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我”崇“神”
突出自我,张扬个性,一切唯个人的性情、需要、意念、心境、兴味、趣好为准则,是魏晋风度另一个鲜明的特色。实际上,这也是“任诞”方式的另一面。“背叛礼教”、超越礼法的同时也就是回归人性,凸显自我,实现生命的自然和心情的自由。所以,魏晋士人最看重的是一个“我”字,把“我”置于一切之首。以殷浩为例,当有人问他:“卿定何如裴逸民?”他回答说:“故当胜耳。”这里没有谦逊之语,只有唯“我”为大。时人常把殷浩与桓温等量齐观,二人便有些互不服气,有一天,“桓问殷:‘卿何如我?’殷云:‘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表示出不屑与之比较的意思。然而桓温却不认这个账,他又对别人讲:“少时与渊源(殷浩字)共骑竹马,我弃去,已辄取之,故当在我下。”(《世说新语·品藻》)这里反复突出的是一种自我肯定个性张扬之意趣。魏晋士人之所以“宁作我”,是因为他们觉得只有“我”才是至高的、一流的:
桓大司马下都,问真长曰:“闻会稽王语奇进,尔邪?”刘(真长)曰:“极进。然故是第二流中人耳!”桓曰:“第一流复是谁?”刘曰:“正是我辈耳!”(《世说新语·品藻》)
这种“我”为一流、当仁不让的意识,不能简单理解成狂妄自大,自命不凡,它反映的实际是魏晋人格美理想对个体、自我、人性的充分关注和高扬。
正因如此,魏晋士人最看重的还有一个“情”字。情与理的矛盾是个体和社会、“自然”和“名教”之矛盾的集中体现。魏晋之际人们追求超越名教,回归自我,也就必然追求越“理”任“情”,使人的自然之性、生命之情从伦理规范(“礼”)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获得一种充分的满足和自由。《世说新语·伤逝》篇说:
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简服其言,更为之恸。
据说万子死时才19岁,王戎的悲不自胜无疑是一种真情的流露,其所表现出的父子关系实已超出名教礼法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并不想做“忘情”的“圣人”,而是发出“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这样坚定而响亮的声音。这也是整个时代的最强音。其实,圣人有情还是无情,在魏晋玄学中已有所探讨。何晏以“无”为本,所以讲“圣人无(忘)情”,但王弼不同意这一点,认为圣人本“无”却不离“有”,所以应讲“圣人有情”。他说圣人既是“神明”也是“常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既然“同于人”,圣人就“不能去自然之性”,当然也“不能无哀乐以应物”;因而圣人拥有常人的情感欲求“可以无大过”,而对圣人做不到“以情从理”就予以这样那样的指责也实在“失之多矣”!(何劭《王弼传》)王弼“圣人有情”说的提出,从理论上就为魏晋之际个体之“情”的解放打通了道路。由此,父子之间由强调尊卑之“礼”转向突出自然之“情”(如王戎与其子的关系),夫妻之间亦由尊卑转向了“狎昵”,即转向亲密的情感关系。《世说新语·惑溺》中说:
荀奉倩与妇至笃,冬月妇病热,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妇亡,奉倩后少时亦卒。
妻子冬天得了热病,荀奉倩便跑到院子里,将自己的身子冻得冰凉,再跑回用冷身子给妻子降温。妻子死后,他不久也告别了人世。这反映的是一种多么深挚动人的夫妻之情啊!即使放在现代,这样的夫妻感情也是很难得的。当时的人似乎都成了钟情之辈,似乎都愿为情生,为情死。如司徒长史王伯舆(名廞,东晋名士)登上茅山,竟对着山大哭着喊道:“琅琊王伯舆,终当为情死!”(《世说新语·任诞》)应当说,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文化景观。个体的、人性的“情”,成了自我人格的中心,这在古代审美文化史上是不多见的。
魏晋士人主“我”重“情”,与他们特别强调一个“真”字,或者说以“真”为美也有内在的关系。这里所说的“真”,主要不指外在的物理之真,形相之真,而是指人的一种内在的真本质、真性情,也就是当时人们视为生命之本的那个“自然”。有了这个自然性情的“真”作为生命之本和人生至境,那么一切外在的身份、地位、功名、利禄、礼节、操守、准则、规范之类东西就统统不重要了。人,只要他以真本质、真性情存在着,以真实、直率的姿态待人处事,处处裸露和展现着生命的本色与自然,他就会受到社会的首肯和褒奖,就是一个美的人格。《世说新语》一书处处展现了那个时代对人性之真、心趣之真的追求和赞赏。诸如:“谢公称蓝田掇皮皆真。”(《赏誉》)“庾公问丞相:‘蓝田何似?’王曰:‘真独简贵,不减父祖。’”(《品藻》)这里所说的人物之美,皆指其性情之本真。即使人相貌丑陋,但任性率真,照样也是美的。比如:“刘伶身长六尺,貌甚丑悴,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余嘉锡解释说:“土木形骸者,谓乱头粗服,不加修饰,视其形骸,如土木然。”所谓不加修饰,就是强调本性之真;而人物本性真实的主要标志,就是为人处事,不虚伪矫情,不矜持做作,任情恣性,率真畅意,正如一位叫张翰的名士所说:“人生贵得适意尔。”(《世说新语·识鉴》)亦如嵇康所讲的,人生之美即在“意足”“自得”。这样的人性之真,便成为魏晋时期普遍崇尚的人物美标准。王隐《晋书》中说:
王羲之幼有风操。郗虞卿闻王氏诸子皆俊,令使选婿。诸子皆饰容以待客,羲之独袒腹东床,啮胡饼,神色自若。使具以告。虞卿曰:“此真吾子婿也!”问是谁?果是逸少,乃妻之。(《御览》八百六十)
这就是著名的“东床快婿”一词的由来。那么多王氏子弟,为什么单单挑中了王羲之做女婿?就是因为他不饰容,不矜持,任性所之,本色真实,因而是最美的人格。时人崇尚的这一人性之真,还指个体并不按照先定的原则、计划、成规、礼俗做人行事,而是只求兴者所至,心之所愿,心调意适,性情自得:
王子猷……忽忆戴安道。时戴在郯,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世说新语·任诞》)
这里所反映的乘兴而为、兴尽则止,一切唯兴致、兴趣、兴味为尚的人生态度和方式,是何等潇洒磊落,率任自由!在如此真纯本色、自然原态的人性美面前,一切所谓教养、规矩、身份、礼数等又算得了什么呢?
当然,以我为本,以情为重,以真为尚,并不意味着魏晋士人追求的是纯然肉体的沉沦与感性的放纵。虽然这期间有杨朱之学的兴盛(《列子·杨朱》篇是魏晋时期所作,已为近代学界所证实),其声称“逸乐,顺性者也”;主张“养生”之道即“肆之而已”;讲究“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等等,确也反映了上层社会一部分人醉生梦死的生活观念和方式,但总的说来,杨朱之学不代表魏晋士人的主流意识(其实杨朱之学本质上应视为魏晋士人“自我超越”之自觉意识的一种末流的、极端的形态),因为后者强调的主要不是感性形骸的放纵,而是内在神意的自得,即一种主体性智慧、心性、意趣、精神的满足和自由。换句话说,“自我超越”作为魏晋士人自觉追求的个体人格理想,其落脚处不在肉体而在性灵,不在物欲而在精神。这是把握该时代审美文化的根本要点。所以,注重一个“神”字,讲究以“神”为“王”,也是该时代人物美风采的重要特征。
对此,我们可稍作回溯以作比较。先秦两汉时期,虽有过道家之学的发展和黄老之术的兴盛,但士大夫的人格美理想,总体上是以天下为己任,以道德为圭臬的。这一点直到东汉中晚期仍表现得相当突出,其标志主要是,在当时议论朝政品评人物的“清议”风尚中,士人们一是参与政治,执著事功,尤其以决绝的姿态与外戚、宦官进行斗争,表现出对“兼善”型、“外王”型之传统人格范式的积极认同;二是崇尚节操,注重德行。这不仅源自个体的“内圣”欲求,也是士人获取声名的现实需要,因为声名与当时的选举制度直接相关。《廿二史札记》卷五“东汉尚名节”条说:“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誉必全力赴之。”这个名誉,既关乎功,更关乎德。“盖功德者所以垂名也,名者不灭,士之所利。”所以,功德名节便成为汉末士人的自觉追求,也成为当时人物品评的首要标准。但到曹魏时代,随着曹操“唯才是举”政策的实施,人物美重心即由“德”转向了“才”,转向了智慧、能力、才情、精神等方面。该时代刘劭的《人物志》说“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自序》),“智者德之帅也”(《八观》),“物生有形,形有神情;能知精神,则穷理尽性”(《九征》)等等,即体现出这一转化。自此,魏晋时代的人物美标准便不再是功德名节,而是变成了主体智慧、内在精神,即如陈季方所言:只“知泰山之高,渊泉之深,不知有功德与无也!”(《世说新语·德行》)于是,不但玄言清谈的智慧竞赛为士人所趋鹜,而且“神”之深浅高下也为士人所关注:
桓公(评高坐)曰:“精神渊箸。”
庾公目中郎:“神气融散,差如得上。”
司马太傅府多名士,一时俊异。庾文康云:“见子嵩在其中,常自神王。”(均见《世说新语·赏誉》)
大凡名士多以神明才俊见重,而能够在其中出类拔萃,成为“神王”,那便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了。“常自神王”,意味着一种精神上、智慧上的优越感,一种内在心灵的深邃和无限,而这才是真正令人向慕的美的人格。所以,“宅心玄远”“忽忘形骸”的嵇康、阮籍成为时人崇尚的人格楷模和偶像;而“区别臧否,瞻形得神”则成为一种普遍的人物品鉴目标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