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戈夫曼的拟剧论及在线自我呈现研究
2.2.1 关于“自我”内涵的研究
与芝加哥学派杜威(John Dewey)、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ey)等人生前就已著作等身、声誉非凡不同,乔治·赫伯特·米德(G.H.Mead)生前没有出版一本著作,他的主要作品《心灵、自我与社会》是他去世后别人根据他的讲义整理而成的。罗杰斯认为,米德对于传播学的贡献就是这本著作中所阐述的互动理论,米德本人也被学界公认为符号互动主义的开创者。“社会”“自我”和“思维”是米德理论的三个核心概念。根据研究需求,本部分对米德关于自我与人际传播的论述进行介绍与分析。
在米德看来,完全的自我是在交流中形成“他人”及感知和形成“泛化的他人”(generalized other),而“只要一个有组织的过程或者社会活动进入一个个体成员的经验,它便是一个泛化的他人”。也就是说,米德认为,人从其他个人的视角出发看待自己,经常采用“泛化他人”的态度,“通过采纳泛化他人的态度,某人考虑到属于较大共同体的规则与习俗,……因此,泛化的他人指个人的社会性质”。米德对自我的构成进行了独特解释:自我分为主我(I)和客我(me)两部分,主我是冲动的、充满欲望的、无约束的;客我则是具有约束性的、与他人的期待相一致的“概化的他人”,自我是这两个部分互动所形成的动态过程——主我是行动的驱动力,客我指挥和引动行为;米德用客我来解释符合社会规范、调适性的行为,用主我来解释那些富于创造力、无法预测的行为。米德通过对主我与客我的区分来阐明他的自我概念的逻辑基础,指出“一旦自我得以由社会生活过程中产生,则社会的进化或发展便与自我的进化或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一个人最初做出的表示(gesture)、另一人对此表示所做出的回应、传播者赋予某行为的意义之间构成的关系是社会行为最基本的形式。米德把有共享意义的“表示”称作“意义符号”(significant symbol)。他认为,“表示”可以是任何一个具有一定意义的行为,当它“一旦具有共享的意义,就获得了一定的价值,成了一个有意义的符号,(最终使)社会的形成成为可能”。同时,米德指出,因为人们能够使用“有意义的符号”对“自我”做出回应,所以他们能够进行思考(thinking)。米德在研究中将“思考”称为“思维”/“心灵”(mind),它是一种与自己进行互动的过程,“这种思维能力是与自我共同发展起来的”。
米德对“表示”的内在交谈功能的探讨,对人际传播研究中的想象互动理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米德认为,“通过私下解读和解释常规姿态,个体能够想象性预演有利于适应他人的行动方案”。可以看到,米德关于想象互动的论述与库利对社会互动中想象的解释相得益彰,而想象互动的自我理解功能“着力于人们如何利用想象互动来改善对自己的理解;有助于揭示与‘自我’相反或者不同的方面”。
此外,米德还开创性地提出了“角色扮演”(role-playing)的概念,展示了他对自我与身份之间动态关系的思考,目标是解释说明意义所具有的共享性、抽象性以及普遍性,该概念的提出对日后符号互动论的研究,包括戈夫曼的拟剧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米德认为,个体不是被动地接受刺激,而是主动地选择与解释刺激,并结合自己的先前经验来追求某些刺激。米德认为,在社会互动中,个体把自己置于想象的观众群体中,像演员一样会琢磨表情,表演方式,想象观众对自己表演的反馈——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个体通过扮演他人所形成的“自我”概念来参与人际互动。这个“自我”,是主我与客我不断互动的结果。米德提出的“自我”以新的个体形象出现在社会整合当中,并将社会态度输入整个共同体反应中,进而产生社会。
在米德之后,美国社会学家诺伯特·威利(N.Wiley)在《符号自我》一书中,对自我的符号化本质做了进一步的深入阐释。威利把米德的“主我-客我”与皮尔斯的“我-你”结合起来,形成“主我-你-客我”三边对话,用以解释“自我”是一种符号的原因。在这个三元关系模式中,“‘你’更容易朝向未来,解决问题,获得行动的机会;‘客我’赋予‘你’记忆、洞察力及文化时间,指向的是过去习惯、生活轨迹、从前行为的结果”,而“对话自我”就是一个“正在直接向‘你’,并间接、自反性地向‘客我’说话的‘主我’”。威利的“自我结构”是由“主我-客我-你”构成的三元关系模式,该自我结构模式为个体提供了“主我-你-客我”的视野,同时活动于“当下-未来-过去”,自我在内心对话时,当下的主我通过阐释过去(客我)为未来(你)提供方向。
在“符号自我”理论中,人是三组三元关系模式中的核心,人把时间、符号、对话的三元关系结合了起来;自我可以容纳不同具体身份的符号结构与内容,同时也是一个“充满弹性的符号化阐释过程”。威利通过对自我“内心对话”“自反性”“内心一致性”等核心概念的阐释,指出“符号自我是具有高度自反性、内心一致性、对话性与社会性的概念;对自我的理解需要‘他者’作为反思自身的一面镜子,即必须在‘我与谁的关系’中来思考‘我是谁’的问题,或者说‘反观自我的独特性’”。威利从符号学视野对“自我概念”进行讨论与阐释,推进了学界对自我的深层次解读。
米德从符号互动视角对自我及人际传播的研究,对于本书分析在美中国旅居者的在线自我呈现行为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来到美国后,大部分旅居者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不同程度地调整自身状态,改变自我形象以投入新的日常生活情境之中——也就是说,在“主我”的驱动下,站在“他人”角度思考自我,调试或者规范自身行为,建构起一个新的“社会化自我”。在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行为正是形成这个自我的重要路径之一。本书认为可将呈现行为视为米德所说的“表示”,但具备“共享”与“非共享”两种状态——共享式的自我呈现行为立足于他人视角,是基于人际关系的自我呈现行为,目的在于通过自我表达让他人更加了解自己,形成自己期待的印象,实现“向上流动”的目的和跨文化语境下有效的人际传播;非共享式的自我呈现主要是对“主我”尽可能真实地呈现,以满足“主我”的欲望,通过自我内心对话、自我传播来维护自己的精神家园。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自我呈现行为,它们都是人们进行意义赋予的过程,是“有意义的符号行为”,展示了旅居者思维的能力——既与他人以及外界对话,也在与自我对话。
威利综合米德与皮尔斯对自我的研究,提出符号自我的“主我-你-客我”三元关系模式,为从符号学出发理解自我本质提供了独特而深刻的思想资源。威利在探讨自我符号性时运用的理论工具“自反性”(reflex)、“内心一致性”,对本书分析旅居者在线自我对话颇有启发;而威利对“向上还原”“向下还原”的批判也帮助本书避免落入本体论或者生理学方面的窠臼。简言之,本书认为,通过对以上理论的梳理,有助于明确对在美中国旅居者的“在线自我”从哪些维度切入分析更为准确,同时,引导研究关注在线自我的特殊性,提醒研究者需要辨别互联网语境,特别是不同文化语境下的在线社交语境对自我内涵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本书也能进一步明确研究中需要重点探讨的问题:与真实场景下的符号互动过程相比,旅居者的在线自我呈现行为具有哪些显著的特征?这些特征推进、产生了怎样的自我呈现效果?对人际传播与跨文化传播的影响如何?在不同社交媒介平台上,旅居者的自我呈现行为具有哪些差异?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本书拟借鉴符号互动主义及威利关于自我的核心理论来尝试回答以上问题,以从学理层面理解自我呈现行为本质。
在符号互动论中,除“自我”以外,身份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通过对身份的探索,人们也在不断深化对自我的认知。然而,身份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文化概念,因此,不同文化语境下的自我身份认知各不相同。迈克尔·赫克特(Michael Hecht)等人整合了个人文化(希腊文化)、群体文化(非洲文化)、社会文化(东亚文化)三类文化语境,创立了有关身份的传播理论。该理论将身份视为个人与社会的连接点,个人与社会通过传播得以连接和交汇。从这点来看,身份经由传播行为构建而成。具体而言,在人际传播中,人们内化(internalize)他人对自己的看法与反应,进而通过自我表达和回应他人来呈现自我的身份。因此,身份包括主观性层面(对自我的认识)与认定层面(他人对自己的看法);或者说,人们对身份的认识由内化的意义与习得的意义组成。“内化的意义产生的是主观性的自我(subjective self),这些意义通过传播‘投射’给了对方,从而创造出‘认定的自我’(ascribed self)”。根据赫克特等人的论述来理解旅居者的在线自我呈现行为,可以看到,呈现行为是一种构建与改变自我身份的自我表达方式。人们试图通过呈现行为,在传递主观性自我的同时创造出认定的自我,以实现不同类型的传播预期,达到相应效果。此外,身处美国,文化语境的差异势必对旅居者身份的塑造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人们在不同社交媒介语境中处理身份的个人层面、表演层面、关系层面与群体层面的具体内容时,需要分别采取不同的呈现策略。
延续社会文化理论传统,华裔学者丁允珠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跨文化语境中身份如何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产生这一论题上。丁允珠的身份协商理论聚焦于文化和种族身份在同一文化群体内部和不同文化群体之间进行的传播中出现的“协商”与构建过程。她特别指出,当个体在不同文化群体之间展开传播行为时,其安全感、归属感、可预测性、联系和一致性的程度较同一群体内低,由于陌生(异质化)影响,而产生更高的疏离感、不可预测性,个体更倾向于改变。当然,“身份协商过程是在极端情况之间获得平衡,故步自封与过度强调改变对于个体的跨文化适应与交际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帮助”。
对于旅居者而言,中国与美国社交媒体为他们的呈现行为提供了两个文化语境:在中国媒体上的呈现基本上属于同一文化群体内的传播,在美国媒体上则进行的是跨文化传播。那么,旅居者在两个平台上的身份协商过程必然因为文化语境的差异而产生不同。例如,大部分旅居者在中国媒体上会保持与国内身份一致的形象,而在美国媒体上,为了更好地了解与适应美国社交文化,他们会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自己更为独立、开放的一面,倾向于塑造一个新的身份。不同语境下的协商过程导致身份中的价值观内容出现显著差异,一方面有助于身份多元性的发展,另一方面,复杂的身份为自我认知与文化认同带来了挑战。在这样的情况下,旅居者的在线自我呈行为,对他们对自身和文化的沟通、认知到底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正是本书需要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上文关于自我、身份等核心概念的文献都来自西方学术话语圈,对本书分析旅居者的在线自我呈现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不过,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在美中国旅居者,所以除了借鉴西方话语中对自我的分析解释外,从总体层面上梳理中国文化中的自我内涵及在此基础之上的传播行为特征,对于理解在美中国旅居者个体身份构建,对其在线自我表达行为展开针对性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那么,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学界如何阐释“自我”的内涵呢?陈向明指出,“自我”之于中国文化事实上是舶来品,它于20世纪初从西方引进。区别于西方语境中独立的、自给自足的“自我”,中国人的自我不仅包括自己,还包括“对自己在家庭中相对位置的意识,对家庭中其他人位置的意识以及家中的某些人”,这个“自我”究其根本是基于家庭的“家我”(family-oriented self)。“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单位,具有先赋性特征,所以中国人的关系以先赋性关系为主,并以此自我及关系为核心,不断向外扩散出类似同心波纹的关系网,形成“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特征。由此,中国文化语境下的自我总是与他人存有不同程度的关系,其社会需求也是与他人的关系中、与社会规范的一致中得到满足。
从对中国文化中“自我”内涵的阐释来看,中国人的“自我”或者“人”是一个人际概念,这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行动规范和对自我交往行为的评估——正如翟学伟所指出,“中国人的自我表现、自我功效感、自我监控及自尊均与群体准则密切相关,在中国人主观感觉里存在着‘议论系统’来调节个体行为。这个‘议论系统’来自个体周围的社交圈,由重要社会成员组成”。对于本书中的旅居者而言,当他们从熟悉的国内文化语境中暂时性地迁移到美国,其周遭的“议论系统”也更加复杂,分别存在于“线上”与“线下”, “中国语境”与“美国语境”之中。本书研究的是线上中美语境的自我呈现行为,必然要考虑的是该行为与周遭“议论系统”之间的关系,并且尝试回答下面的问题:在美中国旅居者在中美社交媒体上呈现自我时,如何根据情境及其中的议论系统调整具体行动?产生的效果如何?中美社交平台上的呈现行为存在怎样的异同?为什么产生差异?通过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本书最终可以了解旅居者在不同文化语境中自我呈现的传播生态特征。
2.2.2 戈夫曼的拟剧论
戈夫曼是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社会学家之一,他的理论体系深受芝加哥学派,尤其是以米德、布鲁默(Herbert Blumer)的理论为代表的符号互动主义思想的影响;而他关于现实与人为的思想、自我与表演的思想也明显表现出美国早期社会学大师库利的痕迹。戈夫曼提出了著名的拟剧论(Dramaturgy),其中关于传播者自我呈现行为的理论阐释是本书分析旅居者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的重要理论基础。
戈夫曼的研究是以面对面的人际交往为基础的。在拟剧论中,戈夫曼把社会比作舞台,人人都是台上的演员,通过表演给观众留下印象。也就是说,当个体进入一个特定的情境时,就会开始进行自我呈现,并具有非常显著的表演特性;根据情境,人需要决定自己做什么、如何做等。戈夫曼运用“情境定义”“角色扮演”“印象管理”等核心概念来阐述人们的社会互动行为,以回答人“为什么演戏”“怎么演戏”的问题。
在符号互动论的视野中,人们通过社会互动为事物命名、赋予事物意义,使其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是成为“社会性事物”(social object)的重要方式。“命名”就是用符号来再现(represent)事物。秉承这一思想,戈夫曼在构建理论的初期,提出人们都要设法给生活中遇到的事件赋予一定意义(也就是命名)的假设。社会由无数相对独立的情境组成,当人们进入一个新的情境时,会对这个情境进行判断、辨识、理解,形成对互动角色、规则、任务、目标、出场人特征、参与者的看法,这个过程就是在给该情境进行命名,戈夫曼称之为“情境界定”,这是一种主观经验性结构;作为独立空间的情境,经过界定之后,亦成了一种客观环境与主观认知的混合体。
戈夫曼将情境界定分为“片段”(strip)和“框架”(frame)——前者是一系列动作的组合,后者则是用来定义片段的最基本组织模式,人们正是通过框架来识别和理解事件,为事物命名,框架成了人们理解自身体验的模式。戈夫曼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表演框架”,表演框架是“内化了的现存的社会规范和准则,是一系列的惯例和共同理解”,人们依据不同的表演框架来呈现自我,并参与到社会互动当中。
运用戏剧技巧和舞台控制理论,戈夫曼进一步从“情境”中提炼了“前台”(front stage)与“后台”(back stage)这组二元对立的概念,并发展了米德“扮演他人角色”的思想,对“角色扮演”概念进行了更具体的解释。在戈夫曼看来,人们在“作为制度化社会存在”的前台上进行的表演行为是一种主动给予(to give)。“前台”这套表达性装备主要包含“舞台设置”和“个人前台”两个基本要素:“舞台设置”包含舞台设施、装饰品、布局和其他一些为人们在舞台空间各处进行表演活动提供舞台布景和道具的背景项目;“个人前台”指表达设备的其他项目,例如与表演者一体的项目,例如官职、地位的标记,服饰,性别、年龄、种族特征等人口统计学因素,仪表、言谈方式,面部表情、躯体姿态等。根据构成“个人前台”促进因素所表达的信息类别,可以分为“外表”与“举止”。简言之,“个人前台”主要是能让观众确认表演者,即对表演者及其身份特征产生内在认同,并期望表演者能将它们(认同的内容)带入舞台设置的传达性配件当中。
戈夫曼认为个体在前台呈现自己时,为了实现“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本能”,总会倾向性地去迎合并体现那些在社会中得到正式承认的价值,但是也许实际上他的全部行为并不具备这种价值,而只是“使自己的日常表演得以美化和彰显”,以呈现出理想的自我形象。
与前台不同,后台是一种更个体化的存在,观众无法看见,因此后台活动以自发性主我的流露为主,人们的行为是自然放松的。前台活动与后台活动的差异源于表演者希望呈现的形象与实际呈现出来的形象之间的差别。当然,前台与后台并不是固定的,事实上,它们是一组相对概念,根据对情境的不同界定(即不同的命名结果),两个区域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戈夫曼认为,为了维持有效的互动和符合社会期望的“情境界定”,人们处处都在演戏。他将“角色扮演”视为“日常人际互动的常规”,指出表演者用特定的角色展示某种性格特征,听者通常能接受“人物塑造”的手法,而“自我”正是在表演的过程中产生的,是“场景的产物”。他对此做了以下陈述:
一个以适当的形式展现和表演的场景会使听者把自己归类于其中的某个角色。这一归类行为就导致了自我的产生。……因此,自我就成为表演中的某个人物。它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是一个特定的定位。……自我也是一种戏剧化的效果,它是从所展现的场景中发散出来的;同时,自我的形成也是一个人物塑造的过程。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戏剧化过程能否得到听者肯定。
根据拟剧论,当人们的自我呈现方式与情境相契合时,也就是进行了恰当的情境界定时,实现阶层向上流动或者防止向下流动的目标才有可能得以实现。一般而言,“情境界定”会经历:第一,了解处于同一情境中的其他人的信息;第二,据此提供与自己相关的信息。这一信息交换的过程是先观察别人的行为,然后再构建自己的行为,以向他人展示理想化(良好)的印象。因此,戈夫曼认为自我呈现也是一个印象管理(impression management)的过程。
戈夫曼提出了理想化表演、误解表演、神秘化表演、补救表演四种印象管理策略。其中,掩饰是理想化表演的重要特征,“演员”通过掩饰或部分掩饰与理想不一致的活动、事实和动机,集中呈现理想的自我形象;“演员”进行误解表演是为了让观众产生错觉,从而获得观众的认可;神秘化表演需要互动双方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避免让对方过多地看到自己的后台行为,从而逐渐让对方对自己产生崇拜;补救表演包括“演员”实施的预防性措施,“观众”或者局外人帮助“演员”的保护性措施,以及“观众”有意的忽视行为等。
总体来说,戈夫曼通过探讨基于面对面情境的自我呈现行为,构建出拟剧论,具体而系统地阐释了社会互动交往的动力学机制。他认为人们的自我呈现行为具有非常明显的表演特色,根据不同的情境,个体采用不同类型的表演行为来突出某些方面,并刻意隐藏另一些方面;人们通过表演定义不同类型的身份,进而向互动对象塑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良好印象,进行有效的印象管理。事实上,个体自我呈现的过程正是命名、赋予自我以意义的过程,呈现时,个体也在符号化地再现自我,“社会化的自我”在呈现与互动之中得以逐渐形成。简言之,戈夫曼拟剧论中与自我呈现相关的论点继承了符号互动论的衣钵,同时继续发展出一套独立的关于社会互动的理论体系,其中关于自我、身份、社会情境、呈现行为之间互动性关系的辩证思考,对于传播者社会行为的研究发挥着重大作用,这对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研究的展开启发颇深。
2.2.3 拟剧论中核心概念的研究
2.2.3.1 信息时代的情境界定
在戈夫曼的拟剧论中,面对面交往的“情境”是影响个体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并且受到时间、物理空间的限定。约书亚·梅洛维茨(J.Meyrowitz)在戈夫曼理论基础之上,于其著作《消失的地域》中,结合电子媒介(这里专指电视)的独特属性,提出了一种看待社会情境的新方式——将情境视作“信息系统”。这个全新的情境由电子情境与传统情境融合而成。梅洛维茨指出,“情境界定的讨论可以由直接物质现实问题完全转向只关注信息渠道”,并由此形成了“电子媒介产生了新情境,如此新情境的产生要求行动者采取新行动”的情境论路径。青年学者车淼洁指出,梅洛维茨对于情境界定的解释,更接近于技术论视角,“媒介情境的变化,限定了获取信息的人、内容、方式等,从而导致行为变化”。
与拟剧论中前台、后台的界限分明相比,电子媒介对物理空间的冲击,导致“情境”中的“前台”与“后台”之间的界限变得很模糊,并且在前台、后台之间逐渐形成了一个“中区舞台”(middle region),梅洛维茨称中区舞台上的表演具有“伪后台行为”特征。在梅洛维茨看来,电子媒介打破了物理空间与社会情境之间传统的固定的关系,创造了新情境,个体行为也由此被赋予了新特性。
进入互联网时代后,新型的、更为复杂的社会互动情境逐渐被建构起来。美国著名的网络空间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Gastells)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中集中讨论了互联网这个当代社会的空间新形式,认为这一新型的电子传播系统,“其通达全球、整合所有交流媒介即具有互动潜能的特点,正在改变人类的文化,形成一种真实虚拟文化(culture of real virtuality)”。卡斯特认同鲍德里亚关于“所有的传播形式,都立足于符号的生产和消费”的观点,认为真实是虚构的真实,需要通过符号来被感知,而“符号意义又常常超过了语言的清晰表达层面”;卡斯特进一步指出,这类语言编码的含糊性启动了多元阐释的可能,致使文化的表达与形式、逻辑和数学推理都很不相同。
卡斯特指出,互联网的传播系统也改变了时空概念。他提出了“流动的空间”概念,认为网络“使地域的概念从文化、历史和地理意义中解脱出来,给重组进类似形象拼贴的功能网络里,故而产生一种‘流动空间’,替代了传统的‘地域空间’。而当过去、现在和将来可以被设定在同一信息里面且彼此互动时,时间的概念便也随之消失在这个新的空间之中。”卡斯特视流动的空间为社会的表达,且空间组织了时间。
从戈夫曼的拟剧论出发,后来的学者们对于理论中的“情境”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其中,梅洛维茨的“情境论”和卡斯特的“流动空间”观点对于理解本书中社交媒体的情境及分析其中的呈现行为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梅洛维茨的研究围绕电视展开,其情境中角色之间是一种信息的传递关系,而非拟剧论中的互动关系。但是,他重新命名“情境”,视其为信息系统,强调电子媒介对于个体行为的影响,为我们理解媒介、个体行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开辟了一个新的发展性视角。当然,社交媒介的互动性赋予了“情境”以明显的互动、共享特征,比梅洛维茨的理论中电子媒介情境更为复杂,无疑也为个体的“情境界定”增加了难度。加之旅居者与其他文化群体交往的跨文化性,社交媒体中的情境及对其的定义,对旅居者的自我呈现行为将产生复杂的影响,这也是本书在下文中将要重点探讨的内容。
根据卡斯特的理论,基于社交媒体平台的各种情境正是一个个具备真实虚拟性的流动空间,它将影响人们的在线自我呈现行为,并且最终建构出“网络化的自我”(networked self)。不过,卡斯特对于互联网中的自我形象抱有一丝忧虑,与戈夫曼研究情境中面对面互动呈现的自我相比,网络中的自我“取决于我们的自我身份”, “我们的自我形象反之多半是在‘他者’的映照之中,歪曲变形下来的自我形象”。他的评论是否过于极端,本书暂时不做评论,但该论点引起了本书对于“自我”内涵演变的观照,从面对面情境中呈现的自我,到互联网中的网络化自我,“自我”发生了哪些变化?这对于人际传播和跨文化交际,带来了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本书需要探讨的问题。
从戈夫曼的面对面情境理论,到梅诺维茨的基于电视这一类大众媒体的信息系统情境论,再到卡斯特对互联网的“真实虚拟空间”的界定,我们目睹了不同情景界限的模糊、情景交融性的增加。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的确将“情境交融”带入了社交媒体中,并且出现了“语境消解”的现象。“语境消解”是博伊德(Danah Boyd)提出的一个概念,用以指代为社交媒体用户带来“矛盾、不确切、误导性语境线索”的数字社交语境。博伊德把语境线索分为人际语境线索(包括在场者的类别、在场者的呈现)与情境语境线索(包括地点、时间、场合、价值观等),而语境线索由时间、空间、人构成。在进行社会互动时,人们依据人际与情境两类语境线索提供的信息,形成人或者情境的模型,并以此决定如何进行自我呈现。在社交媒体上,由于互联网技术突破了时间、地点对人际传播的限制,面对面交际中人们所依赖的情境语境线索也在逐步消解,因此,社交媒体使用者主要依靠人际语境线索进行情境界定。然而,在线社交时,人们面对的观众构成关系复杂,既包括线下的真实社交关系,又包括线上的虚拟社交关系,这些“网络化的观众”(networked audience)积极与用户互动,共同塑造其在线身份;在社交媒体默认的全网用户互联互动中,人际语境的边界也日趋模糊,多重语境交融,此时“语境消解”便生成了。博伊德认为,“语境消解”为社交媒体使用者带来了在线社交的困难和障碍。Davis J.L.等人(2014)对“语境消解”这一概念作了理论化的分析,将其分为有意识的“语境共谋”(context collusions)和无意识的“语境冲突”(context collisions),并进一步考察了这两种技术架构(technological architectures)和代理用户实践促进与调和语境消解效果的方式;Duguay(2016)对英国27名有同性恋倾向的年轻人进行了线下访谈与线上考察,发现他们在进行自我呈现时也经历了“语境消解”,因此他们会有意识地重新界定自己在观众中的性身份或者管理无意之间表露出来的内容;为了避免无意识的语境消解,用户时常会通过精心设计的表演、对观众分组来恢复语境(reinstate context);Duguay指出,该研究将语境消解放在了更宽泛的印象管理理解体系之中,为探讨社交媒体上的身份意涵(identity implicaiton)提供了支持。中国学者赵高辉、吕冬青也先后对微博上“语境消解”状态下人际传播行为的特征进行了研究。总体而言,博伊德的“语境消解”概念对理解社交媒体语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本书分析旅居者在特定社交媒体语境中的呈现行为提供了启示,并且提醒笔者观照在此语境下自我呈现行为的独特性。
2.2.3.2 人类学与受众研究视野下个体的呈现与表演行为
戈夫曼的拟剧论在20世纪80年代的人类学领域得到了呼应,这次是在探讨人的表演行为与文化的关系:人类学家特纳(Victor Turner)开创了表演性人种志研究范式,提出“文化是被表演出来的”,他发现日常文化生活与戏剧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人们像演员一样说着台词,用身体进行表演。
与戈夫曼关注个体互动中的表演行为不同,特纳分析的是特定文化语境中群体的公开表演,如过渡性仪式、成人礼等,并将这些表演称为“社会性戏剧”(social drama),指出社会性戏剧往往标志着“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转变”,或者是“两个事物之间的边界”。“破裂”“危机”“纠正或补偿的过程”“重新整合”是社会性戏剧所遵循程序的四个阶段。在社会性戏剧中,往往会有特定成员带头表演,其他成员通过观察,来形成和习得某种文化,并参与表演。特纳强调,人们不仅会操控自己的身体,还会运用各种媒介形式来表演,以创造和反应文化的意义。德莱特·康科古德(Dwight Conquergood)进一步推动了表演性人种志研究在传播学中的发展。他采用“倾听”取向来研究具有表演特性的传播行为,指出通过倾听,研究者成为参与其中的共同表演者(co-performer)。总之,表演性人种志研究将文化状况和趋势置于个体之上,传播行为不单是工具,而且是生产、阐释、复制文化的重要途径。该研究范式对文化与传播行为关系的重视,为本书从宏观层面理解个体的自我呈现行为提供了启示——在不同媒介文化平台上的表演,不仅仅是人为地实现诸如“向上流动”特定目标的个体行为,同时也是形成、习得与再建构文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之中,个体并不是独立的,而是在一个社群中进行表现性实践(embodied practice),并且表演行为与文化相互影响;研究者有必要从群体层面来理解个体的呈现行为,分析个体呈现出来的文化特征,在研究方法上,则需要参与到在线自我呈现行为当中,才能深入地理解研究对象的传播行为特征。
对日常文化生活中个体表演行为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末欧美学界媒介与受众研究范式转型中得以进一步发展,其中英国社会学学者阿伯克龙比(Nicholas Abercrombie)和朗赫斯特(Brian Longhurst)提出的“景观/表演范式”(spectacle/performance paradigm)颇具代表性与系统性。该范式围绕景观、自恋、媒介景象、表演等几个关键概念展开,重点探讨受众怎样通过媒介景观来构建日常生活及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媒介消费来建构与再建构文化认同。
阿伯克龙比与朗赫斯特借用人类学家阿帕杜拉(Appadurai)提出的“媒介景象”概念来形容媒介融合情境下无处不在的媒介。在弥漫的媒介景象中,受众不可避免地直接或者间接接触到各种媒介形象,两位学者用“扩散受众”(diffused audience)来指称这一受众群体,认为他们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在形态类似的媒介上花费大量时间;第二,他们使用的媒介由日常生活构成;第三,他们身处一个表演的社会,很多活动都具有表演的性质;第四,世界是由自恋的个体组成的舞台景观。可见,相较于以往的研究中仅仅关注受众的主动与被动性,“景观/表演”范式中的受众形象具有更丰富的层次,他们在“弥漫的媒介景象”中,既是表演者,又是观看者——进行表演与对表演的欣赏是他们的行为特征,而自恋则是其心理特征。
中国学者殷乐指出,在景观/表演范式中存在下面两个重要的维度:其一是“景观与自恋的循环”。景观美化日常生活,人们把自己视为表演者;自恋是把自己视为景观的对象,景观与自恋由此结合在一起,通过表演而形成循环, “扩散受众”得以形成。其二是社区建构中的想象。人们通过媒介,选取材料,以不同的角色表演自己,展示自己并想象他人的反应,世界以景观的形式被呈现。
与戈夫曼拟剧论强调个体的表演者身份不同,在景观/表演范式中,个体既表演,又被欣赏;是演员,又是受众,而正是在看与被看的互动过程中,人们建构身份,获得认同。该范式对互动中的个体的定义层次丰富,对于理解本书中在美中国旅居者这一群体及其呈现行为有重要参考价值。此外,在社交媒介全面渗入我们生活的当下,社交媒介景观也被构建起来,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使得这种新的媒介景观“弥漫”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围绕于此真实虚拟情境中,自觉不自觉地进行表演——而中国与美国的社交媒介景观将与个体产生怎样的互动,进而影响他们的“表演”效果呢?这是本书尝试探讨的一个问题。
2.2.4 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研究
戈夫曼的拟剧论推动了社会互动行为研究的发展,其中的核心概念与重要论述经过后来学者的阐发被赋予了新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近年来,在国内外学界,将戈夫曼理论运用于解释网络人际传播现象的研究越来越多,本节将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分析,从而为本书的研究提供理论与实证方面的支持。
2.2.4.1 国外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研究
在西方学界,来自心理学、社会学、传播学等领域的学者纷纷对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行为进行研究,使得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研究体现出鲜明的跨学科交叉研究的特点。根据本书需要,这里梳理与分析的文献主要来自传播学领域。
通过文献整理发现,很多国外学者将戈夫曼的拟剧论引入对“在线自我呈现”议题的探讨中,并以定量研究为主。其中,“自我呈现动机”“自我呈现策略”“自我表露”都是学界较常研究的议题。此外,一些学者对影响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的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例如,Haferkamp等人通过线上问卷调查以及对106名社交媒体使用者个人档案的内容分析,对调查对象在线自我呈现动机、呈现方式进行评估,发现了性别对自我呈现行为的显著影响:女性在自我呈现时会更倾向于和他人比较及搜寻更多信息,她们在个人档案中喜欢放肖像照片;男性在呈现行为上没有那么积极,他们更喜欢通过看他人档案去结交朋友,在档案中放全身像。
Jian Rui等人的跨文化研究考察了与在线观众相关的因素是如何影响在线自我呈现策略及印象管理行为的。研究得到的结论包括:在社交媒体上更新个人档案时,新加坡使用者倾向于图像,而美国人倾向于文字(text-based wall posts);观众构成的多样化与积极管理“他人提供信息”(other-provided information)呈正相关;女性比男性更积极地发照片,管理不需要的信息;个人主义文化身份与不跟陌生人交友呈正相关,与跟陌生人交友呈负相关。R.J.Lee-Won等人在研究中分析了个体因素、人际、文化变量对Facebook上积极自我呈现行为的影响,发现文化因素与自我呈现行为显著相关,且能够明显调节积极自我呈现行为、公共型自我意识(public self-awareness)、真实朋友比例之间的关系。Bareket-Bojmel等人通过研究检验了在线自我呈现行为模型,发现“表演型目的”能够预测Facebook上更多的自我强化行为以及更高程度的回馈(包括点赞、评论); “精通型目的”并不一定促使人们进行自我贬低(self-derogation),但选择自我贬低的人也会从他们的网友中获得更多的“点赞”与“评论”(Likes and comments)。
在线自我呈现的方式多种多样,对图像(特别是“自拍”、个人档案中的照片),以及文字呈现方式的比较是较常被讨论的主题。Brandon Van Der Heid等人比较了Facebook上图像型自我呈现和文字式自我呈现的印象形成的效果,发现当只有其中一种方式时,文字呈现方式的印象形成效果更显著,当同时呈现图像与文字时,图像型呈现方式的印象效果更显著。Kapidzic等人使用视觉内容分析法对400张社交媒体上的青少年档案照片进行研究,发现性别与种族是区分不同图像呈现方式的重要维度,这与面对面互动时的呈现方式差异相一致,表明青少年意在通过档案形象的理想建构来与他人展开有效互动。与此同时,受到大众媒体形象的强化,他们的照片选择重现了文化上主流的性别和种族意识形态。福克斯(J.Fox)等人在论文中通过对社交网站上1686名使用者图像呈现行为的定量分析,发现女性会更频繁地编辑照片,在与社会上层阶级的比较(upward social comparison)之后感觉更糟;不过,身体形象和身体比较趋势对这些影响有调整的作用。
对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的定性研究方面,霍根(B.Hogan, 2010)对人们的在线自我呈现行为本质进行了探讨,并在研究中把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发生在同步“情境”中的表演(performances which take place in synchronous situations);一类是发生在不同步“展览”中的手工品/艺术品(artifacts that take place in asynchronous exhibitions)。Hogan认为,戈夫曼的拟剧论关注的是情境,而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则更多是一种展览,例如状态更新的列表、相册、情境活动(如聊天)。Hogan给在线自我呈现研究引入了“展览”视角,传播者则扮演“馆长”的角色;他在研究中还介绍了一种使用展览路径来研究自我呈现行为的“lowest common denominator”理论。Papacharissi使用话语和内容分析法考察人们在Twitter上的表演策略和自我呈现形式,发现“戏剧化表演”(play)是最主要的策略;表达情感、编辑和审慎的即兴表演是Twitter上自我呈现的重要组成部分。Uski & Lampinen的研究采用焦点小组和深度访谈的方法,发现虽然呈现真实的自我是人们使用社交媒体的共同期待,但手动式内容生产模式(manual user-generated content sharing)和自动式音乐收听行为的分享模式包含的社会规范不同,所以导致使用者自我呈现和揭露的程度不同。研究还发现,用户会采用科技和非科技的各种手段来主动规范自己所分享的内容,比如自主修改社交网络的隐私设置,删除或添加一些功能,来管理、控制个人形象的建构。迈克·福斯曼(Michael Forsman)对瑞典13岁中学生自拍现象(包括进行自拍、评价社交媒体上的自拍)进行了以深度访谈为主的质化研究,发现在日常生活和线上线下社会交往中,作为真实的、社会性别化的传播媒体,自拍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Couldry对新媒体实践特征的阐释对于理解自拍这种普遍的在线自我呈现方式也有帮助。Couldry将新媒体实践命名为“展示与被展示”,与实践相关的行为还有“出席”, Couldry指出,“出席”是通过贴图、点赞和分享等行为,以在社交网络中“现身”;他认为,人们通过新媒体实践,不断地塑造与再塑造“线上/线下身份”。
在社交媒体时代,使用不同的媒体平台来呈现自我已是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并引起学界的比较式研究热潮。例如,Choi和Bazarova通过比较分析,发现美国大学生在Twitter和Facebook上自我呈现和表露的动机包括自我表达的欲望,关系发展,社会身份的确认(social validation),获得认同,获取社会资源与信息,分享利他信息,管理自己的身份等;他们进一步对两个社交媒介平台上的自我表露行为特征和作用机制异同进行了深入探讨。一些亚洲学者对本族群体在本国与外国社交媒体(以Facebook、MSN、Twitter为主)的自我呈现与互动行为进行了对比研究:日本学者高桥利枝(Toshie Takahashi)在“观众参与”框架下对日本年轻人在MySpace和Mixi上的在线参与进行分析,发现日本青年根据社交媒体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在两个平台上自反性地创造与再创造自我。Lin Qiu等人(2013)运用自我报告式测量与内容分析方法对人们在人人网和Facebook上呈现时产生的文化差异、行为转换进行研究,发现相比于Facebook,人人网更具备“集体主义”特色,并发现同时使用两种社交媒体的中国学生能够更自如地根据语境调整自我表达与互动模式。本书从研究设计到具体问题的讨论,都受到了国外在线自我呈现种种研究成果的启发。从宏观层面来讲,在线自我呈现行为作为一个复杂、多层面、真实与虚拟性交融的社会行为,需要从跨学科的视野出发来进行分析,鉴于本书需求,从传播学视角研究是本书采用的根本路径,但同时,会借鉴社会学、心理学的相关观点展开深入复合式分析,以更清楚地理解该行为的本质特征。从微观层面来说,以往研究中的量化设计对本书研究设计、数据搜集与测量都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本书在设计质性访谈与确定在线考察方法时,也借鉴了国外有关研究的思路。在研究问题上,本书在分析呈现行为时,会特别考虑情境,尤其是“语境消解”的情况对呈现行为的影响,同时,考虑到文化背景、性别的作用,会将其列入分析呈现行为差异的重要维度。此外,国外学界对同一群体在不同社交媒体上呈现行为的比较式分析也给本书提供了重要思路,比较与分析中国旅居者在中美社交媒体上的呈现行为方式是本书研究的重点。最后,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研究大多来自西方语境,在该语境下获得的研究结果在解释中国旅居者时的效力如何?可能会存在什么样的障碍?这也是本书需要讨论的问题。
2.2.4.2 国内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研究
相比国外起步早,研究维度多向的自我呈现研究趋势,国内传播学界对于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胡春阳、沈荟、杨洸等人对近年来国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新媒体(社交媒体)人际传播研究,包括自我呈现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在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上,视频网站、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上的自我呈现或者表露行为研究逐渐得到了重视。研究者纷纷从自我传播、人际传播的角度来分析自我呈现行为特征,呈现策略的采用与效果,王长潇、刘瑞一运用戈夫曼拟剧论中的“前台”与“后台”概念将网络空间与个人生活划分为个体活动的前台、后台,并指出个体在视频网站上自制与上传视频等都是一种基于前台的角色扮演,人们呈现的角色与现实生活中的形象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又不同,甚至还暴露了个人隐私,前台与后台的界限也由此模糊。张放、尹雯婷通过研究指出,独白式微博书写是一种“演变中的媒介中介化自我传播形式”,具有自我传播的一般属性,同时又呈现了“反身性的延伸”“对话性的中介”和“内省性的外化”等独特性;经过媒介中介化后的自我传播对“个体-社会”的重构作用可能会“促使精神意识空间与物质是在空间形成更大的张力”。靖鸣、周燕以戈夫曼的拟剧论为视角,分析了人们在微博中自我呈现的过程,提出了“微博表演”概念,分析了“微博表演”的特性、过程和成因,指出其根本目的是塑造一个理想的自我形象,以此解释人们在微博上的互动行为与交流。杨桃莲进一步讨论了人们在微博上塑造理想自我形象的具体方式,例如通过印象管理策略(或称“自我呈现策略”)来美化自我形象,通过关注将“理想自我”投射于他人,从而虚拟一个自己渴求的自我身份。
在对微信自我呈现行为的研究上,目前文献主要以定量方法为主来分析呈现行为的基本特征,讨论人口统计学因素(例如年龄、性别、社会背景)和用户社交媒体使用习惯对呈现行为产生的影响;胡春阳、周劲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了传播者及其人际关系类型,剖析了微信上人际传播行为、亲密关系的维持,并在此基础上对和陌生人交友及“朋友圈”人际传播与关系发展模式亦进行了讨论。除对传播行为特征进行研究外,也有学者观照到了社交媒体用户在不同媒介平台上的自我呈现行为与社会资本的关系,以及从自我呈现行为动机、策略、社会资本三个角度探讨社交媒体用户的使用与沉迷现状。本书认为,这类研究亦可视为对自我呈现行为效果的探讨,对本书分析自我呈现效果提供了参考,不过,目前该类研究在学界并未引起充分的重视。
少量的博士、硕士对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行为,包括呈现动机、策略与效果进行了系统研究,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启示。例如,陈静茜采用质性与量化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新媒介技术和传播情境的改变为个体心理过程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讨论了个体在微博上展开的线上与线下两个世界的互动仪式机制;江爱栋从社会心理学视角对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及策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研究;艾布拉·木吉·雷曼(Abro Mujeeb ur Rehman)立足于使用与满足视角,对社交媒体上自我呈现的动机、策略及它们与社会资本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方面的研究。三位研究者关于呈现动机、策略与效果的问卷调查为本书研究设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
整合与分析国内外传播学界关于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的文献为本书的设计、思考与论述提供了扎实的理论与实证基础。社交媒体时代,在命名的过程中,社交网站为个体提供了“表达性装备”,为符号化地再现自我提供了不断发展的、强大的技术与文化兼备的支持。因此,社交媒体时代的自我呈现和面对面呈现,从情境、观众构成到呈现策略,都发生了深层次的变化,社交媒体时代的“自我”在意义层面与传统人际传播中的自我,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差异。自网络人际传播研究兴起以后,国外学界,尤其美国学界,对于在线自我呈现的研究非常关注,自我呈现策略、影响自我呈现的因素、自我呈现效果等都是学者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并且研究的维度呈现出明显的细化趋势。相较而言,中国国内的在线自我呈现研究起步较晚,且受到西方学界研究的影响。在研究议题上,一些学者对戈夫曼的拟剧论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另一些学者围绕微信、微博上的自我呈现或者自我表露行为展开研究,分析媒体使用者的呈现行为模式及特点——不过这些研究或侧重于理论层面的阐释,或侧重于现象描述;研究对象均为国内的社交媒体用户。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一些学者逐渐在研究中引入了比较视野。例如,对社交媒体与面对面自我呈现的比较,不同媒介平台之间自我呈现或者自我表露的比较等。这些主题常常被放在经典的网络人际传播模型(如超人际模型、SIDE、SIP)当中进行讨论,研究者试图通过比较研究,总结在线自我呈现行为的特征属性、功能,以拓展经典理论框架。
近年来,在美国学界,有研究者开始对不同文化语境下人们的在线自我呈现行为进行比较研究,逐渐打破以往专注于同一文化语境研究的局面。这种文化比较(cross-culture)研究探讨的问题包括:在两个国家——比如美国与泰国、美国与韩国、美国与新加坡——之间,人们如何进行自我呈现,哪些因素影响他们的呈现行为,在线自我呈现产生了怎样的效果等。
“文化比较”是跨文化传播学一个传统而主流的研究路径。根据对已有文献的分析,笔者发现,在线自我呈现研究的比较主要放在国家层面,即比较美国个人主义文化与亚洲国家集体主义文化语境下呈现行为的差异。霍夫斯塔德(Greet Hofstede)提出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框架是否能准确而全面地阐释复杂的交流语境,尤其是在高度全球化的当下?事实上,早有学者就此二元对立的比较研究提出了质疑。Triandis指出,即便在同一文化中,不同个体对于该文化的习得、认同程度也是不同的。此外,同一文化中的变量也是需要考虑的。由此可见,文化语境具有丰富、多层次的特征,对于文化中人的行为也会产生复杂的影响。对在线自我呈现行为进行文化比较研究时,除考虑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影响外,还应该分析提炼其他变量,如个体层面、人际层面、社交媒介文化等因素,来综合考察它们与社交媒体用户自我呈现行为的关系。
总体而言,根据对已有文献的梳理,研究发现,尽管关于文化比较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但是关于跨文化交流群体在不同社交媒体上的传播行为比较的研究还较少。结合本书的研究语境,当中国旅居者来到美国后,他们如何使用社交媒体进行自我呈现?他们在中国社交媒体和美国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行为存在什么样的差异?为什么存在这些差异?在线呈现行为对于他们维护本国文化身份,建构跨文化身份,适应美国文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能够帮助研究者从动态的跨文化视野深入分析与理解这些异乡人的文化身份特征及在线传播行为的特征及规律。从学理层面来讲,相较于“文化比较”的静态研究,这种跨文化研究是对调查对象呈现行为的过程性研究,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拓展自我呈现行为研究的范围;同时,在美国多元文化交融的语境下展开研究,也有利于研究者去体察与辨识中国旅居者这一重要跨文化交流群体在自我呈现行为上可能发生的种种变化,并促使研究者去分析这些变化对在美中国旅居者自我发展与跨文化交际带来的影响。这样看来,研究中国旅居者在不同文化语境下的在线自我呈现行为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视角,同时也充满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