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生命(二)
“可能生命会有一些其他价值吧?也许就像小王子的花一样,小王子赋予了她更深刻的意义。”林雨起身洗漱,熊猫眼越发深重。在衣柜的镜子面前换了接近半个钟的衣服,最后换上了蓝灰交汇的工装搭短衬。她拿起放在桌子上的相机,在出门前想了想,又拿起了放在衣帽架上的帽子戴在头上,随后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又忍俊不禁的笑了出来。因为这一身打扮,看起来像一个狗仔,又像一个私家侦探。私家侦探和狗仔有什么区别吗?也许是有的,但单单论讨厌程度而言的话,却也是一样的讨厌。
“喂!”如果说讨厌也分程度,那么上面说的有关狗仔和私家侦探,都远不如现在这个声音的主人令林雨讨厌,于是她放快了行走的步伐,一般正常人看到这种情况都不会。嗯,姑且就把他分为第四级别的讨厌吧,如果讨厌分为五级的话,那就代表着这个人已经成为了她心目中见都不想见到,宁愿浪费时间绕着走的人。“林雨!”那个声音的主人却不想就这么放过她。随着越发急促的步伐,声音越来越近,林雨不得不无奈的停下脚步。她转过身,对正向着她奔来的男子说:“赵严康,我说过了,不要跟我说话,你是听不明白吗?”她很是恼火,这个烦人的家伙为什么就是听不明白她说的话,不,也许不是听不明白,而是在装傻罢了。
被称为赵严康的男子怔怔地停在原地,随后露出了一个略显得有些讨好的笑容。“阿雨,你知道的,我。。。。”“不要叫我阿雨,我们很熟吗?”林雨有些粗暴的打断了他的话。“总而言之,不要再纠缠我了,懂吗?”她为她们的谈话落下了一个结论,他的脸色有点灰暗,“哦,知道了。”他低下头,略显低落的说完这句话,停在原地。林雨像是看到了一只失落的小狗,她有点想笑,想到他平时的所作所为,但是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赵严康,如果把人类所做的恶行来划分林雨的讨厌程度的话,那么赵严康会在私家侦探和狗仔之上也说明他多少是有点本事了,让人讨厌的本事。他在进入林雨所在的第一个月便荣获“全公司最受女生讨厌排行榜”top1,成功超过了一只天天抢外卖的狗。至于原因是什么?那就得从他刚来公司一星期就加遍了所有的女同事说起了,当时的赵严康还是显得彬彬有礼的,带着眼镜,身着西装打着领带,还有一双擦得铮亮的小皮鞋,看上去像极了一个上班族,时常带着笑,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于是大家伙都很乐意加他为好友,可惜还没有几天就原形毕露,先是给每个人都发早安晚安,然后便是约每个人出去吃饭,喝酒,可惜很快就被女生们私下讨论中识破了他的真面目,有个女生一边说着他给她发的信息,一边笑着说:“他是不是以为女生们私底下都不会交流的?”因此很快他在公司女生圈子里的名声便变得一片狼藉,可惜他还不自知,依旧保持这样的作风,最终变得人弃狗厌,也只能说一句咎由自取。但他还是不死心,尤其是对林雨,保持着死缠烂打不认输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