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人生境界的审美导向
汉语“境界”一词,包容性广,义界甚难,故常依照具体语境加以推断或厘定。一般而言,境界或指“疆界”(见郑玄注《诗经·大雅·江汉》“于疆于理”——“正其境界,修其分理”);或指“景象”(见耶律楚材《和景贤》诗:“吾爱北天真境界,乾坤一色雪花霏”);或指“造诣”(见《无量寿经》:“斯义弘深,非我境界”);或指“意境”(见王世贞《艺苑卮言》:“骚赋古选乐府歌行,千变万化,不能出其境界”)。但在梵语中,“境界”(Visaya)作为佛教术语,则意谓“自家势力所及之境土”。[1]据“六根”“六识”和“六境”之说,这“势力”非指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政治或习惯势力,而是指人的感受感悟能力或敏感性(sensibility);相应地,这“境界”便指主观感受感悟能力之所及的范围与广度。因此,仅凭外物景象,诸如花开、花落、行云、流水,若无主观感受参与,尚不能构成佛教所谓的“境界”。
自王国维(1877—1927)根据席勒的“审美境界”(asthetische Staat/aesthetic state)观念提出并标举“境界”说始,“境界”便逐渐泛化为一个价值判断术语或批评标准,多见于各种有关艺术与人生的理论话语之中。结果,论艺术,则推崇艺术境界;道学问,则讲究学问境界;谈人生,则阐发人生境界。譬如,这位中国近代美学的开山祖师王静安,就曾在《人间词话》里断言“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与“云破月来花弄影”之所以是名句,是因为各著“闹”“弄”二字而“境界全出”。这“境界”,“非独谓景物也”,因为“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2]这“境界”,显然是艺术境界,是“景物”和“感情”的交融与升华,是外在形象和内在意味的统一与艺术化。这“境界”同常说的“意境”相近,是“‘意’——‘情’‘理’与‘境’——‘形’‘神’的统一,是客观景物与主观情趣的统一”[3]。王氏随后所论的“造境”与“写境”,以及“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皆是作为不同的艺术批评标准,就不同的艺术风格与审美经验而言的。
在同一部书里,王国维于论词谈艺之际,迁想妙得,有感而发,以“断章取义”与“牵强附会”的手法,借用诗词的形象、隐喻、象征与联想等特性,提出了著名的治学“三境说”: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4]
以写景言情之词中的名句来喻指成就人世功业与学问的三种境界,算得上是这位国学大师的独创之举。这三种相关而层递的治学境界,既是个人的经验之谈,也是普遍的治学之道,同时还是对“治学问、道精微”之过程的诗化描述。这里的“境界”,当指治学者修养与造诣的“阶段”。这与王氏在《文学小言》中的说法是一致的。第一阶段或境界暗指高瞻远瞩,博览全貌,选定目标课题或专业方向这一治学基础;第二阶段意喻孜孜不倦,百折不挠,刻苦钻研和拼搏奋斗的治学精神;第三阶段则言穷研物理、追求智慧的治学者历尽千辛万苦之后茅塞顿开,于学有所悟、妙手而得之际所体验到的喜不自胜之情。这无疑是长年累月努力钻研的结果,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佐证。
人生哲学作为人生智慧之学,属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因此也植根于其他学科之中。历史悠久的中国文艺学(literartology)有别于“西学东渐”后的中国美学(beautology)。从其发轫之初,便基于“诗以言志”与“文以载道”的统摄性原理。所以每论及诗词歌赋书画园艺之际,作者总免不了借题发挥,要对人生及其哲理发表一些感慨或感悟,经验之谈或引导性的忠告。《人间词话》也概莫能外。关于人生境界,王氏虽未直言,但却隐含在所谓的“诗人之境界”和“常人之境界”中。前者“高举远慕,有遗世之意”,后者“悲欢离合,羁旅行役之感”。这既是在谈艺术,也是在谈人生;既是在谈艺术的理想、意境及其感染力,也是在谈人生的困境、局限与理想境界;既是在谈艺术与现实人生的本源关系,也是在谈现实人生与艺术的互动影响。在我看来,王国维论诗词,道学问,谈人生,总是“一以贯之”。这“一”不是别的,正是艺术化原则。
在近现代中国文化哲学史上,真正对人生境界作过系统探讨的当属冯友兰先生。在其所著的“贞元六书”之一《新原人》中,冯氏认为世界与人生大同,但其意义对各个人不同,加之各个人的“觉解”程度有异,因此各人有各人的人生境界。一般而论,人生境界若基于求同存异的原则,可以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5]
“自然境界”(natural state of being)是人生第一境界,以“混沌”为基本特征。在此境界中的人,通常天真烂漫,不著不察。他们或“顺才而行”“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或“顺习而行”“照例行事”。无论其是顺才而行或顺习而行,他对于其所行之事的性质与意义,往往缺乏了解,没有搞清楚,因此其行为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习惯性或“从众心理”。居此境界的人,在原始社会里很多,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也不少。他们并非都是些智力低下的人,并非只能做价值甚低的事功。相反地,他们中间不乏智力最高的人,但有可能“自有仙才自不知”;他们中间也不乏有所作为的人,但有可能“莫知其然而然”。概而论之,他们的心理状态具有一定的共性,抑或“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识天工,安知帝力?”抑或“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就是说,外对事物的性质、客观的法则,内对自己的真我(real self)、人生的真谛没有清楚的了解或通透的认识。
“功利境界”(utilitarian state of being)是人生第二境界,以“利己”为基本导向。在此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及“利益”有清楚的觉解,对其行为的目的十分明确。他们的行为通常以“占有”或“索取”为目的,或求增加自己的财产,或求发展自己的事业,或求增进自己的荣誉。他们不一定如杨朱者流,“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一味埋头消极地为我。而是有可能积极奋斗,甚至牺牲自己,但其终极目的,是为己利。当然,这并不排除他们(如秦皇汉武等)的盖世功业,与其主观上为自己而客观上为天下的社会效应。
“道德境界”(moral state of being)是人生第三境界,以“行义”为基本准则。在此境界中的人,外对社会性和社会利益、内对人性和个体利益有相当的觉解。因此,深知社会为“全”,个人为“部分”;故人必于所谓“全”中,始能依其性发展。社会与个人,并不是对立的,二者相互依存。有鉴于此,个人的行为以“贡献”为目的,追求的是社会的大利益而非个人的小利益,但这并不排除个人“索取”自己应得的那份东西。道德境界与功利境界相比,在前者,人即于“取”时,其目的亦是在“与”;在后者,人即于“与”时,其目的亦是在“取”。
“天地境界”(cosmic state of being)是人生第四境界,以“事天”为最高理想。在此境界中的人,有完全的高一层的觉解,外知社会之全和宇宙之全,内知人之性且能尽其性。也就是说,他们的修养达到了“知天”“知性”的阶段,他们的行为达到了“顺天”“事天”的境界,他们的理想达到了“与天地参”的高度——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天人合一境界。他们的生活目的不仅要为个体和社会作贡献,而且要为人类和宇宙作贡献。这是一种从“小我”进入到“大我”的精神飞跃,是真正认识到天地人“三材”互动关系的形上觉解。
需要指出的是,(1)自然境界与功利境界是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产物,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是人追求道德本体与精神超越的结果或理想。在前两种境界中的人,其觉解的程度较低,因此所享受的世界较小,把握自己的“真我”较难;在后两种境界的人,其觉解的程度较高,因此所享受的世界较大,把握自己的“真我”较易。
(2)社会中的个体,是出于对世界万物及其目的意义的理解,来不断定位和提高自己的人生境界的。因此,从“自然境界”到“功利境界”,从“功利境界”达“道德境界”,再从“道德境界”至“天地境界”,便构成了一个由低向高的动态发展过程。
(3)从自然与人生的关系角度看,人生境界的发展过程似乎可以分为“天人相混”“天人相分”与“天人合一”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自然性为特征,第二阶段以社会性为特征,第三阶段则以精神性为特征,近似于“正、反、合”的逻辑发展序列,也恰如贺麟先生所说的“主客混一”“主客分离”与“主客合一”等三个人生阶段。[6]
(4)自不待言,人生境界的动态发展过程实际上也是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是自我赎救的过程,或者说是超越自我的过程。作为人生最高境界的天地境界,不仅超功利,而且超道德,是人的“精神家园”,是人的“安身立命之地”;相应地,在此境界中的人,不仅是社会人,而且是宇宙人,他从比社会更高的观点看人生,从宇宙和谐与追求永恒的角度看自我的发展与存在的价值。
(5)天地境界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儒道释三家追求的共同目标。所不同的是,儒家借此来证仁的境界,讲求“仁民爱物”“与物同体”“万物皆备于我”或“上下与天地同流”;道家借此来证得道的境界,讲求顺自然,齐万物,“为而不争”,返璞归真,“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佛家则借此来证禅或真如的境界,讲求空明寂静,涅槃般若,“一朝风月,万古长空”。
(6)最后,应当看到,天地境界所蕴含的种种关系(即人与天、人与物和人与人等)是以超功利、超道德为特征,以审美为导向,以自由为旨归的。依此,天地境界实则为“审美境界”(李泽厚语)、“艺术境界”(宗白华语)或我们常说的精神自由境界。它不同于浑浑噩噩、懵懵懂懂、生吃闷睡、满足于“活着就行”的自然境界;有别于朝夕营营、功业显赫、宠辱若惊、为名缰利锁所困的功利境界;也超过高风亮节、立己助人、广济天下、追求仁贤高德的道德境界。这种审美境界则不然,它孜孜以求的是精神的自由与独立的人格,是“燕处超然”的自在状态与平静淡远的心理环境。这犹如庄子所言的“天乐”与我们称道的“人乐”之协调统一。前者通常表现为个体身心与自然宇宙的回环激荡、对话沟通或交融认同,后者则一般表现为个体对日常生活经验及其意义的愉悦性和肯定性感受、体悟、省察、审视、回味与珍惜。
[1] 叶嘉莹:《对〈人间词话〉中境界一辞之义界的探讨》,见姚柯夫编:《〈人间词话〉及评论汇编》(书目文献出版社,1983年),第147—159页。
[2] 王国维:《人间词话》,见姚柯夫编:《〈人间词话〉及评论汇编》,第2页。
[3] 李泽厚:《意境浅谈》,同上书,第160—178页。
[4] 王国维:《人间词话》,同上书,第11页。
[5] 冯友兰:《极高明而道中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第367—434页。
[6] 贺麟:《自然与人生》,见贺麟:《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第470—4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