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医养生的原则
中医养生原则的记载,最早可追溯至《黄帝内经》,其中《素问·上古天真论》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这里记录的是古人的养生秘诀,而“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这五句二十个字,至今依旧是现代人指导养生的最佳原则。
中医的核心概念是精、气、神。这三者可以看做是生命的三个基本组成,或三种表现形式。其中精与神是两极,而气沟通两者。人的生命就是一个精化气、气化神的过程。这个转化过程是有层次的。即只有前一个层次比较充足,后一个层次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即若精不足,则化气的功率则降低,从而导致神的不足。同时,后一个层次损耗的增加,则要求前一个层次的补充的增加。人体的健康与否全在于这个生化流程是否顺利和协调。可以说,整个中医研究的也就是“气”这个层面的东西,认为“百病皆生于气”。这恐怕就是因为气沟通精与神,或者叫沟通阴阳。气机不调,则阴阳不调。人的精神活动是神的功能表现,神因为精神活动(七情六欲)而损耗,必然要求补充,而补充的途径则来源于从精到气的转化。人体的生理活动(五脏六腑及性行为)则是对精的直接损耗。从这么一个层次理论,我们可以看出:精是最基本最底层的要素,保持精的充盈是保证上面两个层次充盈的基础。同时,减少神的损耗,则是保持精的充盈的必要条件。
《内经》养生原则
一、 法于阴阳,和于术数
这个原则是指,上古的人,懂得天地之间运行的道理,是阴阳和谐的,每个人的命运是有定数的,所以行事都不和天地的正常运行道理相违背,都需遵循天地运行之道。中医学中所谓“法于阴阳”,就是按照自然界的变化规律而起居生活,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随四季的变化而适当增减衣被等。“和于术数”,和,适中,恰到好处。是根据正确的养生保健方法进行调养锻炼,如心理平衡、生活规律、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不过度劳累等。即采用任何一种养生方法,都要做到适中,无太过、无不及。简单地说,养生就是遵循自然规律,进行正确、适当的日常生活。
二、 食饮有节,起居有常
中医有句话,叫做谷肉果实,食养尽之,无食过之,以赏其正。可以理解为“饮食有节”。日常饮食,不应该挑食,有所喜恶,要顺其自然。选择应时的食物,不吃反季食物,并且结合自己的体质选择适合的食物,并且规律饮食。“起居有常”,即一个人的作息时间,应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要顺应日月的运动节律,作息上不要颠倒白天昼夜,夜间适宜的入睡时间为23:00,切忌过晚。
饮食有节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三、 不妄作劳,保精养气
“不妄作劳”,指不要违背常规地劳作。劳,应当包括劳形、劳心、房劳三个方面。进行合理的劳作,可以疏通气血、活动筋骨、增强体力,但是劳作时违背常规,过度过量,就会威胁到身体健康,因为过度劳作可以导致人体劳累,继而体内的阳气就会涣散外泄,同时还会伴有汗出而气随液脱,这样就会造成阳气和阴津都耗伤,使人体内外之气皆散越,出现喘息、汗出等症状,从而导致人体的正气耗散。因此,长期处于过劳状态,就会使人体正气损伤,抗病能力下降,容易生病。最终可导致积劳成疾,身体虚弱,甚至因此而缩短正常寿命。
不妄作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