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区域经济合作综述
第一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综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在地理位置上相近或相邻的国家(地区)之间,在集聚效应作用的影响下,通过制定相互间的经济政策和协调措施,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议的方式来积极消除阻碍成员间经贸往来的各种壁垒,能够实现国家或地区之间在生产要素以及产品上的自由流动,最终形成超越地区和国家边界的区域性集团或联合体的过程。
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顺利推动资本、产品、人力等要素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对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促进作用,能否顺利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成为一国或地区经济国际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其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重要前提,同时又是发展地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顺应时代经济发展潮流的重要特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不仅促进了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经济协作发展,同时也有效地促进和增强了国家或地区间在要素获取方面的便利性,降低了地区间经济交往的交易成本,最终实现区域范围内国家与地区的共同发展。
就合作动因而言,任何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发展中都必须充分利用自身要素禀赋积极加入国际生产分工体系,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与合作中不断实现本国要素与全球其他经济体的交换,以促进本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市场理论、要素禀赋理论和贸易理论的影响下,各国在投资、贸易和生产等经济活动的推动下深入融合,使得全球各经济体形成了相互依赖、互相补充的国际经济合作体系,也加速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为了实现一体化发展,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国家或政府主导的嵌入式一体化,具体表现在国家或政府通过政策强力推动,促进微观层面的对外交往实现的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另一种是在市场力量作用下,通过各种经济关系,各经济主体自发交易而形成的自由一体化。目前,国际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组织形式主要有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经济联盟、共同市场等。本书后续章节将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展开详细阐述,在此我们仅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理论及发展作一个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