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光芒时遇见爱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9章 他的另一种身份

郑曦闵喜欢门口那条大狼狗。

但是林大智很怕它,她称那条狗为“那家伙”。而且看到它就自动跟它保持至少三米以上的距离。

林大智就像那只羊,被很多人宠着爱着。而郑曦闵就有点像那家伙,独来独往,没人疼没人爱。

所以郑曦闵一看到那家伙,就想要照顾它。

林大智和郑曦闵去外面吃晚饭,郑曦闵就想着要给那家伙打包一份晚餐回来。但他回来的时候,那家伙却已经不在院子门口了。

“那家伙肯定是去别的地方找吃的了。”林大智说。“或许是回它的窝了。”

但郑曦闵坚持认为它很快就会回来,他打开了饭盒,放在了那家伙待过的地盘上。然后就双手插进外套口袋里,站在门口,不再挪动一步。“它走不远的。”

林大智从鼻腔里发出了“哼”的声音,她扭着脖子,在她的脖子转向左侧九十度方向时,她的表情出现了变化。

那家伙出现了。它盯着林大智,懒洋洋的往这边走。它走路的姿势有点颠簸,体态神情就像是历经了世事沧桑的老人。它右边的前腿明显比其他三条腿要短一些。这是造成它走路颠簸的原因。

不过就算是条残疾狗,它也依然属于大型犬,更何况它还是狼的近亲。

林大智默默的退后,跟它保持了距离。

它走到了饭盒跟前,闻了闻里面的鸡肉饭,舔了舔,接着回头看了眼郑曦闵,摇了摇尾巴,就好像它知道晚餐是谁给它准备的,并表示感谢。

“吃吧。”郑曦闵就站在原地,看着那家伙吃饭。

稻城的夜晚,气温下降的很厉害,风中裹挟着雪山上的冷气,钻进了林大智的鼻子里,她打了个喷嚏。正好就找了个适当的借口迅速回到了院子里,见大厅里灯火通明,她的脚步转向了大厅。

大厅里有烟火的气息。在大厅靠左的角落处,黑色的火炉里添上了干柴,火烧的正旺。火炉的旁边,戴眼镜的小姑娘在看书,一个穿着藏服的姑娘,正拨弄着抱在怀里的尤克里里,

屋子里响着清脆的单音符乐声。

戴眼镜的小姑娘和藏族姑娘对面而坐,林大智就坐在了戴眼镜的小姑娘的旁边。将手伸在火炉上取暖。藏族姑娘有着乌黑的长发,扎成了一缕缕的小辫子。她的五官长相一看就是本地姑娘,脸上有着高原特有的那一抹红。她对着林大智露出了清澈的微笑,林大智第一次见到那么纯粹的笑容,就像稻城亚丁景区溪流中清冽的溪水般。

这让林大智想跟她打个招呼:“你好。”

“扎西德勒。”她说。

郑曦闵掩上了大厅的门,走了过来,站在了火炉旁。藏族姑娘身子往里挪了挪,给他腾出了位置。他就坐在了藏族姑娘的旁边。

藏族姑娘继续捣鼓着尤克里里,她看着乐谱,始终弹不出完整的一句旋律。林大智曾经学过尤克里里,她正想着要不要教教她时,有人说话了。

“你这样是不对的。”郑曦闵的脸红扑扑的。

藏族姑娘看着他,脸也是红扑扑的。

“你的尤克里里音不准,可以的话我想给你调一下。”郑曦闵说。

“这是小洁的吉他。”藏族姑娘看着戴眼镜的小姑娘。

“这不是吉他,它叫做尤克里里。”郑曦闵帮她纠正。

戴眼镜的小姑娘都没有把眼睛从书上挪开,只是把眼镜往上推了推。“你弄吧。”

藏族姑娘脸上的红晕从脸上蔓延到了耳朵背后。她把尤克里里交给了郑曦闵。

郑曦闵开始专注的调试琴弦。屋子里只剩下了音符的声音。

林大智觉的应该聊些什么,因为藏族姑娘看起来有点坐立难安。“你是络绒的老婆吗?”她看着藏族姑娘。她觉的应该捋清一下人物的关系。

“曲珍还没有结婚呢?”小洁说。

“络绒是和尚。”藏族姑娘曲珍说。

郑曦闵动作停下了。林大智看着郑曦闵。两人有着相同的眼神,必然有着相同的想法。这大概已经颠覆了他们对和尚这个名词的认知。

“他那么皮!一点也不像啊。”林大智说。

“他从小就被送去当了和尚。”曲珍说。

“和尚还能做生意吗?”抛开和尚不在庙里待着,而是只谈他还能工作,还在赚钱,郑曦闵就觉的不可思议。

“他不能结婚。”曲珍说。

“他会还俗吧。”郑曦闵这一路来对人对事都很冷淡,但到稻城之后,他有了些许的变化。他明显对这件事很感兴趣。

“他不会的。”曲珍很肯定以及确定的说。

“难怪他说要念经。”林大智恍然明白了。

一些疑惑得到了答案,她却为自己的狭隘而感到了羞愧。即使读过很多书,看过很多纪录片,仍然对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情一无所知。这个世界很多事情根本就不是她可以想象到的。这个世界太大,而她看到的只是寥若晨星。

很多事情,是不能从自己理解的意思去理解的。

郑曦闵调好了琴弦,他开始教曲珍弹尤克里里。曲珍是聪明的学生,经过老师的点拨后,她很快就学会了一段旋律。

门被推开了,寒冷的风灌了进来,所有人都看着门口走进来的那个人。

“大家都在啊。”络绒笑着打招呼。

“你们在弹琴啊。”络绒从曲珍那里抢走了尤克里里,坐在火炉的另一边,拨弄了几句就开始弹唱。他唱的是少数民族的民歌。

曲珍跟他一起唱,林大智敲着桌子随着节奏打拍子,身体也随之摇晃。不一会,郑曦闵也打起了拍子。

小洁终于放下了手上的书,揉了揉眼睛,跟着哼唱着。

唱完了两首歌,曲珍看了看墙上挂钟的时间,说九点多了,她要回家了。于是他们跟她说了晚安。

络绒说这时候应该有酒,就去倒了三碗酒给林大智、郑曦闵和小洁。他自己却滴酒不沾。

林大智几口酒下肚,只觉的脸上发烧,脑袋发晕。她伸手去翻小洁手上的书,看了下书名。她早就想知道小洁看什么书看的那么入迷,只是碍于礼貌没有那么做。现在她醉了,就不管那么多了。小洁看的书是前几年很火的一部魔幻小说《寻》,作者叫做三笠。

“哦,我知道这本书,几年前很火的网络小说。”林大智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很羡慕这些能被人们认可的作家。

“是呀,我可喜欢这个作家了,他的书我都读过,没想到这儿也有他的书,就重温了一遍。”小洁就像是终于找到了知音,很兴奋的说。

林大智回头看了眼大厅最里面的书架,书架上放满了书。

郑曦闵探着身子,打量了一下书名,然后看着小洁,点了点头。

“你也看过他的书?”小洁看着郑曦闵。

郑曦闵抿着嘴,沉默了好几秒,才蹦出了两个字。“看过。”

“三笠是个天才,他十六岁就写了第一本小说,那时候他才上高中呢。”

“真的很厉害呀,”林大智端详着碗里的酒,这酒的名字应该叫做落寞。“十六岁就已经是小说家了。”她既有些羡慕又有些嫉妒。

郑曦闵转而看向了林大智。林大智也看着郑曦闵,他眼眸里装着琥珀色的大海,里面同样卷起了落寞的海浪。

“我以前也想要当个作家。”林大智笑的有些苦涩,“不过现在不想写了。”她低下了头,不敢再面对别人的眼光。

“你喜欢写作吗?”郑曦闵问道。

“当然喜欢啊。”

“那为什么不写了?”郑曦闵接着问道。

“又没有人看,总要生活嘛。爸妈老了,总不可能一直去追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吧。”林大智强颜欢笑,端起了碗,仰着脖子灌了一大口,吞进喉咙的瞬间,有那么一滴酒没跟着大部队从食管进去,而是跑到了气管里。林大智呛到了,她弯下腰,不停的咳嗽,眼泪从眼睛里跑了出来。她用手背擦了擦眼睛,“呛到了真难受。”

小洁给她递了张纸巾。

“有的人写了好几本书,也会文思枯竭。”还没有喝酒的郑曦闵也把碗端起来抿了一口。“灵感没了就是没了。”

“那也比没有开始好。”林大智说。

“那你有那种如果不写小说那我还能做什么的想法吗?或者是如果不能写小说那就只能去死的想法吗?”郑曦闵看着碗里酒的倒影,倒影里的他写着悲伤与失望。

林大智愣住了,她摇了摇头。

郑曦闵将头上的灰色渔夫帽往下拉了拉。使得她看不见他的眼睛。

林大智恍惚间似乎听到郑曦闵说了句“我有过。”但他的嘴并未张开。“我回去睡觉了。”他站了起来,离开了大厅。

她坐着发了会呆,接着喝完了碗里剩下的酒,“我也回房间了。”她跟络绒和小洁说了晚安,也离开了大厅。

青稞酒真是安眠的好东西,林大智一觉醒来,细碎的阳光已经穿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地板上。等她收拾好咬着面包走下来,院子里的一幕,惊的她面包都差点掉在了地上。

郑曦闵在阳光铺满的院子里给那家伙洗澡。更让她觉的诧异的是,曲珍竟然在给他帮忙。那家伙趴在盆里,张开四条腿,像个大爷似的享受着VIP待遇。小羊更是在他们的旁边开心的转着圈。

然后林大智就看见白色的一团,迈开四条腿奔了过来,头在她的腿上蹭来蹭去,表示亲热。她弯下腰,伸手顺了顺小羊的毛。

“它喜欢你。”络绒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旁边。

“我也觉的。”林大智笑着说。

“它喜欢善良的姑娘。”络绒说。

林大智笑了笑。两人站在大厅门口,一起看着郑曦闵和曲珍给那家伙洗澡。她不知道郑曦闵是怎么说服络绒和曲珍的,他们竟然允许他把那家伙带进院子里来,还给它洗澡。

“你的朋友长的比曲珍还好看。”络绒说。

林大智看了络绒一眼,她很想说:你可是和尚啊。但她忍住了,硬生生的把嘴边的话憋了回去。她现在算是知道郑曦闵是怎么说服他们的了。只要他提出请求,一般人都不会拒绝的。

“你们好像一家人哦。”林大智看着郑曦闵,说了句玩笑话。

曲珍听了这话,笑的跟朵花一样,她大大方方的说:“他是个帅小伙,我喜欢他。”

“听到了没,郑曦闵,你干脆留下来当压寨,压寨郎君吧。”见曲珍没有生气,林大智的玩笑也开的越来越大胆了。

曲珍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她是个实在姑娘,她心里如明镜般明亮。“他不会留在这的。”

郑曦闵满脸通红,像个姑娘一样,瞪着林大智,就着那家伙的洗澡水,朝林大智泼了过去。

林大智尖叫一声,迅速的往后一跳。水没有落到她的身上。

“不许拿水泼我。”

“你要乱说的话我就泼。”

“好了,我不说了。”

“你们今天去哪玩?”络绒问。

“我就想在你家院子里晒晒太阳看看书。”林大智说。

“那也不错。”络绒动了动脚,“我出去了。”

“再见。”林大智挥了挥手。

小羊跟着络绒跑到了门口,络绒很凶的把小羊抓住,关进了笼子里。

林大智转身走进大厅,来到了书柜前,将书柜里的每一本书的书名都看了一遍,然后从第二层抽出了三笠的《寻》。她找了个凳子,坐在院子里既有阳光又不挡路的地方,翻看着这本书。

她听说过三笠这个作家的名字,但她没有看过他的书。看了几页后,林大智显然对这个作家的兴趣大过了他的作品,她拿出手机,在百度上搜索了三笠的名字。网上有三笠的介绍,却找不到一张他的照片。看来是个很神秘的作家。她继续浏览了一些关于他的评价。这个作家少年成名,人们对他的争议很大。有人说他文笔流畅,故事感人。有人说他写的故事人物情感不够真实,太过矫情。有人说他的作品被少男少女追捧,却不被同行认可。

前年,他改变了风格,发行了新小说。但新小说不仅收到了很多业内人士的批评,就连粉丝也不买账。口碑销量双双滑铁卢。

在几年前一夜爆红,但这两年却不再有新的作品出来。有消息说他忙着考研,近期不会有新作品出来;也有消息说他想要摆脱之前的标签,想尝试一种新的写作手法,新作品很快就会上市。

看到他的年龄,林大智的心里又被刺痛了。他的年龄跟郑曦闵一样大,可人家二十出头就已经是知名作家了。想到这里,她深深的叹了口气。书也看不下去了,她觉的应该做点别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那家伙享受完了洗剪吹一条龙的服务之后,似乎还想在院子里晒太阳,但是被曲珍赶了出去。曲珍说:“不能让它在院子里,客人看见害怕。”

林大智看着曲珍满头漂亮的小辫子,又看看自己一头披散的长发,她觉的自己有事做了。

“曲珍,你们这里什么地方可以辫辫子呢?”

曲珍看着她的头发,热情的说:“我就可以啊,我给你辫。”

林大智兴奋的把凳子挪到了曲珍那里,顺手把书往郑曦闵的怀里一塞。“帮我放回书架上去。”

郑曦闵无奈的摇了摇头,他低头看了眼书的封面,嘴角扬起了一抹轻蔑的笑容。

这本《寻》是他十六岁那年写的第一本网络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