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工程哲学的基本特征
社会工程哲学立足当下,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对社会世界进行哲学反思,从协调社会运行、改造社会活动的高度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通常来说,工程是实际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实践活动。客观世界包括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我们通常把改造自然世界的实践活动称为自然工程,而把改造社会世界的实践活动称为社会工程。社会工程的实践过程是通过人对社会演进的改造过程实现的,这个过程也存在于社会实践活动之中,并通过实践活动作用于社会发展的进程。
社会工程哲学的基本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工程哲学的反思性。
反思性是哲学的根本特性,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哲学,其反思性的具体表现有着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既是理论自身逻辑发展的结果,又与人的生存状况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从哲学与人类生存状态的密切关系考察,哲学反思性的演变往往表现为“哲学研究什么和哲学怎么研究”的演变,即哲学范式的演变。西方哲学关注的是“存在”本身,而对“存在”的关注本身就是“反思”。亚里士多德认为,形而上学的使命即研究何为“存在”。在西方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存在本身的理解有着很大的区别。与此相应,不同时期哲学反思性的表现也有了明显差异。这集中地体现在“提问方式”的变化上。与古代人类的生活环境相关,哲学家是这样提问的:真正的存在本身是什么?这种存在首先是作为对象被认识的,但是,这种对象并没有完全对象化,也就是说对象性没有以自觉行动的方式显现出来。因此,古代哲学就表现为独断论,反思的对象性则以一种隐含的方式显现出来。那时,事实本身带有整体性或者模糊性的特点,没有从其他隐私中独立出来,事实自身并没有被逻辑化。这就决定了作为对事物反思的哲学并没有在原则上与对具体事实的研究区分开。因此,古代哲学被称为“知识的总汇”。在那种认识水平上,人们只能服从某种超越性的伦理秩序,或者是这种秩序的人格化形式。古代哲学的反思是对超越与人类的这种秩序的反思。在此后的基督教哲学中,理性“神”被人格化了,神性的人格是超越伦理秩序极端化的后果,但并未根本地改变古代哲学的反思取向。
近代西方,由于现代性的兴起,古代的等级制度被打破了,人与人之间变得越来越平等。此时,现实性的物质利益成为人们关注的核心,宗教由一种控制人的外在力量转化为一种内在道德和信仰力量,伦理秩序具有了世俗性特征和功能。这时哲学反思的对象性便以一种直接的方式显现出来。因此,近代哲学的中心问题转化为:人如何能够正确认识世界本身,认识论问题成为近代哲学的核心问题。哲学既然是一种反思,那么它为什么不能包含对于意义的揭示,而意义本身却存在超越性?实际上,现代性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由对现代性的事实判断转变为对现代性的价值选择的结果。
当代哲学是对现代化负面效应理论上的批判与反思。从一开始就会出现两种思考路径:一种是实证的方式,另一种是人本的方式。前一种哲学思考方式是对近代经验论的继承和发展。在当代哲学实证主义的潮流中,外部世界是否被认为是毫无意义的问题,这样哲学的逻辑就突破了事实性逻辑的束缚,意义性开始独立于事实性逻辑的方式表征出自身。当代实证主义认为,哲学是一种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确定、精确、建设性、相对性等作为人类最高属性的知识的哲学。后一种思考方式将人的生存问题作为哲学关注的根本问题,人生存的意义成为哲学所要思考的问题。当代人本主义哲学是从叔本华、尼采开始的,哲人们将哲学的反思对象转向了非理性经验,认为人生存于这样的经验之中,而理性的经验则只是起到工具性的作用。在当代人本主义哲学初期,将非理性的经验与理性经验对立,明显地显示出非理性主义的倾向。而随着哲学思维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现象学的出现,作为哲学反思的非对象性特征逐渐地转化为思维方式的非对象性特征。
哲学的反思性最鲜明地体现在哲学与科学的区别之中。科学以客观世界为研究对象,以获得关于客观世界的客观规律为目的;而哲学则以关于世界的思想为研究对象,以实现思想前提的自觉和转换为目的。科学和哲学的区别,从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角度看就更为明显:科学是以“思维”和“存在”为研究对象,力图实现思维和存在在规律层面的统一;而哲学则是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研究对象,力图揭示思维与存在统一的根据、标准和尺度。科学是知识,是由各种知识组成的知识体系;而哲学则是对知识的反思和超越,用康德的话说,是对“知识何以可能”的追问。因此,只有超越哲学的知识立场,才能理解哲学。
哲学的反思性,可以理解为哲学追问的一个不断反思、不断超越、永无止境的过程。哲学的追问,重要的不在于能得到某种结论或者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结论,而在于对原有的思想观念的不断反思,不断理解。不仅任何既定的思想观念都是哲学反思的对象、理解的对象,而且哲学反思、理解所达到的新的结论又会立即成为新的哲学反思、理解的对象。因此,“哲学就是爱智”这个关于哲学的最古老的解说,最能体现哲学的本质:哲学不是某种所谓高明的智慧,而是对智慧的永恒热爱和执著的追求与理解。正如诗人哲学家歌德所言:“凡值得思考的事情,没有不是被人思考过的;我们需要做的只是试图重新加以思考而已。”[16]
社会工程哲学着力解决人类如何把“改造社会世界的方法原则”用于改造社会世界的具体实践活动之中。因此,社会工程哲学反思的主体是人,反思的对象是社会世界,重点在于反思人与社会世界的这种实践关系。如果说,哲学对人的关注是天经地义,那么社会工程哲学对人的关注则是自然而然。社会工程哲学不是社会工程学,而是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主观到客观的层面把握人与社会世界的关系,它不是就事论事,而是通过批判人与社会世界的实践关系,为人们改造社会世界提供方法论借鉴。在社会工程哲学视野中,人不仅以生命活动方式存在,而且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活动,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意识进行生活、生产以实现对自身的超越。
第二,社会工程哲学的理解性。
伽达默尔认为:“整个理解过程乃是一种语言过程。理解的真正问题以及那种巧妙地控制理解的尝试——这正是诠释学的主题——在传统上都归属于语法和修辞学领域,这一点绝不是没有理由的。语言正是谈话双方进行相互了解并对某事取得一致意见的核心。”[17]我们不仅可以将解释学视为方法论,还可以将其视为思考问题的一种方式。同样,对社会工程哲学的思考也是富有启发的。
讨论社会工程哲学的理解性,就要对社会工程的本质、范畴,特别是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等角度进行追问和理解。我们可以说,“社会工程”概念是我们对“社会工程”活动的理解和认知,也就是说,社会工程活动的内涵是“社会工程”赋予的,亦即“社会工程”范畴是人们利用“社会工程”范畴反思现实生活的结果。社会工程哲学是人们对社会工程活动作出的哲学的理解或解释。康德说:“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这是没有任何怀疑的;因为,如果不是通过对象激动我们的感官,一则由它们自己引起表象,一则使我们的知性活动运作起来,对这些表象加以比较,把它们连接或分开,这样把感性印象的原始素材加工成称之为经验的对象性知识,那么知识能力又该由什么来唤起活动呢?所以,按照实践,我们没有任何知识是先于经验的,它们却并不因此就是从经验中发源的。因为很可能,甚至我们的经验知识,也是由我们通过印象所接受的东西和我们所固有的知识能力(感官印象只是诱因)从自己本身中拿来的东西的一个复合物。”[18]对经验的这种“人为”的“增添”,就是主体对事物、经验的理解和认知。社会工程哲学就是对“社会工程”的哲学“增添”(康德语)。这大概就是社会工程哲学的理解性。
作为一个哲学学科,社会工程哲学把现代社会中人们对社会世界的适应、调整、依赖和改造(革命、改革)的一切行动,总揽于自己的“怀抱”,用社会工程特有的思想,对这些实践活动进行“改造”;从思维与存在关系视角把握社会工程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主体的方面”去理解人们改造社会关系是工程活动,并从中归纳、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认识结论,以此为人们重写、续写提供哲学借鉴。
第三,社会工程哲学的规范性。
人为了自身需要而无法摆脱社会。人从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群居动物,而且世代相传。因此,虽然人在社会中会经常感到各自或强或弱、或短或长的痛苦或不愉快,但他们仍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他们仍在某种意义上要得到社会的保护、支持,使他们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当人们在社会中出现矛盾时,第一反应总是选择改造社会而非脱离社会,改善社会规范而不是逃避社会规范。正如舍夫勒所说:“凡是使人类生命在层次上高于动物生命的一切东西,都属于积淀下来的社会文化和技术财富。如果他们被剥夺了这种财富,那么他们也同时被剥夺了使其成为真正人类的一切。”[19]正是这种社会文化和技术财富,把社会规范化了。“如果没有社会规范,那么经济世界就会变得松散而混乱。”
当法学家、道德家或思想家极力倡导某种法律规范、道德规范时,只要这些规范还没有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它就不是真正存在的规范及其观念。规范性实际上或者直接满足大多数人的整体利益,或者直接满足强势性控制集团的整体利益,但是它在社会上具有控制性力量。这是最基本的社会事实,也就是说,社会生活不可能还原成几条凭借理智归纳出来的准则,因此必须对社会规范进行具体性研究。社会工程哲学是对诸多“社会规范研究”的研究,如前所述,具有反思性。但是,社会工程哲学不是一种社会工程哲理,而是一种学问,因此必须表现出规范性、逻辑性和系统性。
我们已经明确,社会工程是人们改造社会世界、调整社会关系、控制社会运行的实践活动过程。这是一种目的性、选择性、计划性、操作性极强的系统工程活动。社会工程的起因是对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悖论的“实践”关注。因此,从发生学意义或者方法论层面考虑,可以说社会工程发源于“社会问题”,发生于对消解“社会问题”的需要与渴望,发自社会问题的解决过程中。由于社会问题千差万别,社会工程哲学则是通过反思社会工程——人与社会的实践、改造关系,而关注“解决”“克服”和“阻止”社会问题。这样就增加了社会工程哲学的形而上学性、可重复性、规范性,即在认识论、方法论视角或层面研究社会工程,给出社会工程方法论启示、设计原则、规划方法、评估体现、实施变革等。同时,社会工程哲学又不是哲学一般,完全满足于形而上学的追问,而是在应用层面讨论社会工程,因此必然具有一定的价值指向性。
社会工程本身不是中立的,而是为消解“社会问题”生成和构建的。因此,任何一个具体的社会工程项目,从建议立项到工程实践,都要经历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具体决策、规划、设计、运行和实施等诸多阶段,每个阶段都存在很多值得深入细致思考的问题,社会工程活动更多地依赖社会现实条件进行实践活动。
社会工程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但我们必须将它纳入哲学视野,特别是必须纳入社会工程哲学视野加以考察。社会工程哲学就要站在哲学理论的高度,为社会工程的设计、实施等提供理论依据,为社会工程的设计、实施等提供规范性的理论借鉴。社会工程哲学依托哲学、依托马克思主义哲学、依托工程哲学,既有深刻的理论根源和现实社会基础,又着眼于社会未来的设计。从理论基础来看,社会工程哲学是规范的,它是长在马克思新世界观——实践唯物主义——之树上的一朵人类意识之花;从功能价值取向来看,社会工程哲学是科学、技术、工程范畴在社会关系领域的一个推广、应用和改造,主张科学理性、技术理性、工程理性和社会理性,使社会工程哲学方法论、价值观既有“形而上学”的外壳,又有实证科学的色彩,对人们的社会世界规划、设计、改造具有方法论启示意义,因而是理性的、人文的、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