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学文献与文学思想:中国明代文学学会(筹)第十届年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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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词人方惟馨《菩萨蛮》五首的“词史”价值[1]

周明初

摘要 南明词人方惟馨《菩萨蛮》五首组词,是他在南明隆武朝任瑞金知县期间的词作,实录了南明时期瑞金一带复杂之情势,反映出当时南明社会的普遍状况,具有“存史”“补史”的价值,在千年词史上是目前所见的最早的真正具有“词史”意义的作品,开启了清代的“词史”之作,值得重视。

关键词 南明文学 南明词人 词史

产生于明末清初易代之际的南明文学,近年来已逐渐引起研究者的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实绩。[2]不过,与整个明末清初文学研究相比,南明文学研究总的来说还比较薄弱。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文献资料的缺失,因为涉及南明的各种资料,在清代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禁毁,能够流存至今的显得零散、残缺、错舛和隐晦,需要花费很大的工夫进行辑佚、考辨和还原,然后才能有所利用。

本文想要做的就是这样一项工作。南明词人方惟馨,有关他的生平的存世资料不多,需要考辨梳理;他的作品,现仅存五首词和两首诗,其中五首《菩萨蛮》组词,首见于《(康熙)瑞金县志》卷九《艺文志》“诗余”中,端赖《瑞金县志》才存于世。然而这五首组词,实录了南明时期瑞金一带错综复杂之情势,虽所叙为一时一地之事,却反映出当时南明社会的普遍情状,具有“存史”“补史”的“词史”价值,可以加深我们对南明时期抗清士人心态的认识和理解,而且这五首词在千年词史上来说是目前所见的最早的真正具有“词史”意义的作品,值得重视。因为这五首词所述当时情势,需要结合有关史实进行解读才能明了,因此本着诗(词)史互证的方法,本文花费相当的篇幅对这五首词进行释证。因此,本文所做的工作有三项:一是稽考方惟馨之生平大略,二是释证《菩萨蛮》五首所涉之史事,三是讨论五首词作之“词史”价值。希望通过这样的实例,对南明文学的研究有所助益。

一 方惟馨之生平考略

《(康熙)瑞金县志》卷九《艺文志》“诗余”中录有“邑令方惟馨”的《菩萨蛮》五首并小序,而该志卷六《官制志·职官》中,方惟馨列在“明知县”中最后一位,并有注云:“字蕴羞,直隶寿州人。由拔贡丙戌年任。详《宦迹志》。”[3]又查同卷《宦迹志》,其小传全文为:

方惟馨,忠臣震孺之子。父任两广巡抚,闻怀宗殉难,哭灵而死,有“麻衣如雪见先皇”之句。公雅擅风骚,性多感慨。见于诗歌,有《菩萨蛮》诗。见《艺文志》。[4]

据《(康熙)瑞金县志》卷六《职官志》,方惟馨是“丙戌年”任瑞金知县的。该志“明知县”部分,方惟馨的前任是刘翼,“乙酉年任”;刘翼的前任是熊文梦,“崇祯十五年任”;自熊文梦往前的明朝各任知县,任职年份均用年号纪年标示。再查该志“国朝知县”即清朝知县部分,第一位李德美为“暂署县事”,“顺治三年任”;第二位徐珩,也是“顺治三年任”;第三位钱江,“顺治七年任”。自钱江以下任职年份也均用年号纪年标示。

明代在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就结束了,该年也是清朝开始的顺治元年,而崇祯十五年后的“乙酉年”“丙戌年”,实际上是清顺治二年(1645)和三年(1646)。方惟馨在“丙戌年”所任的仍是明代知县,而同一年即顺治三年之清知县又有李德美和徐珩两位,也就是说,在同一年里瑞金一县出现了三位知县。这是怎么回事?

《(康熙)瑞金县志》卷十《杂记·祥异》中称:“是岁(指顺治三年)八月,清兵追隆武至汀州。闻报,阖城一夜逃去。”[5]而该志卷六《官制志·职官》“国朝知县”所列第一人李德美下有附注称:“浙江山阴人。由吏员原汀州府经历,顺治三年任。大兵围赣未下,贝勒统满兵,由福建汀州府先收服版图。当委,暂署县事。”[6]结合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八“清兵从容过岭”及钱澄之《所知录》卷一等可知,该年八月,清兵突破浙闽交界处的仙霞关进入福建,二十八日在闽赣交界处的汀州俘获南明隆武帝。[7]

联系起来看,可知在清顺治三年八月底南明隆武帝被清兵俘获前,地处赣闽交界处、与福建汀州府接壤而行政上属于江西赣州府的瑞金还未被清军占领,仍在南明隆武朝的版图内,而清兵在福建汀州俘获隆武帝后,才趁势由汀州进入邻近的瑞金。因为刘翼、方惟馨所任知县是南明知县,故康熙志中在记载他们的任职时间时,不用清朝顺治的年号纪年,但它又不承认南明的小朝廷,因此也不用南明弘光、隆武这些年号纪年,而改用干支纪年。可知康熙志中所说的“乙酉年”是指南明弘光元年、隆武元年(1645),“丙戌年”是指隆武二年(1646),若以清朝纪年,则分别对应的是顺治二年和三年。方惟馨作为南明时期的瑞金的知县,是隆武二年才上任的,而在该年八月底或九月初清兵占领瑞金时他的知县身份也就终止了,可知他的知县任期是很短的,一年时间都不到。

《瑞金县志》中的方惟馨小传,只有寥寥数语,过于简单,显然对于我们较为全面地认识方惟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还需要结合别的材料对他的生平进行考索。然而方惟馨身前声名不彰,又身处明清之际,且又出仕于南明,故未见关于他的完整的传记行于世。涉及他的生平事迹的资料,不但零散,而且歧异,需要辑录、考辨、梳理。

方惟馨为明末广西巡抚、忠臣方震孺之子,故在明清之际的史书中有关方惟馨之事迹多附于其父的传记之后。邹漪《启祯野乘》一集卷三《方巡抚传》附传云:

长子至朴,仲子惟馨,端凝博雅,俱负至性,为磊落奇男子。惟馨仕闽兵部司务,署篆瑞金。其上封事有曰:“萧王为将而不为天子,此光武所以复旧物也;宋高为天子而不为将,此绍兴所以终南渡也。”时谓名言。寻以清兵南下,痛哭疾走南雄。委顿逆旅,呕血而卒。子居易,发覆额,亦不愿回里,随死之。[8]

徐开任《明名臣言行录》卷八十三《巡抚方公震孺》、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一《方震孺守寿州》、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十三下《方震孺传》所记方惟馨事迹同此,而文字上略有省减,或不记方震孺长子至朴事,或不记方惟馨之子居易事,这里不具引。

此传中所载方惟馨任瑞金知县之后之行迹,为《瑞金县志》所缺失,可补《瑞金县志》记载之不足。据此传,方惟馨“寻以清兵南下,痛哭疾走南雄。委顿逆旅,呕血而卒”,又钱澄之《藏山阁集》诗存卷九《生还集》有诗《过韶州,知方蕴羞以丙戌秋病殁,哭成》[9],可知方惟馨在隆武二年的八月底或九月初清兵占领瑞金前撤离并进入广东境内的南雄,不久即过世了。

现已知方惟馨卒于南明隆武二年(1646,清顺治三年)秋,而其生年,据其父方震孺(字孩未)身前自编、后人修订的《方孩未年谱》“辛亥,先生年二十七岁”条末“是年举次儿馨”[10],可知是在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

方惟馨早年的活动已很难稽考,现在只知道他曾在南京大会名士,替朋友排难解纷。据钱澄之之子钱撝禄为其父所作的《先公田间府君年谱》:

值方蕴修大会名士,府君以直之随造会所,拉尔止于诸君前,述其本未。责尔止报复,辞理备畅。尔止语塞。诸君子皆以府君言为然,众议毁板不行,祸遂止。[11]

此条中之“方蕴修”即方惟馨,“府君”为年谱编者钱撝禄称其父亲钱澄之,“直之”指方以智(字密之)之弟方其义,“尔止”指方以智、方其义之从叔方文。据该谱前文所叙,方文仗着自己是方其义长辈,常在众人前凌辱方其义,弄得他很狼狈。方其义的朋友陈焯(字默公)为取悦方其义,将方文诗文中的病句摘出,制成小揭加以嘲讽。性格褊狭的方文怀恨于心,这时正好方其义之父湖广巡抚方孔炤(字仁植,也是方文的从兄)在与张献忠的作战中失利而被朝廷逮捕,方文趁机刻了揭帖送给阮大铖,想要借助阮大铖的力量报复方其义。方其义和陈焯向钱澄之求助,钱澄之乘方惟馨大会名士之机会,排解了方文、方其义叔侄间的纠纷。据该年谱中“是时方仁植以楚抚被逮下狱,密之新第”[12],可知此为崇祯十三年(1640)间事。

所谓大会名士,很可能就是复社成员间的一次活动,因为钱澄之、方文、方其义等均为复社成员。由此看来,方惟馨不但是复社成员,而且在南京一带的复社活动中曾起着组织者的作用。不过,关于方惟馨与复社之间的关系,由于资料较少,现已难以详细考查了。

关于方惟馨出仕南明隆武朝事,据他的朋友钱澄之的相关记述,也可略知一二。钱澄之《藏山阁集》文存卷二有作于乙酉年即隆武元年(1645)十二月的《寄黄石斋阁部老师书》,其称:“方生惟馨自信州来,言:车前义士云集,唯得法书奖语数字,荣于诰敕。”[13]黄石斋指黄道周,隆武朝以吏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故称阁部。据庄起俦所编《黄忠端公年谱》卷四可知,黄道周因在朝与掌握兵权的平虏侯郑芝龙关系不谐,于隆武元年七月自请以师相身份去江西募兵,十月初到达江西广信府。在募得三个月的兵粮后,兵分三路,向清军进攻,十二月六日黄道周率兵向婺源出发,二十四日兵败于婺源并被清军俘获。[14]钱澄之于该年十月到达隆武行朝的所在地福京(即福州),因为受到黄道周的举荐,故写此信表示感谢。钱澄之写此信时,黄道周应当还未兵败被俘。信中转述方惟馨所言,说的正是该年十月、十一月间黄道周在广信募兵事,可知方惟馨应当是在这个时候途经广信来到隆武行在福京的。

钱澄之与方惟馨本是相识的友人,又是差不多同时到达福京的,两人一到福京即开始了密切的交游,《藏山阁集》诗存卷三中《酬方蕴修》、《同鉴在、蕴修饮徐闇公司李署》即写于此时[15]。诗题中“鉴在”即吴德操,“徐闇公”即徐孚远。他们在到达福京后,与钱澄之一起得到了黄道周的举荐,徐孚远很快接受了天兴府推官的任命,吴德操、钱澄之没有接受任命而在等待参加乡试。诗题中的“司李署”即指徐孚远所在的天兴府推官公署。所谓天兴府也即福州府,隆武朝在福建建立后,改福州府为福京天兴府,作为行朝所在地。

据《先公田间府君年谱》,因为钱澄之、吴德操是被黄道周举荐的,还未等到乡试,在该年十二月,就得到了赴吏部参加官吏选拔考试的通知,方惟馨与他们一同参加了铨试。考试结果是钱澄之获第一名、吴德操第七名。《先公田间府君年谱》接着说:

次日榜发,府君得推官,鉴在得知县。同试方蕴修得教谕,愤甚。往谒谢,太宰指府君曰:“观子才,固奇士也。吉安推缺,即以相屈。奇男子须为朝廷任危疆,勿求安乐地。”府君不能辞,因言方生亦奇才,置之散地可惜。太宰问之,知为方孩末(当作未)子也,即改县,随补瑞昌。而鉴在得长汀。[16]

文中之“太宰”指时任吏部尚书的曾樱。文中说一同参加考试的方惟馨因为仅得教谕之职而“愤甚”,经钱澄之居中说情,改补瑞昌知县,这与邹漪《启祯野乘》一集卷三《方巡抚传》附传所说“仕闽兵部司务,署篆瑞金”,说法不一。“瑞昌”显为“瑞金”之误记。方惟馨实际所任为瑞金知县,并非瑞昌知县,已见前文所引《(康熙)瑞金县志》等的记载。瑞昌属江西九江府,在长江中游南岸,其时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带早已为清军所占领,南明隆武朝实际所能控制的地区限于福建、两广及江西中南部,所以也不可能往已为清军所占领的瑞昌派出官员。这里说方惟馨得教谕,而据上文所引邹漪《启祯野乘》一集卷三《方巡抚传》附传可知,方惟馨在到达福京后,与钱澄之他们一起参加吏部铨试前,已经先行担任了兵部司务一职。钱澄之《所知录》卷一谓隆武朝建立时:

其科道各官或起旧,或召对特授,或用大臣荐举,破格用之。惟翰林、吏部,专循资格。而兵部职方一司,督抚、藩镇题请虚衔为军前赞画、监纪,甚至滥赏,不可胜纪。上亦轻畀之。由是清流往往耻与其列。[17]

可知隆武朝建立后,前来投奔的士子很轻易就能得到官职。因此,方惟馨刚到达福京,很可能就得到了兵部司务一职。因为方惟馨之父亲方震孺本是崇祯时广西巡抚,南明弘光时自请带兵渡黄河,与李自成军队决战,为崇祯帝报仇,为马士英、阮大铖所阻,郁郁不得志而卒。在隆武朝中,原与方震孺相识而交好的“督抚、藩镇”应当不在少数。方惟馨很可能是在他们的题请下得到类似于“军前赞画、监纪”的兵部司务这一虚衔的。因为这样的虚衔在当时“滥赏不可胜纪”,为清流之士所轻视,因此方惟馨要和钱澄之他们一起参加吏部铨试,期望得到一个更为实际的官职。但是,主持铨试的吏部尚书曾樱并不知方惟馨其人,因此他仅得到“教谕”一职,后来在钱澄之等人的介绍下,才得到瑞金知县之职位。

《先公田间府君年谱》中记载钱澄之得到吉安推官一职后,“即以是冬随江抚刘广胤出,度岁于横塘。次年行”[18]。而《藏山阁集》诗存卷三《授官后呈黄石斋、曾二云两师》后一首即《入虔,次芋园驿,同方蕴修守岁刘中丞远生昆仲寓中》,诗题有附注:“芋园驿,在福建侯官县境。远生,名广胤;令弟客生,名烟客。”[19](按:附注中“烟客”当作“湘客”,属误记或刊刻有误。)可知方惟馨在得到瑞金知县一职后,是与钱澄之、刘广胤他们同行的,在福州近郊侯官县的横塘芋园驿过了年。因此,方惟馨到达瑞金上任的时间应当已经是在第二年即隆武二年丙戌的正月了,也由此可知他在瑞金知县任上只有短短八个月的时间。

二 《菩萨蛮》五首所涉史事释证

《(康熙)瑞金县志》卷九所收方惟馨《菩萨蛮》五首并序,全文为:

菩萨蛮

秋气袭人,凉风入牖。山衙索处,孤闷无聊。悲客子之流离,悯孑遗之凋瘵。兴之所感,吐为诗余。倘此邦之硕彦名流,读之而伤其志,庶几得与道州之咏并传矣。

其一

伤流落也。劳劳末吏,不能造福残疆,徒噉雪瓜,真无辞于饕餮矣。

家山回首沧桑换。孤踪又到绵江畔。墨绶一葳蕤。狂奴态便非。腰支浑欲折。斗米终难得。无力种名花。低头愧雪瓜。

其二

痛焚烧也。城外屋宇,一望萧然,寇兵之祸至此。

云龙桥下滔滔水。中间多少伤心泪。父老咽声声。连年苦寇兵。寇兵烽火恶。树木通焚却。燕子欲巢林。衔泥何处寻。

其三

感田兵也。田兵激而生乱,以致合邑皆殃。安所得惟正之供?秋获届期,新租不入。奈何,奈何。

郊原百里村田偶。农夫社日皆酣酒。丰岁获盈车。枌榆共一家。祝鸡声忽变。牛犊成刀剑。万虎啸平畴。新租那得收。

其四

悯驿站也。驿站之困极矣,而后辈骄横如此。殚丸疲瘠,其何以堪。

城边路接虔汀道。邮符络绎红尘报。叠叠上瑶台。呼童扫不开。蝎毛罗案立。叱咤连声急。凋敝汝何关。长夫且折干。

其五

愁檄羽也。杨兵肆逆,库藏如烟,而上台催饷甚迫。又田兵啸聚,不便开征。令君岂有点金之术耶?

健儿夜入河阳县。东西库藏成烟焰。檄羽又频追。量沙情可悲。黄金天不雨。点石侬非侣。勉强欲催科。其如鸿雁何。[20]

现将五首词并序所涉史事略做梳理。其序中言“秋气袭人,凉风入牖”,可知此诗作于隆武二年秋天七八月间,其时正当清军攻灭隆武朝、占领瑞金之前夕。方惟馨一方面感伤自己流离于此,另一方面悲悯民生之困苦,于是写下了这组词。词序中的“道州之咏”,是指唐朝诗人元结在安史之乱后出任道州刺史时所作的《舂陵行》,其诗序曰:“癸卯岁,漫叟授道州刺史。道州旧四万余户,经贼已来,不满四千,大半不胜赋税。到官未五十日,承诸使征求,符牒二百余封,皆曰‘失其限者,罪至贬削。’於戏!若悉应其命,则州县破乱,刺史欲焉逃罪;若不应命,又即获罪戾,必不免也。吾将守官,静以安人,待罪而已。此州是舂陵故地,故作《舂陵行》以达下情。”[21]这首诗写经过战乱后统治者不顾当地百姓困苦不堪的惨状而加紧横征暴敛的实状,以及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地方官员在催征赋税时的复杂心态。此诗曾深得杜甫的赞赏,杜甫在《同元使君舂陵行》中说:“观乎《舂陵》作,欻见俊哲情,道州忧黎庶,词气浩纵横。”[22]因为题材内容和思想感受相同,方惟馨也希望自己的这组词能够像元结的诗作《舂陵行》那样流传于世。

组词的第一首“伤流落”是感伤自己生当乱世,流落于此。在食用雪瓜时,因为自己不能造福于残山剩水之地的百姓,而感到内心有愧。雪瓜是瑞金一带特产的一种瓜,“长逾一尺,围径二尺,青皮红瓤,味甘多浆”[23]。词中“家山回首沧桑换。孤踪又到绵江畔”,是说自己的家乡已经为敌方所占领了,自己孤身一人来到瑞金。方惟馨的老家安徽寿州以及后来的寓居地南京都在去年先后为清军占领,这时候早已是清朝的版图了。“绵江”是瑞金境内的一条主要河流,而瑞金县城正处于绵江河畔,《(康熙)瑞金县志》卷二《地舆志·山川》载:“绵江,水出黄竹岭下,至湖洋由罗汉岩、壬田寨抵县前,其源有八十里;又贡水,出汀州新乐山白头岭下,流五十里抵县前,与绵水合流,经会昌、雩都入赣水。”[24]

第二首“痛焚烧”是写瑞金经过“寇兵”焚烧后的惨状。诗中的“云龙桥”是瑞金县城南门外绵江上的一座桥,《(康熙)瑞金县志》卷九《艺文志》中收有五篇有关修建云龙桥的碑记文。所谓“寇兵”指的是活动于这一带的“山贼”“土寇”。福建、江西和广东三省交界之地,民风剽悍,土匪猖獗,历来较难治理。处在明末清初这样的乱世,这一带更是盗贼蜂起。这些土寇山贼,流窜于各地,大肆劫掠,其中有一些名义上还接受南明朝廷的招安,受南明军队的节制。《(康熙)瑞金县志》卷十《杂志·祥异》载:

顺治二年,广贼谢志良假兵由瑞,邑人误视以为兵,因不设备。及至,大肆掳掠,城外财物一空。围数匝攻城。逼城之屋恐贼举火,邑人自焚,贼亦焚屋之十一二乃去。[25]

对照《(乾隆)瑞金县志》卷十六《杂志·兵寇》此条,“谢志良”作“谢至良”,谓“顺治二年广贼谢至良假称官兵,道由瑞邑,人不设备……”则表述更明确。顺治二年(1645)实际是指南明弘光元年及隆武元年,其时清兵尚未南下,瑞金仍在南明的疆域内。因为康熙志是清代官修的志书,不承认南明诸朝廷,因此两志书在这里改用清帝年号。谢志良原是广东的少数民族武装头领,在该年为受封于江西的明朝藩王益敬王之子永宁王所招安,参与了明军与清兵在江西鄱阳湖东的作战,并收复了建昌、抚州、进贤等地,后因粮草不继而溃败。[26]《瑞金县志》此条所记,当是谢志良军溃散后流窜于各地时经过瑞金之事。因谢志良军队曾受明藩王招安,故其得以假称官兵,容易迷惑人。方惟馨组词第二首所写,应当正是瑞金城外在上一年即隆武元年经过谢志良的军队劫掠和焚烧后的惨象。

所谓“连年苦寇兵”,是指瑞金一带连续遭受这些半匪半兵的山贼土寇的骚扰。据《(康熙)瑞金县志》卷十《杂志·祥异》可知,崇祯四年和五年,瑞金各乡遭受过境的“广贼钟凌秀”的骚扰,而崇祯十五年、十六年两年“广贼十余种,有阎王总、锅刀总、番天营、猪婆总,名色甚多,皆沿劫各县村落”[27]。这里所提到的阎王总,又称“阎罗总”,在隆武元年接受了永宁王的招安,被授予参将之职,而谢志良正是他的同党。[28]

第三首“感田兵”,写因“田兵”兴起所造成的祸乱。所谓“田兵”,是指由佃农组成的武装抗租组织。《(康熙)瑞金县志》卷十《杂志·祥异》载:

顺治三年丙戌春,何志源、沈士昌作乱,鸠集八乡,立百总、千总之号,名曰“田兵”。挟田主更券,欲负租据田。县令刘翼利其赂而主之,田主亦无如何。[29]

据此可知,“田兵”是顺治三年(实际当为隆武二年,1646)春天所产生的佃农们的武装抗租组织。这一组织强逼田主变更田券,想要占据原属田主的田地而不负担租税。而瑞金当地人杨兆年的《上督府田贼始末》对田兵的起源有更详细的叙述:

瑞金,山邑也,城如斗大。巨族市肆,皆在城外。无他产殖,惟树五谷。承平之时,家给人足。闽广及各府之人,视为乐土,绳绳相引,侨居此地。土著之人,为士为民,而农者、商者、牙侩者、衙胥者,皆客籍也。即黔徒剧贼,窜匿其中,亦无分别。明季谢、阎二贼交炽,凡闽广侨居者思应之。皂隶何志源、应捕张胜、库吏徐矶、广东亡命徐自成潘宗赐、本境惯盗范文贞等,效宁化、石城故事,倡立“田兵”,旗帜号色,皆书“八乡均佃”。“均”之云者,欲三分田主之田,而以一分为佃人耕田之本。其所耕之田,田主有易姓,而佃夫无易人,永为世业。凡畚插之家,苟有龃龉,立焚其屋,杀其人。故悍者倡先,懦者陪后,皆蚁聚入城,逼县官印均田帖以数万计,收五门锁钥,将尽掳城中人……[30]

由杨文可知,田主与佃农的矛盾又是与这一带由来已久的土著与客籍两大族群之间的争端交织在一起的。当地的土著居民拥有土地,成为田主,而从福建、广东及江西本省其他各府侨居于此的客家人或者租种田主的田地,成为佃农,或者经商及从事各种杂役。在明末清初大动荡的情势下,一些客家籍人士趁机行动起来,成立田兵组织,以均田相号召,想要瓜分并永久占有原属田主的田地。

田主和佃农相争斗所造成的后果是“秋获届期,新租不入”,即到了秋收季节,新的租税收不上来,政府也就很难维持正常的运转,“安所得惟正之供”。作为知县这一级的地方官员,最重要的事务即“刑名”和“钱谷”,即处理各种刑事、民事案件,征收各种赋税。租税收不上来,对于知县来说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但在“田兵激而生乱”的情况下,作为瑞金知县的方惟馨也只有徒唤奈何了。

第四首“悯驿站”是感叹驿站的凋敝。从“城边路接虔汀道”可知瑞金城边有连接福建汀州府和江西赣州府(虔州是赣州的旧称)的驿道,这是从福建到岭南的交通要道。从词中可知在瑞金城边原是设有驿站的,而这时候已经凋敝了。事实上,驿站的凋敝是从崇祯初年开始的。崇祯二年四月,崇祯帝为节省费用,因兵科给事中刘懋之疏请,裁撤驿站,遣散驿卒,造成全国的驿路基本瘫痪,大量驿卒失业。而在陕西、山西一带,因失业而生活无着的驿卒纷纷加入当地的农民军,加速了明王朝的灭亡,像推翻明王朝的李自成本是陕北的一位失业驿卒。关于崇祯年间裁撤驿站及造成的后果,《明史》卷二十三《庄烈皇帝本纪》、卷二百四十《韩爌传》、卷三百〇九《流寇传·李自成传》等都有所记载,而计六奇的《明季北略》卷五“刘懋请裁驿递”条记载尤详:

初上即位,励精图治,轸恤民艰。忧国用不足,务在节省。给事中刘懋上疏,请裁驿递,可岁省金钱数十余万。上喜,著为令:有滥予者,罪不赦。部、科、监、司多以此获遣去,天下惴惴奉法。顾秦晋土瘠,无田可耕,其民饶膂力。贫无赖者,藉水陆舟车,奔走自给。至是遂无所得食。未几,秦中叠饥,斗米千钱,民不聊生。草根、树皮,剥削殆尽。上命御史吴甡,赍银十万两往赈,然不能救。又失驿站生计,所在溃兵煽之,遂相聚为盗,而全陕无宁土矣。[31]

裁撤了驿站,南方地区虽然没有造成陕西、山西一带那样的严重后果,但驿站凋敝、驿卒失业却是一样的。而到了南明时期,由于南北分属于不同的政权,驿路受到阻隔,驿站也就更加衰败。“蝎毛罗案立”这是说原来驿站的案头上都长满了虫毛,这是极写驿站之衰败。蝎,指的是蝤蛴,即天牛的幼虫。《诗经·卫风·硕人》“领如蝤蛴”,毛传:“蝤蛴,蝎虫也。”孔疏引孙炎说:“关东谓之蝤蛴,梁益之间谓之蝎。”[32]“长夫且折干”是说驿站的役夫还要索取额外的钱物。“长夫”这里是指驿站长期雇用的役夫,序中所说的“后辈”也应当指此。“折干”是指额外的财物。由于驿站裁撤,驿卒大量裁减,而经过驿站的人员和货物并没有因此而减少,使仍留在未被裁撤的驿站的役夫所承担的任务更重,故役夫们就趁机抬高要价,索取额外的钱物。方惟馨词中所写的虽是瑞金一地的驿站状况,而实际上当时南明驿站的状况应当是普遍如此的。

第五首“愁檄羽”写上司催征粮饷的文书频频发来,而粮饷一时间又征不上来,因此发愁。“檄羽”为插有羽毛表示紧急的征召类文书,这里是指上司发出的非常急迫的催征粮饷的文书。

南明隆武朝建立后,为维持各级政权机构的运转和较大规模的军队的生存,都需要庞大的财政开支,而隆武政权直接控制的地区又局限于福建全境及与福建接壤的江西、广东部分地区,这就加重了这些地区民众的赋税负担,除正常的赋税外,还加派“义饷”,自然引起民众的抵制和反抗。各级地方官吏的首要任务就是为朝廷征收钱粮赋税,而粮饷收不上来,上司自然是催征频频了。黄宗羲所编的《行朝录》卷一《隆武纪年》载:

郑芝龙掌户、兵、工三部尚书,奏军兴饷急,请两税内一石预借银一两。民不乐从,反愆正供。每府差侍郎、科道征发。[33]

当时的瑞金,“田兵”正在聚众抗租抗税,没法进行开征,而作为“官军”的“杨兵”来到了此地,又将瑞金原有的库藏钱粮耗尽了,这使作为知县的方惟馨不知所措。

“杨兵”当指杨斌(杨元斌)所统领的军队。《(康熙)瑞金县志》卷十《杂志·祥异》载田兵作乱后:

有刑馆来代篆,田贼闭城拒之,使不得入,又杀一职方主事。邑人相议曰:“田贼拒官杀官,肆行极矣。不除,即为大患。”适统兵杨斌至,进而与谋。斌不介马,而驰杀何志源数十人。[34]

此事杨兆年的《上督府田贼始末》也有记,而“杨斌”作“杨元斌”:

(田兵)悍者倡先,懦者陪后,皆蚁聚入城。逼县官,印均田帖以数万计,收五门锁钥,将尽掳城中人。赣刑厅汤讳应龙来署篆,何志源陈兵拒阻,不容入城。赖客将杨公元斌斩之,城中人幸获安堵。[35]

又陈燕翼《思文大纪》卷七记隆武二年五月事,也作“杨元斌”:

安插迎驾副总兵杨元斌兵于将乐。[36]

今按:《(康熙)瑞金县志》称“统兵杨斌”,而《思文大纪》称“副总兵杨元斌”,三条材料放在一起看,可知“杨斌”“杨元斌”当为同一人。据《思文大纪》可知,这支“杨兵”原是在隆武二年五月安插驻守于福建延平府将乐县的,而在该年秋天来到了江西,并从瑞金过境,因为不是驻扎于本地的原本属于卫所中的军队,故杨兆年的《上督府田贼始末》中称杨元斌为“客将”,可知“杨兵”是一支“客兵”。

明代军队原本实行卫所制度,各地的卫所负责本地的保卫工作,士兵也来源于本地卫所的世籍军户。但在明代中叶以后,由于卫所制的逐渐废弛,更由于抗倭等需要,常常需要从外地调集招募士兵,这种士兵被称为“客兵”,正如《(万历)高州府志》卷二《戎备志》所说:

客兵者,旧无兵制而随时调募者也。有事急调集于他郡者,有事平留守者。有初以郡饷供他郡兵,后议撤回。守土者,率非境内民也。[37]

而南明隆武朝因为自身防御及对清军作战,需要扩充军队,调募来的“客兵”的数量是很大的。原来卫所制下的军队实行屯田制,士兵所需的粮饷也主要来自屯田。调募客兵,其粮饷也自然要从地方上解决,这就加重了地方上民众的赋税负担,而临时向地方上加派额外赋税,还不一定能够及时地征收上来,由此常常造成“客兵”对地方上的骚扰和掳掠。

作为“客兵”的“杨兵”经过瑞金,虽然对遏制“田兵”势力,稳定瑞金的局势起了积极作用,但这支军队同样对地方上造成了很大的骚扰和破坏,而且使瑞金多年来积聚起来的钱粮消耗殆尽,方惟馨词序中“杨兵肆逆,库藏如烟”,词中“健儿夜入河阳县。东西库藏成烟焰”说的正是这些情况。

“健儿夜入河阳县”,当用唐代郭子仪军队在与史思明军队作战溃败后退守河阳事。据《资治通鉴》卷二二一《唐纪》三七,唐乾元二年三月,安庆绪之叛军被郭子仪等围困于邺城,史思明领军前来救援,在邺城之南与李光弼等进行交战,而后到的郭子仪军尚未完成布阵。交战之时,狂风大作,天昏地暗,两军皆溃。郭子仪之军队退守河阳,而其余军队在溃逃途中,“所过剽掠,吏不能止,旬日方定”[38]。杜甫《石壕吏》中“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39],《新婚别》中“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40],所写也正与此有关。“健儿”本是唐代对戍守边关的士兵的称呼,这里借指防御清兵的南明官军“杨兵”;“河阳县”在这里借指瑞金县。此处用“健儿夜入河阳县”,可能是说杨(元)斌的军队也是在前线失败后进入瑞金的,因为是败兵,所以军纪涣散,骚扰剽掠,肆逆于地方。

以上是对方惟馨《菩萨蛮》五首组词涉及的史实所做的释证,从中可以看出,方惟馨这五首词是纪实性的词作,对于瑞金当时的社会情状的描写,完全是实录性质的,这对于我们认识南明时期的社会历史面貌,具有直观的史料的价值。可以说,这是具有“词史”性质的作品。

三 《菩萨蛮》五首的“词史”价值

“诗有史,词亦有史。”[41]换种说法也就是,有诗史,也就有词史。这里的“诗史”和“词史”,不是指诗或词发展、演变的历史,而是指诗或词能够反映历史事件和面貌,具有征史的功能。而“词史”的概念,也正是从“诗史”引申出来的。众所周知,“诗史”之说最早出现于唐代,用来指杜甫写于“安史之乱”时期的带有纪实性的诗作。唐孟棨《本事诗·高逸第三》称:“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42]

自孟棨提出“诗史”一说之后,关于何谓“诗史”,自宋以来直到现在,众说纷纭。[43]其实,“诗史”究竟该如何理解,我们还是应当回到起点,看看孟棨的《本事诗》中对杜甫“诗史”是如何表达的。在这段文字中,值得注意的有三点:一是写于特定的重要历史时期(逢禄山之难),二是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全部写入诗中(流离陇蜀,毕陈于诗),三是说具有实录性质,本来为官方所隐讳的各种史实,在诗中毫无遗漏地可以推见(推见至隐,殆无遗事)。这其中,诗歌真实记录时事,具有实录功能,应当是作为“诗史”的核心内涵。离唐代较近的宋人虽然对于杜甫“诗史”的理解各有不同,但对其实录时事这一点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如《新唐书》卷二〇一《文艺传上·杜甫传赞》中说:“甫又善陈时事,律切精深,至千言不少衰,世号‘诗史’。”[44]陈岩肖《庚溪诗话》卷上说:“杜少陵子美诗,多纪当时事,皆有据依,古号‘诗史’。”[45]李复《与侯谟秀才书》说:“杜诗谓之诗史,以班班可见当时事。”[46]文天祥《文信国集杜诗原序》中说:“昔人评杜诗为‘诗史’,盖其以歌咏之辞,寓记载之实,而抑扬褒贬之意,灿然于其中,虽谓之史可也。”[47]

杜甫之后,凡是作者以亲身经历所写的具有实录性质的、能够充分反映出历史大变动时期的社会状况的具有历史价值的诗歌,可称为“诗史”。如南宋末年汪元量(号水云)作《湖州歌》九十八首叙述自己随南宋六宫被押北上燕京的种种经历,《越州歌》二十首记述元兵南下蹂躏南宋半壁河山的惨状,《醉歌》十首记录南宋朝廷投降元军的经过及降后情况,明末钱谦益在《跋汪水云诗》中说这些诗作“记亡国北徙之事,周详恻怆,可谓‘诗史’”[48]。又如明清之际钱澄之(字幼光)的《藏山阁诗存》用诗歌的形式真实记录了自己在南明隆武、永历两朝所经历的史事,本着“每有记事,必系以诗”的写作宗旨,其中有68首诗歌后来被选录收入在他本人所著的记载南明史事的《所知录》中,钱谦益在《金陵杂题绝句二十五首继乙未春留题之作》第十四中评价道:“闽山桂海饱炎霜,诗史酸辛钱幼光。”[49]

相对于“诗史”这一诗学观念,“词史”这一词学观念的提出则相对较晚,直到清初才出现。明末清初的著名词人曹尔堪(号顾庵)曾评吴伟业的《满江红·白门感旧》说:“陇水呜咽,作凄风苦雨之声。少陵称诗史,如祭酒可谓词史矣。”[50]这里称吴伟业为“词史”,与称杜甫为“诗史”相提并论,可知清初“词史”观念的提出,正是受到诗学中称杜甫为“诗史”这一观念的启发而发展、引申出来的。[51]这一“词史”观念在清初提出后,至清中叶渐趋成熟。[52]

作为“词史”观念在清中叶成熟的标志,周济在《介存斋论词杂著》中的这段话常常为学者们所引述:

感慨所寄,不过盛衰。或绸缪未雨,或太息厝薪,或已溺已饥,或独清独醒,随其人之性情、学问、境地,莫不有由衷之言。见事多,识理透,可为后人论世之资。诗有史,词亦有史,庶乎自树一帜矣。若乃离别怀思,感士不遇,陈陈相因,唾沈互拾,便思高揖温、韦,不亦耻乎?[53]

在周济看来,文学作品中对于各种时势盛衰的感慨,都是与个人的性情、学问和境地有关的,没有不出自作家的内心的。如果“见事多,识理透”,这样发出的感慨,可以为后人评论时世所资用。能做到这样,无论作为“诗史”还是作为“词史”,都能自树一帜。对于词的创作来说,如果只是写些“离别怀思,感士不遇”之类的题材,不过是“陈陈相因,唾沈互拾”而已,而想要取得与温(庭筠)韦(庄)那样的地位,不过是自取其辱。在这里,周济将“词史”与“诗史”并提,强调能够自树一帜,具有“诗史”或“词史”价值的作品,是感慨时世盛衰的作品中那些“见事多,识理透,可为后人论世之资”的作品。周济的“词史”说,在传统的“诗史”说强调纪实的基础上,加上了作者个人的主观感受性,可以说这是对传统的“诗史”说的发展。但怎样才算“识理透”,周济并没有做进一步的解释,别人也很难说得清楚。

不过,清代虽然形成了“词史”的观念,但用“词史”来评论词人词作的并不是很多,只是到了清中叶以后尤其是晚清时期才有一些。虽然在清中叶以来较为成熟的“词史”观念中加进了作者的主观感受、“识理透”之类内容,但清中叶以来尤其是晚清时期评论词人词作为“词史”的,其实还是着眼于其人是否亲身经历、其作是否带有纪实的性质,很少有强调作者的主观感受和是否“识理透”这一些内容的。如清嘉庆、道光年间陶樑《红豆树馆词》中五、六两卷,“举生平境遇,自系以词”,其中《壶中天》(刀光如雪)一词,所记为嘉庆十八年(1813)陈爽、陈文魁等率天理教徒突入大内滋事一事,其时任翰林院编修的陶樑正在文颖馆编校《全唐诗》,得以亲见其事。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卷十二评这首词(在该词话中词调名作《百字令》)为“昔人称少陵韵语为诗史,此词正可作词史读也”[54]。又如在太平天国攻陷常州时殉难的赵起作有《约园词稿》十卷,其中的《晚唱词》“多记寇乱之篇”,有鉴于“粤乱以来,作诗者多,而词颇少见”,谢章铤在《赌棋山庄词话续编》卷三中评价赵起的这部词稿是“诗史之外,蔚为词史”,并且认为“词之源为乐府,乐府正多纪事之篇”,作为长短句的词作正可以“抑扬时局”。[55]

又如谭献是周济之后常州词派的重要作家和词论家,其论词主张是本之于张惠言、周济而有所发展的,在他所编的清词选集《箧中词》中,多处用“比兴”“寄托”之类词学理论来评论清人词作。但是,在这部词选中,评论清人词作为“词史”的共有五处,这五处都是仅着眼于这些词作是否纪实而言的,并没有涉及比兴、寄托方面的内容,也没有强调识理如何。今集四中评王宪成作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写鸦片战争后扬州衰落情势的《扬州慢·壬寅四月过扬州,用白石韵》为“鹾纲既坏,海氛又恶。杜诗韩笔,敛抑入倚声,足当词史”[56];评范凌作于咸丰三年(1853)写扬州饱受太平天国战争之苦的《迈陂塘·癸丑七夕和吴让之》,只用“词史”二字[57];今集五中评蒋春霖作于咸丰三年(1853)写南京为太平天国所攻陷的《踏莎行·癸丑三月赋》为“咏金陵沦陷事,此谓词史”[58];今集续二中评张景祁作于光绪十年(1884)写中法战争中失陷于法军的台湾基隆情势的《秋霁·基隆秋感》为“笳吹频惊,苍凉词史。穷发一隅,增成故实”[59];今集续三中评汪清冕写经过太平天国战乱后的杭州的《齐天乐·燹余归里,百感丛生。痛饮狂歌,继之以词。用周美成韵》为“浩劫茫茫,是为词史”[60]

因此,我们可以说,虽然在“词史”观念上清人在继承“诗史”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但具体在评论词作时,仍然是以杜甫“诗史”为参照标准,即注重是否亲身经历、是否纪实。至此,我们仍以杜甫“诗史”的标准为参照来界定“词史”。所谓“词史”,是作者以亲身经历所写的具有实录性质的、能够充分反映出历史大变动时期的社会状况的具有历史价值的词作。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自唐五代至清末的词人词作,那么在晚清以前,符合这样的“词史”标准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方惟馨的《菩萨蛮》五首,可说是标准的“词史”之作。第一,其词作于南明时期,正是历史大变动时期;第二,写的是他本人在担任瑞金知县期间的所见所思,正是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所写;第三,写瑞金城外遭寇兵焚烧后的凄惨景象,写当地因土客之争而产生的田兵抗租据田所造成的混乱,写驿站凋敝和驿卒骄横的情状,写官军的肆逆和掳掠,写上司催交粮饷之紧迫和自己作为地方官收不上租税之窘迫,无不带有实录性质;第四,所写虽然为瑞金一地之事,实际反映出的是整个南明隆武朝的带有普遍性的现状,因此具有历史价值;第五,在纪实的基础上,作者寄托了自己很深的感慨,正如作者自己在序中所说“悲客子之流离,悯孑遗之凋瘵。兴之所感,吐为诗余”,而写作的目的是“倘此邦之硕彦名流,读之而伤其志,庶几得与道州之咏并传矣”,希望能够流传后世,“为后人论世之资”的意图非常明显,即使用周济的“词史”观念来衡量,也是非常合乎要求的。

明确了方惟馨这五首组词为“词史”,我们就可以讨论其“词史”价值了。

首先,我们从“史”也即史学的角度看,方惟馨这五首组词虽然描写的是瑞金一地的社会状况,但它却反映了整个南明隆武朝直接控制地区的真实社会状况,因而具有“征史”“补史”的功能。

南明隆武政权是在南京的弘光政权灭亡后,建都于福州的一个小朝廷,偏安一隅,其能够影响和控制的范围其实非常有限,直接控制的地区是福建全省及邻近福建的江西、广东的部分地区。与福建汀州接壤的江西瑞金正是在隆武朝的直接控制范围内。瑞金由于地处赣闽两省之边界,又与广东省相邻近,从一个更大的区域来说,正是处于粤闽赣三省边地。粤闽赣三省边地民风剽悍,土匪山贼猖獗,加上此地为客家人的主要聚居地,土著和客家人之间的矛盾和争斗历来激烈,号称难治之地。在明清易代之际,王朝对地方的控制力与承平之时相比大为削弱,南明隆武政权虽然在福建建立起来了,但处于建政初期,各项工作并没有进入轨道,加上这个政权本身就比较弱势,因此在明清易代之际,各种社会矛盾表现得尤为激烈,而属于隆武政权直接控制的粤闽赣三省边地更是如此。

方惟馨五首《菩萨蛮》组词中第二首“痛焚烧”所写“寇兵”过境对瑞金的掳掠焚烧的惨状以及“连年苦寇兵”所反映出的情况,在当时的粤闽赣三省边地是个普遍现象。《(康熙)瑞金县志》卷十《杂志·祥异》所记载的崇祯四年和五年“广贼钟凌秀”对瑞金的骚扰、崇祯十五年和十六年两年“广贼十余种”“沿劫各县村落”的情况,粤闽赣三省各府县的地方志,几乎都有记载。除了过境的“寇兵”,各地本土的“山贼”“土寇”也非常猖獗。据南炳文对陈燕翼《思文大纪》所做的统计,从隆武元年七月至隆武二年六月,不到一年的时间,在福建一省范围内20多个县发生16起“寇警”“匪乱”,如隆武二年四月至五月诏安县为“山寇”攻陷,“杀官劫库”,该年五月沙县“山寇窃发,焚掠原野一空”。[61]

第三首“感田兵”中所写“田兵”抗租据田的状况,也发生在瑞金周边的几个县。粤闽赣三省边地是客家人的最大聚居地,土著与客家人之间围绕土地而产生的争端,可以说从客家人迁入当地时就产生了,而处于明末清初这样的历史大变动时期更加激化了,客家人乘势而起,组织成“田兵”,武装抗租占田。这一“田兵”组织,起始于江西省的石城县,并蔓延瑞金和邻近的福建汀州府下属的宁化、清流等县。

据陈燕翼《思文大纪》卷五,隆武二年二月:

青(当作“清”)流县因主佃混争,聚众激变,县官谕散,为定租斗。诏褒之。[62]

又据该书卷六,该年四月:

命兵部主事李言,前往宁化、清流,解散乱民。时二县百姓乌合纠众,号为“长关”,又托名曰“田兵”。今以较斗为由,恐抢掠成变。故着李言察所害何在,即与销除。[63]

又据《(乾隆)石城县志》卷七《纪事志》:

国朝顺治二年乙酉九月,石马下吴万乾倡永佃,起田兵。本邑旧例:每租一石收耗拆一斗,名为“桶面”。万乾借除桶面名,纠集佃户,号“田兵”。凡佃为之愚弄响应,初辖除桶面,后正租止纳七八。强悍霸佃,稍有忤其议者,径掳入城中。[64]

《石城县志》中的“国朝顺治二年乙酉九月”,实际上是指南明隆武元年(1645)九月,其时邻近瑞金的石城还未为清军所占领,仍在南明控制的范围内,因是清朝官修的志书,故不用南明隆武年号而径书清顺治年号。将上面的几则联系起来看,可知“田兵”起始于石城县,而蔓延至周边的江西和福建几个县。

按照收租的通例,在收取租谷时,在原有的定额上要加收一定的损耗粮。如石城县的旧例是“每租一石收耗拆一斗”,也即定额为一石的租谷,实际要收一石一斗,其中加收的一斗是作为损耗而收取的。各地具体的收租法可能有所不同,但要加收损耗则是一定的。故宁化、清流的“以较斗为由”、石城的“借除‘桶面’名”,组织“田兵”,可以说都是由田租问题而引起的冲突。发展到后来,如在石城、瑞金等县,则演变为使用武力抗租占田。

第四首“悯驿站”、第五首“愁檄羽”所写驿站的凋敝状况和上司对地方官频频发文紧急催征粮饷的状况,在当时的南明社会更具有普遍性,前文已有较详细的考析,这里不再赘述。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方惟馨的这五首组词,除了作为“词史”的“征史”功能外,还具有“补史”的功能,能够像杜甫的“诗史”那样“推见至隐”,即朝廷所隐晦或缺乏记载的史事,也写入了该组词中。如第五首“愁檄羽”所写的“杨兵肆逆,库藏如烟”的状况就是这样。“杨兵”是南明隆武朝的官军,同样地对地方上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而作为抗清主力的南明官军对地方社会造成极大破坏的史实,在涉及南明的史料中记载得是很少的。方惟馨词中所述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其次,我们从“词”也即文学的角度看,方惟馨的这五首组词是词学史上目前所见最早出现的真正具有“词史”意义的词作,不但洗净了明代中期以来以《花间集》《草堂诗余》为宗尚的艳词习气,开启了清代的“词史”之作,而且其词作词序与词正文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词史”创作形式,为清代的“词史”之作所接续。

第一,从有明一代的词史来看,明人学词作词,最大的仿效对象首先是《草堂诗余》,其次是《花间集》《尊前集》之类,其中明代最为流行的词集是《草堂诗余》,明代中期以来又加入了《花间集》,晚明时期又加入了《尊前集》。以《花间集》《草堂诗余》为写作的主要范本,造成了俗艳之词在明代的盛行,也造成了明词的“衰蔽”局面。明代中后期的词作,要么是传统的香艳题材的强化和扩展,要么沦为世俗生活中应酬社交的工具,还有不少是抒写个人际遇的作品,在词的题材功用上虽然较唐宋词有了进一步的扩大,但仍然很少有深刻地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重大历史事件的作品出现。

明末清初的历史巨变,使词人能够直面现实,感事伤时的词作由此产生,出现了像陈龙正因崇祯十四年(1641)李自成军队进攻河南并攻占洛阳而作的《浪淘沙·道中闻河南有变》、徐石麒因崇祯十七年(1644)明朝覆亡而作的《拂霓裳》(望中原)以及吴易作于南明时期的《满江红·和王昭仪》《满江红·丹阳除夕道中》《满江红·姑苏怀古》《浪淘沙·临刑绝命》这样的词作。而方惟馨的《菩萨蛮》五首,正与这些感事伤时之作一起,突破了明代中期以来艳俗之词的创作传统,对清初词风多元格局的形成、清前期词坛的重大转向以至于清代词“中兴”局面的出现,都是具有导夫先路之功的。

第二,从现存的唐宋金元明清的千年词作来看,虽然在宋代以来尤其是南宋以来的词作中有数量不少的以史入词、以词纪事、寄寓感慨的词作,但符合以杜甫“诗史”为参照标准的“词史”之作,在方惟馨《菩萨蛮》五首出现之前,并没有真正产生,在此之后的清代虽有产生,其实也不多见,只是到了晚清才出现得比较多。因此可以说,方惟馨的《菩萨蛮》五首,是词学史上目前所见最早出现的真正的“词史”之作,开启了清代的“词史”创作。[65]

上文提到的吴伟业创作的《满江红·白门感旧》被曹尔堪评为“词史”之作,当今学界对吴伟业的“词史”之作也做了进一步的研究,但从所举的词作《风流子·掖门感旧》《贺新郎·赠柳敬亭》《满江红·蒜山怀古》《木兰花慢·话旧》《满江红·金陵怀古》来看,这些词作以怀古、话旧、赠别为题材,虽然有一定的纪事在里面,其实还算不上“词史”之作,[66]即使是被曹尔堪评为“少陵称诗史,如祭酒可谓词史矣”的《满江红·白门感旧》,此词以“感旧”为题,所写的也并非像杜甫那样是“纪当时事”,而是出于事后追忆,而且所涉史事(如清军占领南京、南明弘光朝的灭亡)也并非吴伟业亲身经历,因为在此之前两个月吴伟业已经离开了南京[67],其与杜甫以亲身经历记录反映重大事件的具有实录性质的“诗史”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也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词史”之作。

明清之际,有许多词人参加了抗清斗争,有的在抗清斗争中献出了生命,如吴易、陈子龙、夏完淳、钱肃乐等,有的在抗清失败后隐居或逃禅,如万寿祺、曹元方、余怀、方以智、曾灿、来集之、金堡、王夫之、屈大均、陈恭尹等,还有一些虽未参加抗清但也在清亡后选择隐居,如朱一是、彭孙贻、贺贻孙等。他们的笔下,有些词作是涉及了明清之际的史事的,但要找出像方惟馨的《菩萨蛮》五首这样具有“词史”性质的作品,实在是很困难的。

具有“词史”性质的词作,在清中叶以后尤其是晚清才出现得较多,除了上文所举的已为丁绍仪、谢章铤、谭献等所品评的这些词作外,晚清道咸时期、光宣时期均出现了较多的“词史”之作。[68]

第三,方惟馨《菩萨蛮》五首,以小序的形式交代并纪录史事,在词的正文中用纪实的手法叙写史事,并寄托了自己内心的感慨。这样序与正文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构成了完整的“词史”。这一形式的“词史”创作,为后来清中叶以后的“词史”创作所接续。

词前有序的形式产生于宋代,苏轼、辛弃疾、姜夔等宋词大家的许多词作都带有词序,词序已经成为词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人的词序中,有些词序交代作词的缘起和背景,其中涉及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如刘辰翁的《六州歌头》(向来人道)词序为“乙亥二月,贾平章似道督师至太平州鲁港,未见敌,鸣锣而溃。后半月闻报。赋此”[69],对于贾似道兵败鲁港的史实做了简要的记录。但这首词之所以笔者不视作“词史”之作,是因为序中的史实记录仅仅作为词作的写作缘起或背景出现,相当于“词本事”,而词作正文着重于抒发作者的感慨,对于事件本身是做虚化处理的。方惟馨的《菩萨蛮》五首则与此不同,序中交代写作缘起,涉及有关史实,词的正文也是以纪实的方式叙写史实为主,作者的感慨是通过纪实描写抒发出来的。

方惟馨所创作的这一“词史”写作形式,为清代中叶以后的“词史”所接续。如上文所举的陶樑《红豆树馆词》卷六中的《壶中天》,作于嘉庆十八年(1813),词序为:

首逆林清,潜伏京畿,以八卦教倡乱。癸酉九月十五日,命其党陈爽、陈文魁等进大内滋事。并勾结太监刘得财、高广福、阎进喜等内应。余以编校《全唐文》,在文颖馆,距西华门口近,数贼持刀突入,供事倪大铨、苏清、戴杰暨茶房李得俱被戕。家人骆升,因拒门,受伤最重。时贼方谋纵火,值雷雨大作,仰见云中关帝圣像,遂弃刀惊逸。是时禁兵入内者尚少,人情惶惧。设少缓须臾,几难救挽。乃值急难之时,仰蒙神佑。克日巨魁授首,余党殄平,洵我国家亿万年之福也。余详见是年九月内上谕并史馆撰进林清、曹纶传中。

其词正文为:

刀光如雪,镇惊魂、一霎头颅依旧。秘馆校书,刚日午、猝遇跳梁小丑。义胆同拚,凶锋正锐,血溅门争守。狼奔豕突,半空霹雳惊走。更遣飞骑讹传,款关谍报,匪党还交构。往事思量,成噩梦、差幸余生虎口。净扫欃枪,肃清辇毂,功大谁称首。神枪无敌,当今圣武天授。[70]

此词词序中详记八卦教(即天理教)教徒在宫中太监的内应下进入大内滋事并杀人事。其谓“贼方谋纵火,值雷雨大作”,当为实事,但云“仰见云中关帝圣像,遂弃刀惊逸”,当出于传闻(或出于被俘获之教徒审讯时所言)。此词正文则是在序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叙写当时的史实,并抒发自己的感慨。词序与词正文互相补充、互相配合,正与方惟馨《菩萨蛮》五首相同。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卷十二评陶樑的《红豆树馆词》卷五、卷六“举生平境遇,自系以词。寓编年记事于协律中,实为词家创格”[71],实际上这种创格并非始于陶樑,方惟馨的《菩萨蛮》五首即如此了。

晚清光绪年间张仲炘的“词史”之作也是如此。光绪年间,北方各地的义和团在清政府的支持下“扶清灭洋”,引发“庚子事变”。光绪二十六年(1900)六月,张仲炘自京南下,在赴天津的途中目睹八国联军与义和团作战后的惨况,作《浣溪沙》一首记录了当时的情景。其序云:

行次丁字沽,距天津只数里耳,为兵所阻。烽火连天,浮尸蔽河而下。傍偟五日,莫可复之。返棹北行,打桨寄兴。

其词正文为:

曲曲芳堤浅浅河。微风吹起万层波。橹柔无力奈伊何。申浦潮黄鸥梦断,丁沽月黑鹤声多。明朝愁是雨滂沱。[72]

此词上片全为写实,下片“申浦潮黄”“丁沽月黑”也为写实,“申浦”原是春秋时楚国春申君所开凿的沟通长江的江南水系,这里借指丁字沽所在的海河水系。海河之水直通渤海,回潮时潮水浑黄,故词中称“潮黄”。“鸥梦断”“鹤声多”为实中有虚,“明朝”句为感慨语。该首词词序与词正文也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词序交代史事,词正文叙写史实并发出感慨。

虽然现在没有材料能够证明清中叶以后的“词史”创作方式是直接受到方惟馨《菩萨蛮》五首的创作方式影响的,但实际上两者之间的形式竟是如此相似。

作为明清易代之际的人物,方惟馨的声名不彰,其诗文创作也很少能够留存下来。如此一位人物,在通常的状况下,是会彻底湮没在文学史的长河中的。然而,他所创作的《菩萨蛮》五首,因为康熙以来历次修纂的《瑞金县志》所收录而留存于世。虽然清代历次官修的《瑞金县志》并不承认南明小朝廷的合法性地位,却仍然破格收录了在南明隆武朝短暂担任过瑞金知县的方惟馨的这五首《菩萨蛮》组词,究其原因,应当是这五首词有着与唐朝诗人元结的《舂陵行》一样的感事伤时、忧世爱民的情怀,具有直观的史料价值的缘故。虽然这五首《菩萨蛮》组词的文学艺术价值并不一定有多高,但其作为目前已知的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词史”之作,具有较高的文学史价值。而其文学史特别是词史价值尚未为世人所认识,故作此文,以期引起学界注意。

(已刊《文学遗产》2017年第3期)


[1]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明词》重编及文献研究”(项目编号12&ZD158)阶段性成果。

[2] 如专著方面,已有潘承玉《南明文学研究》(中华书局,2012)、张晖《帝国的流亡——南明诗歌与战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等。

[3] 《(康熙)瑞金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901号),台湾成文出版社,1989,第278页。

[4] 《(康熙)瑞金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901号),第330页。

[5] 《(康熙)瑞金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901号),第727页。

[6] 《(康熙)瑞金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901号),第279页。

[7] 计六奇:《明季南略》,中华书局,1984,第325~326页;钱澄之:《所知录》(与鲁可藻《岭表纪年》、瞿共美《天南逸史》合刻),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173~174页。

[8] 邹漪:《启祯野乘》一集,《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40册),北京出版社,1999,第384页。

[9] 钱澄之:《藏山阁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40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第600页。

[10] 方震孺:《方孩未年谱》,《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59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第8~9页。

[11] 钱撝禄:《先公田间府君年谱》,《清初名儒年谱》(第4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第654页。

[12] 钱撝禄:《先公田间府君年谱》,第654页。

[13] 钱澄之:《藏山阁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400册),第630页。

[14] 庄起俦:《黄忠端公年谱》,《北京图书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59册),第355~387页。

[15] 钱澄之:《藏山阁集》,第570页。

[16] 钱撝禄:《先公田间府君年谱》,《清初名儒年谱》(第4册),第662~663页。

[17] 钱澄之:《所知录》(与鲁可藻《岭表纪年》、瞿共美《天南逸史》合刻),第157页。

[18] 钱撝禄:《先公田间府君年谱》,第663页。

[19] 钱澄之:《藏山阁集》,第571页。

[20] 《(康熙)瑞金县志》,第711~713页。

[21] 元结:《元次山集》卷三,中华书局,1960,第34页。

[22] 杜甫著,仇兆鳌注《杜诗详注》(第4册)卷十九,中华书局,1979,第1692页。

[23] 《(乾隆)瑞金县志》卷二《舆地志下·物产·果类》,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

[24] 《(康熙)瑞金县志》,第98页。

[25] 《(康熙)瑞金县志》,第725页。

[26] (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四十八《永宁王由传》,《续修四库全书》(第332册),第422页;徐鼒:《小腆纪传》补遗卷一《永宁王由传》,《续修四库全书》(第333册),第230页;邵廷采:《西南纪事》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第332册),第108页。前两书“谢志良”作“谢之良”。

[27] 《(康熙)瑞金县志》,第724~725页。

[28] 见(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四十八《永宁王由传》,第422页;徐鼒《小腆纪传》补遗卷一《永宁王由传》,第230页。此两书称“阎王总”为“阎罗总”。

[29] 《(康熙)瑞金县志》,第726页。

[30] 《(乾隆)瑞金县志》卷七下《艺文志中》,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

[31] 计六奇:《明季北略》,中华书局,1984,第99页。

[32] 《毛诗正义》卷三,影印《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第322页。

[33] 黄宗羲:《行朝录》,《续修四库全书》(第442册),第527页。

[34] 《(康熙)瑞金县志》,第726页。

[35] 《(乾隆)瑞金县志》卷七下《艺文志中》,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

[36] 陈燕翼:《思文大纪》,《续修四库全书》(第444册),第75页。

[37] 《(万历)高州府志》(与《(万历)雷州府志》合刊),《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第30页。

[38] 《资治通鉴》(第15册),中华书局,1956,第7069页。

[39] 杜甫著,仇兆鳌注《杜诗详注》(第2册)卷七,第529页。

[40] 杜甫著,仇兆鳌注《杜诗详注》,第531页。

[41] 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词亦有史”条,载唐圭璋编《词话丛编》(第2册),中华书局,1986,第1630页。

[42] 孟棨:《本事诗》(与《续本事诗》《本事词》合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第18页。

[43] 张晖的《中国“诗史”传统》(三联书店,2012)一书中,对“诗史”一词在不同时代的内涵做有详细梳理,此不赘述。

[44] 《新唐书》(第18册),中华书局,1975,第5738页。

[45] 陈岩肖:《庚溪诗话》,载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第167页。

[46] 李复:《潏水集》卷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1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50页。

[47] 文天祥:《文信国集杜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4册),第808页。

[48] 钱谦益:《牧斋初学集》(第3册)卷八四《题跋》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第1764页。

[49] 钱谦益:《牧斋有学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第419页。张晖《中国“诗史”传统》(三联书店,2012)第五章有附录《诗与史的交涉——钱澄之〈所知录〉“以诗为史”的书写样态》,对钱澄之《藏山阁诗存》与《所知录》之关系有较详细的梳理,后又收入《易代之悲:钱澄之及其诗》(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二章。

[50] 吴伟业著,李学颖集评《吴梅村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第564页。

[51] 清初所说的“词史”还有其他含义。如尤侗《词苑丛谈序》中称:“夫古人有‘诗史’之说,诗之有话,犹史之有传也。诗既有史,词独无史乎哉?”(《词苑丛谈校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第1页)《词苑丛谈》是一部词话性质的书,而“词话”这一概念正是由“诗话”这一概念引申而来的。这一条材料中,将诗话比附史传,视诗话为“诗史”,从而推导出词话即词史,可见这里所说的“词史”主要不是指词具有反映重大社会事件的历史价值这一功能。又陈维崧在《词选序》中称:“选词所以存词,其即所以存经存史也夫。”(《陈维崧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第55页)这里的“词选”是指他与朋友合编的当代词选《今词苑》。选词为了存词,而存词又与存经存史一样重要,这主要是为了提高词的社会地位,即所谓“尊体”,此“词史”同样不是指词具有反映重大社会事件的历史价值这一功能。

[52] 严迪昌《清词史》第二编第一章之第一节(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侯雅文《论清代“词史”观念的形成与发展》(台北《国立编译馆馆刊》2001年第1、2期合刊)、陈水云《清代的“词史”意识》(《武汉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叶嘉莹《论清代“词史”观念的形成》(《河北学刊》2003年第7期)、张宏生《清初“词史”观念的确立与建构》(《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等均对“词史”进行过讨论。

[53] 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词亦有史”条,载唐圭璋编《词话丛编》(第2册),第1630页。

[54] 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载唐圭璋编《词话丛编》(第3册),第2723页。

[55] 谢章铤:《赌棋山庄词话续编》,载唐圭璋编《词话丛编》(第4册),第3529页。

[56] 谭献:《箧中词》,《续修四库全书》(第1732册),第672页。

[57] 谭献:《箧中词》,《续修四库全书》(第1732册),第680页。

[58] 谭献:《箧中词》,《续修四库全书》(第1732册),第683页。

[59] 谭献:《箧中词》,《续修四库全书》(第1733册),第17页。

[60] 谭献:《箧中词》,《续修四库全书》(第1733册),第40页。

[61] 南炳文:《南明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2,第150页。

[62] 陈燕翼:《思文大纪》,《续修四库全书》(第444册),第46页。

[63] 陈燕翼:《思文大纪》,《续修四库全书》(第444册),第58页。

[64] 《(乾隆)石城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765号),第980页。

[65] 近年来,随着对清代“词史”观念和意识之探讨的展开和深入,学界对于词史观念的发生和“词史”作品的出现有了一些新的探讨。一些学者认为南宋时期就有了“词史”意识的自觉,并且认为南宋前期的“中兴词”,宋元之际文天祥、汪元量、刘辰翁的词和收入《乐府补题》中的词都是“词史”性质的作品。实际上,这不过是误读误解了“词史”观念的结果。这一问题因为涉及多位学者的论述,需要用较多的文字篇幅才能说清,拟另撰文章加以探讨。

[66] 刘萱:《吴伟业的词史观及词史创作》,《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67] 据冯其庸、叶君远《吴梅村年谱》(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第124页),可知吴梅村在弘光元年正月底已经“乞假归里”,而弘光朝覆亡是在该年三月。

[68] 相关研究见严迪昌《清词史》第四编第二章“道咸衰世的词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巨传友《论临桂词派的“词史”精神》,《学术论坛》2007年第1期;卓清芬《王鹏运等〈庚子秋词〉在“词史”上的意义》,《河南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等。由于对“词史”认识的不同,这些研究成果中将许多主要以比兴、寄托为手法表达历史大变动时期个体心灵感受的词作当成“词史”,但也确实发现了不少与杜甫“诗史”相接近的“词史”之作。

[69] 刘辰翁:《须溪词》,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第351页。

[70] 陶樑:《红豆树馆词》,《清代诗文集汇编》(第50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第585~586页。

[71] 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载唐圭璋编《词话丛编》(第3册),第2722页。

[72] 张仲炘:《瞻园词》卷二,光绪三十一年(1905)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