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篇前内容
一、篇目
方志篇目是志书内容与结构的高度浓缩,是志观的集中反映,也是志体程式化的具体表现。相对志书内容而言,它属形式范围。“为政必先纲纪,治书必明体要”,刘知几在《史通》中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所以编纂方志必须制定出一个好的篇目。因为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反映着内容。因此,地方志要用新观点统帅新材料,用新材料体现新志体,就必然要求篇目这一形式与之相适应。
旧志书的篇目结构多种多样,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的框架结构是志、掌故、文征“三书体”,新志书的篇目结构是篇章节目式,即概述、分志、人物传、大事记、附录“五大块”。旧志中只重人文不重经济,几乎很少有关工业和手工业等经济内容的记载,只是一些沿革、田赋、徭役、户口、经费等数字。
县志适合小篇式结构,不适合大篇式框架,设篇、章、节三个层次即可,不必上面再加卷、编,分四个层次。方志的篇目必须在批判继承旧方志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旧志篇目有很多优点,今天仍有参考价值。历史发展到今天,采用百科化的新型体例势在必行。要从本地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加大经济篇目的设置,加大经济方面内容的编写力度。我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工作成为各部门、各行业的重中之重,如不加大经济篇目的设置,就无法全面地、准确地、完整地记述当地经济状况。在经济篇的设置上要增强科学性,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实际出发,划分门类,设立专篇,以表现经济本身的总体性、综合性、关联性,如计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管理、计量管理等。
要以发展生产力这个客观效应上去分轻重,而不能以不适应客观发展的管理机构设置模式去排座次;不能重生产轻流通、重国有轻集体轻个体;乡镇企业和集贸市场要有专章;农业内部不能按照传统大农业的模式排列,要有商品生产的篇目,因为林、牧、渔及加工生产的产值已大大超过了粮食产值,不能在篇目安排上仍然处于从属和附带地位;要把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划归经济范围。
突出乡镇企业在工业篇中的地位,体现全民创业的时代特点,把外贸、供销、粮食上升为国有工业和商业并列。把国有、集体、个体等多种工业、企业组织经济成分放到同一层次上横排竖写。同时在相关部分扩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民收入(突出生产水平与收入、消费、积累三者关系)。在严分门类的前提下,各专业篇章之间,务求内容上纵横贯通,相呼相应。金融篇要写好贷款、拨款、存款、储蓄几个重要方面,以反映银行经济的职能,保证“宏控”效果。
按照已经发展变化了的客观事实,理顺篇、章、节、目之间的统属关系,以便准确地反映经济内在规律和各种经济活动的社会效应。如水利、电力,列于农业名下很不妥当。因为当今水利、电力的作用,不只是为农业提供灌溉之便,水与电都已成为商品,是各业生产赖以发展的重要条件。升格是指可以合并记述的有关事物升格为篇,并列单独记述。要把握住一定是平列的有关事物,不是指把子项升格为母项。升格不能破坏事物的整体性、系统性、层次性,不能导致逻辑错误,使篇目体系乱了套。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可平列设篇记述,但不能在篇目设置上有农业又有种植业,有畜牧、水产又有养殖业,因为种植业中含农业,养殖业中含畜牧、水产。
地方志的篇目档次可分为篇、章、节、目、子目,各层次之间的概念关系从逻辑上讲则是属种关系。所谓属概念,即外延较大的概念,是事物组成的母类。所谓种概念,即外延较小的概念,是事物组成的子类。概念上、下位,具有相对性,所以“属种”的关系,也具有相对性。志书篇目中,篇对章而言,篇为母类,是属概念,章为子类,是种概念。章概念的外延完全包含在篇概念之中。章与节之间,章又成属概念,节则为种概念。节与目之间,或目与子目之间,它们的层次关系都可依此类推。属种概念在篇目中的混淆,会带来志书中同档次中和不同档次中的不应有的交叉。所以,在篇目设置中,应分清同一关系、交叉关系、从属关系、并列关系、对立关系,防止前后概念不一、自相矛盾,避免混淆概念和偷换概念,判断要准确恰当,推理要合乎逻辑,注意各类标题的内涵和外延不能发生矛盾。
志书篇目一定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要以为是获奖志书就一定要仿照其篇目生搬硬套。有的事业本地很少,可不设篇而设章;有的事业本地发展较好,又是地方特色,可升章为篇。篇目制定后,有一个逐步修改完善的过程。要从体现篇目的整体性的要求进行修订,从突出地方特点出发进行加工,从权衡部类的比重上进行修改,从检点列目的科学性上进行鉴别,从继承与创新的角度进行完善。
从目前已出版的志书来看,各篇章开头加小序,似小概述,对本篇章所写对象的兴衰起伏有一个总括,虽然难写,加大了作者的劳动,但普遍反映效果较好。小序大致有四种形式,即交代说明、概括引导、简介早期史迹、借此稍加议论。在写法上大致有三种模式,即纵向一条线,分成几个方面,有纵有横。其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各篇记述的内容而定,灵活多样,各具特色,切忌千篇一律。一般应包括本专业历史发展脉络,本专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优势和劣势、经验和教训以及点和面发展趋势。在写法上一气呵成,写成一篇完整的文字。篇前序文的主要功能是起例、引导、命意、提要作用。能使读者看出各专业篇之间相互影响和逻辑关系,起纵贯作用、联系作用、综合作用。
编写时要开动脑筋,多加辨析,做到理正辞严;要反复推考,锤炼删削,力求言简意赅;要不嫌其烦,多写几遍,做到不落俗套;要平实明快,讲究文采,使人读之有味。节前设不设小序,根据文字内容的排列情况,灵活掌握,视情而定。
节下目和子目设与不设,只设目还是目和子目共设,由具体章节的内容繁简而定,受资料多寡的制约。如:第一节气象,一、气候,(1)四季,后面还要用黑字标出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志书的字数不能越来越多。明代康海编的《武功县志》2万余字,韩邦靖的《朝邑县志》仅5700字,《史记》记述从黄帝到汉武帝2400年的历史,也只有50万字。《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一部志书30万~50万字。现在都大大突破了这个字数,新编《绍兴县志》竟多达400万字。字数的增长和修志年代同步前进,书重字多已成为一大弊端。第一部新编县志应不超过100万字,第二部续修县志应不超过80万字。胡乔木曾提出了对地方志篇幅的意见:“地方志,应做到详细,同时应做到简略。所谓详细,指它所应讲到的方面都讲到了;所谓简略,就是指每个方面的说明要像打电报、编辞书那样的精炼,要惜墨如金。”续修史志在内容上要到“纳万象于一编,集万卷于一册,缩一年为一瞬”,在图表的制作上要做到“揽万里于尺寸之内,罗百世于方册之间”。
编纂一部县志的时间,一般应是三年左右,特殊情况除外。
二、序言
序,本名序言,又称叙言、绪言、前言。方志学者对它的阐释是“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是指具体从事编修志书的人成书后所作的序文,而不是其他。序言是一部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说明著作时代背景、出版旨意、编纂体例、作者情况、编纂的主要经过。好的序言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一部志书前面有个序言,是历来司空见惯的事。然而,序二、序三已是多余,如果再有序四,就不能不引起人们议论纷纷。
从目前已出版的史志书籍来看,形成序言“泛滥成灾”的现象,与史志主编或史志办公室主任有直接关系。序言本是出版前做的事,一本书快要出版了,请有关专家或当地官员作个序,无可非议。有的刚开始编史修志,为了投合某些人的心理需要,就请人作序。结果史志作品还没有出版时,序言就收了一大堆。到十年八年后史志作品出版时,老领导不愿得罪,新领导不敢得罪,就把他们的序言都摞上去,摞到四个序无法再摞了就合序,即四个序落款十个人的名字,使人看了哭笑不得。
一本书为什么要有序言?首先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历代修志者和方志家的许多修志经验和理论观点、学术主张,大都散见于各种志书的序言、跋语和凡例之中。如今编纂新方志,要继承旧志遗产,推陈出新。序言不是“照顾”某些领导,给他们挂个名,而是要有实质性的内容。宋代学者吕祖谦说过,“凡序文籍,当序作者之意”。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说:“书之有序,所以明作书之旨也,非以为观美也。吾观后人之序书,则不得其解也。”可见序之内容早有定论,且一书一序。一书写成,必请许多名家为之作序,似乎有了名人之序,其书身价就会倍增,因而多序之风一直不止。章学诚对方志多序作了尖锐批评,指出:“题序芜滥,体要久亡,难征录例也”,“州县修志,尤以多序为荣,隶草夸书,风云竟体,棠阴花满,先为循吏颂辞;水激山峨,又作文人赞。千篇一律,观者索然。移之甲乙可也,畀之丙丁可也?”可见,方志序言内容空洞,既多且滥,自然就失去了写序的意义,故章学诚批评十分尖锐。我们今天编修社会主义新史志,应以此为鉴,不应再蹈覆辙。
旧史志中的序言多是说此书编纂理论与实践的,即“序作者之意”。新编史志序言,如按“最多三序”来说,地方党委领导主要说编史修志对精神文明所起的作用,地方政府领导主要说编史修志对物质文明所起的作用,史志专家主要说此书编纂的理论与实践探讨方面的问题。不能这个人也说“地貌多姿,物产丰富”,那个人也说“人杰地灵,将才辈出”,最后一个又说“地位显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文字大同小异,内容千篇一律,体现不出序的实质用意,实践证明,请大领导或名人挂名当顾问,序言过多,都是败举。
序文起开宗明义的作用,文字不宜过长,多是概论,以说明文为主兼用记叙和议论的文体。主要内容是介绍修志的缘起,即志书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由谁主持建立修志机构和负责这项工程的;说明修志的意图,即说明这次修志是续修还是本地历史上第一部志书;阐明修志的理论,论述方志的功能,即从作序不同人的身份地位出发,说明政治、经济和理论方面的问题;简述修志的经过,概说资料的来源;评价志书的内容,简说书中的缺点;简介编纂的领导,议论修志的人员等。
许多史志序言一般有两个特点,一是“全”,前因后果、目的方法、经验主张,面面俱到;二是“直”,一概直说直叙,显得浅露,缺少变化。这种写法,不是不可以,但千人一面,千口一腔,就没有独自的特色。要独辟蹊径,使序言为全书的纲领,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思考。
三、凡例
凡例,即发凡起例之意。发凡,是阐明全书宗旨、大纲和概要;起例,是拟定著述的体例、格局、样式及规则条例。凡例一词出自晋杜预的,“其发凡以言例”,唐杜甫在诗中也曾提过“名满深望远,森然起凡例”。志书凡例始于宋代,与志书体例的臻于完备同步。后来人们把说明著作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称凡例。
凡例是方志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方志的传统文体。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志书的凡例宋代已有,但不够完整、系统。明清以来,志书的凡例不仅普遍,而且也较具体,反映了不同时期的编纂方法和水平。凡例文字虽少,却是编史修志之要务,历代史志学家都把凡例提到极其重要的位置上来认识。凡例是编纂者对设志立目、资料取舍、记述方法、书写要求等编纂体例问题做出统一规定和理论说明的条例,是编纂方志的“法则”“准则”“准绳”。应当重视并认真制定好凡例,真正做到体例有所依据,取材有所凭借,行文有所遵从,编写有条规。
凡例内容主要包括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志书体例、志书断限、记述范围、主要内容、立传标准、行文规则、资料来源、特殊问题等10个方面的规定。编写凡例的基本原则是观点鲜明、推陈出新、开门见山、简明扼要、虚实结合、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循序渐进、精益求精。具体编写内容大致如下: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运用新方志编纂理论、原则和方法,全面反映本地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通古贯今,第一部史志上限一般追溯到各类事物发端,下限截至1985年,第二部史志上限自1978年,下限至当年或上一年,个别事物为了记述完整适当延长;设概述、大事记于篇首。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从自然到社会、由历史到现状,横排竖写、纵横结合;集述、记、志、表、图、传、录为一体,以志为主,图照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图、表随文设置;人物篇设置传、录、表三个层次,人物一般生不立传,以本籍、近现代人物为主,其他人物分别选入录、表;记述范围以现行区域为主,涉及历史辖属地区简要记述;一律采用语体文书面语。
四、概述
概述,最初见于黄炎培主编的《川沙县志》,它是地方志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时至今日,新编志书概述与黄炎培的概述在意义上大相径庭。
概述,是志书开篇之作,是全志内容的精华提炼。要求作者站在当今时代的高度,俯瞰本地概貌,吃透全志内容,以主人翁和战略家的气度,从本地自然环境、历史进程、政治经济、人文民俗等实际情况出发,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宏观形胜特点,纵论历史沿革,简述人文昌盛,略书政绩民风,分析优劣得失,彰明兴衰利弊,总结经验教训,揭示客观规律,述论结合,高屋建瓴,纵谈古今,横陈方略。其内容源于各专篇,又高于各专篇,做到语言优美洒脱,文字精练有力度,笔墨饱含感情,行文言简意赅。反映作者对地情掌握的深度,把握本地社会发展的脉络,达到指点方向,振奋人心,热爱家乡、建设未来的目的。
(一)基本特点
概述,就是要“概”。虽然它来源于各专篇,但不能仅仅把各专篇的“小概述”拼凑在一起就是大概述。要从自然到社会,由历史到现状,概述出本地的主要利弊,主要得失,反映出本地的主要特点,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如果把另一本地方志的概述中的县名和数字、事实改动了就是自己志书的概述,那就说明你在谋篇布局时首先就没考虑自己县的特点。概述的特点首先应反映出一个地方的特点。没有地方特点,别的特点都无从谈起。
概述的特点之一是具有综合性,即综合各篇之精华。所谓综合性并不是面面俱到,而是要有主次的综合,有特点的综合,不能把概述写成“小志书”,“别人不用看志书,看了概述就全清楚了”,实际上也根本办不到,概述只作为“概括引导”作用。
概述的特点之二是具有整体性,即把分散在各篇的资料重新组织起来,构成新的完整体系。所谓整体性是指各事物间的内在联系,缺了这一段就和下一段连不起来,不是缺了上段或取掉下段无关紧要。
概述的特点之三是具有规律性,即各事物的排列体现发展的基本规律。读者看完第一部分就紧接着看第二部分,是因为各部分互为因果,有机结合,具有从自然到社会,由历史到现状的基本规律,有稳定的运转机制。
概述的特点之四是具有文字欣赏性。不但史论的观点新颖独特,彰扬的事迹生动感人,揭示的教训发人深省,语句感人肺腑,措辞语重心长,语言文字还要有欣赏性。稍有文字常识的人,看了写的概述,就会推断出全志的文字水平。有人说宁写十篇志书,不写一篇概述,就是因为概述往往不好写,写好更难。
(二)基本内容
关于志书概述的基本内容,方志学家董一博先生概括了五条,即写本地的发展简史与现状,在全省以及全国的地位;在全省、全国占有位置的突出事件,列出几桩,着笔不多,特点突出,精湛诱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新旧人物,举出几位,以彰人才之盛;抓特点、抓规律、抓经验教训,抓最突出的问题,抓当前的优劣之势,抓扬长避短,借做战略决策;它是一个鸟瞰的立体面,是运动的、变化的,也是发展着的,能给人以前进的力量。
这是董老对概述研究的结果,被方志界普遍采用。应认识到概述的写作中心和重点,以生产力发展为中心,总结经验教训,以便对过去有所稽考,对今后有所借鉴。
(三)几种体式
新编社会主义方志,要求对概述不能千篇一律规定为一种体式,在体例上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不能出来一种新的构思新的写法就评头论足,指手画脚。要热心支持,总结其优点,指出其不足,以便后世方志新秀再研究、再发展。从目前已出版的志书看,概述大约有以下几种体式。
一是浓缩体,即把全志内容浓缩集中,横概地理位置、自然特点、山川形胜、古迹风物、土特名产、资源开发、工交建设、社会风俗,纵概历史沿革、疆域演变、兵事活动、文墨昌盛、科技成就、政治得失、经济兴衰、人事嬗变等。这种体式的优点是层次脉络清楚,叙述全面,概括全书主要内容,使读者读完概述就可以对全县总貌有个大概的了解。
二是史体纵述式,即以史体排列,按时间顺序,纵述本地各业兴衰起伏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为主,突出本地发展的主线。这种体式历史感强烈,不用多交代历史背景,什么时间发生什么事,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其优点是追古至今,轻重有度,先后有序,主次分明,因果清楚,利害互见,逻辑性强。
三是志体横陈式,即以志体排列,采用按事物分类的方法,从宏观上勾勒出本地的历史与现状。这种体式和浓缩体有相似之处,但不完全一样,它是将本地的基本情况分为自然环境、建制沿革、革命传统、建设成就、经济发展等几大块,概括全貌,反映优势,荟萃精华,揭示规律,反映地方特色。这种体式的优点是各业不论详略都能提到,反映的情况较全面,论述本地特色时可多用笔墨,显得特色突出。
四是史志纵横体,即概述中使用纵的史体又使用横的志体,有纵向叙述,又有横向叙述,既按时间顺序叙述,也按事物的横向联系叙述。这种体式的优点是观点鲜明,主题贯通,大事不漏,突出特点,有利论述结合,便于反映史论观点,易于揭示各种规律,总结经验教训。
(四)基本写法
概述的撰写,一定要放在志书完稿后才能功手。方志学者董一博先生说:“只有把全志写完,并统观全志囊括一切问题之后,择其是非,衡其利弊,再以雄才之胆略,展其识见之雄笔。”
从目前已出版的志书来看,在浓缩体中多采用分期纵述和分期陈述相结合的写法,在史体纵述式中多采用纵述式写法,在志体横陈式中多采用陈述式写法,在史志纵横体中多采用纵横交错式写法。在具体写作中,有的采用提要勾勒式,从宏观入手,举一斑而概全貌;有的采用新旧对比式,反映历史沧桑和现状盛事;有的多用论述结合的方法,表达观点鲜明。
方志学者李明提出写概述要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有高度的概括能力;高瞻远瞩,明示形势,有总揽全局的眼力;紧要关节,一语道破,有画龙点睛的功力。关于如何写好概述,他提出“五宜五不宜”,即:宜概而述之,不宜语焉过详。写得过长、过详,洋洋数万言,势必与其他各篇有关内容重复,一般万言左右为宜;宜以述为主,不宜论得过多。要在恰到好处的地方画龙点睛,使叙事升华;宜举要述事,不宜面面俱到。除叙述本地概貌外,主要写本地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人、事、物;宜用概括类系的方式撰写,不宜用“浓缩、拼盘”式编写;宜清水出芙蓉,不宜浮文虚雕饰。要求语言方面做到“风清骨爽,遍地光华”,简洁流畅,清新自然,江河直下,气势豪放,白描速写,言浅意深,古朴典雅,深沉凝练。
总之,写概述要站得高,挖得深,写得实,要基本能做到纵述沿革,横陈现状;概述整体,展现形势;面中有点,提示特色;前后对比,反映变化;略述源流,承上启下。
五、大事记
大事记起源于孔子的《春秋》,首创于南宋吕祖谦的《大事记》。它以时系事,包罗万象,贯通古今,为全书之经。对一地的历史发展脉络做高度概括,为当前和以后提供有益的借鉴。大事记是全志的史体部分,以资政、存史、教化三大功能作为收录原则。从纵向方面反映本地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揭示历史发展规律,勾勒出本地区的历史轮廓。它贯通古今,弥补横排之缺;纵向记述,引发提示向导;彰明因果,发挥索引作用;载一方之最,论事业之兴衰,为地情教育提供系统的材料。
(一)编写体例
作为史体,大事记采用编年体的排列体式,按朝代顺序编排。即按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朝代排列。具体排列方法如:汉惠帝元年(前194年),北宋明道元年(1032年),公元1032年可删去“公元”两字。明嘉靖三年(1524年),清雍正三年(1725年),不要将明朝的“嘉靖”写作清朝的“嘉庆”,不要将北宋的“太平兴国”简化为“兴国”。民国年代写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宣布使用公元纪年,可用1950年、1954年等。按年月顺序划块排开,不要在各条大事前出现“年、月”重复书写现象。
大事记用编年体,按朝代顺序排列,一是因为历史上各朝代都使用自己的年号,每位皇帝继位后变更一次,这是历史事实,是史志工作者必须遵守的原则;二是因为用朝代年号,能使大事记中的内容有鲜明的背景,使读者一眼就可看出这是发生在哪个朝代哪个皇帝执政时的事。
(二)收录范围
要有广泛性。所谓广泛性是指信息含量大,各方面的大事都有。不能给人以“运动大事记”“机构大事记”“会议大事记”之感。要从各大口、各大系统挑选大事。从城镇到农村,从山区到川区,从官场到民间广泛搜集。使大事记显得内容丰富,五彩斑斓,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如果范围狭窄,大事记必然会单调。
体现区域性。以现行区划为主收集大事,又不能仅限于现行区域。一个县在历史上归属变动频繁,划过来并过去,县境也变来变去,大事记要记述历史沿革、历史变迁、历史事件等方面的大事,如只按现行境域收录大事,必然会出现大事记在纵述中的断主线现象。
注意特殊性。从横向中取优势,编写出体现地方特色的大事;从纵向中找特点,挑选具有历史特点的大事;从对比中辨异同,反映其他地方没有的大事;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那些有典型特点的大事。如民族方面的特点,政治运动方面的特殊性,等等。自然灾害中沙尘暴就是大西北的特点。还要搜集一些自然界发生的尚不为人理解的反常和特异现象。如天体突然发光、群蛇卧轨、青蛙集会、乌鸦迁徙、银白杨开花、十月果树开花等等。这些现象有的可能是极光、海市蜃楼或地震前兆等,供科学家研究大自然中的怪异现象做参考。
要有背景大事。收录本地大事,但也要记全国大事在本地的反响,因为全国大事是本地大事的背景。虽说是全国大事,但大事记中记述当地的批判、纪念、庆祝、波及等具体情况,反映了当时的大背景,也为其他大事,如武斗流血、革命委员会成立、改革开放等提供了客观依据,使其他大事成为有本之木、有源之水。
大事记收录的基本原则是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琐事不录。这些范围包括行政区划的变革及主要机构的增设与撤并;重大决策会议的召开;重要法令、文告的颁行;重大政治事件、著名战役与战略军事行动;主要人物的活动情况及变动;重大经济、文化、教育建设成就及其变化;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科研成果;特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主要物产的盛衰变化;文物珍品的发掘与重要名胜古迹的兴衰;重大生态变化,重大涉外事件等等。大事记中不能会议多、文件多、机构多、领导人多,应当以事系会,以事系文,以事系人,不能以会议、文件、机构领导人的级别为标准确定大事。不要把大事记写成“大会记”和“大人记”,要以人为本,跳出“官本位”的局限。只有真正做到“大”“准”两个字,大事记才能真正反映志书的梗概,起到志书的纲目作用。
具体的要求是体现地方特色的大事,体现民族特点的大事,当时当地影响较大的事件,县境内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事件,代表新生事物的大事,有意义、有存史价值的大事;典型性灾害、受国家奖的科技发明和成果,较大影响的名优产品,特异现象;机构以县级单位变动为主,科级单位以最早成立和最后撤销的有存史价值的为主;年代久远,尺度较宽,年代越近,尺度越严;同类大事相比,尽量存异;在分量上要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比例。
(三)编写方法
大事记采用编年体,运用纪事体和纪事本末体两种方法写作。编年记事,以时为经,以事为纬,清晰明白地记述一方之大事、要事,其作用是贯通古今,涉及各方,对一方的历史发展脉络进行概括,帮助读者从中找出历史发展的线索和规律。
纪事体,一般用来记述客观事物的出现,不必记述前因后果等,如怪异现象、地方长官的委任、重要桥梁和公路、铁路的建筑等等。如:1964年11月11日,银川郊区掌政公社划归永宁县管辖;1964年11月15日,王克和烈士墓在县城西汉延渠畔建成;1995年11月1日,《永宁县志》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如此等等,均属纪事体。读者会从此件大事上看出其作用,并了解当时的实际情况。一般用一句话或几句话,言简意赅,一目了然,给人以清晰完整的印象,被读者称之为“一句话新闻”。这种体例只能记“大端”,无法详记,“委曲细事”。
记事本末体在大事记中多用来记述事件,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结果。但写作要严谨,因为大事记文字有限,不可能用那么多文字写事件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这就要求必须在文字上下功夫。
有的大事持续时间较长,跨越几年,如果事件开始发生时记一条,发展的过程记一条,最后的结果再记一条,同类、同件大事就记述成了两条或三条,其实也不必要。政治运动,只要是同类大事,记一条即可。如反右斗争,不必反右开始记一条,后来戴帽子记一条,再后来平反又记一条。可在开始记一条,后面加括号记终末。如:1957年7月16日,全县开展反右斗争,共有62人被划为右派分子,管制劳动,(到1979年3月18日止,先后全部平反摘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工作办公室和落实政策办公室的成立与撤销等等,诸如此类,都不必成立时记一条,撤销时再记一条。如:1968年10月2日,永宁县“五七”干校在王泰堡成立,有33名党政领导被送往“五七”干校“群专”劳动改造(1982年2月,“五七”干校改为永宁县党校)。
大事记是记当日的事,在当日记述跨年度的事,会影响大事记的记述规律和记述原则,违背大事记的时间性。这就要求必须在文字上多动脑筋,才能妥善解决。如:1959年11月1日,永宁西部山区西干渠破土动工,全县出动5000多名民工开挖,翌年5月10日正式通水。
在行文上要整齐统一。机构、事物等都要用全称,在一节中第一次出现用全称,可带括号以下简称什么什么,不能全部用土改、落办、知青办、计生委、地震办、文明委、严打、普九等简称。凡是带书引号的,引号内用全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不能写成《婚姻法》《宪法》《刑法》等等。注明如下简称后一律写为“婚姻法”“宪法”“刑法”。检查、视察、调查、调研等不能随便用,要有界限。还有指示、讲话、发言、祝辞、光临、到场、出席、参加、亲临等等,历来重视、高度重视、十分重视、打响环卫这一战役,打好农业翻身仗、突破××大关、打入国际市场等等。“来”是指外县人来永宁县参观、访问,“到”是指永宁人到外地参观、访问。建立、成立、建成、浚工、竣工、完工等要运用恰当,不能混乱。在、已、了、对、共、为等字尽量少用或不用。官员任职和机构成立批文时间和实际召开大会成立时间往往不一,不要混淆。不要乱加引号,如永宁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才改为永宁县人民政府,1983年全县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才改为乡人民政府,哪个时期的事,就用哪个时间的机构名称,不能混用,更不能给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加引号。为了防止大事记和正文交叉重复,记述不能太详,正文中没列篇目没有记述的事物,在大事记中可详些,但文字不能太长。
在书写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称“业务范围”,企业单位称“经营范围”,不要混称。党政机关称“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称“员工”,教育单位称“教职工”,医疗单位称“医务人员”,公安机关称“警务人员”前后一致,称谓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