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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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战争与和平互为参照系

战争与和平是人类社会两种最基本的社会现象。战争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是社会性。战争是人类社会交往的一种形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活动。

二是暴力性。战争是一种真正的暴力行为。没有暴力便谈不上战争。战争的暴力性表现为建立暴力组织、运用暴力手段,并将暴力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暴力性是战争最根本的特征。一般意义上的矛盾与冲突还不能说是战争。

三是对抗性。战争不仅是一种暴力行为,而且是敌对双方都使用暴力进行对抗的行为。双方直接的暴力对抗是战争的又一重要特征。

和平是战争的反面。和平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虽然不可避免地充满矛盾和斗争,但这些矛盾并未达到严重激化和对抗的程度,解决这些矛盾一般不需要诉诸武力,采取各种非暴力手段和形式即可解决。因此,和平不具有暴力的本质,是对暴力的否定。

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社会不是处于战争之中,就是处在和平时期。和平是两场战争之间的间歇期。这两种社会现象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既相互对立、相互否定,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它们各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在二者的关系中,战争是相对和平而言的,和平是相对战争而言的,没有和平就无所谓战争,没有战争也无所谓和平。战争与和平分别从对方那里获得自己的本质规定。战争之所以为战争,和平之所以为和平,并不在于它们各自自身,而在于它们是互为相反的社会现象和社会状态。它们只有以对方为参照系,才能说明自己,只有在对方的规定中才能取得自己的本质规定。

同时,战争与和平又是相互转化的,二者互相转化的内在根据不是别的,而是它们之间所具有的同一性。战争本身孕育着和平,和平中也酝酿着战争,战争与和平各自蕴含着自己的对立面。当和平的平衡被打破时,战争便爆发了;当战争双方难以为继,或一方实现战争目的,或一方被另一方征服,放弃继续对抗,这时,战争就会向和平转变。战争与和平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联结。它们都是政治的表现。和平时期的斗争是政治,战争也是政治,但用的是特殊手段。战争与和平统一于政治。因此,战争是和平时期政治的继续,和平是战争时期政治的继续。人类历史就是战争与和平交替发展的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