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费马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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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整数,可以通过在同余式at≡1两边自乘次,得出ap-1≡1,或者说,当p是不整除a的质数时,ap-1-1总被p整除。
这则定理因为它的优美和实用性而值得注意。它通常被称为费马定理——名称来自于发现它的人(见费马所著Opera Mathem,第163页)。虽然他说已经找到了证明方法,他并没有给出证明。欧拉率先在他的论文Theorematum quorundam ad numeros primos spectantium demonstratio中发表了证明。证明是基于展开(a+1)p,从展开式的系数的形式很容易发现(a+1)p-ap-1总是可以被p整除,因此,只要ap-a可以被p整除,那么(a+1)p-(a+1)也一定可以被p整除。那么,因为1p-1总是可以被p整除,2p-2也是如此,3p-3也是如此,以此类推,ap-a也是如此。并且如果p不能整除a,ap-1-1将能够被p整除。著名的兰伯特在Nova acta erudit第109页给出了类似的证明。但是,因为展开二项式的方幂的方法看起来不符合数论的风格,欧拉在Novicomm. acad. Petrop上给出了另外一种证明,完全符合我们在上一条中的证明。我们后面还会再给出一种证明。这里我们将根据类似欧拉第一个证明的原理,补充另一个推论。下面的定理对其他研究也将会是有用的,而费马定理只是它的一种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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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p是质数,那么多项式a+b+c+…的p次幂对于模p同余于表达式ap+bp+cp+…。
证明
显然,多项式a+b+c+…的p次幂是由形如xaαbβcγ…的数组成,其中α+β+γ+…=p并且x是p个元素(它们是a,b,c,…分别出现α次,β次,γ次,…)的不同的排列的个数。但是在条目41我们已经证明,除非所有的这p个元素都相同——数α,β,γ,…中的某一个数等于p,并且其余所有的数等于0——否则数x一定总是被p整除。由此可以推出(a+b+c+…)p中的所有的项,除ap,bp,cp,…之外,都可以被p整除;并且当我们处理一个对于模为p的同余式时,我们总是可以安全地忽略那些项,从而得到(a+b+c+…)p≡ap+bp+cp+…。证明完毕。
如果所有的数a,b,c…都等于1,一共有k个,那么,可得出上个条目中的kp≡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