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景颇族、德昂族、布朗族、佤族史学
一、景颇族的记载和创世史诗
景颇是居住于云南境内的少数民族,2010年统计147 828人。元、明时期,景颇族中称为“阿昌”的一部分分布在澜沧江以西至伊洛瓦底江以东的地带,另一部分则分布在伊洛瓦底江上游以西地区。明朝末年,其中被称为“野人”、“结些”的部分迁徙到今天的德宏地区。“羯些子”则进入腾越地区。天启《滇志》载:“羯些子,种出迤西孟养,流入腾越。”其与当地“阿昌”中的一部分共同形成了景颇族。“结些”、“野人”即景颇支先民,而“阿昌”中的大部分则为载瓦支先民。清朝时期景颇族中各部分之间虽然仍存在差距,但与明朝时期相比略有进步。[115]
景颇族无文字,但其口头文学发达,尤其是集诗、歌、舞于一体的《勒包斋娃》,是反映景颇族历史文化的重要创世史诗。此诗长约万行,包含了景颇族人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个方面的认识,大致可分为:自然神话、社会神话、洪水神话、英雄神话、族系神话、生产生活神话与宗教神话等七大类。
二、德昂族的记载和神话传说
中国史籍多认为德昂与布朗、佤等民族是汉晋时期濮人的后裔,唐宋时期被称为“扑子”、“茫人”,元明时期被称为“金齿”、“蒲人”,清代起被称为“崩龙”。《光绪永昌府志》卷五七说:“崩龙,类似摆夷,惟语言不同。男以背负,女以尖布套头,以藤篾圈缠腰,漆齿纹身。多居山巅。土司地皆有。”这是清代有关德昂族唯一的记录。可以看出,德昂族在清代从蒲蛮的一支中分化出来,成为单一的民族。2010年统计20556人。
元明清时期,尽管汉文史籍对德昂族的记载极为稀少,但是,德昂族人民创造了大量形式多样的民间文学,主要有神话、传说、史诗、诗歌等,大部分是靠口头流传下来的,有些是利用傣文或用傣文字母拼写本民族语记载下来的。这就形成了“古歌”,如《达古达楞格莱标》、《宝葫芦》、《洪水的故事》等,涉及人类起源、民族迁徙等内容。
三、布朗族的记载和传说
布朗族是云南省的古老民族之一,2010年统计119639人。元明清时期汉文史籍把布朗族和德昂族的先民统一记载为“蒲蛮”或“蒲人”。李京《云南志略》说:“蒲蛮,一名蒲子蛮,在澜沧江以西。”明朝初年,在“蒲蛮”主要聚居区设顺宁府。明谢肇淛《滇略》卷一载:“顺宁府,古百濮地也。后讹濮为蒲地,曰庆甸,蒲人世据之,自古不通中国。元时内附,置顺宁府并宝通州庆甸县。”《明史》卷三一三《云南土司》载:“顺宁府,本蒲蛮地,名庆甸。宋以前不通中国,虽蒙氏、段氏不能制。元泰定间始内附。天历初,置顺宁府并庆甸县,后省入府。洪武十五年,顺宁归附,以土酋阿悦贡署府事。十七年,命阿悦贡为顺宁知府。”清代,蒲人分布于永昌至今西双版纳等地。《清职贡图》载:“蒲人即蒲蛮,相传为百濮苗裔。宋以前不通中国,元泰定间始内附,以土酋猛氏为知府,明初因之,宣德中改土归流。今顺宁、澄江、镇沅、普洱(包括今西双版纳)、楚雄、永昌、景东等七府有此种。居多傍水,不畏深渊,寝无衾榻,食惟荞稗。男子青布裹头,着青蓝布衣,披毡褐,佩刀,跣足。妇青布裹头,着花布短衣,长裙,跣足。常负米入市,供赋税。”[116]总之,清代布朗族的分布地域已经和现在的分布大体一致了。其中顺宁、澄江、镇沅、景东、楚雄等地布朗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已逐渐接近于先进民族水平,而在西双版纳山区的蒲人亦从采集和狩猎生活进入到了定居农业,实行“刀耕火种”的原始耕作制。
布朗族民间保存着许多古老的神话传说和史诗,其中以开天辟地和日月神话《顾米亚》,人祖神话和洪水神话《阿布林嘎与依娣林嘎》、《大葫芦》,图腾神话《艾洛卜我》,谷种来源神话《牙班豪》等最有代表性;史诗有《开天辟地》歌。这些神话和史诗反映了布朗族先民对天地、自然万物的认识以及人类起源、民族之间的交往等内容。
四、佤族的记载和传说
佤族先民,在明清时期的汉文史籍中被称为“古剌”、“哈喇”。明钱古训、李思聪《百夷传》载:“古剌,男女色甚黑。男子衣服装饰类哈剌,或用白布为套衣。妇人如罗罗之状。”谢肇淛《滇略》卷九《夷略》说:“哈喇,男女色黑如漆,不知盥栉。男子以花布为套衣,妇人以红黑藤缠腰数十围,产子以竹兜盛之,负于背。古喇,男女色黑尤甚,略同哈喇。”清代汉文文献开始以“卡瓦”作为当时对佤族先民的明确指称。胡蔚本《南诏野史》卷下《南诏各种蛮夷》载:“卡瓦,多在顺宁永昌二郡辣蒜江外,貌丑,性恶,猎人以祭。商贾出腾越州,入木邦者,必经其地。呼为卡利瓦,有生、熟二种,生者劫掠,熟者保路。”《乾隆云南通志》卷二四《土司附种人》载:“卡瓦,夷中之顽梗者也。永顺东南辣蒜江外有之,貌丑性恶,亦耕种,有寨落。红藤束发缠腰,披麻布,持利刃梭标于要路,窃伏劫掠。行商必结伴多人,兼有保护者乃敢过。今守御戒严,此风渐止。商贾凡出腾越,入木邦贸木棉者,必经其地。呼为卡利瓦。有生、熟二种,生者劫掠,熟者保路。”《清朝文献通考》卷二九六《四裔考》说:“葫芦国,一名卡瓦,界接永昌府东南徼外。历古以来,未通中国,亦不为缅甸所属。地方二千里,北接耿马宣抚司,西接木邦,南接生卡瓦,东接孟定土府,距永昌府十八程。”从以上记载可以推断出,清代卡瓦(佤族)已从蒲人中分化出来,成为单一的民族。2010年统计佤族有429709人。
佤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主要靠老人、毕哉(巫师)等通过叙事、传唱把自己民族的社会历史、宗教信仰等内容世代口耳相传。《司岗里》(《葫芦传说》)即在佤族地区长期广泛流传的民族史诗。“司岗里”意为“人类从石洞中走出”或“人类从葫芦中走出”。该神话反映出佤族先民的原始宗教历史观念。
综上所述,从汉文史籍的记载来看,元明清时期是西南民族发展的重要时期。但是,由于对这些民族了解不多,所以汉文史籍对这些民族的记载较为简略,而有关这些民族的更多情况则保留在各民族的史诗、神话传说中,通过口耳代代相传。这些流传于各民族的史诗、神话传说反映了各民族对宇宙、人类起源、民族来源等最朴素的认识。可以看出,元明清时期西南的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基诺族、普米族、怒族、独龙族、阿昌族、景颇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等民族,其史学尚处于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