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的致辞
各位嘉宾,专家学者,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这次研讨会的顺利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天研讨“商事制度改革与完善企业诚信经营法制建设”的主题,是根据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去年东莞举行的“企业集团的公司法制建设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经过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的商议,作为今年第23届公司法系列研究的正式主题。
大家知道,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中央提出了包括诚信在内的中国持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落实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我国在创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同时,加大了商事制度的改革力度。例如,放宽了设立企业的条件和简化了企业登记的手续。现在我国每天注册的公司数以万计,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进程和我国经济的发展。为用法律手段推进自贸区的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法律的方式将上海自贸区的经验推广到全国。在这方面,上海是作出了重大贡献的。
我国在以往公司制改革过程中,曾出现过“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情况。在这次商事制度改革中,怎么使我国的企业一方面能够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呢?为此,我提议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和企业诚信经营方面的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为完善我国商事制度特别是法律层面的制度总结实践经验,这就是我们考虑举办“商事制度改革与完善企业诚信经营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的初衷。
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时,将诚信问题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我认为,作为一个企业来说,诚实信用是打造优质品牌,与消费者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作为一个地区来说,如果诚实信用做得比较到位,就有利于营造该地区的良好经商环境。就一个国家来说,不仅要在经济领域,而且要在各个领域都要重视诚信文化建设。因为各个领域都涉及诚信问题。比如,最近我国有些地区暴露的学术腐败问题,在党政机关存在干部个人虚假档案问题等,就说明各个领域都要重视诚实信用建设。当然,建设诚实信用文化,除了市场经营主体要进行自我建设外,国家立法机关也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并把建设诚实信用方面的好经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我们上海有个非常好的传统,即从1993年起,针对公司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各方面专家和学者,从实务与理论的结合上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供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参考。所以,我每年参加研讨会都有很大的收获。当然,参加这次研讨会,也会受益匪浅。
最后,感谢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路漫(北京)品牌管理公司、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等对举办这次研讨会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特別是港澳台和日本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期待所发表的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