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四 手印纹型分析
一、实训目的
熟悉指头乳突花纹的分类方法;培养眼睛观察纹线、追踪纹线的能力,为手印的分析、判断和检验鉴定打好基础。
二、实训内容
对指头花纹进行分类,每人完成100枚指纹纹型分析、分类,并在同组同学中找齐所有种类的指纹。
三、实训器材及所需物品
1.指纹放大镜、分规、直尺、铅笔;
2.十指纹三面捺印卡片10份、纹型分析作业纸1张。
四、实训方式
学生以班为单位,独立完成实训。
五、实训要求
1.学生独立完成实训,也可2-5人自由结成小组合作完成。
2.指纹分类要完整、准确,命名应规范。
六、实训步骤与方法
用肉眼或利用放大镜仔细观察指印样本,了解、熟悉指印样本乳突花纹的形态结构。
根据“六步分类法”对指头花纹逐级分类,即从指纹的组成结构、内部花纹的具体形态、中心花纹的倾斜方向或流向、中心纹线的位置高低或纵向长短、中心腔内的线数结构及指纹三角的相对位置等六个方面进行分类。
第一步,按整个花纹的总体结构,把指头花纹分为四个基本类型。
弓型纹:由外围和根基两个系统,没有内部系统的花纹,见图1-4-1。
箕型纹:花纹中心由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箕形线相套叠而成,且具有三个系统和一个三角,见图1-4-2。
图1-4-1 弓型纹
图1-4-2 箕型纹
斗型纹:花纹中心由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相套叠或层叠,或环形线与螺形线相套叠而成的花纹,且具有三个系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三角,见图1-4-3。
图1-4-3 斗型纹
图1-4-4 混杂型纹
混杂型纹:内部花纹由两种以上纹型体系并列混合,或由形态奇特、结构杂乱的纹线构成的花纹。混杂纹型比较少见。见图1-4-4。
第二步,按内部花纹的不同形态,对四个基本类型的花纹再进行分类。
1.弓型纹依据其内全部花纹的形态不同可分为弧形纹和帐形纹。
弧形纹是指上部由较多顶部弧度较小的弓形线、弧形线层叠,下部由较少的横直线组合而成的弓型纹,见图1-4-5。
帐形纹是指上部由部分顶部弧度较大的弓形线层叠,下部由较少的横直线构成,中心部位由一条以上的支撑线组成的弓型纹见图1-4-6。
图1-4-5 弧形纹
图1-4-6 帐形纹
2.箕型纹依据箕口的开闭状况可分为开口箕和闭口箕。
开口箕是箕口呈敞开状态的箕型纹,见图1-4-7。
闭口箕是箕口呈闭合状态或具有明显的闭合趋势的箕型纹,见图1-4-8。
图1-4-7 开口箕
图1-4-8 闭口箕
3.斗型纹依其花纹中心形态可分为环形斗、螺形斗、绞形斗、曲形斗、双箕斗、囊形斗和混杂形斗。
环形斗是指花纹中心由一条或一条以上完整的环形线相套叠而组成的斗型纹,见图1-4-9。
图1-4-9 环形斗
图1-4-10 螺形斗
螺形斗是指花纹中心由一条或一条以上起点方向一致的螺形线并行、绕旋组成的斗型纹,见图1-4-10。
绞形斗是指花纹中心由两条或两条以上独立且起点方向相反的螺形线相对绞绕、旋转而组成的斗型纹,见图1-4-11。
图1-4-11 绞形斗
图1-4-12 曲形斗
曲形斗是指花纹中心仅由一条完整、独立的曲形线组成的斗型纹见图1-4-12。
双箕斗是指花纹中心由两条或两条以上独立、圆滑的曲形线相层叠,或在一条完整的曲形线的两个假箕头内各有一条以上随曲形线旋绕的箕形线组成的斗型纹,见图1-4-13。
图1-4-13 双箕斗
图1-4-14 囊形斗
囊形斗是指花纹中心由一条或一条以上闭口箕形线形成的其中心有一条或一条以上凸向箕口的弧形线组成的斗型纹,见图1-4-14。
4.混杂型纹依其内部形态可分为箕帐混合纹、箕斗混合纹、并列箕形纹、并列斗形纹、杂形纹、畸特纹等。
箕帐混合纹是指内部花纹由一箕一帐两种体系的纹线混合组成的花纹。
箕斗混合纹是指内部花纹由一箕一斗两种体系的纹线组成的花纹。
并列箕形纹是指内部花纹由两个以上独立、并列的箕形线体系组合而成的花纹。
并列斗形纹是指内部花纹由两个环形线或螺形线体系相并列或一环一螺两个体系并列组成的花纹。
杂形纹是指内部花纹形态杂乱而不能归入弓、箕、斗型纹,也不能归入上述混合型纹的花纹。
畸特纹是指由畸形指如叉指、骈指等引起的畸形花纹或其形态极为特殊的畸形花纹,或由于手指上的生理缺陷,由耕指、叉指等畸形指所造成的形态奇特的花纹。
第三步,按花纹的倾斜方向与流向对不同形态的纹型进行分类。
1.弓型纹
(1)弧形纹。根据中轴线倾斜方向,可将弧形纹分为左倾弧(上端向左倾斜)、右倾弧(上端向右倾斜)、无倾弧(无明显倾斜方向),见图1-4-15。
图1-4-15 弧形纹的倾斜流向
(2)帐形纹。根据主支撑线倾斜方向,可将帐形纹分为左倾帐(上端向左倾斜)、右倾帐(上端向右倾斜)、箕倾帐(无明显倾斜方向),见图1-4-16。
2.箕型纹
在第二步分类的基础上,根据箕头或箕口的朝向,可将箕型纹分为左箕和右箕,其中箕头朝向左上方为左箕、箕头朝向右上方为右箕。还可根据左、右箕的出现率将其分为正箕与反箕,箕头朝向拇指、箕口朝向小指为正箕,反之箕头朝向小指、箕口朝向拇指为反箕,在手印中左手右箕、右手左箕为正箕,左手左箕、右手右箕为反箕,见图1-4-17。
图1-4-16 帐形纹的倾斜流向
图1-4-17 箕型纹的倾斜流向
3.斗型纹
(1)环形斗。依其环形线的中心轴上端倾斜方向分为左倾环(向左倾斜)、右倾环(向右倾斜)、无倾环(无明显倾斜方向),见图1-4-18。
(2)螺形斗、绞形斗、曲形斗、双箕斗。依纹线旋转的方向分为左旋螺、绞、曲、双箕(顺时旋转)和右旋螺、绞、曲、双箕(逆时旋转)。也可根据左旋、右旋的出现率的不同分为正螺、绞、曲、双箕(旋向拇指)和反螺、绞、曲、双箕(旋向小指),反映在手印中则为左手左旋(顺时旋)、右手右旋(逆时旋)为正旋,反之左手右旋(逆时旋)、右手左旋(顺时旋)为反旋,见图1-4-19。
图1-4-18 环形斗的倾斜流向
图1-4-19 斗型纹的旋转方向
(3)囊形斗
依囊头的朝向分为左囊和右囊,囊头朝向左上方为左囊、囊头朝向右上方为右囊。还可根据左、右囊的出现率不同将其分为正囊与反囊,囊头朝向拇指、囊口朝向小指为正囊,反之囊头朝向小指、囊口朝向拇指为反囊。在手印中左手右囊、右手左囊为正囊、左手左囊、右手右囊为反囊。见图1-4-20。
图1-4-20 囊形斗的倾斜流向
第四步,按花纹中心的高低长短对各种花纹形态进行分类。
1.弓型纹。弓型纹中,根据弧形纹中心弧形线的弧凸点向两侧展开角度(即展角α)的大小,可将弧形纹分为低弧(α>145°)、高弧(α<115°)、中弧(115°≤α≤145°);根据帐形纹三角线外角点至最高支撑线上方第一条弓形线顶点的距离(S)长短,可将帐形纹分为高帐(S≤5.1cm)、低帐(5≤12.5cm)、中帐(2.5cm<S<5.1cm)。
2.箕型纹。箕型纹中,不同流向的开口箕依其箕头的高低位置不同,可分为抬头箕(箕头朝上,箕口朝下)、卧头箕(箕头、箕枝、箕口呈横卧状态)、俯头箕(箕头朝下弯垂)、倒头箕(箕头垂直朝下,箕口垂直朝上)。其中抬头箕还可依中心箕形线的箕头是否超出分析范围,分为高头箕、中头箕、低头箕。依开口箕中心箕形线以外两侧5条纹线以内相连纹线的数量多少及两侧的箕枝状态的不同,又可分为开口平枝箕(没有或仅有2条纹线相连)、开口连枝箕(任一侧有3条或3条以上纹线相连),见图1-4-21、1-4-22。不同流向的闭口箕依其箕头中心点(最高点)至箕口闭合点之间的距离(S)的长短,可分为长闭口箕(S≥5.1cm)、短闭口箕(S≤5.0cm)。
图1-4-21 平枝箕
图1-4-22 连枝箕
3.斗型纹。头型纹中,不同倾斜方向或流向的各种环、螺、绞花纹,依花纹中心第一圈环形线、螺形线、绞形线的长度(S)不同,分别分为正圆环(S≤2.5cm)、长圆环(S~5.1cm)、椭圆环(2.5cm<S<5.1cm),或正圆螺(S≤2.5cm)、长圆螺(S≥5.lcm)、椭圆螺(2.6≤S≥5.0cm),或正圆绞(S≤2.5cm)、长圆绞(S≥5.1cm)、椭圆绞(2.6≤S≤5.0cm);曲形斗按中心曲形线两箕头顶点间的距离(S)长短,可分为短曲形斗(S≤5.0cm)、长曲形斗(S≥5.1cm);双箕斗按中心曲形线两端弯转处(假箕头)的顶点间的距离(S)长短,可分为短双箕斗(S≤5.0cm)、长双箕斗(S≥5.1cm);囊形斗按箕头顶点至箕口夹角点的距离(S)长短,可分为长囊(S≥5.1cm)、短囊(S≤5.0cm)。
第五步,按花纹中心腔内纹线的数量多少或不同结构进行分类。
1.弓型纹。按帐形纹花纹中心的支撑线的数量多少,可将帐形纹分为一线帐、二线帐、三线帐、四线帐、多线帐(大于等于5条线)。
2.箕型纹。按中心箕形线的箕头内的线条数量多少或不同结构,可将箕型纹分为一线箕、二线箕、三线箕、四线箕、多线箕(大于等于5条线),或空心箕(中心箕形线箕头内分析圆半径2.5cm范围内无任何纹线)、点眼箕(中心箕形线箕头内分析圆半径2.5cm范围内有明显的小点、小眼、小桥、小勾等特征)。
3.斗型纹。斗型纹中环、螺、囊形斗按中心环形线、中心螺形线、中心囊内纹线数量多少或不同结构,分别分为一线环、二线环、三线环、四线环、多线环(大于等于5条线),空心环(中心环形线内无任何纹线)、点眼环(中心环形线内有明显的小点、小眼、小桥、小勾等特征);一线螺、二线螺、三线螺、多线螺(大于等于4条线),空心螺(中心螺形线内无任何纹线)、点眼螺(中心螺形线内有明显的小点、小眼、小桥、小勾等特征);一线囊、二线囊、三线囊、四线囊、多线囊(大于等于5条线),空心囊(中心囊内除有凸面朝向箕口的弧形线外,无其他纹线)、点眼囊(中心囊内有明显小勾、小眼、小桥、小点等特征);曲形斗按正置假箕头内线数不同或结构分为空心曲(无任何纹线)、一线曲、二线曲、三线曲、四线曲、多线曲(大于等于5条线),点眼曲(有明显小勾、小眼、小桥、小点等特征);双箕斗可按花纹中心两假箕头顶点间的间隔线数不同分为一线双箕、二线双箕、三线双箕、四线双箕、五线双箕、多线双箕(大于等于6条线)。
绞形斗一般不作此分类。
第六步,按花纹中心距三角的远近进行分类。
1.箕型纹。根据花纹中心点与三角外角点间的间隔线数不同,可将箕型纹分为近角箕(小于等于6条线)、远角箕(大于等于7条线),其中远角箕可以进一步分为7~9条远角箕、10~12条远角箕、13条以上远角箕。见图1-4-23、1-4-24。
图1-4-23 近角箕
图1-4-24 远角箕
2.斗型纹。可按花纹中心点与近三角的外角点之间的间隔线数分为近角斗或少线斗(小于等于8条线)、远角斗或多线斗(大于等于9条线),分别将环、螺、绞、曲、双箕称为近角环、远角环;近角螺、远角螺,近角绞、远角绞,近角曲、远角曲,近角双箕、远角双箕。对于远角斗还可再分为9~11条线的各类远角斗、12~14条线的远角斗、15条线以上的远角斗;对于环、螺、绞、曲、双箕斗型纹,还可从左三角下部支流向右三角方向追迹,按追迹线在右三角之上、之下等位置分为上8线以上的环、螺、绞、双箕形斗,上7-4线的环、螺、绞、双箕形斗,上3~0线的环、螺、绞、双箕形斗,中0~下3线的环、螺、绞、双箕形斗,下4线的环、螺、绞、双箕形斗。另外,还可根据花纹中心距离左三角或右三角相隔远近分类。环、螺、绞形斗中,左侧靠近三角的称为左近角环、螺、绞;右侧靠近三角的称为右近角环、螺、绞;若与左右三角间距相近或间隔线数相等,左手称为左近角环、螺、绞,右手称为右近角环、螺、绞;曲形斗的向下箕头如果距离左三角近,可称为左近角曲,反之称为右近角曲。见图1-4-25、1-4-26。
图1-4-25 近角斗
图1-4-26 远角斗
弓型纹因无三角,故无此步分类。囊形斗一般也无此步分类。某些指头花纹若出现明显的永久性附加特征,如伤疤等,可另附加花纹,如伤疤箕、伤痕斗等。
“六步分类法”是一套完整的分类系统,实训或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分类等级进行分类,同一等级中也可选择、调整具体分类方法。
七、实训作业
1.完成纹型分析作业一份;
2.完成纹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