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持牌金融机构
资金成本低、风控体系成熟、对接央行征信、多年积累的大量客户等成为持牌金融机构的优势。但大部分持牌金融机构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准入门槛高、提供资料烦琐、审批较严格、申请周期相对较长、效率较低,导致在客户体验方面与互联网平台存在一定差距。当然,这里也不乏以网商银行、微众银行、马上消费为代表的挑战者金融机构,比如,网商银行的“310”贷款模式(3分钟申贷、1秒钟放款、全程0人工介入的全流程线上贷款模式)可以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金融服务。
持牌金融机构通常可分为4类: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和小额贷款公司。
1.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和信贷业务领域具有庞大的客群和得天独厚的政策资源。银行可以借助互联网渠道和消费市场转型的巨大红利,在消费信贷业务上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不过,传统的经营模式和风控体系在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上既有优势又有劣势。银行作为信贷业务的核心机构,在发展贷款业务方面具备风险管控严密、资金运用规范且信用体系完善的优势,在消费信贷业务上理应有所发挥,但是大部分传统银行受到内部管理和政策监管的约束,使得小额贷款、消费信贷等业务发展较为缓慢。业务发展受阻导致消费金融的大部分市场份额被互联网平台、消费金融公司所占领,银行在整个消费金融领域,尤其是在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方面处于劣势。传统银行虽然在信用卡发卡量、资金和规模上具备优势,但是在渠道、场景和数据方面缺乏竞争力。
2.消费金融公司
从2009年7月开始,监管机构在政策上开始促进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并规范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行为。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开始试点运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运行后,消费金融市场不断涌现新的消费金融公司,传统银行、互联网平台等纷纷布局消费金融领域。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由银行系和产业系构成。
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主要的出资者来自城商行。银行涉足消费金融领域有利于填补传统消费金融服务的空白,以独立于银行体系之外的消费金融公司为平台覆盖长尾客户,进而扩大市场份额。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占有的消费金融牌照超过总额的90%。
产业系消费公司是企业主导设立的公司,目的是实现金融产品与产业消费场景的结合。产业系消费金融公司占总体消费金融公司的比例较小,目前主要有海尔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和华融消费金融三家。产业系消费金融公司比较突出的优势是可以打通消费场景,把消费金融产品嵌入自身消费场景,以优化用户体验、精准提供消费金融服务并扩大主营业务。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作为消费金融领域的新兴力量,以信贷零售商的角色成为连接资金和场景的重要市场主体,也成为消费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同时,互联网平台也积极参与到持牌消费金融的合作中,如360入股晋商消费金融公司、百度入股哈银消费金融公司、新浪微博入股包银消费金融公司、玖富入股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等。详细清单如图1-6所示。
图1-6 获批筹建消金公司清单
3.信托
消费金融信托属于信托公司的创新业务,与传统信托型业务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前后,信托公司开始不断参与此类业务,截至2019年已经有18家信托公司明确开展了消费金融信托业务,并具备了一定的信托资产规模。
信托公司参与消费金融有多种模式,包括消费信托模式、流贷模式、助贷模式和ABS模式等。其中,助贷模式可以概括为信托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者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由助贷平台推荐合格借款人,然后由信托公司直接与消费者签订个人消费金融信托贷款合同并放款,借款人直接向信托公司还款。助贷平台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客户推荐、资质初审、还款提醒、逾期催收等服务,协助信托公司完成贷前、贷中与贷后全流程管理工作。信托公司提供贷款通道、运营服务、风控输出、资金引入等一系列综合服务,与助贷机构共同为各类场景、各类人群提供消费信贷服务。此类模式通常会要求消费金融服务机构认购劣后级信托份额,并提供担保、回购、逾期补足等服务来规避道德风险。
4.小额贷款公司
全国大概有8000家小额贷款公司,以及约260家的网络小贷公司。网络小额贷款是由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贷款人,利用互联网向小微企业或个人提供短期、小额信用贷款,使贷款申请、贷中审核、贷款发放网络化。网络小贷公司要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规定,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网络小贷公司打破了传统小贷公司的地域限制,可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发放贷款,成为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性价比较高的放贷模式。同时,其凭借互联网平台、大数据、产业链等多重优势迅速拓宽市场、增加新的利润空间,目前处于上升阶段。与此同时,传统小贷公司的境遇每况愈下。2018年,传统小贷行业不仅出现机构数量和贷款余额双降的情况,而且受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冲击以及自身发展局限的影响,出现了营收、净利润等主要指标下降和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