎热的日子,格洛斯特郡铁路小站,沉寂中,一声咳嗽(3)。接着,他的大脑中会再次出现那个清晰的念头,明澈响亮,如同附近鸟儿的歌声。他终于醉了、释放了,又爱上了她,想要她回来。她那遥远的天使之美,她那双脆弱的小手,还有她的嗓音,小时候在德国长大,口音几乎没改过,有点儿粗哑,好像刚刚大叫大喊了一阵子。但她从不叫喊。她爱他,那么错的肯定是他,她在便条中说不是他的错,真是体贴。他不知道自己的哪个部分犯了错误、该受指控,那就肯定是他整个人。

他带着迷迷糊糊的悔意,仿佛置身于甜蜜而悲伤的云端,若有所思地爬上楼,看看孩子,然后就睡着了,有时候衣服都不脱,横躺在床上,又在干涸的深夜醒来,疲乏而警觉,怒火中烧、口干舌燥,在黑暗中一一盘点自己的优点,清算别人在哪些事情上对不住他。他挣的钱几乎和她一样多,在抚养劳伦斯上也贡献了自己的一半,包括晚上起床。他爱妻子,对她忠诚,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天才诗人,必须按照特殊的规则生活。那么他就是个傻瓜,是个笨蛋,所以她才会丢下他,可能是去找哪个真正的男人去了。不,不,他很好,他很好,所以他恨她。这是为了大家。于是,他又一次兜了整整一个圈子。现在他是没法睡觉的,最多只能仰面躺着,闭上眼睛,留意着劳伦斯的动静,沉溺于回忆、欲望和幻想之中,甚至还会想出几行诗歌来,勉强过得去,但他却不愿意记下来。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接着是第三个小时,直到天亮。很快他要回想一遍:警察是怎么来的,怎么怀疑他,如何把房子封起来阻挡有毒的雾气,是不是还要再封一遍。一天晚上,这个无用的过程将他带到了钢琴课上。他不小心闯进了那个有回声的房间,只好在一旁观看。

在拉丁文和法文课上,他学到了时态。过去、现在、将来,时态一直在那儿,以前他没意识到语言会切分时间。现在他知道了。钢琴老师是用现在进行时来掌控不久的未来。“现在,你直挺挺地坐好,下巴抬起来。现在,你把肘部放好,角度要正确。手指准备好,略微弯曲。现在你放松手腕。现在你眼睛直视乐谱。”

他也知道什么叫正确的角度。时态、角度、如何拼写进行时。这就是现实世界,父亲送他到这儿来,让他与母亲相隔两千英里,就是为了学习这些。这就是成人要关心的东西,成千上万、数不胜数,一件一件都会成为他的事情。拉丁文课结束,他气喘吁吁地赶过来,没有迟到。钢琴老师质问他这个星期练习的情况。他撒了谎。于是她靠近了一点儿。香水味儿将他包围。上周她在他腿上掐出来的印记已经消退,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的记忆已经不太清晰了。但是,如果她还想弄疼他,他会毫不犹豫从房间里跑出去,一刻也不停留。他说上个星期练了三小时,撒谎时他胸中有股力量,有种兴奋感在窃窃私语。实际上,他根本没练,连三分钟都没有。以前他从没骗过女人。他对父亲撒过谎,他怕父亲,不撒谎会有麻烦,但他跟母亲总是讲真话。

老师小声清了清嗓子,这说明她相信了。不过,也可能不是这个意思。

她轻声说:“很好。开始吧。”

那本大而薄的书打开了,放在正中央,里面是供初学者练习的简单曲子。他第一次注意到,那条折缝里还有三枚订书钉,将书页固定在一起。那三枚订书钉总不用弹吧——这个傻念头让他差点儿笑了出来。环形的高音谱号立着,神情严肃;低音谱号则蜷缩着,像他生物书上兔子的胚胎。黑色的音符,还有醒目的白色音符,你按键的时间要长一些,这本卷了角、脏兮兮的跨页小书,是专门属于他的惩罚。现在,在他看来,里面的东西一点儿也不亲切,甚至都谈不上友善。

他开始了,第一个音的音高是第二个的两倍。他小心翼翼地弹第三个、第四个,速度慢慢快了起来。开始是小心,随后感觉像是偷窃。课下没有练习,倒让他无所顾忌。他弹奏一个个音符,双手并用,却不理会用铅笔标注的指法。他不用去回想任何东西,只要按照正确的顺序按下琴键。那个经常出错的地方突如其来,但他左手的大拇指忘了按键,等他想起来已经来不及了,他早已过关,到了另外一边,正在树林上方的平地上大步向前,这儿光线明亮,空间开阔,过了好一阵子,他隐隐然察觉到了一首旋律,悬在他稳步迈进的音符上方,像个笑话。

听从指令,每秒两下,也许三下,占据了他所有的注意力。他忘了自己,甚至忘了她。时间和空间都溶解了。钢琴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存在本身。最后,他仿佛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双手正弹着一段轻松自如的开放和弦。但他并没有遵循乐谱上短音符号的提示,将双手拿开。那和弦在这空荡荡的小屋中回荡良久,渐至于无。

他没有停下来,虽然他感觉到她把手放在他头上,直到她使劲往下按,将他的脸转到她面前。从她的表情上,他无法判断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她轻声说道:“你……”

这时候,他才将双手从琴键上拿下来。

“你这个小……”

通过某个复杂的动作,她矮下身来、歪过脑袋,这样她的脸划了个弧线,突然到了他面前,同时她的嘴巴吻了过来,结结实实落在他的嘴唇上,柔软而持久。他没有抗拒,也没有迎合。事情发生了,他就让它发生,在持续的过程中,他什么感觉也没有。后来,他独自一人,一遍又一遍激活、再现、温习这一时刻,才意识到这是多么重要。在此过程中,她的唇贴着他的唇,他就麻木地等着这一刻过去。后来,有什么东西突然干扰了一下,就结束了。一个路过的人影,或者某个移动的东西,从高窗上一闪而过。两人眼角的余光都看到或察觉到了。那是一张脸吗,转头侧目表示批评?但是,透过那扇小小的方形窗户,他们只看到了一片形状不规则的云和几块浅蓝色的冬日天空。他知道,从外面看,窗户是很高的,连个子最高的成年人都够不着。是只鸟,很可能是老马厩的鸽舍里飞来了一只鸽子。但老师和学生已内疚地分开,他虽然不懂,也知道现在一个共同的秘密已将两人联系在一起。空窗户粗鲁地招来了外面的人类世界。他也知道,这时候如果用手擦嘴,去减轻嘴唇上又干又湿、针扎一般的感觉,那肯定是很不礼貌的。

她把脸转回来,凝视着他的眼睛,声音平和而镇定,表明她对外部世界的窥探毫不在意。这次她说话声音柔和,用的是将来时态,她用这种时态让现在显得合理。此刻就是这样。只是他以前没听她说过这么多话。

“罗兰,过两个星期,有半天的假。是个周五。我要你仔细听好。你会骑上你的自行车,到我住的村子来。厄沃顿。从霍尔布鲁克过来,过了酒吧就是,在右手边,有一扇绿色的门。你将按时来吃午饭。明白吗?”

他点点头,实际上什么也不明白。他本来能在学校吃午饭,却要骑自行车,穿过狭窄的胡同和田间的小路,横跨整个半岛,到她家去吃午饭,这让他感到疑惑。一切都让他感到疑惑。与此同时,尽管他感到疑惑不解,或者说正是因为他感到疑惑不解,他才渴望一个人待着,把这个吻好好思考、感受一番。

“我会给你寄张卡片,提醒你。从现在开始,你跟克莱尔先生上课。不跟我上了。我会跟他说,你进步非常大。好了,小伙子,我们来弹大调音阶和小调音阶,升两个半音。”

*

问在哪里比问为什么容易。她去了哪里?四个小时后,他才向警方报告阿丽莎的便条及其失踪情况。他的朋友们认为两个小时都太久了。现在就给他们打电话!他抗拒着,他坚守着。倒也不仅是因为他宁愿相信她随时可能回来。他也不希望陌生人读她留下的便条,不希望她的失踪得到官方确认。让他意外的是,他打完电话第二天才有人来。那是当地的一位治安警察,看样子十分匆忙。他记录了几个细节,扫了一眼阿丽莎的便条,说会向上面汇报。接下来一个星期没有任何动静,在此期间,她的四张明信片到了。一天清晨,一位探员不宣而至,将那辆小小的巡逻车违章停在房子外面。刚刚下过大雨,他的鞋子在门廊地板上留下一道痕迹,他对此浑然不觉。探案督察道格拉斯·布朗有着褐色的眼睛,两颊的肉垂挂下来,显得面色和善,像一条体形巨大的狗。他在餐桌对面弓着身子坐下来,与罗兰面对面。督察一双手硕大无比,指关节上覆盖着厚厚的黑毛,手边放着他自己的笔记本、那四张明信片以及放在枕头上的那张便条。他穿着一件厚外套,并没有脱下来,更显得他身躯粗大、形如巨犬。两人四周都是各种各样的杂物,有脏盘子和杯子、垃圾邮件、账单、一个几乎全空的奶瓶、劳伦斯的围嘴以及他早餐时洒落的食物。罗兰的一些男性朋友称之为“黏糊糊的年纪”。劳伦斯坐在他的高脚椅上,异乎寻常地沉默,只是惊诧地盯着这个体形巨大的人,以及他异常宽厚的肩膀。见面过程中,布朗没有对婴儿的存在表示过任何认可。罗兰为了儿子感到略微有些生气。这不重要。警官柔和的褐色眼睛只看着父亲,而罗兰则有义务回答一些常规问题。婚姻没出问题——说这话时,他的声音不自觉地大了一些。两人共同账户上的钱没有转出去。现在还在放假,所以她工作的学校还不知道她已经走了。她拿了一只黑色小手提箱。外套是绿色的。这儿有些照片、她的出生日期、她父母的名字以及他们在德国的地址。她可能戴了顶贝雷帽。

督察对最近的明信片感兴趣,是从慕尼黑寄来的。罗兰认为她在慕尼黑没有熟人。柏林有,汉诺威和汉堡也有。她来自信奉路德教的北方。布朗抬了抬眉毛,罗兰便告诉他,慕尼黑在南方。也许他应该解释的是路德这个名字。但督察低头看了看笔记本,又问了个问题。没有,罗兰回答,她以前从没做过这种事情。没有,他没有她护照详情页的副本。没有,她最近没有抑郁。她父母住在宁堡附近,一个小镇,也在德国北部。他给他们打过电话,谈另外一件事情,显然她不在那儿。他没跟他们说什么。她母亲一直有怨恨情绪,听到唯一的孩子发生这种事情,她会爆炸的。遗弃。她好大的胆子!母女俩经常吵架。不过,最终还是要告诉他的岳父母以及他自己的父母。阿丽莎的前三张明信片,分别寄自丹佛、巴黎和斯特拉斯堡,都在四天之内。慕尼黑的第四张明信片是两天后寄来的。此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探案督察布朗又查看了一下明信片。每张都一样。一切都好。不要担心。替我亲吻劳伦斯。祝好。阿丽莎。文字一成不变,要么是疯了,要么是有敌意,结尾那个毫无爱意的“祝好”也一样。求助或者侮辱。同样的蓝色毡头笔,没有日期,除了丹佛那张以外,其他邮戳都无法识别,同样一成不变的桥上风景,塞纳河上、莱茵河上、伊萨尔河。壮阔的大河。她在朝东边漂,离家越来越远。头天晚上,即将入睡之际,罗兰将她招至眼前,是米莱(4)笔下溺水的奥菲莉娅,在伊萨尔河平滑洁净的河面上起伏,漂过普普林森林,赤裸的泳者四肢摊开躺在绿草如茵的岸边,像搁浅在沙滩上的海豹。她仰面躺着,头朝前,顺流而下,悄无声息地漂过慕尼黑,经过英国公园,到了与多瑙河交汇处,然后又无声无息地穿过维也纳、布达佩斯和贝尔格莱德,穿过十个国家和它们的野蛮历史,沿着罗马帝国的边境,来到黑海高远的白色天空和无边无垠的三角洲沼泽地,他和她曾在那儿做爱,在莱泰亚一座旧磨坊的后面,还在伊萨克恰附近看到过一群吵吵闹闹的鹈鹕。不过是两年前的事情。紫色的鹭、闪亮的鹮,还有一只灰雁。之前,他从没在意过鸟。那天晚上,睡觉之前,他和她一起漂走了,漂到了某个放纵寻乐之地,某个源头。最近,要长时间停留在当下,需要额外努力集中精神。过去往往是记忆和胡思乱想之间的通道。他把原因归为疲惫、宿醉和思绪混乱。

道格拉斯·布朗一边低头去看笔记本,一边宽慰地说道:“我老婆受不了的时候,把我从家里赶出去了。”

罗兰正打算说话,却听劳伦斯叫喊了一声,要求把他包括进来。罗兰起身把他从高脚椅上解下来,放在自己怀里。婴儿从新的角度面对这个陌生的巨人,于是又一次止住了声音。他使劲地盯着,张着嘴巴,流着口水。谁也不知道七个月大的婴儿脑子里会想到什么。一片模糊的虚无之地,一片灰色的冬日天空,各种外界的印象——声音、画面、触摸——像烟火一样迸发,弧线形的、圆锥形的,颜色艳丽,瞬间被遗忘,被新的印象替代,然后又被遗忘。也许像一汪深潭,一切都跌落其中,消失不见了,但它们仍在潭中,永远在场、无法更改,深渊中的重重暗影,其引力永远存在,哪怕是八十年后,在弥留之际,在临终的忏悔里,在对失去之爱的最后呼喊中。

阿丽莎走后,他留意观察孩子,看他有没有悲痛或受伤的迹象,果然处处都有。婴儿应该会想念妈妈,可是怎么想念呢,如果不是在记忆中的话?有时候,劳伦斯很长时间没声音。震惊,麻木,潜意识下区开始形成瘢痕组织,如果有这个部位、这种机能的话?昨天晚上,他叫喊得太厉害。愤怒了,因为他得不到的东西,尽管他已经忘了究竟是什么东西得不到。不是乳房。在他母亲的坚持下,他从小就是用奶瓶喂养的。这也是早就计划好的,感觉特别差的时候,他会这样想。

探案督察问完了笔记本上的问题。“你知道,如果找到阿丽莎,没有她的允许,我们不能告诉你她的地址。”

“你可以告诉我她还活着。”

他点点头,思考了一会儿。“失踪的妻子如果死了,一般是丈夫杀的。”

“哦,那让我们希望她还活着吧。”

布朗挺直了身子,往后靠了靠,假装出吃惊的样子。他终于露出了笑容。他看上去挺友好。“一般情况是这样的。嗯。丈夫干掉妻子,处理掉尸体,比如扔进新森林公园,选个偏僻的地方,挖个浅坑埋了,报告妻子失踪,然后呢?”

“然后呢?”

“然后问题来了。他突然意识到,妻子很可爱。他们之前是相爱的。他想念妻子,开始相信自己编的故事。是她抛弃家人走了。或者是某个神经病杀了她。他伤心、抑郁,然后满腔怒火。他不是杀人犯,他没有撒谎,现在他可不这么看。妻子不在了,他开始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在我们外人眼里,看起来是真的。显得真诚。难破啊,这种案子。”

劳伦斯脑袋歪到一边,靠在父亲胸前,开始打起盹来。罗兰现在还不想督察离开。他一离开,那就该收拾厨房了。整理卧室,处理脏衣服,清理客厅里那道肮脏的痕迹。列一个购物清单。可他只想睡觉。

他说:“我还在想念她的阶段。”

“早期嘛,先生。”

这话说完,两个人都无声地笑了。好像这是件好玩的事情,而两人是老朋友。罗兰对那张垮下来的脸颇有好感,那柔和、羞怯的表情,那无尽的沧桑。督察冲动之下,突然说出了心里话,又赢得了罗兰的尊重。

沉默了一会儿,罗兰说:“她为什么把你赶出去?”

“工作太卖力,酒喝得太多,每天晚上回家都很迟。忽略了她,忽略了孩子们,三个可爱的男孩,外面还有个女的,别人跟她说了。”

“就不要你了呗。”

“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我几乎都有两个家了,有些人是这样的,你听说过吧。旧的不知道新的,新的妒忌旧的,你在两者之间跑来跑去,跟屁股着了火一样。”

“现在你和新的在一起。”

布朗扭过头去,挠了挠脖子,鼻孔里发出了重重的叹息声。自造的地狱是个有趣的建构。都要造一个,这辈子谁也逃不了,至少一个。有些人一辈子没别的。自我施加的痛苦是性格的延伸,这话不过是冗词赘语。但罗兰经常思考。你制造一架刑具,然后自己爬上去了。完美贴合,有一系列痛苦可供选择:某些工作、某种口味的饮料、毒品、犯下罪行并且以聪明的方式让警方抓住自己。教规严厉的宗教也是个选择。一整套政治体制也可能成为自寻痛苦的选项——他以前在东柏林待过一段时间。还有婚姻,专为两个人设计的刑具,床大天地宽,选项众多,都是亲密交感型精神病的各种变体。每个人都能举出一些例子。罗兰的刑具设计精巧。很久以前的某个晚上,远在阿丽莎离开之前,他向好朋友达芙妮坦白,说自己几个月来情绪低落,达芙妮说得明白:“罗兰,晚上的课程你都很优秀。所有功课!可是你尝试的其他事情呢,你都要当全世界最好的。钢琴、网球、新闻写作,现在又是诗歌。这还只是我碰巧知道了的。一旦发现自己不是最好的,你就记下来,恨你自己。谈恋爱也一样。你要的太多,那就继续去找啊。否则她会受不了你追求完美,早晚把你赶出去。”

督察沉默期间,罗兰重新表述了一下他的问题。“那么,新女人还是旧女人,你到底要什么?”

劳伦斯在睡梦中无声无息地大便了。气味也不是那么糟糕。人到中年的一个发现——你很快就能忍受你爱的人的大便。通行规则。

布朗认真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的目光在房间中漫不经心地游移。他看到了几个乱糟糟的书架、一堆堆的杂志,还有一个柜子,顶上有一只破烂的风筝。这时,他肘部撑在桌上,低着脑袋,一边盯着松木桌面的纹理,一边用双手按摩后颈。过了很久,他终于直起了身子。

“我到底要什么?我要一份你的笔迹样本。随便什么。购物清单就行。”

一股恶心感在罗兰胸中升起、消退。“你认为那些东西是我写的?”

一个晚上昏昏沉沉,早上不吃早餐是个错误。没有涂着黄油和蜂蜜的面包片,抵抗低血糖。忙着照顾劳伦斯去了。后来因为倒咖啡时双手发抖,咖啡的量是平时的三倍。

“给牛奶工写的便条也行。”

布朗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个皮盒子一样的东西,上面有背带。接着,他又是叹气,又是嘟囔,气呼呼地从盒子里取出一台相机,这项任务可不容易,他那肥胖的手指还要去拧一枚很小的银色螺丝。这是一台旧莱卡相机,三十五毫米,机身是银白色和黑色,上面有凹痕。他取下镜头盖,眼睛一直看着罗兰,还嘟着嘴微微一笑。

他站起身,将四张明信片和那张便条小心摆成一排,认真得像个老学究。他一一拍照,正反两面,然后将相机收好放回口袋,说道:“太好了,这种新的快速胶卷。哪儿都用得着。感兴趣吗?”

“以前喜欢过。”接着,罗兰又补了一句,语气中带着责备:“当孩子的时候。”

布朗从另一个口袋里拿出一沓塑料袋子。他捏住明信片的一个角,将四张分别装入四个透明的小信封里,然后捏一下,将袋口封住。他把留在枕边的便条放在第五个信封里。这不是你的错。他坐下来,把袋子叠成一摞,又用一双大手把边角整理得方方正正。

“如果你不介意,我要把这些带走。”

罗兰的心跳得飞快,以至于他又开始觉得来了精神。“我介意。”

“指纹。非常重要。会还给你的。”

“有人说在警察局会丢东西。”

布朗笑了笑。“我们在房子里看一看吧。这样啊,我们需要你的笔迹,她的一件衣物,有她指纹的什么东西就行,嗯,还有什么呢?还有她的笔迹样本。”

“你已经有了。”

“要以前的。”

罗兰抱着劳伦斯站起来。“让你介入这桩私人事件,也许是个错误。”

督察已经带头朝楼梯走去。“也许是吧。”

他们走到狭小的楼梯平台上,罗兰说:“我要先把孩子安顿好。”

“那我在这儿等。”

但是,五分钟后,当他把劳伦斯背在背上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布朗进了他的卧室,他们的卧室。他站在窗边罗兰工作的小桌子旁,粗壮的身躯杵在那儿,让房间都显得小了。和之前一样,婴儿惊诧地瞪大了眼睛。那台奥利维蒂牌便携打字机四周,散落着一个笔记本和三份近期诗歌的打印稿。卧室朝北,光线不足,督察正举着一页纸,对着光亮看着。

“对不起。这是私人物品。你这是侵犯隐私。”

“标题很好。”他机械地读了出来,“‘格拉米斯谋杀了睡眠’(5)。格拉米斯。可爱的女孩名字。威尔士人。”他放下那页纸,沿着床尾和墙之间的狭小空间,朝罗兰和劳伦斯走过来。

“不是我说的,而且实际上是苏格兰人。”

“看来你睡得不好?”

罗兰没搭理这句话。卧室的家具被阿丽莎刷成了浅绿色,上面有橡树叶和橡子图案的蓝色喷画。他拉开一个抽屉让布朗看。她的套衫整整齐齐叠成三排。她用过的不同种类的香水味无声地混合在一起,充满着过去的记忆。初次见面和最后一次说话叠加在一起。她的香水味,她突如其来的出现,已经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他向后退去,好像面前是一道强光一样。

布朗吃力地弯下腰,拿起离他最近的一件衣服。黑色羊绒衫。他侧过身去,把衣服放进一个塑料袋里。

“我的笔迹呢?”

“有了。”布朗挺直了身子,拍了拍装相机的那只鼓起的外套口袋。“你的笔记本是打开的。”

“未经我许可。”

“她睡那一边?”他眼睛望着床头。

罗兰气得说不出话。她的床头柜上有个红色的发夹,两排塑料齿咬在一起。发夹下面是一本平装书,布朗伸手捏住书的边缘,把书拿了起来。纳博科夫的《普宁》。他小心翼翼地打开封面,朝里面望。

“她做的笔记?”

“是的。”

“你读过吗?”

罗兰点点头。

“读的是这本?”

“不是。”

“很好。我们可以派取证组过来,不过在目前这个阶段,还不用这么麻烦。”

罗兰控制住情绪,努力用聊天的口吻说:“我还以为我们处在指纹即将终结的时代呢。基因才是未来。”

“流行一时的胡说八道。我这辈子都不会看到。你也看不到。”

“真的吗?”

“谁都看不到。”探员动身朝楼梯平台走去。“你要明白一点。基因不是东西。基因只是个想法。一个关于信息的想法。指纹是东西,是痕迹。”

两个男人和一个婴儿下了楼梯。到楼梯底部,布朗转过身来。装着阿丽莎的套衫的那个透明袋子在他胳膊下面夹着。“我们到犯罪现场,可不是去找抽象的想法的。我们要找真东西留下的痕迹。”

劳伦斯又一次打断了他们。他一条胳膊甩出来,发出一声响亮的叫喊,第一个音是爆破辅音,“b”或者“p”,又用一根湿漉漉的手指毫无意义地朝墙上指着。罗兰一般把这喊叫当作一辈子谈话的练习。无论今后要讲什么,舌头都要做好准备。

布朗正穿过客厅。罗兰跟在后面,笑了一声,说道:“这儿不是犯罪现场吧。希望你没这个意思。”

探员打开前门,迈步出去,然后转过头来。那辆浅蓝色的莫里斯牌迷你型汽车就斜着停在他身后的路缘上。清晨低低的阳光,照亮了那张脸上垂下的忧伤的褶皱。他的训诫时刻并没有什么说服力。

“以前我一个警长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犯罪现场。”

“听起来完全是胡说八道。”

但布朗已经转身走了,好像根本没听见。父子二人看着他沿着那条短短的、长满野草的小路,到了那扇从没关过的破烂的花园门前。到人行道上之后,他花了半分钟,身体微微弓着,在衣服口袋里摸钥匙。最后,他总算找到了钥匙,打开了车门。只见他身体灵巧地一弓一扭,动作一气呵成,便背对着车一屁股坐了进去,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

1986年春天一个凉爽的日子。罗兰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沉甸甸地摆在他面前。那么多家务,还多了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成了嫌疑犯,让他感觉自己污渍斑斑、没有清洗。如果他真是嫌疑犯的话。几乎心怀内疚。谋杀妻子这件事情粘在他身上,就像早餐粘在劳伦斯脸上结成了硬块一样。可怜的家伙。探长慢慢将车驶入车流时,他们俩都在看着。前门旁有一棵细小的树苗,绑在一根竹棍上。那是棵刺槐。园艺中心的人说,这树在车流的尾气中也能茁壮成长。在罗兰看来,从这门口开始,一切似乎都是随机强加在他身上的,好像他从某个被人遗忘的地方空降到这环境之中,过上了别人走后丢给他的生活,一切都不是他自己选择的。他从没想买也买不起的房子。怀里这个他从没指望会爱也不需要去爱的孩子。随机的车流缓缓从门前经过,这大门是他的了,可他永远也不会去修。那棵脆弱的刺槐树,他不会想到去买,对种树的那份乐观劲儿,他再也感觉不到了。根据经验,他知道要走出这种与环境疏离的状态,最好的方法是完成一件简单的任务。他要到厨房去,给儿子洗脸,要轻轻地洗。

然而,等他用脚把门踢上,他又有了新的主意。这时他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他抱着劳伦斯走上楼,来到卧室,来到桌前,查看他打开的笔记本。他不记得最近的条目了。十五个月在文学期刊上发表了九首诗歌——他的笔记本是他态度认真的标志。小巧,有暗淡的灰色书写线、深蓝色的硬皮封面、绿色的书脊。他不会允许笔记本成为流水账,记录婴儿成长的细枝末节,或者他自己情绪的起起落落,或者对公共事件的被动思考。那太平庸了。他的材料是更高级的东西。追踪某个美妙想法的草灰蛇线,幸运地抵达某个隘口、某个火一般的点,纯洁的光突然在此聚焦,照亮了诗歌的第一行,随后诗行的秘密钥匙,也都在这第一行之中。这种情况以前出现过,但你心里要它出现、渴望它再次出现,都无济于事。不可或缺的幻觉是,人类最好的诗歌,他触手可及。头脑清醒不管用。什么都不管用。他只能坐着、等着。有时候他会放弃,在笔记本的某一页写满自己无力的思考,或者其他作家的段落。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他抄过蒙田论幸福的一段话。他对幸福不感兴趣。之前还摘抄过伊丽莎白·毕肖普的一封书信。看起来很忙碌,有点儿帮助,但他又没法糊弄自己。谢默斯·希尼曾经说过,作家的责任是坐到桌前。白天只要婴儿一睡觉,罗兰就坐到桌前,等着,经常把脑袋搁在桌子上,自己也睡着了。

笔记本和布朗走时一样,是打开的,就放在打字机右边。布朗拍照的时候,应该是不需要移动的。推拉窗里射进来的光线清冷而均匀。左边某一页的顶上写着几行字:他的少年岁月变了形,生命进程偏离了方向。记忆、伤害、时间。显然是首诗。他拿起笔记本的时候,婴儿立即扑了过去。罗兰把笔记本拿开,让他够不着,此举激起了一连串抗议的尖叫。打字机后面有一个墙手球(6),已经积了灰。他从没打过墙手球,但有段时间他每天捏球,以锻炼受伤的手腕的力量。他们走进卫生间,给婴儿洗脸,也把墙手球洗一洗。这个东西可以给劳伦斯咬。果然有用。他们俩并排仰面躺在床上。这个幼小的男孩,身长不过父亲的三分之一,拿着墙手球吸着、啃着。这段文字和罗兰记忆中不一样了,因为现在他是通过警察的眼睛来阅读的。没有改进。

我将事情终结时,她没有反抗。她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谋杀的阴影笼罩着全世界。她躺在那儿,埋了,但在某个无眠之夜,她从黑暗中跃起。贴身坐在钢琴凳上。香水、衬衫、红指甲。逼真鲜活,同往常一样,如同她头发中的墓土。啊,那些音阶!可怕的鬼。她不肯走开。只是时间不对,我这时候需要平静。她不能活过来。

他读了两遍。责怪两个女人是有悖常理的,可他就是责怪她们:米里亚姆·康奈尔小姐,钢琴老师,她跨越时空的距离,用新奇的方式干涉他的事情;阿丽莎·贝恩斯,闺名艾伯哈特,他亲爱的妻子,无论身在何处,都能牢牢控制住他的脑袋。除非她重新现身,否则他摆脱不了道格拉斯·布朗。警察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心态,罗兰也有责任,所以他也责怪自己。读第二遍时,他想,这笔迹与明信片和便条上的字体显然不同。不能说一无是处。不过的确不怎么样。

他侧过身,看着儿子。他有所发现,虽然发现得太迟——总体上看,劳伦斯带来的慰藉多于繁琐。墙手球已经失去了魅力,从他两手之间滚落,挨着一块毯子停了下来,上面还有亮晶晶的口水。此刻他正凝视着上方。那灰蓝色的眼睛中跳动着专注之火。中世纪的艺术家将幻景表现为从大脑中射出的一束光。罗兰跟着那束光,去看那斑驳的吊顶板,那应该是可以阻火的,上面有个不规则的洞,是上一任主人在卧室里悬挂吊灯留下的。对宽十英尺、长十二英尺的矮小房间来说,那是个对未来充满信心的姿态。这时候他看见了,现在就在他们头顶上,有一只长腿蜘蛛,头朝下正向房间一个角落里爬。那么小的脑袋,那么大的志向。这时候蜘蛛停了下来,细如毛发的腿支撑着身体在原地摇晃,好像随着某种隐形的旋律摆来摆去。有权威人士能解释它这是在干什么吗?周围没有捕食者令它不知所措,没有其他蜘蛛引诱它、恐吓它,没有任何东西阻碍它。可它还是停下来等着,在原地跳着舞。等蜘蛛继续赶路时,劳伦斯的注意力已经转到了别的地方。他转过特大号的脑袋,看见了父亲,四肢便开始动将起来,双手挥舞,双腿抽搐一般一曲一伸。这是很投入的事情。不过,他这也是在交流,甚至在质疑。他眼睛一直盯着罗兰,同时再次将双腿踢出去,然后微露笑意,似乎有所期待地等着。我干得怎么样?他希望自己的优秀表现受到表扬。七个月大的孩子要知道炫耀,那他多少应该意识到别人的大脑和他自己的差不多,知道欣赏别人大概是什么感觉,知道赢得别人的尊重多么愉悦、多么开心。不可能?可这就是事实啊。太复杂了,想不明白。

罗兰闭上眼睛,听凭一种缓慢旋转的感觉自行其是。噢,现在睡觉吧,如果婴儿也睡的话,如果现在他们俩能在床上一起入睡,哪怕五分钟也好。可是,父亲闭上眼睛,对劳伦斯来说,意味着宇宙坍缩成一片冷寂的黑暗,他成了最后一个幸存的人类,在空寂的海滩上瑟瑟发抖、无人理睬。他深吸一口气,发出一声嚎叫,这是充满遗弃和绝望的哭喊,震人耳鼓、催人泪下。对口不能言的无助人类来说,突然之间切换极端情感,能获得很大权力。一种粗糙的暴政形式。真实世界中的暴君常被人比作婴儿。劳伦斯的悲喜之间,仅如薄纱之隔?连这都算不上。他的悲喜紧紧缠裹在一起。等罗兰精神起来,怀里抱着孩子站在楼梯口,满足感又回来了。劳伦斯紧贴着父亲的耳垂。两人下楼时,他笨拙地一下一下捅着他父亲的耳蜗。

还没到十点。这一天会很长。已经够长了。厅里爱德华时代的劣质地砖上,有一道鞋底污渍的水印,让他又想起布朗这个人。是啊,是啊,情况不妙。不过,可以从这儿开始。灭迹。他用一只手拿来拖把,在一个桶里装满水,清理这条污渍,将脏东西涂抹开去。大多污渍都是这么清理的,分散开来,就会稀薄得根本看不见。疲惫将一切变成隐喻。常规的家务,让他憎恶、拒斥外面大世界的要求和诱惑。两个星期前有一次例外。国际局势侵入了他的过去。美国战斗机在利比亚的黎波里发动突袭,毁掉了他以前上过的那所小学,却没有击毙卡扎菲上校。现在,读到里根、撒切尔或她的部长们做演讲的报道,会让罗兰觉得置身事外,因为注意力不集中而感到内疚。但是,这时候该低下头来,一心一意去完成自己设定的任务。少想多做自有其价值。改善这种疲惫的状态,处理最基本的事情:婴儿、房子、购物。他四天没见过报纸了。厨房里的收音机整天都开在低音档,有时候传来低沉而紧迫的嗓音,充满男子气,要引诱他回去。他拿着桶和拖把从旁边经过,尽量不去理会。为你播报,收音机喃喃说道。十七座监狱发生暴动。你在世界上闯荡的时候,曾经就关心这种事情……爆炸……瑞典官方称有放射性,事态进展大白于天下……他急忙走开。继续走,不要打盹,不要闭上眼睛。

清理好客厅之后,他开始弄厨房,劳伦斯坐在椅子上,拿着一根剥了皮的香蕉边吃边玩。水槽和餐桌的清洁工作大致完成了。他抱着劳伦斯上了楼。两间卧室里,他维持的秩序勉强算过得去,但随时会滑入混乱无序之中。世界似乎也好不了多少。这里,楼梯口上毕竟还有一堆东西,等着放入洗衣机。这种事情阿丽莎并不比他强。其实——不,不,今天他不去想她。

后来,劳伦斯吸干了一瓶牛奶,睡了。罗兰来到隔壁自己的卧室。他没有睡觉,而是想着修改那首关于失眠的诗歌。《格拉米斯》。这首诗也以简单化的方式——必须简单化,因为他知道得不多——表现了“北爱尔兰冲突”。1984年,他在贝尔法斯特和德里待过一段时间,同行的是一位伦敦的爱尔兰朋友,名叫西蒙,因为开连锁健身房发了财,充满着理想主义。西蒙想开几家网球学校,招收各个宗教派别家庭的孩子。罗兰担任首席教练。他们去找场地和当地的合作者。两个天真的傻瓜。他们被人跟踪了,或者说以为被人跟踪了。在诺克劳克里姆村酒吧里,有个坐轮椅的人——他们认为他可能受过子弹穿膝之刑——建议他们“小心一点儿”。西蒙操着英国化的北爱尔兰口音,到哪儿都不受待见。没人对儿童网球感兴趣。英国士兵不相信他们的故事,把他们拦在路上,那六个小时过得十分枯燥。整整一个星期,罗兰都没怎么睡觉。雨下个不停,天气又冷,食物难以下咽,酒店床单是潮湿的,大家都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脸色像鬼一样。他在一场噩梦中游荡,要反复提醒自己这种恐惧的状态不是妄想症。实际上就是。谁也没碰过他们,连个威胁的人也没有。

他担心这首诗过多地受到了希尼《惩罚》一诗的影响。一个在泥煤沼里保存了数千年的女人,让诗人想起了她“背叛同胞”的爱尔兰姐妹们,她们是受害者,因为通敌而被涂上柏油示众,而诗人在一旁看着,既感到愤怒,又觉得自己是同谋。一个外人,一个英国人,只待了一个星期,没怎么与人接触,能谈什么“北爱尔兰冲突”呢?这就是他的新想法——在诗歌中侧重表现他的无知和失眠。表现他当时多么彷徨、多么畏惧。但是,有个新的麻烦。布朗的双手曾经拿过面前这份打印稿。罗兰读了一遍标题,心里听到了探员那机械的声音,顿觉“格拉米斯谋杀了睡眠”无法忍受。没有力量,不祥的开端,滥用莎士比亚。过了二十分钟,他把诗放到一边,思考他最新的想法。他打开了笔记本。钢琴。爱,记忆,伤害。但这里也有探员的身影。当着他的面,侵犯了他的隐私。思与纸、意与手,两者之间纯洁的约定被打破了。或者说被污染了。一名闯入者,一个怀有敌意的存在,已经让他开始轻视自己的文字。他被迫通过别人的眼睛来审阅自己,努力避免可能的误读。心有旁骛,笔记本就死了。

他推开笔记本,站起身,突然想起了当前的严峻处境。这足以让他再次坐下来。认真想一想。她离开也不过一个星期。不能再柔弱了!他应该强健有力,却在此矫揉造作。某位诗歌权威曾经说过,写一首好诗,就是一场身体运动。他三十七岁,有力气、有精神,他写的东西还是他自己的。诗人可不能被警察吓住。他手肘放在桌上,双手托着下巴,用这样的话教训自己,直到劳伦斯醒过来,开始大喊大叫。这一天的工作结束了。

午后,他正在给孩子穿衣服,准备出去购物,屋后房顶檐槽上传来了鸟儿的聒噪声,这让他有了一个想法。到了楼下,他胳膊夹着劳伦斯,查看客厅电话旁一摞号码簿上的记事本。之前他都没留意,现在已经是五月份了。既然是星期六,那么就是三号。整个上午,这幢积灰的小房子内温度缓缓上升。他打开一楼的一扇窗户。他去买东西,小偷要来就来吧。他们会发现没什么可偷的。他探出身去。一只蝴蝶,一只孔雀蝶,正在砖墙上晒太阳。被他忽略多日的天空万里无云,空气中传来浓郁的隔壁邻居新修草坪的气息。劳伦斯应该不用穿外套。

推着孩子从家中出发时,罗兰心里并不轻松。但是,他个人的狭隘生活显得没那么重要了。还有其他人,还有更大的事情。他一边走,一边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如果你妻子丢了,要么一个人过,要么再找个妻子,要么等她回来——没有其他折中方案。智慧的关键,是不要在乎那么多。他和劳伦斯能过下去。明天他们就去好朋友家吃晚饭,走路不过十分钟。婴儿会在沙发上睡着,身边有一排靠枕保护着。达芙妮是他知心的老朋友。她和彼得都是优秀厨师。两人有三个孩子,小的和劳伦斯一样大。还会有其他朋友。他们会好奇,想知道最新的进展。道格拉斯·布朗的到访、他提问的方式、新森林公园里埋人的浅坑、令人愤怒的侵犯隐私、口袋里的小相机、他的警长说过的话——没错,所有这一切,罗兰都会重新打造,变成一部社交讽刺剧。布朗会变成道格佩里(7)。他一边朝商店走,一边想象朋友们乐不可支的场景,自己也笑了。他们会称赞他的坚韧。在一些女人眼里,独自抚养孩子的男人很有魅力,甚至有些英雄色彩。在男人眼里,他看起来像个傻瓜。不过,他也有些为自己感到骄傲:此时此刻脏衣服正在洗衣机里旋转,客厅地板干干净净,孩子吃得饱饱的,心满意足。他要从两天前路过的锡桶里买些鲜花。一束红色重瓣郁金香,放在餐桌上。商店就在前面,与其说是花店,不如说是报刊亭,进去以后,他要买份报纸。他已经准备拥抱风起云涌的广阔世界。如果劳伦斯没事,他可以在公园里阅读报纸。

买报纸的时候,不可能不看到头条。《辐射云到达英国》。从厨房收音机的低沉片段中,他已经听到了爆炸的事情。他在收银机旁等着店员把花包好,心里感到疑惑:既然知道了一件事情,虽然非常模糊,可为什么同时又否认它、拒绝它、回避它,然后还能在真相揭示的那一刻体验到震惊的感觉呢?

他拉着推车倒退出商店,然后继续执行其他任务。一如既往的街道,有了一种慢动作一般的可怕模样。本来他以为可以低头假装看不见,但世界却找上了他。不是他。而是劳伦斯。一头工业猛禽、一只无情的鹰隼,在命运这台机器的操纵下,要将孩子从巢中攫走。而他父亲像白痴一样,一直扭过头去假装没看见,想到早餐盘子收好放在水槽里、婴儿床更换了床单、买好了郁金香准备放在厨房,竟然还觉得沾沾自喜。更糟糕的是,他还铁了心要扭过头去。他以为自己可以免疫,因为他之前一直这样。他想象是自己的爱保护了孩子。然而,公共紧急事件一旦爆发,那是不分老幼一视同仁的。孩子也不例外。罗兰没什么特权。他和其他人一样置身其中,只能留意官方公告,听着习惯于对全体公民训话的领导们,做出难以置信的种种保证。政客认为对群众有好处的事情,对个人可能没好处,尤其是对他。可是,他就是群众。他一直是傻瓜,也将会被当作傻瓜对待。

他在一个邮筒边停了下来。那奇怪的红色和乔治五世的皇家纹章早已是另一个时代的记忆,那时候人们可笑地相信,邮政传递信息可确保绵延不绝。推车把手上挂着一只袋子,罗兰把花塞进去,打开报纸把头条重读一遍。这是一篇严肃科幻类的文章,客观冷漠地描写大灾难。辐射云早已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从苏维埃乌克兰到这儿,它应该穿过了其他不那么重要的国家。这是局部事件。让他震惊的是,故事他早已知道很多。在一个叫做切尔诺贝利的遥远的地方,一家核电站堆芯熔毁,发生爆炸、引发大火。这一页的下方,一种旧的常态——监狱暴动——还在慢慢发酵。隔着报纸,罗兰能看到下面劳伦斯的半个脑袋,脑袋长着绒毛,几乎还没有头发,跟着过往行人转来转去。头条上面有一行小字,比头条更加令人警觉——“健康部门官员坚持认为对公众没有危险”。一点没错。水坝不会决堤的。疾病不会传开的。总统的病不严重。无论民主还是独裁,稳定都最重要。

他的不屑是很好的保护。这促使他采取行动,会让他觉得自己不是面目呆滞的普通大众中的一员。他的孩子会活下来。他是个有知识的人,知道该怎么做。最近的药店还不到一百码的距离。他在处方柜台前排了十分钟的队。劳伦斯焦躁不安,扭来扭去,弓着背去顶推车的安全带。只有消息灵通的人才知道,碘化钾能保护脆弱的甲状腺不受辐射伤害。儿童特别有风险。药剂师是位友善的女士,她笑了笑,淡定地耸耸肩膀,好像某一天下了大雨一样。都卖光了。昨晚就没了。

“大家都在发疯地抢呢,宝贝儿。”

周围另外两家药店也是同样的话,不过语气没那么友善。一位穿白外套的老头脾气很大:没看到门上的通知吗?沿着街下去,罗兰买了六瓶一点五升的水,另外还专门买了一只结实的袋子。水库会被辐射污染,自来水不能用。在一家五金店里,他又买了很多包塑料防尘罩和好几卷胶带。

在公园里,劳伦斯手里攥着这一天的第二根香蕉,睡着了。罗兰翻阅着报纸,脑子里留下了五花八门的印象。这看不见的辐射云在六十英里之外。从明斯克飞到希思罗机场的英国学生接受到的辐射量是正常剂量的五十倍。明斯克离事故现场还有二百英里。波兰政府建议不要喝牛奶或吃牛奶制品。最先检测到辐射泄露的是七百英里之外的瑞典人。苏联当局并没有为国民提供关于遭到污染的食物或水的建议。我国绝不会发生这种事。可实际上已经发生了。温德斯凯尔发生过泄露,只是没有公开。俄罗斯驻斯德哥尔摩大使馆第三秘书受命前往瑞典当局,询问如何处理石墨引发的火灾。瑞典人不知道,让俄国人去找英国人。其他的公众都不知道。法国和德国说对公众没有危害。但不要喝牛奶。

中间插页有一张详尽的核电站剖面图,表明事故的发生过程。一份报纸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握这么多信息,让他很佩服。其余的就是专家们很早以前对这种反应堆设计提出的警告。这页的最下方是英国类似核反应堆的概览。社论建议说,现在该转向风能了。一位专栏作者质问戈尔巴乔夫的开放政策怎么了。那一直就是场骗局。在读者来信那一页,有人写道,无论东方西方,只要有核电,就必然有官方的谎言。

一条宽阔的柏油路穿过公园,路对面一条同样的长凳上坐着一位女士,在阅读一份更为通俗的报纸。罗兰看到了标题:《熔毁!》。整个故事,逐渐累积的各种细节,开始让他感到恶心。像吃了太多蛋糕。辐射病。两名妇女从一旁走过,每人推着一辆可以摇晃婴儿的那种老式童车。他听见其中一位用了“紧急状态”这个词。有一种普遍的眩晕感,因为只有一个话题。全国人同一阵线,在焦虑中团结一心。理性的第一反应是跑。如果有钱,他会到某个安全的地方租个房子。可是,哪儿安全呢?或者买张飞机票到美国去,到匹兹堡,他那儿有朋友;或者到喀拉拉邦,他和劳伦斯可以过简单朴素的生活。探案督察道格拉斯·布朗会怎么看呢?罗兰心想,自己只需要和达芙妮谈一谈就好了。

他这份报纸最后一页的天气预报说,会有东北风。更多辐射云要来了。他第一项任务是把这袋瓶装水扛回家,动手把窗户封起来。他必须继续把世界挡在外面。走路二十分钟。就在罗兰从口袋里掏出大门钥匙的时候,劳伦斯醒了。和所有婴儿一样,他毫无理由地突然大哭起来。要点是把他抱起来,越快越好。这是又热又笨的工作:解开安全带,把满脸通红、哇哇乱叫的孩子抱起来,然后将推车、水、花、防尘罩一一搬到家里。一进门,他就看到了阿丽莎的明信片,第五张,有字的那一面朝上,放在地板上。这回文字更多。但他没把明信片捡起来,而是抱着劳伦斯、拿着店里买来的东西,朝厨房走去。


(1)或指埃尔南多·科尔特斯(1485—1547),西班牙殖民者,推翻了美洲的阿兹特克王国。诗歌或指英国诗人约翰·济慈(1795—1821)的《初读查普曼译荷马有感》。

(2)英谚有“寡妇的些许心意”(widower’s mite)之说,指穷人的微薄奉献,见《圣经·马可福音》第12章第41—44节。

(3)当指英国诗人爱德华·托马斯(1878—1917)的诗歌《艾德尔斯特洛普》。

(4)约翰·米莱(1829—1896),英国画家,《奥菲莉娅》为其代表作,刻画的是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中奥菲莉娅溺水的场景。

(5)语出莎士比亚《麦克白》第2幕第2场。

(6)一种在三面或四面围有墙的场地上用戴手套的手或球拍对墙击球的球戏。

(7)莎士比亚戏剧《无事生非》中的一名自大而可笑的治安小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