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照《简明中国教育史》(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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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课后习题详解

1.试评秦代的文教政策措施。

答:秦代的文教政策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书同文”“行同伦”

“书同文”

“书同文”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战国时期“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秦统治者以小篆为文字形体的标准,进行文字改革和统一文字的工作,这样做不但为秦朝政策法令的顺利推行扫除了障碍,也为文化的传播和教育的推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行同伦”

“行同伦”的目的是为了“黔首改化,远迩同度”,进一步融汇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秦统治当局十分重视统一政令法度,并对各地不利于推行政令法度的陋风异俗进行纠正,从而达到“行同伦”的理想境界。总之,“行同伦”是为了消除割据势力,从思想上规范人民,尤其是在原六国旧地实施教化,这对于形成全民族的民风习俗、道德规范有积极的作用。

(2)焚书禁学、以法为教

秦统一后,秦始皇听从采纳法家代表李斯的建议,颁布了“挟书令”,焚毁大量书籍,并禁止私学。由于书籍被焚,言论被禁,私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惟一可以作为学业的就是法令了,而且只能以那些制定、执掌和解释法令的官吏为师,这就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教政策。

秦代的这一政策,严重地摧残了古代的文化教育,对于一般的学校教育采取了错误的全盘否定的态度。“以法为教”实际上是以法代教;“以吏为师”实际上是取消了学校教育制度。而以“焚书坑儒”为开端的封建文化专制主义,扼杀了百家争鸣的学术风气,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使百家私学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了沉重打击,一些学派衰落了,大量的著作散失毁灭了,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至此遂告结束。

(3)吏师制度与博士制度

因此秦代的教育措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吏师制度,二是博士制度。

吏师制度

为求得教育上的统一和对教育的控制,秦代实施了吏师制度,并以此作为秦朝基本的教育形式。吏师制度的推行是以法家的政治、教育主张为思想基础的,是以在职官吏充当教师、以国家法令为中心教学内容的教育制度。秦实行吏师制的目的,最重要的是造就一批刀笔小吏。吏师制度的推行是以法家的政治、教育主张为思想基础的,以在职官吏充当教师、以国家法令为中心教学内容的教育制度。在秦“禁私学”之后,“吏师制”作为秦王朝的基本教育形式显得一枝独秀。

博士制度

“博士”是中国古代学官名。据考证,秦代已有博士制度。秦代博士除参议政事、备作政府顾问外,还掌握古今历史文化。秦代实行吏师制度,但吏不一定都能为师,而这些掌握古今历史知识、谙熟诗书的博士,可能也曾担任吏师,教授弟子,他们在文化教育方面是起到一定作用的。然而,秦自焚书禁学后,博士的教育活动由繁盛到消亡,尽管在焚书过程中,博士所掌管的《诗》《书》等不在禁、焚之列,并且让他们在不失去政府严格控制的前提下享有一定的讲学自由,但这种文化保存和传授活动仅限于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其目的仅仅在于为统治者提供多方面的咨询、顾问。

2.简述秦代的吏师制度。

答:为求得教育上的统一和对教育的控制是秦代实施吏师制度的渊源,当然也是西周“官师一体”的延续。秦代实行吏师制的目的,最重要的是造就一批刀笔小吏。秦代的吏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秦设有专门培养文书事务人员的场所——“学室”;

(2)“史子”即“学室”中的学生。“史”是秦朝政府中管理文书、档案、书记的小官。他们必须通晓秦律,并兼有训练“史子”的任务;

(3)“史子”的学习内容主要是明习法令,“以法为教”。因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入仕当官,秦代崇尚法治,所以明习法令是十分重要的,要求也格外严格。秦代学吏,学成后要经过考试,合格者才能任职。

总之,吏师制度的推行是以法家的政治、教育主张为思想基础的,以在职官吏充当教师、以国家法令为中心教学内容的教育制度。在秦“禁私学”之后,“吏师制”作为秦王朝的基本教育形式显得一枝独秀。

3.试述汉代“独尊儒术”文教政策形成的过程。

答:汉代“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1)罢法家、纵横家,开“独尊儒术”先声

汉武帝即位后,开始重视儒家思想。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汉武帝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在选拔贤才的标准中明确了学派方面的限制,即法家、纵横家人士不得参选,开始了罢黜百家的先声。当时所要罢黜的学派中还不涉及道家或黄老学派。

(2)置五经博士,确立儒家的主导地位

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汉武帝在尊儒方面又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即“置五经博士”。这一举措,确立了经学整体在官方学术代表博士中的主导地位。

(3)采纳董仲舒的《对贤良策》,“独尊儒术”文教政策正式确立

建元七年,汉武帝改年号为元光,策问贤良,“于是董仲舒、公孙弘出焉”。董仲舒《对贤良策》以儒家学说为理论基础,广采《诗》《书》《易》《春秋》之义,引用孔子的言论和事迹,主张以儒家的“德教”作为治国之道,并设计了求贤的具体方案,其中之一就是“独尊儒术”。董仲舒从理论的层面上阐发“独尊儒术”的意义,而且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奠定了“独尊儒术”的基本国策及模式。董仲舒的建议被汉武帝采纳,最终确立了“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

“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确立,标志着封建统治阶级树立起符合自身利益的意识形态,这一文教政策此后一直维系了两千多年,直到古代史的终结。

4.试述“独尊儒术”文教政策对教育的影响。

答:汉代统治者在思想文化领域内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不仅对汉代的教育,而且对汉以后整个封建社会的教育,都有极大的影响作用。这种影响可以用四句话加以概括:兴官学以养士,重选举以取士,养士皆学儒经,取士皆选儒生。具体分析如下:

(1)积极影响

汉代统治者在思想文化领域内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不仅对汉代的教育,而且对汉以后整个封建社会的教育,都有极大的影响:

独尊儒术政策实施后,国家政策和文化教育皆以儒术为本,儒学成为统一的指导思想。并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对人民加强思想教化。

在这个政策指导下,儒经受到了极大的尊崇,并有了广泛的传播。经学的昌盛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教学目的、内容及教材空前地统一起来,学校教育基本上成了经学的教育。这是汉代教育的重要特点,对后世封建社会的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独尊儒术政策不仅有利于巩固集权主义的统治,而且也有利于维护封建国家的稳定。可见,在当时的条件下,儒家学说思想较为适应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

(2)消极影响

儒学占据正统思想地位,必然黯淡了其他学派的光芒,久而久之,原本一些很有特色的思维方式不仅不得光大,甚而渐渐失传,大大压缩了中国人的哲学思维空间。

独尊儒术使得士人都将精力投注于儒学,最终使儒学越来越精致,但其衍生的条框束缚也越来越多,这种文化因成熟过度而走向了极度保守,使中国在向近代科学迈进时步履艰难。

5.试述汉代官学的学制系统。

答:汉代官学分五级:在中央有太学、宫邸学与鸿都门学,在地方按行政系统分学、校、庠、序四级。由郡国县邑举办的称学和校,由乡和聚开办的称庠和序。太学属于大学性质,教授儒家六经;学、校属于中学性质,专学一经。

(1)太学

太学的兴办和发展

太学的本义就是儒家经典中所说的大学。太学之名始于西周,是天子之学辟雍的别名。从汉武帝创立太学,置博士弟子员开始,太学成为汉代国学的定制。

太学的兴办,是汉武帝实施“独尊儒术”政策的产物。公元前12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为博士置弟子,标志着太学的正式设立。同时,也意味着以经学教育为基本内容的中国封建教育制度的正式确立。此后太学规模不断扩大,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以及不同时期的帝王对教育重视程度的不同,时有兴衰。到东汉时,尽管学生人数空前,但太学名不副实,教学质量下降。

太学教育的特点

a.太学的教师:正式教师是博士,要求博士应具有封建道德风范,在博通儒学和其他载籍的基础上,对其中一经有精深的造诣,足以胜任博士之职,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时还规定年龄在50岁以上。严格遵守师法与家法也是博士的条件之一。博士享受与卿大夫、郡守同等的待遇,官运亨通。

b.太学的学生:其称谓有“博士弟子”“诸生”“太学生”等,博士弟子的来源有两个途径:一是由太常选拔京都或京郊内年龄在18岁以上,仪状端正者50名,作为博士弟子,即正式的太学生;另一种是从地方上(郡、国、县)选择,是一种非正式的特别生。在出身方面,太学生中贵族子弟居多,但也有家境较为贫寒的子弟。太学为门第低下却勤奋好学之士开拓了一条入仕之路。

c.太学教育的目标:为国家培养“经明行修”的官吏。“经明”,就是要通晓一种经书或两种经书以上;“行修”,就是要具有“三纲五常”的德行。

d.御定统一的教材:五经是太学法定的教育课程,当时解释五经的有许多家,但要在太学中传授,必经五经博士评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称为“立于学官”。

e.传经必须遵守“师法”和“家法”:一经师的学说已“立于学官”,设立了博士,那么他的经说即称为“师法”。弟子代代相传,形成“家法”,如果发现有人篡改了师法、家法,皇帝就要取消他的博士资格。

f.建立了定期的考试制度:太学首创一岁一试的制度,“设科射策”,进行抽签考试,按成绩等第,分别授给不同的官职。对于学习不努力或不能通晓一经的太学生,则开除出校。

(2)鸿都门学

鸿都门学是一所专门从事辞赋、尺牍、书法、绘画创作及教学的专门机构。其学生受到统治者给予的极高待遇。鸿都门学是政治斗争的产物,不过它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文学艺术专门学校,为后世专门学校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同时打破了儒学独尊的局面,在教育史上占有一席重要地位。

(3)贵戚学校和宫邸学

东汉明帝时,出现了专门为外戚子弟办的学校,史称“四姓小侯学”。所谓“四姓”,即樊、郭、阴、马四大氏族,因他们不曾列侯,故称“小侯”。这所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都是当时一流的,是贵族子弟享受教育特权的体现。

安帝时,由于主政的邓太后高度注重宫廷教育,又办起了专门的宫邸贵戚学校。这所贵戚学校的规模较大,设有专门的校舍邸第,从事经籍教学。考虑到学生地位特殊,邓太后亲自监督,进行考试,以保证教学的顺利开展。对年幼的子弟还配置师保,给以生活上的照顾和管理。四姓小侯学和宫邸学都是自小学起始的,是汉代唯一由官方举办的小学。

(4)文翁兴学

文翁自景帝末为蜀郡(今四川)太守,为移风易俗、推行教化,在本地尚不具备培养条件的情况下,选派了郡县小吏十余人赴京城学习,随博士受业,有的人则专门学习法律,不仅使选派出去的人学到了知识,更重要的是走出了封闭的领域,使他们开阔了眼界,受到中心地区先进文化的熏陶,从而大大改善思想和行为方式。这些学生学成后全部回到蜀郡,被文翁予以重用,不仅提高了官员队伍的素质,也为兴学创造了必要的学术和师资条件。

在选派吏员赴京城完成学业后,文翁又在成都正式兴办起郡学,教民读书法令。招收下属各县的吏民子弟,并给予学生很高的待遇,学生均免除徭役。凡学行优秀者可补为郡县吏员,次一等的也可取得“孝悌力田”的荣誉称号,在社会上可享有免除徭役、获得赏赐等种种优待,这样就形成了全社会重教劝学的良好风气,原属边远之地的蜀郡教化大行。

文翁兴学的这些措施都是行之有效的,上述基本模式亦为后世地方官学所因袭。文翁兴学是汉代最早的官方办学举措,比太学的兴办还要早十余年,它又是汉代地方官学的先导。

6.试述汉代太学的基本特点。

答:太学的本义就是儒家经典中所说的大学。太学之名始于西周,是天子之学辟雍的别名。从汉武帝创立太学,置博士弟子员开始,太学成为汉代国学的定制。太学的基本特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太学的教师:正式教师是博士,要求博士应具有封建道德风范,在博通儒学和其他载籍的基础上,对其中一经有精深的造诣,足以胜任博士之职,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时还规定年龄在50岁以上。严格遵守师法与家法也是博士的条件之一。博士享受与卿大夫、郡守同等的待遇,官运亨通。

(2)太学的学生:其称谓有“博士弟子”“诸生”“太学生”等,博士弟子的来源有两个途径:一是由太常选拔京都或京郊内年龄在18岁以上,仪状端正者50名,作为博士弟子,即正式的太学生;另一种是从地方上(郡、国、县)选择,是一种非正式的特别生。在出身方面,太学生中贵族子弟居多,但也有家境较为贫寒的子弟。太学为门第低下却勤奋好学之士开拓了一条入仕之路。

(3)太学教育的目标:为国家培养“经明行修”的官吏。“经明”,就是要通晓一种经书或两种经书以上;“行修”,就是要具有“三纲五常”的德行。

(4)御定统一的教材:五经是太学法定的教育课程,当时解释五经的有许多家,但要在太学中传授,必经五经博士评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称为“立于学官”。

(5)传经必须遵守“师法”和“家法”:一经师的学说已“立于学官”,设立了博士,那么他的经说即称为“师法”。弟子代代相传,形成“家法”,如果发现有人篡改了师法、家法,皇帝就要取消他的博士资格。

(6)建立了定期的考试制度:太学首创一岁一试的制度,“设科射策”,进行抽签考试,按成绩等第,分别授给不同的官职。对于学习不努力或不能通晓一经的太学生,则开除出校。

7.简述汉代鸿都门学的教学内容及其意义。

答:(1)鸿都门学的教学内容

鸿都门学是东汉文学艺术专门学校,因校址设于洛阳鸿都门而得名,建于灵帝光和元年,即公元178年。鸿都门学实际是宦官为对抗太学生的反抗而另立的一所太学,学生由州、郡、三公举送,达千人。专攻辞赋、小说、尺牍、字画,意在对抗太学的经学,学成后多授予刺史、太守、尚书、侍中等高级官职,为中国古代专科学校之始。

(2)鸿都门学的意义

鸿都门学打破了以儒家经典为惟一教学内容的传统观念,提倡文学艺术的学习研究,并且还提拔出身微贱的豪强,这在教育史上有一定的进步意义。鸿都门学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专门的文艺大学,作为一种办学的新形式,其是具有创造性的。

8.试述汉代察举制的主要科目。

答:汉代察举科目大体有两类,一类是常科,如孝廉为岁举,茂材在西汉为特举,东汉定为岁举;二是特举,临时需要或统治者个人兴趣偶一为之,如贤良方正科、明经科、童子科等。主要的科目如下:

(1)孝廉

孝廉是汉代察举中最重要的科目,以孝行廉举为基本条件,主要是察举孝子廉吏。被举孝廉者多为州郡属吏或通晓儒经的儒生,被举后,无官者授官,原为小官者升为大官。汉代孝廉为岁举,即每郡每年按规定名额举人,送至朝廷。两汉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有不少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对社会也有影响,通过举孝廉,形成“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风尚。

(2)茂材

茂材也是汉代察举的一个重要科目,始于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主要选拔奇才异能之士,也称“茂材异等”“茂材特立之士”,与孝廉相比,茂材科侧重才干方面,同时也重视德行。茂材科的地位居于孝廉科之上,主要体现为选拔较高水平的人才。此外,与孝廉不同的还有:茂材是州举,孝廉为郡举,故茂材数目远少于孝廉;以茂材被举者多为现任官吏,属于对有特异才能品行和突出贡献的官吏进行升迁提拔;茂材多被举为县令,而孝廉一般授以郎官;已举孝廉者可以再被举为茂材。

(3)贤良方正

贤良方正(文学)虽属特科,但自西汉起就经常举行,影响较大。此科目在于得直言极谏之士,广开言路,匡正过失。一般由公卿、诸侯王、郡守等高级官吏举荐,皇帝亲自策问,分别高下,授以官职,有时一策即毕,有时还有二三策。每诏贤良对策者常达百余人,皇帝十分重视。

(4)明经科

明经科主要察举通晓经学的人才。自武帝“独尊儒术”后,两汉察举均重经学。西汉时不少人以明经举为高官。但作为察举科目,明经科专置是在东汉。举明经者得授官职较高,使汉儒习经成风。

(5)童子科

童子科主要选拔15岁以下“博通经典者”。考试内容一般是“讽”,即背诵,要求背诵9000字;另外,还要考“六体”或“八体”(字体)。考试通过者拜童子郎。由于破格录用神童,使得一批少年人才涌现出来。这种考试重视有特殊才能的青少年的推举和任用,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也是有意义的。但其弊端也很明显:一是容易导致早熟速衰,影响儿童健康,二是利益驱使一些人在察举中隐瞒年龄,作弊应举。

9.分析察举制选拔人才的优劣。

答:汉代察举制度推行近400年,于当时,有利有弊,有得有失;于后世,留下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1)察举制对教育的影响

使孔子“举贤才”和“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在汉代开始获得了制度上的落实。

选士制度给教育带来巨大的利益驱动。从原则上看,无论贫富贵贱,也无论是通过官学、私学,任何人都有可能经由察举而获得官禄,这样就大大激发了人们接受和从事教育的积极性。

汉代察举与学校教育各为一途,它们之间尚未建立制度上的联系,更谈不上衔接关系,这不利于鼓励士人入学求教。同时,由于察举制尚属选士的初级阶段,只是多种任官途径之一,察举本身又有多科,选人标准也有多种,尚不足以吸引士人朝着同一目标努力。总体而言,汉代察举对教育的影响,还远不能与后世科举相比。

(2)察举制的弊端

由于察举的决定权在主管官员的手里,察举标准又不是很具体,主观随意性较强,就产生了诸多弊端。

贵戚高官横加干扰取士;

贿选成风,尤其是东汉后期更甚;

主管官员察举不力;

沽名钓誉成风。

综上所述,察举作为古代早期的选士制度,体现了举贤才的宗旨,为学行有成的士人提供了入仕为官的前程,改善了国家权力分配的机制,有助于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体制的巩固和发展。但察举在选拔标准和方式上尚不完善,尤其是以主管官员的荐举为关键环节,造成举士的主观随意性很强,而难以保证公正性和公平性。于是导致种种弊端滋生,严重败坏了士风和学风。察举制到东汉后期已走到穷途末路,必将有新的选士制度来取代它。

10.试述董仲舒关于教育作用的思想。

答:董仲舒关于教育作用的思想主要包括教育对人性的作用和教育对社会的作用两方面。

(1)教育对人性的作用

董仲舒认为性包含性与情两种成分,性属阳,是仁的、善的;情属阴,是贪的、恶的。而善的成分并非就是善德,它必须通过教育,才能继续发展成为人的善德,即所谓“性非教化不成”。人性中兼有善恶的因素,教育的作用就是发展人性,使人成为善人。他还提出“性三品说”,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目的是为“任德教而不任刑罚”的治术主张提供人性论根据。

(2)教育对社会的作用

董仲舒鉴于秦王朝对于人民实行“严刑峻法”而迅速被推翻的历史教训,主张实行“德教”。他几乎把一个国家的治乱兴废都归之于礼乐教化,政治上首要的事情就是“德教”。王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教化。教育主要起到提防社会“奸邪”的作用。

11.董仲舒提出了哪些道德教育和教学原则方法?

答:(1)道德教育

道德根源——天赋

董仲舒把封建道德和封建秩序都说成是人性生来就固有的,是上天赋予的。他把道德的来源推到抽象的人性上,再从人性归到天命上,这样就使封建道德神圣化,成为超阶级的普遍的东西,掩盖其为地主阶级利益服务的真相。

道德教育内容——“三纲五常”“正谊明道”

a.“三纲五常”。董仲舒认为封建道德——“三纲五常”及其相应的忠、孝、仁、义等都出于“天意”,是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仁、义、礼、智、信”为五常,是调整和补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三纲五常”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

b.“正谊明道”。“正谊明道”也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董仲舒特别强调“义”,提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c.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第一,“以仁安人,以义正我”。董仲舒认为道德教育中,“治我”要严,待人要宽。

第二,强勉行道。董仲舒强调“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意思是,奋勉地努力进行道德修养,德性就一天比一天好,而且越发成功。

第三,明于性情。他认为在道德教育中,要诱发其天性中美好的东西,抑制其所憎恶的东西。

第四,必仁且知。他认为德育、智育应结合起来,他提出了仁者不智与智者不仁的片面性,从而提出既要强调德育又必须德智相辅的方法。

(2)关于教学原则方法

知识来源与教学内容

a.知识来源——“内视反听”。董仲舒认为天在创造人类时,也赋予人以封建道德。所以“天道”寓于人心之中,天心和人心相通,认识了人的本心,也就认识了“天道”。人通过内心反省,就可以体会“天意”。人的知识就是经过“内视反听”的内省过程得来的,进而达到“明善心以反道”的境界。这种不通过感官只通过内省体察就能获得知识的观点,和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求在我”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具有神秘的唯心主义的色彩。

b.教学内容——“诗书礼乐”。董仲舒认为只有圣王才有可能“发天意”“承天意”,人们学习的内容就应该是他们所制作的诗、书、礼、乐和封建的伦理道德等知识,至于自然知识那是不应该学习的。

教学原则方法

a.论教师的圣化。董仲舒要求教师尊重育才之道,对学生进行教育要适时、适量、适度,监督而不使之紧张,查考而不使之烦苦,这就是教师的“圣化”原则。

b.节博合宜。董仲舒认为教学要注意处理好“节”与“博”的关系,对于学生学习知识的范围,不能“太博”,也不能“太节”。“太博”“太节”,都会带来学习上的损失,应该是节博合宜,节博结合,循序渐进。

c.专一虚静。董仲舒认为学习必须专心一致,始终好善求义,才能知“天道”。他认为要真正深入悟解,体会精微,必须虚静。学习时头脑要冷静,排除杂念,虚心以求,那么学习就能达到致精的程度。

12.试述王充对迷信烦琐的经学教育的批判。

答:东汉时期,儒学与神学、谶纬迷信的结合,腐蚀了学校教育,僵化了学术思想,王充对这种迷信、烦琐的经学教育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1)反对“信师师古”,主张“极问”

王充批评当时“信师是古”盲目迷信的恶习,大胆地写了《问孔》《刺孟》等文章,并具体地指出孔子之徒不能“极问”和孟子某些思想的模糊与混乱。所有这些,不仅对于打破盲目崇拜孔孟的迷信思想、揭露当时儒家神学的虚妄有重大作用,而且他从正面提出“极问”“问难”,反对“信师是古”等积极主张,是对师生关系、古今关系的一种有益的探索。

(2)反对“记诵章句”,主张“贵通”

王充还对当时教育上只拘一经,或只记诵章句、训校文义的风气作了深刻的批判。他尖锐地指出当时教育脱离实际、学用相违的弊病。而且他还正面提出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要“贵通”,即教育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博览古今”,学用结合,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地“兴论立说”,具有独立见解,不受传统思想的束缚。

13.简论王充的教学思想。

答:王充把先秦一些唯物主义思想,特别是荀子“万物之中人为贵,贵其有知”的思想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他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表现在教学思想上有以下几点:

(1)知识来源——“学之乃知,不问不识”

王充反对生知之说,反对知识的先验论,认为“不学自知,不问自晓”的事是古今所没有的。王充重视知识的力量,认为有知识就有力量,“人有知学,则有力矣。”

(2)教学过程——“见闻为”与“开心意”

王充认为教学过程应包括“见闻为”的感性阶段和“开心意”的理性阶段。

所谓“见闻为”,即教学中首先要依靠耳闻、目见、口问、手做,去直接接触客观事物。所谓“开心意”,即教学中不能停留在“见闻为”的感性认识阶段,还必须把感性知识加以深化提高。这就是要求开动脑筋,进行理性思考,这样才能“知一通二,达左见右。”这样才能分清是非,判定真假,“订其真伪,辩其虚实。”

(3)教学效果——“效验”

王充的“效验”就是以实际效果来检查知识真伪的论证功夫,即认识和理论必须符合客观事实,必须通过实际效果来检验,凡是符合事实效果的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违背事实效果的思想理论,即使说得再动人,也不能相信。“效验”的方法是引用实际事物来证实言论行动,这是他的基本的教学方法论。

根据以上这些观点,再联系到他在批判经学教育中的那种反对迷信教条、倡导独立思考的见解,可以看到王充把教学当作一种不为任何传统所束缚的生动的有创造性的客观过程。这就是王充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的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