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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乡镇统筹的理论基础
城镇化主要是一个人地关系调整的过程,人是目的,地是手段,依靠土地改革,实现社会结构转型,是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基本要义。2016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7.35%,仍处于快速推进阶段,改革与转型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集中释放,迫切呼唤五大新发展理念下的现代国家治理。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直接深入城乡与部门权力结构的深层次利益调整,是社会结构转型最彻底、有效、快捷的工具之一,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是,长期以来,社会转型理论领域的研究多是关注“人”,而忽视了“地”。
北京郊区推进的乡镇统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试点,是在农民市民化面临高成本门槛情况下对农村社会结构转型的新探索。其要点:一是通过走本土型城镇化,降低市民化成本;二是通过农民带资进城,提高对市民化成本的消化能力。打通这两条路的条件:破解经济社会领域的碎片化土地产权关系与产业项目的规模化之间的矛盾、大城市整体性空间规划与村庄之间发展权不均衡的矛盾以及特大城市郊区土地红利诱致的人口、资源、环境的“大城市病”的矛盾,实现地尽其利、地利共享、均衡发展。本章建构出的双刘易斯二元模型,为乡镇统筹的改革实践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