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同心:医患沟通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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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学职业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甘于献身医学事业,救死扶伤,忠于职守
救死扶伤,保护和促进人们的健康和福祉,是医务人员的神圣天职和医学的最高宗旨,为此医务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医学是人命关天的伟大事业,非热爱医学事业、不具有自甘奉献精神者不能从事医学。古今中外的重要人物、医学大师、重要文献都从不同的侧面阐述了这样的思想。毛泽东曾题写:“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古罗马名医盖伦说道:“我将全部时间用在行医上,整天思考它”。现代第一部世界性医学道德法典《日内瓦宣言》要求医务人员:“当我开始成为医务界的一个成员的时候,我要为人道服务,神圣地贡献我的一生”。
医学职业是关于人的生命、安危和健康的科学,担负着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的重任,这使医学具有独特的、有别于任何自然科学的特点,要求医生必须具有医学科学精神与医学人文精神,即职业精神。医学作为科学,要求医务人员必须做到求真务实、推崇理性、勇于创新、积极向上、规范学术、追求医疗技术卓越的精神。医学人文精神则是医生向善、求美、利他以及关注服务对象情感体验和内心关怀的精神。
(二)有矢志不移的科学精神,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医学是不断发展中的科学,要不断吸收人类科学技术发展进步的成果,要不断研究影响人们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新问题,要不断研究、创新、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医疗卫生技术日新月异,作为医务人员,每时每刻都有可能遇到新的医学难题,只有不断钻研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医术,做到精益求精才能满足治病救人的需要。
古今中外的医学大师的思想言行,无不渗透着对生命的敬畏、对医学事业的执着、对患者的关怀和爱护,他们的职业精神至今闪烁着熠熠的光辉,成为指引后人的灯塔。张仲景目睹“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发奋研究医学,“博通群书,潜乐道术”,誓做一名能解脱人民疾苦病痛的医生,“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终写成影响深远的旷世巨著《伤寒杂病论》,成为我国传统医学的经典,被世人尊称为“医圣”。“药王”孙思邈为了投身医学事业,放弃加官进爵、享受荣华富贵的机会,走遍万水千山,研究草药的治病机理,为中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李时珍一生研究医学,跋山涉水,不畏艰险,苦心钻研,终写出不朽著作《本草纲目》。
(三)具有悲天悯人的人文素养,品德高尚,礼仪文明
医学说到底是人学,是研究人的福祉康宁的科学和艺术,既不是疾病学,也不是生物学。医务人员无时无刻不在和患者交往,面对患者,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同情心、仁爱心、宽容心。要求医者对人的生命加以敬畏和珍爱,对人的尊严予以理解和维护,对患者的权利给以尊重和保护。医学是一个时刻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安全的特殊行业,从事此行业的人具有比从事其他行业更高的个人品德要求。在行医过程中,必须秉持正直公正的原则理念,不能存在半点私心杂念。研究表明,患者对医疗行业的满意度并非医疗技术是否先进和高明,而是医务人员的态度、敬业精神以及人文关怀等道德素质。因此,要求医务人员既要有精湛的技术,更要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被医学职业所遵循的、为全社会所接受的核心价值观体系和道德准则。发乎内而形于外,道德准则表现在日常行为上即为文明礼仪,包括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待人真诚、与人为善、诚实守信。
医学是真善美的化身。追求真,必须具有科学精神;追求善,则需要弘扬人文思想。科学技术既可以打开天堂之窗,也可能打开地狱之门,关键要看科学技术是不是真正关心人、造福人、以人为本。而医学正是渗透着人文乳汁的科学,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不断从人文学科的乳汁中吸取营养,用人文主义思想照亮自己所从事的医学事业。
(四)具有高贵的职业操守,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廉洁行医、遵纪守法是指医务人员在医事活动中必须清正廉洁、奉公守法。1988年,我国颁布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第4条明确规定:“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秉持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廉洁行医,遵纪守法,是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孙思邈认为:“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并指出:“医人不得恃已所长,专心经略财物”。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必须端正思想、树立正气,恪守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的坚定信念。
人的一生会有很多自我实现的途径,经济收入并非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唯一杠杆。许多大家清贫一生,艰苦奋斗,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福祉做出了巨大贡献,受到世人的无限敬仰。医学职业的特点本身决定了他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事业,要求每一个从事医学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公益心,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民造福。医务人员辛勤工作,为民服务,合理取酬,无可厚非,但任何试图以行医为赚钱的手段,通过行医赚取个人利益的行为,都会破坏医学职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改变医学的本质,是不被社会所接受的。
我国的《职业医师法》对医师的职业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是广大医务人员规范行医的重要指针。执业医师法的颁布实施,是对患者权益的保护,但同时也是对医师依法行医活动的保护。
(五)做一个诚实守信,保守医密,让人信赖的医生
诚实守信是做人的美德,也是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处在弱势地位的患者,把自己的身体全部交给医生,他希望得到承诺和依靠。医学是一门精细的技术,一个数据、一个症状、一项检查,都需要认真对待,悉心处置,来不得半点疏忽。医务人员一点点大意,患者失去的可能就是宝贵的生命。
做一个让人信赖的医生,也表现在是否能够切实为患者保守机密。关于患者个人的任何隐私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不经允许不能向任何人或机构泄露,除非根据法律的要求和公众利益的需要,可以部分地向有关机构报告。希波克拉底说:“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职业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日内瓦宣言》规定:“我要保守一切告知我的秘密,即使患者死后,也这样”。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三章第22条第三款明确要求:“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六)同行相重,互尊互学,团结协作
医学是一个复杂的科学和人文体系,临床医学分科越来越细,预防医学各专业平行发展,而健康问题的解决需要多学科知识和技术的有机融合,任何单一的手段都难以奏效。这就需要广大医学同行互相学习,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和谐的医医关系不但是医学职业道德规范、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患者利益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