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566/33302566/b_33302566.jpg)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本书的研究源于现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的缺陷和新形势下其面临的机遇两个方面的背景。
1.1.1.1 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尚未形成正确的“风险观”。第一,从企业治理结构来看,董事会除了制订日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之外,应当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监督负主要责任,纵观我国大多数企业,由于缺乏风险意识,没有制定任何文件以明确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税务风险管理职责,也就无法保证董事会在风险治理上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第二,税务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两者相辅相成,内部审计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然而,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能缺乏,无法满足税务风险管理对内审人员的要求。第三,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主要审计项目来看,基本集中在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采购项目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领域,很少有企业对涉税事项进行专门审计,没有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的意识,所以在产生税务风险时,企业只能被动地采取应对措施,缺乏主动性。第四,大多数企业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并没有制订针对税务风险管理以及解析近年来税法政策变化等专项培训计划,导致税务风险意识淡薄,未形成正确的“风险观”。
(2)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中未考虑风险与战略的关系。风险与战略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影响,在制订战略计划的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自身使命、愿景以及价值观之外,还应当考虑战略的实施对企业风险产生的影响,一个错位的、与税务风险管理不相适应的战略有可能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税务风险加大,税务成本上升,反过来就会影响企业战略的执行。我国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明确自身所处的环境,制定了不符合企业当前形势的战略,且保证战略实施的业务目标过于激进,容易造成“战略”与“风险”相脱节的现象,无疑给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带来巨大挑战。
(3)企业没有建立适合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理论界和实业界普遍认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然而,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已普遍存在于大多数企业,但它们却没有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这主要体现在:第一,在制度方面,多数企业并未制定纲领性文件、税务风险管理手册及各环节税务处理指南等;第二,在组织构架方面,大多数企业并没有从事税务风险管理的部门和专职人员,例如风险管理委员会等;第三,企业没有将税务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相结合,利用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识别和评估每一环节的风险,导致在发生税务风险时,只能消极应对。
(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自2008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来,我国上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陆续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随后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范围又扩展到中小型企业。但由于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上企业本身实施内部控制的条件不足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自身缺陷等原因,导致现有内部控制制度难以满足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授权审批方面,部分企业在日常的业务处理中没有办理授权审批手续,在做重大决策时更没有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等;第二,在会计记录控制方面,虽然企业对会计岗位进行了合理的分工,建立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但由于在会计记录控制方面较为薄弱,加上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等原因,企业时常发生错记、漏记、重复记录等会计处理上的问题;第三,在资产管理和档案保存方面,部分企业对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缺乏监管,在建工程、纳税申报等相关档案保存也不完整;第四,在风险控制方面,部分企业没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重大风险项目没有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5)企业没有建立税务绩效管理制度和税务风险管理问责制度。部分企业尚未建立税务绩效管理制度,在考核税务人员绩效时,除了考察其是否按时、准确纳税等定量指标外,并没有设置针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定性指标。另外,企业也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问责制,发生税务风险时无法追究到个人,造成凡是发生税务风险都由税务人员承担的不公平现象,不利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6)企业没有建立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沟通制度。在“互联网+税务”的背景下,税务信息化成为必然,然而大多数企业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还未建立税务风险信息系统和信息沟通制度。税务环境复杂多变,一旦发生税务风险,企业只能被动地“补缺补漏”,因而不利于管理者整体把握税务风险。
(7)企业没有建立监督机制。部分企业还没有形成“董事会监督管理层,管理层监督员工”这样的监督机制,加上内部控制本身存在的缺陷,以致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审计委员会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监督作用;同时部分企业没有处理好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导致内外部监督机制同时缺失,极易诱发企业税务风险。
1.1.1.2 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创新的必然性
(1)税收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使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面临新挑战。2008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2009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2009年1月8日《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实施,2012年1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实施,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实施,等等。这些更新的税收法规的实施给企业带来了新的税务风险,同时也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提出了创新要求。
(2)全面依法治税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2011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在“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部分专门对税务领域信用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将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措施;201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对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做出明确规定;2017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21个部门联合发布修订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多项组合惩戒措施做出明确规定。这些全面依法治税法规的实施给企业带来了新的税务风险,亦必然要求企业创新税务风险管理系统。
(3)风险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相关指引的颁布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供了依据。2006年6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明确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需要;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大公司规避税务风险的权威性指引文件,同时也明确了税务风险管理在公司管理中的重要地位。2017年9月,COSO发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战略和绩效的整合》,这些风险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相关指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的创新指明了方向。
1.1.2 研究意义
1.1.2.1 理论意义
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具有组织机构庞杂、经营范围广泛、财务核算复杂、缴纳税款较多等特征,因而面临的税务风险比较多,其税务风险的防控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国内学界尚未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理论体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研究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现存问题,针对企业设计税务风险管理系统,提出可供借鉴的有关防控企业税务风险的建议,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理论。
1.1.2.2 现实意义
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对社会贡献比较大,提供了很大比重的税收收入,其税收状况直接影响了我国整个税收任务完成的质量。本书建立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可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一是有助于企业培养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有效降低纳税成本和非税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二是有助于企业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为税务机构开展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判断依据,为税收征纳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