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纳税筹划的双层含义
纳税筹划、税收筹划、税务筹划都是根据英文“Tax Planning”翻译而来的,在此不作具体的区分。为统一起见,本书采用“纳税筹划”一词。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编著的《国际税收词汇》对纳税筹划是这样定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在《个人投资和税收筹划》一书中指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税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
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一书中写道: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为税收筹划。
我国税务专家唐腾翔在《税收筹划》一书中写道: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张中秀在《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中写道: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来尽可能减少税负的行为。后来在《纳税筹划宝典》中又提到了第四种形式即“实现涉税零风险”。
盖地在《税务筹划(第3版)》中写道: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纳税筹划既包括节税筹划,又包括避税筹划、税负转嫁筹划和涉税零风险筹划,持这种观点的有张中秀等人。狭义的纳税筹划只包括节税筹划,持这种观点的有唐腾翔等人。笔者从纳税筹划根基的角度,借鉴传统广义纳税筹划的观点,将纳税筹划的含义分为两个层面来理解:一个层面是降低企业税负,具体包括节税筹划、避税筹划和税负转嫁筹划;另一个层面是防范纳税风险筹划,主要是指通过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来避免、降低、分散、转移、保留或利用纳税风险的筹划。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研究纳税筹划不能脱离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根据前文所述,这里的价值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价值,而且包括精神层面的价值。物质层面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保证自身持续及扩大经营;精神层面的价值体现在用于回报社会,造福人类),因此,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也是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据此,笔者认为,纳税筹划是指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或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注: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应当是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从消极的方面来说,至少是不违法,这里便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行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对企业设立、筹资、投资、物资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利润分配、产权重组等活动中涉税事项事先进行策划和安排,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和防范企业纳税风险双重目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