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林书院及其文化传承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清代《特授青州府正堂加三级纪录七次李札》碑考释

李森

山东省青州市松林书院北壁墙间镶嵌有一方清代光绪八年(1882)刊刻的《特授青州府正堂加三级纪录七次李札》碑(图1,以下简称《李札碑》)。该碑青石质,高106厘米、宽220厘米,上刻字径2厘米的精美楷书近2000字。碑文未见著录,值得引起关注。现将碑文标点断句于下(“」”表转行),作一考证解释。

特授青州府正堂加三级纪录七次李札

图1 《特授青州府正堂加三级纪录七次李札》碑拓片

益都县知悉,案照青郡云门书院为合属十一县生童肄业之所,每值月课之期,人」文繁盛,只以经费无多,不足以资鼓励。兹经本府捐廉库纹捌百两,发当生息。俾课」取生童一百名,均得分沾加奖银两。并禀准」各宪批示立案刊石,永远遵守。所有禀稿、章程、印簿,合行札发。札到该县,立即遵照」刊石,妥为办理,勿违此札。」计粘抄禀稿、章程共一纸,并发印簿一本。」光绪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札」敬禀者,窃照青郡云门书院为合属十一县生童肄业之所,每值月课之期,人文繁」盛,祇以经费无多,不足以资鼓励。向章每月课试生童各取五十名,名次列前者得」领奖赏膏火,名次列后者仅取空名,不能遍给。卑府五年正月履任,观风月课,目睹」情形,心殊焦灼。自思忝膺表率,责重养民,而教育人材,栽培士类,尤为第一要义。当」于己卯乡试,宾兴决科之时,生员例得钱文之外,捐廉给予资斧,以助膏秣。榜尾注」明数目,卷面粘连钱帖,以杜胥吏舞弊。并于每年月课之又次日,酌提前列十人入」署面试,加课论文,勖品优给奖赀。是以场屋无作奸犯科之士,公堂无抗粮兴讼之」人。数年以来,颇著成效。惟事无定程,费无常例,必须熟筹久远之规,著为遵行之法。」现经卑府措捐养廉库平纹银捌百两,合青平银捌百拾陆两,饬发郡城益和当典,」按月一分三厘生息,遇闰加增,每年应生库平息银一百二十四两八钱,合青平银」一百二十七两二钱。除每年正、腊两月停课外,按十个月开课均匀摊给。酌议章程,」设立印簿,责成监院分别支取散放。每月课取生童共一百名,无论名次先后,均得」分沾加奖银两。水多一勺,固难比润于西江;藜照三更,无待凿光于东壁。咸思奋志,」青云自必扶摇直上矣。除银发当生息,取具领状备案,后来官绅不准提取成本。并」饬监院照章妥为经理外,所有卑府捐廉生息,永作书院加奖经费。缘由理合抄录,」酌议章程,禀请」大人察核批示立案。」谨将卑府捐廉发典生息,永作云门书院加奖经费,酌议章程六条,开折呈」电:」卑府措捐库平宝银八百两整,发交益和当商领借。议明书院存项,概照一分二」厘生息。惟此次独力捐廉,仿照前府富守捐助同善堂旧章,每月一分三厘生息。」自光绪八年正月初一日起,遇闰照算,按月支取,作为云门书院加奖经费。禀准」各宪立案刊石,永远遵行。」云门书院经费,同治五年旧存生息本银五千六百一十两,同治八年归并义学」经费本银一千两,二共六千六百一十两。发当按月一分二厘生息,截至光绪七」年年底止,历年余剩生息增入作本,计共存本银七千五百二十三两四分。照章」生息备用。再酒店捐助经费,自光绪四年至七年共缴京钱一千五百四十六千」文,除历年支用外,实存县库京钱二百六十四千文。容俟积有成数,续行发当生」息。查此旧存银钱两项,历有年所,均与此次捐项无涉。」旧额取课生员共五十名。内分超等生员十四名,每名膏火银各一两三钱。第一」名奖赏银六钱;二名至三名奖赏银各四钱;四名至六名奖赏银各三钱。又第一」名至六名,由酒店捐钱内加奖京钱各二千文;七名至十名加奖京钱各一千文。」特等生员十四名,每名膏火银七钱。额取一等生员二十二名,第一名至十名,由」酒店捐钱内加奖京钱各二千文;十一名至二十二名膏火无、奖赏无。旧额取课」童生共五十名。内分上取童生十名,每名膏火银各八钱,第一名奖赏银四钱,二」名至四名奖赏银各二钱。又第一名至六名,由酒店捐钱内加奖京钱各一千文。」中取童生十名,每名膏火银各五钱。次取童生三十名,第一名至八名,由酒店捐」钱,内加奖京钱各一千文。九名至三十名膏火无、奖赏无。查生童旧额,取数均宽,」此后月课,照旧录取,勿庸议增。」此次捐项,每月生息计库平银十两四钱。除见厘不计外,实折成青平十两六钱,」再将腊、正停课两月息银归并为每年十个月扣算,每月折成青平银十二两七」钱二分。议划出青平银八两四钱八分,加奖取课生员。自第一名至五十名,每名」加奖银各一钱六分,余银再加奖第一名至六名各八分。又划出青平银四两二」钱四分,加奖取课童生,自第一名至五十名,每名加奖银各八分。余银再加奖第」一名至六名各四分。至遇闰月,无论生童,均停加奖。其闰月生息银青平十两六」钱,仍存当店,专助乡试年分决科加奖之用。」乡试年分,生员赴省。向系七八九三个月停课,议准预提此三个月息银,划出生」员应得之项,临时酌定名数,作为决科再奖至童生。照旧应课加奖,勿得牵混。书」院向有束修,一切杂费仍准在旧款内提用,不得于此次捐项再冒支销。」设立印簿,将此章程开列簿内,一样三本,一存益都县署,一存监院公所,一存益」和当店。每月于开课次日,监院汇齐三簿,注明数目,支取上月息银,仍由当店戥」足,各封妥交监院领回。印簿存县之簿,亦由监院给还。俟贴榜日,监院亲散生童,」概不假手。年终专款造册报府,以备查考。」巡抚部院任批:据禀,该守捐廉八百两,发当生息,以助生童膏火之资,洵属嘉惠士林,」殊堪佩慰。折开各条,亦属周妥。仰饬该监院随时认真经理,勿任日久」废驰,是为至要。缴折存。」布政使司崇批:培植学校,本为政之先务。该守捐廉银八百作为青郡书院加奖经」费,洵属嘉惠士林,钦许之至。所议章程,亦极妥协,自应准予立案。仰即」遵照,妥为办理,以经久远,是为至要,仍候」抚宪批示。缴折存。」按察使司潘批:查该守平日教育人材,栽培士子,本司早有所闻。兹复捐廉八百金,发」商生息,以作生童膏火加奖之资,士林被泽良多,实于文教大有裨益,」殊堪嘉尚。所议章程甚属允协,自应如禀立案,以垂久远,仍侯」抚宪暨藩司批示。缴清折存。」登莱青道方批:如禀立案,仰候」院司批示。缴折存。」益都县学增生崔芳园书丹。」益都县学附生受业高登云监工。」益都县学武生王联璧监工。」光绪八年十二月日,书院肄业生童公立。刻字靳日升。

这篇碑文记载的是光绪八年(1882)青州知府李嘉乐针对当时青州云门书院经费缺乏,竟致每月课试优秀生员奖赏膏火不能遍给的弊端,毅然自捐官俸800两白银作为书院经费的事迹。碑中明确规定“每月课取生童共一百名,无论名次先后,均得分沾加奖银两”。指出“所有卑府捐廉生息,永作书院加奖经费”,并且“立案刊石,永远遵守”。李嘉乐为“教育人材,栽培士子”,慷慨解囊,办了一件“嘉惠士林”的大好事。此举赢得了山东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省级大员们的一致肯定和交口称道。

谨按青州历史上曾有两座云门书院:一为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山东按察副使高第、青州知府王家宾以布政司分署(故址在今青州市区东门街)改建而成的云门书院。据光绪《益都县图志》载:这座书院竣工后,重门缭垣,号舍堂皇,南眺鲁中名岳云门山,高第因此题其额曰“云门书院”[1]。该院遂为青州士子治学之所,亦兼作校士考场。清顺治、康熙年间,青州知府夏一凤、陶锦曾先后进行过修葺。雍正时成为山东学使按临之所,专用作考场,易名青州试院,书院从此停办。二是由青州松林书院改名的云门书院。松林书院在今青州第一中学校园内,是一座闻名遐迩的千年文教重镇,始建于北宋,系宋代著名三元宰相王曾读书处,因院中对植古松两株,干矮枝阔,时称“矮松园”。明代正式命名为松林书院。松林书院在明建云门书院于清代停办后,一度更名为云门书院。因此,《李札碑》中的“云门书院”其实指的是由松林书院改名的云门书院。这座书院乃青州府府属书院,《李札碑》云:“青郡云门书院为合属十一县生童肄业之所。”光绪十九年(1893)益都县举人邱端玉在《益都丁壬集》中也宣称:“云门书院者,统乎一郡之书院也,非专为吾益(都)设也。”[2]王炳照先生指出:“清代绝大多数书院已演变成同官学(府县学——笔者注)无区别的考课式书院,并同官学一样沦为科举的附庸。”[3]邓洪波先生说道:“清代绝大多数书院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都围绕科举制度进行,书院几乎成为科举育才机构。”[4]李兵先生亦云:“考课式书院基本上都是为培养科举人才服务的。”[5]所谓考课式书院是指以考课为教学形式,以训练写八股文、参加科举考试为办学目的的书院。青州云门书院就是此类以八股文教学为核心,以科举为指向的考课式书院。这种书院对住院生的学业管理相当严格,制定有严密的教学计划和固定的考试日期。考试目的,一为检查学生成绩,促其学习;二为划分等次,给予奖励。每次考课结束都要将生员分为超等、特等、一等;童生分为上取、中取、次取,分别给予膏火。膏火本意为膏油灯火,此指发给学生的生活费用,隐含着奖励机制。然而,清末“在西学东渐的刺激下,学习西方,富国强兵,救亡图存的革新浪潮日高。封建教育日趋腐败,书院教育也‘弊已积重,习亦难返’”[6],已经不能满足变化了的时代的需要,基本培养不出应对世事的人才。云门书院遂在此历史背景下改名青州府官立中学堂,后来又恢复最初的松林书院本名。

“青州府正堂”指青州知府李嘉乐。李嘉乐,字宪之,河南光州人。同治二年(1863)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历官青州知府、江苏按察使、江西布政使,仕至河南巡抚。著有《仿潜斋诗钞》《齐鲁游草》[7]。李嘉乐为官两袖清风,不仅厉行节约,而且出奇吝啬,是晚清最著名的廉吏之一,号称“一国俭”。如李嘉乐官苏州时,看到陆稿荐煮卤肉,用生面饼围在锅沿与盖桶之间,汤汁浸入,熟后,贫家购以当肉食,价廉物美,于是李嘉乐也天天去买,一时传为笑柄[8]。再如他任江西布政使时,从不去理发店理发,而是叫满街跑的剃头匠来理发。后又嫌收费“昂贵”,理发之事索性由妻子代劳。节俭处世,人誉“藩司之最”[9]。李嘉乐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诗人。光绪十五年(1889)他在《仿潜斋诗钞·自叙并目》中称:“自十五岁至五十二岁,存诗一千五百六十首,计十五卷,续刊卷俟附后。此数十寒暑中,鸿泥驹隙,赖覆瓿物,为记事珠,偶一披阅,聊以自娱。”[10]赵国华在《仿潜斋诗钞·序》中对李氏清官加诗人的生平作过一个中肯评价:“少年清厉,既壮致身台馆,扬声郡国。其操行廉劲,斥贪奢,疾便佞,睨强御”;“为诗乃复抗直豪迈,上下千古,造次顷刻,悉中典奥。”[11]关于李嘉乐知青州府的时间,《光绪益都县图志》谓其:“光绪五年(1879)知青州府。”[12]这与《李札碑》所记“卑府五年正月履任”正好相合。李嘉乐在青州知府任上,禁止眷属食肉,在衙署后院种菜自给。还亲自掌管府内油灯,每晚不按时熄灯者,必遭责骂。他甚至因妻子浪费,要让仆人鞭打她。众所周知,清末官吏大都贪污腐化、挥金如土,李嘉乐却能出淤泥而不染,怎不令人由衷钦敬?钦敬之余,又不免感叹:世人只知其过分节俭,却不闻其慷慨捐银800两奖励生员之事迹,真是有失片面!李氏在青州除去为云门书院捐献银两外,还有一件惠政值得提及。据《光绪益都县图志》载:光绪“七年(1881)秋蝗,知府李嘉乐亲督官民捕之,不为灾”[13]

“前府富守”指前任青州知府富隆阿。富隆阿于《光绪益都县图志》有载:“满洲正红旗人,监生。同治十三年(1874)任(青州知府)。”[14]《李札碑》云:“惟此次独力捐廉,仿照前府富守捐助同善堂旧章,每月一分三厘生息。”富隆阿在青州知府任上曾经“倡捐千金”,设立同善堂,制定过《青州同善堂章程》。同善堂系收留、抚养孤贫子弟的慈善机构。据碑文知,李嘉乐捐银月息应为一分二厘,由于富隆阿当年捐银月息是一分三厘,李嘉乐因而得以享受与其相同待遇。笔者发现,富隆阿事迹在《光绪益都县图志》中还有一条记载:光绪“二年(1876)春,旱,大饥。冬,知府富隆阿、知县邓瑛劝富民出粟赈之”[15]

“巡抚部院任”指山东巡抚任道镕。任道镕(1823~1905),字筱沅,江苏宜兴人。《清史稿》有传。出身拔贡。咸丰中,官奉贤训导。同治二年(1863),擢顺德知府。修治城堡,坚壁清野,屡击捻军,晋秩道员。尝疏通洺河、响水河,获田万余顷。曾国藩、李鸿章屡荐于朝,升河南开归陈许道员。剔除河工积弊,亲自验实工料。治河抢险,不分昼夜。光绪初,授江西按察使。当时省狱关押囚徒400余人,任道镕便宜讯决,三月而清。迁浙江布政使,调直隶。光绪“七年(1881),擢山东巡抚”[16]。以绿营额饷训练新军,督促郡县缉捕盗贼,并修治泰山、沂水间驿道,行旅便之。旋因失察,降职道员。复起河道总督。义和团兴,任道镕积极训练河标,协助河南防务。后调浙江巡抚。光绪二十八年(1902),乞病归。卒于家,年83岁。巡抚为总揽一省军政的长官,从二品(兼兵部右侍郎者为正二品),并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别称部院、抚军,敬称抚台。任道镕在《李札碑》中所作的批示,不仅高度赞扬李嘉乐“嘉惠士林,殊堪佩慰”,而且还要求云门书院监院“随时认真经理,勿任日久废驰,是为至要”。颇值一提的是,任道镕在夸赞李嘉乐义举的次年,即光绪九年(1883)曾对当时号称济南五大书院之一的尚志书院进行改造。尚志书院由山东巡抚丁宝桢在同治八年(1869)创建于济南,任氏修改书院章程,效仿浙江诂经精舍,以经古课士,提倡朴学,颇得时誉[17]。任道镕此举或许也有受到李嘉乐做法影响的因素。

“布政使司崇”指山东布政使崇保。崇保(1815~1905),字峻峰,镶黄旗满洲人[18]。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官至甘肃布政使,积极协助左宗棠经营西北军政。后改任山东布政使[19]。布政使是承宣布政使司长官,从二品,为巡抚属官,掌管一省政令与财赋,别称藩司、方伯,敬称藩台。崇保在批示中对李嘉乐大加褒扬并欣然予以备案支持:“该守捐廉银八百作为青郡书院加奖经费,洵属嘉惠士林,钦许之至。所议章程,亦极妥协,自应准予立案。仰即遵照,妥为办理,以经久远,是为至要。”

“按察使司潘”指山东按察使潘骏文。潘骏文(1823~1893),安徽泾县人。《清史稿》有传。其父潘锡恩官至江南河道总督,是有名的治河专家。潘骏文以纳赀为刑部郎中入仕。咸丰末,捻军攻济南,他率兵迎击获胜,署任山东青州知府。同治中,因跟从巡抚丁宝桢镇压捻军有功,授兖沂曹道员。“光绪中,升按察使。”坐事降调,以谙河务,仍留山东治河。“山东士民以其治河功,请建专祠。”[20]后历为山西按察使、护理巡抚、福建布政使。光绪十九年(1893)卒官。有《潘方伯公遗稿》。按察使是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正三品,与布政使同为巡抚属吏,掌管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别称臬司,敬称臬台。潘骏文在批示中对李嘉乐同样称赞有加:“查该守平日教育人材,栽培士子,本司早有所闻。兹复捐廉八百金,发商生息,以作生童膏火加奖之资,士林被泽良多,实于文教大有裨益,殊堪嘉尚。”这里潘氏声称对李嘉乐重视文教事业“早有所闻”,说明他心中比较关注青州政事。考其原因,当是潘骏文曾任过青州知府,对青州怀有一定感情之故。

“登莱青道方”指登莱青道道员方汝翼。方汝翼,字右民,河北清苑人。《民国清苑县志》有传。咸丰五年(1855)举人。由刑部主事荐升郎中。后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光绪三年(1877)外放山东登莱青道道员兼东海关监督。办理洋务,洞协机宜。升任甘肃按察使、江西布政使、护理巡抚。方氏为官,“清厘财赋,整饬吏治……赈灾劝学,士民爱戴。”[21]光绪二十一年(1895)因病致仕。后卒于家。登莱青道始设于清朝中期,系省与府之间的一级政权组织,辖登州、莱州、青州3府26个州县。该道初驻登州。《清史稿》载:“登莱青道……驻登州。”[22]近代烟台开埠后,外事日益繁杂,清廷基于政治、经济利益考虑,将登莱青道迁往烟台。《清史稿》云:“今徙烟台。”[23]光绪七年(1881)方汝翼在督修的《增修登州府志·序》中署款:“二品衔”“分守登莱青兵备道、东海关监督樊舆方汝翼序并书。”[24]按清代道员别称道台,为四品官,而方氏却是“二品衔”,可见其品级较高。方汝翼于《李札碑》中所作批示对李嘉乐捐银奖学之事未置一语赞词,仅称“如禀立案,仰候院司批示”。应该看到,青州知府李嘉乐的这道公札是由下向上逐级呈报的,这与碑中所列官员的官职顺序恰好相反。方汝翼作为李嘉乐的顶头上司,作的只是最初批示,还须上呈省级大员们垂示,他自然不便过早表态褒扬,仅仅签署意见,例行公事而已。

书丹者崔芳园,监工高登云、王联璧,刻字者靳日升,均无详细生平事迹可述。《李札碑》书法工整秀丽,刻工精细,为青州市现存清代碑碣中的上乘佳作。


[1]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14《营建志下》,光绪三十三年,益都县刻本。

[2] (清)邱端玉:《益都丁壬集·钞序》,光绪十九年刻本。

[3] 王炳照:《中国古代书院》,商务印书馆,1998,第184页。

[4] 邓洪波:《中国书院史》,东方出版中心,2004,第492页。

[5] 李兵:《书院与科举关系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167页。

[6] 王炳照:《中国古代书院》,商务印书馆,1998,第192页。

[7] 参见民国《潢川县志》卷12《李嘉乐传》,民国三十七年稿本。

[8] 参见渔父《“天下俭”李用清》,《贵阳文史》2008年第5期。

[9] 翁同龢:《翁同龢日记》,光绪十四年四月四日,中华书局,2006。

[10] (清)李嘉乐:《仿潜斋诗钞·自叙并目》,光绪十五年刻本。

[11] (清)赵国华:《仿潜斋诗钞·序》,光绪十五年刻本。

[12]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18《官师志四》。

[13]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6《通志下》。

[14]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18《官师志四》。

[15]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6《通志下》。

[16] 赵尔巽:《清史稿》卷450《任道镕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第1428页。

[17] 参见民国《续修历城县志》卷14《建置考》,民国十五年,历城县志局影印本。

[18] 张曜等:《山东通志》卷51《职官志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第1796页。

[19] 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布政使》,中华书局,1980,第1940页。

[20] 《清史稿》卷383《潘锡恩传》附子《骏文传》,第1319页。

[21] 民国《清苑县志》卷4《人物》,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

[22] 《清史稿》卷116《职官志三》,第444页。

[23] 《清史稿》卷61《地理志八》,第294页。

[24]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序》,光绪七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