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老总教你学炒股系列合集(全4册)](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573/43776573/b_43776573.jpg)
2.5 ST股和*ST股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就是给市场一个警示,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
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③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⑤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⑥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具体交易规则:
①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②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③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