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优秀论文
专题一 服务业理论与政策
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律述要
(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 绍兴 312000)
(2 四川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自贡 643000)
【内容摘要】 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律,主要涉及生态、效应和平台三大方面。其中,生态规律包括协调稳定律、负载定额律、相生相克律、能流物复律和时空有宜律。效应规律指互联网的各种可以量化的经济影响力的本质联系与必然趋势,可以采取相应的评测方法,分别衡量互联网经济的直接影响力、动态影响力和间接影响力。在互联网经济中,所谓平台,就是为合作参与者与客户提供一个软硬件相结合的合作与交易的场所或环境。近来,可以观察到从单边市场到单边市场+双边市场、终端——应用——平台、“平台+”生态圈和云平台等一系列创新应用的趋向与模式。
【关键词】 互联网经济;市场规律;生态规律;效应规律;平台创新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8.8%。随着互联网应用向提升体验、贴近经济方向发展,互联网应用与社会经济之间的相互融合更为深入,网络购物、旅行预订等网络消费拉动经济稳步增长;与此同时,经济形势的变化,也促使网络理财、网络炒股等相关功能的使用日益普及。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正式出台与逐步落地,互联网将带动传统产业的逐渐变革与新兴产业的全民创新。未来,在云计算、物联网及大数据等相关应用的强力助推之下,互联网将加速促进农业、现代制造业和生产服务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型升级,从而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与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经济,是由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及世界经济深度转型与融汇而孕育的一种新生态,正深刻影响中国和世界经济格局,是全球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相当活跃的领域之一(王文博,2015)。“十二五”期间,中国互联网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位居全球前列,互联网经济在GDP中的占比持续攀升,2014年达到7%,占比超过美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规模跃居全球第一;互联网带动电子信息相关产业市场高速增长。互联网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的数字化转型:互联网对生产力与增长的影响》预计,2013—2025年,互联网将帮助中国GDP增长率提升0.3~1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在这十几年中,互联网将有可能在中国GDP增长总量中贡献7%~22%。国际数据公司将互联网经济定义为“应用因特网技术所进行的投资以及通过因特网销售产品和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其中,应用因特网技术所进行的投资,包括技术开发、营销、内容设计、专业服务以及教育与培训等。实际上,互联网经济是由电脑与网络发展而带动的经济,它正日益成为全球经济尤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一般认为,互联网经济(Internet economic)是指依托互联网,以信息、知识、技术等为主导要素,通过经济组织方式创新,优化重组生产、消费、流通全过程,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与质量的新型经济形态,有时也称网络经济、数字经济或新经济等,当今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娱乐和互联网金融等类型。目前,互联网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正在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经济转型升级的新支点、企业发展的新动力、扩大消费需求的新渠道、经济发展的新战略。网络经济理论,势必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理论。发展网络经济,也是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的新挑战。
互联网经济学(Internet economics),是以互联网经济模式为研究对象,解释这种现象背后的规律,从而使互联网推动经济发展效益最大化的一门学科。具体而言,互联网经济学主要从互联网服务价格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出发,研究同有限资源配置、投资获利和适当的政府政策等相关的问题,因为有效的政策,是实现互联网经济巨大潜力的关键所在。作为研究互联网对经济社会产生根本性变革的理论,互联网经济学着重从政府决策支持的视角,规划以统一标准信息平台为支撑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机制,属于广义经济学的范畴。“事实上,整个经济学的分析以及市场体制的构造都将不再局限于以‘双边交换’为出发点和基石的边界了。相比之下,‘个体选择’和‘个体交换’正在成为广义经济学对经济和市场分析的新基石。虽然如此,广义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将力求最完整地将传统经济学所已经取得的辉煌成果最大化地包容在自己更大的分析框架之中,从而实现与人类经济学文明成果的最大交集对接。”(马国书,2015)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全面而深入细致地研究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律,真正实现按客观规律办事,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互联网经济的基本规律是范围报酬递增,对应到现象上,就是小批量、多品种,例如创新驱动的中国创造等(姜奇平等,2014)。与此相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趋势,集中表现在产品个性化、生产经营分散化和政府小型化。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互联网经济不是基于刺激内需的短期投资思维,而是一种内生驱动的经济体,是解决中国乃至世界经济长期发展问题的新范式。同传统的工业经济相比,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经济的生产要素、基础设施、经济形态、竞争规则,尤其是市场经济规律,都已经并将继续发生重大转变(胡世良,2015)。
一、互联网经济的生态规律
生态一词,泛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的,但它又是人类社会网络的映射,虚拟网络也是一个生态系统。这就是说,互联网作为比特世界,实际上是物质世界在不同程度上的反映;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律,自然无法背离基本的生态法则。其首要原因在于,这两个世界的活动主体同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而在互联网中,人是第一生产力。当然,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律,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某些特殊的规定性,需要人们清醒认知并合理利用。
(一)协调稳定律
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只有在结构与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为此,必须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传统市场,是买卖双方相匹配的系统与买卖分立的单层结构,产品供需双方基本上都以货币方式进行结算,而互联网经济市场则是一个多方共存的生态系统,只在某些方面直接进行现金交易(雷葆华等,2011)。这一市场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结构:“统”的一层是基础业务平台,是免费生态系统;“分”的一层则是多元增值业务,直接进行现金交易。网络游戏就是互联网经济的典型案例,目前普遍采用“游戏免费+道具收费”的商业模式。大部分中、低端玩家通过玩游戏获取虚拟货币与虚拟装备,他们所提供的是注意力;少部分高端玩家不想付出时间即注意力,而是自愿用现金购买虚拟货币与虚拟装备。这两类玩家之间也可以发生交易,即实现现金与注意力之间的相互转化。人们常说的广义互联网,其实是由互联网基础设施承载层与信息应用服务层所构成的,它们都遵循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律,都是“胜者全赢”,或曰“赢家通吃”的市场。因此,无论定位于哪一层的企业,都要力争占据先发优势,尽快取得规模效应,实现对市场的有效垄断。但是,这两层在其经济本质上却有着不同的运行规律。对互联网承载层而言,由于受到物理设施与经济成本的制约,规模总量相对有限,从长期来看很难获取高额利润,其能否实现范围报酬递增以及增长程度如何,主要取决于能否有效发展用户与开拓业务范围,提高业务渗透率,或从网络接入服务向其他领域渗透。在信息应用层,则关键是要找到将声誉、注意力等非货币因素向货币因素转化的商业模式,其前提是如何向用户提供他们感兴趣的应用与服务,也就是如何为用户创造价值,以及如何有效地聚合流量,开展流量经营。从长远来看,最后的竞争,将集中体现在信息及应用的汇聚、整合和二次性组织呈现,对开发者与用户注意力的争夺,以及将信息与注意力转化为金钱的商业模式上。
实际上,中国互联网经济正在重塑中国的经济结构。互联网经济国民收入与互联网经济就业,是估量互联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与地位的两大主要指标(潇秦,2000)。按此度量,互联网经济不仅有效提升了我国的iGDP,而且已经将就业的概念,从“工业时代”的集体劳作生产,转变为“互联网时代”的个人工作闲暇一体、工作时间碎片化、工作空间任意化的一种新型工作机会。经济新常态下的这些新变化,不仅将确保中国互联网经济自身的协调与稳定,而且将促进整个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渗透率逐步提高,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已趋于平缓。不过,移动电子商务正成为拉动互联网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尤其是手机炒股扩张迅速(刘育英,2015)。《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个人电脑(PC)端网民的增速已趋于平缓,手机网民则高达5.94亿,半年增长3679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冰分析认为,中国手机网民快速增长的原因,一是得益于低廉的移动智能设备;二是官方促网络提速降费,降低了手机上网门槛;三是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丰富,提升了网民的使用意愿。换句话说,互联网应用正在全面向手机端转移。可以预料的是,一旦手机支付安全等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移动商务向手机端的转移必将进一步提速。
保护互联网经济的“生物多样性”,有赖于互联网经济的生态系统化(潘毅刚,2015)。互联网经济的垄断性,远高于传统经济模式。一个同类领域,“八二”现象相当突出。例如电商平台,仅有的几家巨头企业,几乎占据市场80% 以上的份额。互联网经济不像传统经济模式对垄断那样敏感的原因在于:在互联网经济中,少数企业所垄断的只是网络平台,整体平台与大量专业的中小微企业,形成了一个进一步分工的生态圈。互联网经济生态圈,是用互联网来完善企业的网络生态系统(张振伟,2015)。企业内所有跟互联网有关的元素都属于互联网经济生态圈,具体包括:企业 PC互联网网站、手机智能网站、移动app、微信平台、OA办公系统、终端智能交互机、后台大数据以及在线互联网培训等。这些模块,构成一个完整的、良性的、有效的企业互联网经济生态圈。平台不是中心,而是生态基础设施。这个网络生态系统是一个共生、共存系统。企业用户越多,平台利润越大。这也是互联网经济免费模式得以实现的基础所在。
(二)负载定额律
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大致的负载能力上限;当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生物超过它的生物能力生产力时,系统就会受到损伤,生态系统就可能遭到破坏。正因为如此,生态保护要求人类的生产、生活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影响,并在生态系统亟待恢复的地区进行人工生态工程恢复与重建。
2015年5月初,英国科学家警告称,随着人们对数据的需求与日俱增,互联网即将面临“容量危机”,有可能在8年内达到极限(刘霞,2015)。英国《每日邮报》网站报道说,通信公司或许可以通过不断增加电缆来暂时疏解这一问题,但这将意味着上网成本的急剧上升。英国皇家学会的一名发言人表示,专家们将对多项事宜进行探讨,包括:为什么我们即将面临“容量危机”?采取何种措施可以避免这种危机?如果我们无动于衷可能会产生何种影响?此外,还将探讨数据限量供应、网络中立终结以及上网成本高涨等问题。
进入2015年7月,传来了一条相关的好消息:美国三家通信运营商正在测试一种激光宽带技术,利用无线与激光链接高速传输数据,传输距离最长可达10千米(汤姆·西蒙奈特,2015)。据悉,墨西哥的一家电信运营商也在部署这项技术。尼日利亚于2013年开始铺设高容量海底电缆与欧洲连接,其目前正在建设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所引进的正是这项技术。这一技术的发明者——美国加州的科技公司AOptix 认为,激光通信更廉价、实用,将成为光纤的替代品。
相比之下,国内仍在将光纤传输技术作为攻关项目,未免有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之嫌。
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说过: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其实,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乃至于国家之间的竞争,已不仅仅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更是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胡世良,2013a)。
(三)相生相克律
生态系统中,每个生物物种均占据一定的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它们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如果说生态保护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为己任,那么,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律,则要求适当引入外来物种,以发挥鲶鱼效应,进而实现生态协同。
我们知道,传统的商业行为,基本上都是线性的,不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互、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交互,还是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交互,都呈现出某种链式状态,从产业链到价值链,不一而足。与此相区别的是,互联网是一种网状的存在形态,呈现出非线性特征,使得上述种种交互变得多元,以至于构成不同程度的产业网与价值网。“如果说过去的技术创新是点状创新,互联网则是一种网状创新,能够促使创新活动爆发式增长。”(郭云涛,2015)例如,原来的手机厂商跟用户之间的连接是割裂的,产品生产出来后,通过层层渠道分销到用户手里,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连接很微弱。而小米做手机,从产品研发开始就让用户参与进来,后续的产品销售与品牌传播也都吸引了大量粉丝参与。实际上,小米手机三分之一的功能,都是用户提出来的。尽管小米并没有给这些用户发工资,但这些用户也是利益相关者。这就打破了传统的企业与产业组织边界,使用户与小米之间构成了一种社群生态,形成了突出的社群经济效应。
(四)能流物复律
生态系统中,能量在不停地循环;一旦加入某些有害物质,便会在系统中反复循环,其中有些还会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蓄积,并在一定条件下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有鉴于此,生态保护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当前,尽管在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方面已经形成共识,但如何使之更好更快地发展,却缺乏完整的解读与有效的方案(刘寒波,2015)。目前看来,大数据、云计算、网络技术等,被公认为是当前制约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瓶颈。突破这些瓶颈,对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固然十分重要,但真正威胁互联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是其严重的无序状态。这既表现在传统工业经济生产经营模式与互联网的对接或融合缺乏明确的目标与有力的抓手,也表现在互联网征信的缺失和网络数据发布、传播的混乱及其对个人、企业、单位甚至国家利益所带来的影响与冲击。对于前者,在市场机制于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政府通过制定诸如“互联网+”行动计划一类的规划,就可以引领市场机制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但对于后者,政府的“缺位”则往往是致命的。因此,我们应力争尽快制定互联网的“游戏规则”。在大家都处于同一“起跑线”的条件下,一旦建起了拥有自主“产权”的“游戏规则”,打造引领世界的、属于中国的数据“华尔街”,便有了可能。
展望未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拓展,更多消费者、商品、交易和供应链将不断数据化、在线化,互联网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将更加明显(郝建彬,2015)。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国有可能借助互联网经济实现“弯道超车”,成为“网上WTO”规则的制定者。就目前而言,我们应当抓住机会,借助中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高速发展,争取在行业标准(包括融合标准体系)、行为规则和法律制度方面有所突破,有所作为,争取在互联网经济市场规则的制定中占有主动权。
(五)时空有宜律
每一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因此,开发利用某特定地区的生态系统,必须充分考虑该地区生态系统的特性。互联网经济是经济全球化的强有力支撑,也是中国及其各地方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路径。在发展互联网经济的过程中,应遵循时空有宜律,坚持全球性视野下的本土化操作。
实际上,互联网是全球性(global)与地方性(local)的统一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及波士顿咨询集团(BCG)的最新数据显示,全球“网络之网”是由地方性的要素形成的。无线通信技术的融合以及非接触式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的产生,构成了“网络的网络”(network of networks)。数据显示,不同国家具有各自独特的互联网经济。这些差异,源自不同国家的政治与经济传统。为了在国与国之间做出比较,波士顿咨询集团提出了“电子强度指数”的概念。总体而言,互联网继续变得越来越具地方性:文化各异,故上网的人越多,互联网就与他们越相似。2015年7月中旬,美国福布斯网站刊文写道:“历史上第一次,互联网上说中文的用户数量超过了说英语的用户。”此前,英国经济学人集团旗下的经济分析智囊机构——经济学人智库(the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EIU)于2015年6月23日曾发布预测报告称,中国GDP将于2026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经济体,并可维持此领先地位至2050年(李德意,2015)。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39个大类、191个中类、525个小类),形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个庞大完整的工业体系,依托众多工业企业的集聚效应,为产业集成进行了有效铺垫。与美国偏重技术路线不同,国内互联网更偏重与传统经济融合。客观地说,互联网经济在中国的空前成功,是由中国不完善的商业环境所造成的。这种不完善,存在于中国社会的诸多方面。正是这种并不完善的商业环境,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甚至有人认为,中国互联网正在全面接管中国经济。有鉴于此,我们不应把思路局限于金融、零售等局部服务型领域,而应有更宽广的视野。可以说,互联网对中国社会的改造才刚刚开始,发展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经济任重而道远。
总之,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与信息通信技术,实现互联网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之间的跨界融合,以便创造一种新的生态模式——互联网经济生态模式。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打通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连接,通过线下场景同线上平台的配合与对接,使传统单一的产品提供,拓展为全方位的生态服务。从功能角度观察,这一生态模式(图1),大多离不开以平台、供应链及终端三大模块之间的相辅相成、环环相扣,围绕软件与硬件,共同组成覆盖生产、销售、消费的完整体系。
图1 互联网经济生态模式
目前,我国互联网用户达6.68亿,互联网经济的潜力与机遇可谓非常之大。
二、互联网经济的效应规律
工具与渠道,是人们对互联网最初的认知与应用。随着互联网本身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改造和变革,互联网作为基础设施的作用与地位日益凸显。效应(effect),作为一种因果现象的反映,是指在有限环境下,一些因素与一些结果所构成的因果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讲,作为一个服务或产品的用户对于该服务或产品的其他用户的影响,网络效应,是当今技术世界的第一大影响力。
(一)网络效应
互联网的发明与应用,旨在解决人与人之间信息的高速交换。互联网的运作方式,是以连接在网络上的终端为中心,以信息为血液。信息产品存在着互联的内在需要,因为人们生产和使用它们的目的,就在于更好地收集与交流信息。这种需求的满足程度,同网络的规模密切相关。如果网络中只有少数用户,他们不光要承担高昂的运营成本,而且只能跟数量有限的人交流信息与使用经验。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这种不利于规模经济的情况不断得到改善,所有用户都可能从网络规模的扩大中,获得更大的价值。这时,网络的价值呈几何级数增长。某种产品对一名用户的价值取决于使用该产品的其他用户的数量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称为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由此可见,网络效应是指,一个网络的价值,与网络中的节点数成正比。这就是说,网络规模与整体价值正相关,整体价值增速甚至超过网络规模增速。这种特征源于两个原因:网络经济的增量价值规模,更多是网络节点间的协同结果,而不只是增量节点本身的投资结果;网络经济的核心——信息,边际成本极低,对于享用信息的用户而言,价值不会有任何降低。
网络效应一般分为直接网络效应与间接网络效应两种。直接网络效应,是指同一市场内消费者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即使用同一产品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增加其他消费者的效用,互联网就是典型的实例。间接网络效应,主要产生于基础产品与辅助产品之间技术上的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导致产品需求上的相互依赖,即用户使用一种产品的价值,取决于该产品之互补产品的数量与质量,一种产品的互补性产品越多,该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就越大。由于互联网乃介于单向与双向网络之间的混合网络,直接网络效应与间接网络效应是同时并存,而且相互强化的。对于用户来说,传送产品存在间接网络效应,交互产品则存在直接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的存在,尤其是未被市场机制化的直接网络效应的存在,催生了外部性,即消费者对于网络性产品的消费行为,会对其他消费者带来“正外部性”。而当这种正外部性的行为未得到应有的补偿或鼓励时,就会造成网络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数量低于实际消费者数量,导致“市场失灵”。这就告诉我们,不仅存在着网络效应,而且存在着网络负效应。一个网络的节点数越多,它被滥用的风险就越大,造成的损失也越大。计算机病毒的泛滥,就是网络负效应的典型。网络市场中往往只存在正外部性:我加入你的网络,网络变得更大、更好,对大家都有好处。网络内部盟友或用户越少,网络将会陷入恶性循环;反之,则是良性循环(李峰,2002)。
如图2所示,用户数量与用户价值正相关。也就是说,企业的价值,与其用户数的平方呈正比。换句话说,影响网络效应大小的首要因素是网络规模,只有当用户达到一定规模即临界容量后,正反馈机制才开始发挥作用;兼容用户的数量越多,对用户的价值越大。一言以蔽之,互联网的价值=用户数的平方。20世纪90年代美国摩托罗拉公司“铱”计划的失败,就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
图2 用户数量与用户价值的相关性
(二)网络经济效应
网络经济效应,即信息网络产品与信息网络服务可以直接创造国民生产总值,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首先,网络效应足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研究发现,网络经济与国民经济间关系紧密,从拟合方程可以判断,网络经济每变动增加1亿元,国民经济将增加137亿元,可见网络经济对国民经济影响的灵敏度非常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效果比较明显(王世波等,2015)。按照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所提出的概念,这叫作iGDP,即互联网经济占整个GDP的比重。iGDP指标使用支出方法计算GDP。该方法加总了创造、使用互联网及其服务的所有活动:个人消费(包括软硬件、互联网访问和电子商务)、公共支出(包括基础建设)、互联网技术的商业投资,以及一国在互联网相关商品与服务上的贸易余额。由于信息的价值具有多维性、间接性和累积性,一条信息被利用后,会产生一连串的经济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经济正是通过信息的乘数效应来促进经济增长的。随着电子转账系统、电子货币的出现与普及,现代社会经济由货币媒介交换方式逐渐演变为信息交换方式。与此同时,电子商务的出现,大大减少了商品的流通环节,降低了商品资本,加速了商品资本的循环。网络效应还通过提高劳动力的有效利用率来促进经济增长,即企业从垂直命令与控制型的科层组织,向以专家为主的扁平化信息网络组织转化。中国的iGDP,实际上已经达到了7%。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报告《中国的数字化转型:互联网对生产力与增长的影响》认为,2010年,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占GDP的比例仅为3.3%,落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而到了2013年,中国的iGDP指数升至4.4%,已经达到全球领先国家的水平。麦肯锡还对中国的iGDP计算进行了补充说明,即在大部分国家的二级市场交易中,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C2C)线上零售模式主要是个人在进行,且比例可以忽略;但在中国,主要是没有注册公司的小微企业从事C2C,如果C2C被计算在内,中国的iGDP会达到7%,超过七国集团的任何一个国家。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副院长、韩国专家成政泯认为,保守估算,到2025年,中国iGDP可为GDP贡献4万亿元;若产业互联网普及度更高,iGDP贡献可达14万亿元,相当于整个澳洲的年度GDP。未来几年,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经济将以平均每年17.8% 的速度增长,发达国家互联网经济的平均年度增速则将为8%,均远超其他任何一个传统经济行业(王进雨,2012)。
其次,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网络经济使分工趋于深化,延长了生产过程,创造了生产过程的新领域,提高了生产的迂回程度,形成了新的门类与部门,导致新的产业——信息网络产业出现,从而得以大幅度提高社会总需求。互联网经济使信息的不对称性与不完全性弱化,信息作为商品被开发、收集、筛选、处理,并通过网络几乎实时地传输到劳动力供需双方的网络界面。2015年8月12日,波士顿咨询公司最新报告《互联网时代的就业重构:互联网对中国社会就业影响的三大趋势》称:在互联网时代下,行业的平台效应愈加明显,在其生态圈内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平台型就业”逐渐浮现,同时“创业式就业”热潮快速发展;互联网行业人才的就业面貌也有别于传统行业,呈现出年龄低、工龄短、学历高等特点。有预计指出,2013—2025年,互联网对中国劳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贡献份额最高为22%;到2025年,可创造4600万个新的工作机会(周小璐,2015)。
(三)互联网经济的效应规律
互联网经济可以被定义为通过互联网维系的经济活动,或纯粹依靠互联网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价值。作为互联网经济的特征之一,所谓网络效应,是指某种商品的消费者参与,会对这种商品的价值产生影响。互联网就其本身的价值而言,就是一个规模巨大的产业。对于整个世界经济而言,它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基础架构。互联网经济主要指涉互联网以及信息通信技术(ICT)在整个经济体系中所支撑的经济转变。互联网经济的核心,正在于推动经济转型,增加就业岗位,活跃中小微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而这也恰恰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任意,2014)。互联网经济的效应规律,指互联网的各种可以量化的经济影响力的本质联系与必然趋势。对于这一规律,可以采取相应的评测方法,分别衡量互联网经济的直接影响力、动态影响力和间接影响力。
1.互联网经济的直接影响力
互联网经济的直接影响力,指同互联网相关的经济活动规模。它主要依赖官方数据,只表明能够从经济体系的具体行业中明确分离出来的影响力。
互联网的出现,开辟了新的产品与服务交付方式,引入了新的广告传播方式,实现了全新的业务模式。最显著的实例,莫过于这些年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以及创新型行业运营模式的改变。互联网催生出众多仅凭借网络就能进行的新型商业活动,包括基于互联网的软件产业、云计算以及在线社交和搜索引擎等依靠新型网络业务模式的全新产品,例如网络广告或按点击次数付费的广告模式等。
互联网经济的直接影响力,衡量互联网相关活动对经济体系所产生的直接影响,即基于互联网的各种活动所产生的GDP附加值,主要包括支持互联网的活动和完全依赖于互联网的活动这两大类经济活动。前者指在维系即运营与使用互联网所进行的活动,如互联网设备制造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生产与服务等过程中所产生的附加值;后者指在纯粹依靠互联网所进行的活动,如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网页(w eb)服务、数字内容等过程中所产生的附加值。互联网经济的直接影响力,不包括GDP涵盖范围之外的各种收益,比如通过降低搜索成本、更有效地获取信息,或改善搜索与经济体内部的匹配效率过程中所产生的附加值。
无论是追溯历史数据还是依托预测数据来观察,互联网经济规模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全球互联网经济规模在2.3万亿美元左右。按照经合组织2011年9月的评测,互联网经济在相关经合国家GDP中的占比估算值为0.8%~7%(胡虎,2014),例如美国为2%,英国为7.2%,瑞典为6.6%,丹麦为5.8%,荷兰为4.8%。根据麦肯锡报告,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中,整个互联网产值在全球经济体中已占据第五位,对整个经济的影响正在不断增强。由此可见,互联网对整个经济的影响正在不断增强。据预测,到2020年时,互联网经济体将会成为全球新的增长极(尚黎阳,2015),如图3所示。
图3 2015—2020年全球互联网行业经济规模预测
2013年,中国网络经济整体规模达到6004.1亿元,同比增长50.9%。未来几年,网络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预计到2020年,网络经济规模将达到33572.8亿元,如图4所示。
图4 2013—2020年国内网络经济营收规模分析及预测
一方面,中国互联网经济迅速崛起,其在中国经济总体中的比重,很可能在未来几年超过房地产的份额(郭信峰等,2015)。波士顿咨询预计,到2016年,中国互联网经济规模将与美国互联网经济规模持平。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仍然比较落后(叶秀敏,2014)。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2013年度网络就绪指数排名,在全球被调查的144个主要经济体中,中国大陆居第58位,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其原因之一在于,中国的信息通信技术水平较低,与欧美等国相差至少10年。在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发布的2014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里,中国信息通信技术水平排名86位,追赶起来显然需要不少时间。
2.互联网经济的动态影响力
互联网经济的动态影响力,着眼于互联网对行业带来的动态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GDP的增长。其范围包括互联网对企业生产力和盈利能力所产生的有利影响,主要用来评估互联网对官方统计数据所体现的经济净增长所起的促进作用。
这种动态衡量方法,通过衡量整个经济范围内互联网相关活动GDP增加值的净份额,从而度量互联网的影响力。
相关研究表明,一旦具备了一定规模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网对经济增长的因果效应与积极影响特别明显。据经合组织专家测算,宽带普及率每提高1%,将带来经济增长0.023%~0.025%。模拟研究表明,2010年,美国高达7.21% 的国内生产总值是基于互联网而产生的。这就是说,除了直接支持互联网或者完全依靠互联网的经济活动,整个经济体内的经济活动,均可因互联网而获得较高附加值。
根据2013年的统计数据,中国的消费型互联网发展很快,在很多环节都超过了美国。以占GDP的比例看,中国互联网经济占GDP的4.4%,而美国同期为4.3%;但以云计算的使用率和中小企业互联网渗透率来衡量,中国企业的互联网应用跟美国比还有不少差距。VM w are公司预测,中国的企业互联网要到2040年才能赶上美国(邬贺铨,2015),如图5所示。
图5 中美互联网经济规模
互联网经济演变的原因,在于互联网的极大普及、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有力驱动,以及传统电子商务的影响力(司马钱,2014)。预计到2020年,中国网民数量将超9亿,网站数量达3000万,互联网普及率近70%,并且移动用户数将接近15亿。移动互联网覆盖的广泛性,将使新技术在推动电子商务中极具创新性,从而推动互联网经济规模不断壮大。预计到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包括B2B在线交易)将逼近50万亿元,约为2010年的10倍,有望成为全球第一大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超10万亿元,占社会零售总额比重将达到16.3%。
3.互联网经济的间接影响力
互联网经济的间接影响力,关注互联网影响所带来的一些经济现象,即互联网在GDP范畴之外的经济影响力,包括互联网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和由于互联网而产生的更大范围的福利收益,如非货币类交易的福利收益,对环境、社会资本的影响等。这方面的研究,着眼于互联网对经济福利所产生的额外影响,而这些指标并未包含在官方数据当中。
实际上,互联网的经济影响力,远超现有统计体系所能测算的范围。比如,互联网促成一些对环境产生积极影响的解决方案,包括智能电网、绿色ICT之类(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信息和通信技术)。尽管智能电网的部分效益会包含在GDP中,但很多环境效益并不能在GDP中体现,因而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框架,以便定量研究互联网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比如,一项研究估算了经合组织国家1999—2010年由于宽带普及而创造的经济价值。该研究观察到,从拨号上网到宽带上网的转变,使美国的消费者剩余从48亿美元上升到67亿美元。由于这一结果不是通过GDP测得的,故被视为间接影响。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互联网已成为一种无处不在的经济基础设施,互联网经济的上述三种影响力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其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直接影响力作为基本要素,往往通过动态影响力而产生间接影响力,而间接影响力也会对直接影响力产生反作用。在发展互联网经济的过程中,不但要注重规模效应,不断扩大同互联网相关的经济活动规模,还要注重动态效应,充分发挥互联网经济的因果效应与倍加效应,并趋利避害,防范与减轻负面效应;与此同时,应尽可能利用互联网经济的间接影响力,促成其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种积极影响。
三、互联网经济的平台规律
中国经济发展之所以如此迅猛,互联网平台的力量与作用不可忽视。互联网正在成为重要的经济基础设施,催生商业变革,构建创新平台。“平台制胜”,已经成为一条越来越趋于流行的竞争法则。在国内,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在国际上,谷歌(Google)、苹果(Apple)、脸谱(Facebook),都是典型的“平台经济”型企业。这涉及“互联网+”的实质问题——新垄断竞争结构,即平台垄断而增值服务完全竞争(姜奇平,2015)。这对“互联网+”具有普遍意义。芝加哥学派认为,企业自身的效率才是决定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的基本因素。这在互联网出现之前是对的,但互联网已经让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一个商业生态系统,资产已越出其专用性边界,效率的边界也自然越界。也就是说,平台的效率与应用的效率,已经是生态统一体。
(一)平台
平台是一个舞台,是人们进行交流、交易、学习的具有很强互动性的舞台,如建筑平台、信息平台等。这里所说的平台,狭义上指计算机硬件或软件的操作环境,泛指利用互联网进行某项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或条件。在互联网经济中,所谓平台,就是为合作参与者与客户提供一个软硬件相结合的合作与交易的场所或环境。
业内专家认为,经济发展的最高境界,不是做产品,不是重质量,也不是搞标准,而是打造平台(胡世良,2013b)。近几年来,平台型企业发展很快,从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即时通信、网络游戏、各种电子商务网站到社交网络、第三方支付、网络视频、互联网金融等不断创新,平台型企业扮演着媒体平台、应用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等各类角色,向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客户提供不同类型的创新服务。互联网经济要想进一步发展,亟须抓住应用平台,特别是商务应用平台,利用互联网经济的平台规律,进入新的上升通道。
(二)开放平台
互联网经济平台规律的作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基于其平台的开放性。也就是说,互联网经济中的平台,本质上是一种开放平台(open platform)。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开放平台,指在软件业与网络中,软件系统通过公开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或函数(function),使外部程序可以增加该软件系统的功能或使用该软件系统的资源,而不需要更改该软件系统的源代码。其实,所谓开放平台,本质上乃配备流通渠道的资源汇集地,好比超市、菜场提供场地、物业等以供商贩入驻销售。只不过,在互联网世界里,物质实体形式的资源,转换成了“二进制数据”;诸如菜农的一系列具体经营行为,则相应地被抽象成了一个开放性应用程序编程接口(open API)函数而已。因为所谓数字化(bit),正是用少量、简单的基本符号,选用一定的组合规则,用以表示大量复杂多样的信息。
按照开放的内容属性,开放平台可分为三种形式(常政,2011):
(1)开放数据。主要提供平台数据的检索调用以及相关的营销服务。目前比较热门的,有用户关系数据、地理位置信息数据、产品数据等。这是当前国内开放平台的主流。
(2)开放服务。开放的是某种功能服务。如亚马逊提供计算资源的云计算服务。这类云计算服务,目前国内正进入如火如荼的前期建设阶段,几年后便会兴盛起来。
(3)综合系统服务。指通过开放性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所调用的数据与服务延伸到实体世界,目前主要应用在电子商务企业。比如“物流开放平台”,可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商品储存、分拣、包装及货到付款式配送服务。随着物联网时代的到来,数字世界与实体世界的密切整合,无疑将是未来开放平台的主流。
开放平台的内在驱动力,在于长尾理论(刘青焱,2009)。
由图6可以看出,平台提供者只要满足了长尾的用户需求,减缓了成本增长,便可创造额外利润。换句话说,足够大的用户群、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严格的制度保障,是开放平台生态体系健康运行的关键所在。平台提供者只有以真正开放的心态,力促产业链整体共赢,才能获得长久的发展空间。
图6 开放平台经济模型
(三)平台经济
事实上,平台经济并非一个新概念(罗湛贤,2015)。但近几年,以百度、阿里和腾讯(BAT)为首的科技互联网巨头的平台化经营方式表现出强大的资源整合与增值能力,引爆了新一轮的平台革命。当“互联网+”战略将互联网在消费领域的影响力逐步延伸到制造业与服务业,过去单纯由互联网与科技公司独占鳌头的平台模式,正逐步走下神坛。传统行业中的优秀企业,凭借其强大的学习能力以及与互联网企业的融合生长,正日益刷新着当今互联网经济生态系统中的平台观念。
如今,平台经济正成为人们交往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换句话说,我们已进入一个平台经济时代(孙国亮,2008)。平台经济理论形成的主要标志,是2004年在法国召开的“双边市场经济学会议”。所谓“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ics),指的是借助某种交易空间或场所,促成双方或多方客户之间进行交易,以收取适当费用或赚取差价而获得收益的商业模式。作为一种虚拟或真实的交易场所,平台本身并不生产产品。因此,平台经济是一个双边或多边市场,具有增值性、网络外部性尤其是开放性特点。
互联网经济的一大发展趋势,就是网络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平台(刘寒波,2015)。这一方面使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经济运行工具,由工业经济形态主要依靠交通运输形成的“物质流”,向网络数据即“信息流”转变——互联网改变的是信息流,也正在渗透资金流与物流,因为信息流的方向,就是金钱流动的方向。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则由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占有与配置,向数据资源的占有与配置转变。数据及其平台对于互联网经济的意义,不亚于货币资本对于工业经济的意义。因此,数据开发与利用所需的数据平台及其经营与监管体系,将成为由工业经济向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可以说,是否构建起了互联网经济发展所需的数据平台及其经营、监管体系,是评价互联网经济时代是否真正到来的基本标志。
(四)互联网经济平台的创新应用
诚如中国工程院院士郭重庆(2015)所指出的:“实际上一国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其对新技术的整合和应用,不论其通过国内,还是来自国外,且未必都要成为创新的源头。知识及技术外延性(范畴)扩大,而企业自身知识结构的局限性,使得创新的外部性愈加显现。从内生的、封闭的自主创新到联盟式、合作式的协同创新,再到无边界、平台型的开放式创新是一个技术发展的规律。”近来,可以观察到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经济平台创新应用的趋向与模式。这些趋向与模式,将为互联网经济平台规律更好地发挥作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1.从单边市场到单边市场+双边市场
相对于单边市场,平台需要通过双边/多边群体互动,才能以分成、佣金、广告费用等形式实现自身价值(钱丽娜,2015)。
所谓双边市场,包含三个要素:
(1)平台企业结构:存在单边或者双边的平台企业结构,同时存在两类或者多类的终端用户通过这个平台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交易。
(2)交叉网络外部性:不同类型的终端用户之间,存在显著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即平台一方用户的效用,随着平台另一端用户数量的增长而提高。
(3)价格结构非中性:平台企业在进行定价决策时,存在价格结构非中性特点,即双边市场的总价格水平和双边市场上的价格结构都会影响平台的交易量。
平台的成长与收益,基于用户规模的扩张与活跃。平台规模越大,用户数量越多,每个用户分摊的平均成本越低,平台的盈利也就越高。当双边/多边用户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对配套服务与延伸服务的需求。像奇虎360,用免费策略赢得每月超过3亿的活跃用户后,便通过广告及与其他搜索引擎之间的分成,获得了巨大的利润。
2.终端——应用——平台
终端,作为入口,抢占更多用户规模;应用,增加交互,持续沉淀黏性;平台,沉淀数据,衍生更多商业模式,比如金融。万达通过智慧广场方式采集用户数据,通过大会员打通与大数据积淀,自然过渡到用户数据运营的商业模式。这是典型的互联网生态模式。阿里巴巴提出的“平台——数据——金融”的商业模式,也是遵循这样的逻辑;小米、乐视、京东这些生态公司,还是遵循这样的逻辑。
未来,将呈现“大平台+小而美”的格局。传统企业必然都会尝试与流量型的平台进行合作,进而抢占更多的用户入口。
3.“平台+”生态圈
当今商业生态,正在从“大企业”主导发展模式,向“平台+中小企业(个人)”协同发展模式转变。“平台+”与“敏捷创新”相辅相成(田丰,2015)。这一创新趋势,将以面向大众的开放平台为核心,汇聚配套的技术资源、创业型人才、天使投资等公共创业设施服务与孵化配套资源,减免个人创业者与小微企业的创业资金投入,简化技术复杂度,大幅缩短创业周期,将个人创业门槛降到最低,形成“创新最小闭环”,催生互联网开放平台上繁荣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圈。例如,“阿里百川”无线开放平台,将移动互联网创业者的第三方应用程序(app)创新开发周期,从18周缩短至4周。
无论是整个社会层面,还是单个企业层面,“大平台+小前端”的组织形态已具雏形。当“大平台+小前端”成为主流创业模式,创客从基于产业链的“线性创新”,转变为“网络创新”,创业变得更轻质、更协同。在一个云端的开放平台生态圈中,众多创业小组、个人创客根据手头任务形成动态合作关系,遵从统一技术标准,对接市场与生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组件,在行业内或跨行业形成创新业务互补,例如苹果应用程序商店(app store)开发生态圈、淘宝“淘工厂”电商生态圈,都是聚合海量中小微创客、企业的协同力量,形成创新协同网。
4.云平台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硬件逐渐免费,流量变现能力下降,积极布局转型互联网服务,也就是通过云端增强对用户的黏性,从而建立自己的生态,已成为必由之路(毛启盈,2015)。
全球权威的IT研究与顾问咨询公司高德纳(Gartner)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球广义云服务市场2013年达到1300多亿美元,年增长率为18%;预计2017年将达到2442亿美元,并且未来几年仍将保持15% 以上的增长率。从全球云服务市场地区分布来看,美国占据50% 以上,西欧、日本份额缓慢下滑,中国及其他新兴经济体份额迅速上升。有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云计算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大数据的未来在云平台。目前,支持大数据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强大而完善的云计算服务平台,二是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三是有力的大数据全程支持。云服务已成为互联网巨头未来竞争的秘密武器。BAT在云方面早已开始布局。不难预料,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平台规律的地位与作用势必更加突出。
归结起来,这些创新应用,均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开放性,也就是开放平台,即企业将自己成熟的运营与数据系统开放给合作伙伴、商户和外部资源。京东商城开放式云服务平台 JOS(jos.jd.com),便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与良好的示范。
四、结语
实际上,互联网经济规律,还涉及“两家法则”与“一家法则”以及免费模式等。限于篇幅,这里不拟展开。
不仅如此,互联网经济的基本规律,并不只是单独发挥作用,而往往是相互关联的。例如,电子商务平台所产生的网络效应,可促进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创新与改革,不断完善企业生产与经营模式,使企业获得长远发展,增强企业与行业之间的经济联系,为企业营造出有利的生态环境(常成,2015)。
如图7所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各企业或行业之间的动态经济联系,形成巨大的互联网经济生态圈。这一生态圈以网络效应为基础,能够产生包括信息资源共享、企业间产品互补、技术溢出在内的多向正外部经济效应,从而降低单个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整个行业乃至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图7 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互联网经济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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