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将一个贫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转变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全球经济强国,是中国经济改革所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引起世人关注的远不止于此。按照经济学观点,“中国经济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似乎与传统理论相悖”116,因此必须重新理解制度变革的经济学含义。中国的经验对经济学的某些核心观点提出了挑战。比如,“如果没有恰当的制度配套,就无法实现市场经济”117的假设,以及“因为政治体制决定和保障经济规则,所以政治体制决定经济表现”118的假设。
中国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的兴起,既不是设计出来的,也不是执政党所预期的。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的初衷是,恢复国有工业和商业经济的活力。然而,市场配置资源模式的转移,打开了机会的大门,创业者们开始创立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头十年,作为一种低级组织形式的民营企业,不但面临强大的由地方政府设置的市场进入障碍,而且面临国有企业的竞争性排斥。尽管有正式的规定要将民营企业的规模限制在传统家庭式作坊之内,但是得益于市场高度分散化的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为了绕开关于民营企业的制度性障碍,有些企业家将他们的企业注册为“假冒”的集体企业;然而,很多人还是坚持民营企业的性质。在自行组织起来的市场中,企业家们建立起了在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传统经济中进行竞争和合作所需的经济制度。通过自下而上的企业家行为,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0年,集中于沿海省份的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
关于市场经济转型的文献,试图从以国家为中心的视角解释中国的改革经验。一部分文献强调中央政府财政制度安排的作用,另一部分文献聚焦于地方政府的支持作用。119这些研究对于为什么地方政府没有完全取缔民营企业的问题,只提供了部分答案。然而,它们忽略了一个同等重要的问题,即在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时,是什么样的制度框架,允许、鼓励和指导企业家们开创出欣欣向荣的民营企业经济。120
我们的理论提出了一个制度变革的多层次因果模型。在此模型中,因果力量在宏观结构到微观行为的制度机制,以及从微观动机和行为到宏观层面两方面均发挥作用。我们已用谢林图表示了反规范出现的模型,加上制度变革多层次因果模型,可以勾勒出私人资本产生的因果关系。始于1978年的经济改革,逐步确定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法律地位,从而支持了在分散的市场中创造并获取利润的行为的自我增长,鼓励了企业家们脱离现有经济秩序并创立民营企业。在微观层面,尽管还没有正式法律保护企业的私有财产权,但新商业模式的出现和扩散,允许、鼓励和指导企业家们创造了民营经济。谢林图演示了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创立民营企业,以及在紧密联系的社区中开展重复交易所带来的个体收益变化的动态模式与民营非正式经济制度的形成过程。根植于网络的规范可提供确保经济交易安全的有效机制。如果配以恰当的情境条件,这些规范也可被快速扩散,并由此成为内生制度变革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