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米特与政治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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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米特生平事略

卡尔·施米特1888年7月11日出生于德国东北部莱茵兰绍尔州的小镇普莱腾堡。他的家庭信奉天主教。少年施米特天资聪慧,对文学有相当的兴趣,也有音乐天分。事实上,施米特钢琴弹得十分出色。中学时,施米特学习了希腊文、拉丁文及多门现代语言,包括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他接受了不错的文科教育,并逐步熟悉了天主教教义。1907年,施米特到柏林弗里德里希—威廉大学读书,专业是法律。至此,施米特与法学结下一生之缘。施米特的兴趣相当广泛,涉及艺术、音乐、文学、品酒等多个方面,施米特是位业余的钢琴家,他经常弹奏瓦格纳(Jochum Wagner)的《纽伦堡的名歌手》及莫扎特(Mozart)的《费加罗的婚礼》与《唐璜》。 Ellen Kennedy, Constitutional Failure: Carl Schmitt in Weimar, Durham and London: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68.1908年夏,施米特转到斯特拉斯堡大学学习,直到1910年毕业。在那里,他获得了法理学博士学位。毕业后,施米特做了一段时间法律文书的工作。1912年,他遇到了多罗蒂克(Pawla von Dorotic),不久与她结为连理,他早期的《国家价值与个人意义》 Carl Schmitt, Der Wert des Staates und die Bedeutung des Einzelnen, Hellerau:Jakob Hegner,1914.一书正是献给她的。是年,施米特在柏林认识了诗人西奥多·道伯勒(Theodor Däubler)。“一战”期间,施米特大部分时间在慕尼黑军事部门工作。1916年休假期间,施米特到斯特拉斯堡大学做了三个月的讲师,之后回到慕尼黑军事部门继续工作。George Schwab, The Challenge of the Exception:An Introduction to the Political Ideas of Carl Schmitt between 1921 and 1936, Second Edition, 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89,p.15.1919年7月,他从部队退役,不久任教于慕尼黑工商管理研究院。此间他已经开始其创作生涯,并作为一名天主教学者崭露头角。

1921年,施米特得以到格赖弗斯瓦尔德大学(Greifswald University)任公法与政府学全职教授。1924年,施米特在耶拿的一次国家法教授会议上发言,为总统紧急状态下的专政权辩护。同一年,施米特与首任妻子离婚。1926年,他第二次结婚,妻子杜希卡·托多洛维奇(Duschka Todorovitsch)五年后生下了女儿阿尼玛(Anima)。施米特在20年代认识了其时德国著名的自由派法学家雨果·普鲁斯(Hugo Preuss)及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施米特后来在著作中经常不留情面地批评凯尔森,但其实凯尔森是他私下的一位朋友。1925年到1928年,施米特在波恩大学任教,约瑟夫·熊彼特是其同事,二人偶有交往。1929年,他结识了德国政坛的重要人物约翰内斯·珀比茨(Johannes Popitz)。施米特与珀比茨关系极为密切,施米特对社会经济问题的看法,多受珀比茨的影响。施米特直接援引珀比茨,参见[德]卡尔·施米特:《宪法的守护者》,李君韬、苏慧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23页。Carl Schmitt,“The Way to the Total State”, in Carl Schmitt, Four Articles,edited,translated and with a Preface by Simona Draghici, Washington D.C.:Plutarch Press, 1999, p.11.珀比茨是经济学家,身居高位,对政府决策有实际影响力。他是魏玛时期德国的财政部秘书。第三帝国时期,他继任财长,直到1945年因参与谋杀希特勒失败而遇害。 Constitutional Failure:Carl Schmitt in Weimar,p.12.1932年,施米特在科隆大学任教。不久,施米特来到柏林,在好友珀比茨的引荐下,日渐与国家权力中心接近。在魏玛共和国的最后岁月,施米特声誉日隆,最终成为德国的明星法学家。他成了施莱歇尔将军(Kurt von Schleicher)的顾问,并作为律师为总理帕蓬(Franz von Papen)的紧急状态专政权进行辩护。他的想法也经由施莱歇尔等人上达至总统兴登堡处。他发表文章,呼吁抵制纳粹及共产党等反自由民主的政党通过合乎程序的途径掌握政权从而破坏宪法。施米特这一时期发表的《合法与合法性》,成为施莱歇尔与帕蓬的幕僚论证其诸多政策举措的理论依据。 John P. McCormick,“An Introduction to Carl Schmitt's Legality and Legitimacy, Identifying or Exploiting the Paradoxes of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In Carl Schmitt, Legality and Legitimacy,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Jeffrey Seitzer, Durham & London: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xiv.

1933年初,德国政治形势恶化。施米特在日记中失望而忧虑地写道:“兴登堡的神话结束了。这个老人最终只是一个麦克马洪。可怕的情形……希特勒来了。”引自施米特1933年1月24日的日记,转引自[美]彼得·考德威尔:《关于卡尔·施米特的论战:近来文献的回顾评论》,载许纪霖编:《现代性的多元反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22页。施米特在1933年5月1日加入了纳粹党,这是施米特终生无法抹去的污点。然而,在组织上入党并不意味着在思想上入党。施米特从未成为一名信奉纳粹主义、追随希特勒的“合格党员”。他加入纳粹党时,德国纳粹党员已有二百万以上。不过,大学教授加入纳粹党,在当时并不多见。希特勒上台本有违施米特的期望。施米特的朋友珀比茨多年后还参与了刺杀希特勒的密谋并为之而牺牲,不过此事确实与施米特无甚关联,并且施米特也不赞同当时刺杀希特勒的行动。 The Challenge of the Exception:An Introduction to the Political Ideas of Carl Schmitt between 1921 and 1936, Second Edition,p.147.说施米特积极拥抱纳粹,为纳粹摇旗呐喊,指责其为纳粹信徒,实属夸大。极权政体中领袖是权力的中心,即使在施米特与纳粹关系最为密切时,他也不曾见过希特勒,他称自己也无意去见希特勒。后人称他为希特勒的导师,其实他从未见过希特勒这个“学生”。

不可否认,施米特在第三帝国时期确实有些活跃的表现。他获得了纳粹政要赫尔曼·戈林的器重,名噪一时。他被任命为普鲁士议会议员,担任了德国法学家纳粹联盟大学教师协会的主任,同时在柏林大学取得公法教授职位。1933年,他发表《国家,运动,人民》 Carl Schmitt, Staat, Bewegung, Volk: Die Dreigliederung der Politischen Einheit, 3rd ed., Hamburg: Hanseatische Verlagsanstalt, 1935.一书,这本书有为纳粹德国辩护之嫌。他加入纳粹党后,与已经向纳粹政权投诚的海德格尔建立了联系,并将《政治的概念》送与海德格尔。海德格尔也颇为热情地写信与他讨论重建德国教育的问题。 See Heidegger and Schmitt,“The Bottom Line”,in Telos,vol.72, Summer,1987,p.132.1934年元月,施米特受希特勒的最高法律顾问汉斯·弗兰克(Hans Frank)之命,负责主编一份德国法学期刊刊物名为Zeitschrift der Akademie fuer Deutsches Recht。,旨在替第三帝国造舆论;是年希特勒清除异己、屠杀千百口,其中包括施米特曾经服务的施莱歇尔将军。在这当口,施米特却发表《领袖守护宪法》原文题为《评希特勒1934年7月13日在民国议会的演说》,见《论断与概念》,第200—205页。一文,言必称“领袖”,这在当时被看作替希特勒开脱罪责,影响极其恶劣。1935年,他表示支持希特勒的纽伦堡法,赞同把犹太人从德国公共部门清理出去,并主持了主题是从法学界清除犹太人影响的会议。1936年,他得以见到墨索里尼,并与之交换了意见,对法西斯国家的形成持赞赏的态度。1943年到1944年间,施米特在法国巴黎、匈牙利布达佩斯、西班牙巴塞罗那等地参加学术活动,发表演讲,内容涉及他的大空间理论,这被指是在替第三帝国对外扩张政策做宣传。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1936年12月,施米特受到了纳粹报刊《黑衫团》的点名批评,并遭到秘密警察的监控。后因戈林的干预,施米特得以继续在柏林大学任教,但显然他已经失去纳粹的信任。不过,与不少受到排挤、驱逐、迫害的法学家相比,施米特的处境尚属安全。1945年,“二战”接近尾声,施米特加入人民冲锋队,参加了保卫柏林的战斗。4月,柏林沦陷。他被苏联军队逮捕,但在审问后随即被释放回家。同年9月,美国占领军再次逮捕他。施米特被关在美国人设在柏林的战犯拘留营中。施米特不无悲观地说:“我现在处于利维坦的爪子中,这个利维坦是一个无心无肺、冷酷无情的野兽。” Joseph W.Bendersky,“Carl Schmitt's Path to Nurembery:A Sixty-Year Reassessment”,in Telos, vol.139, Summer, 2007, p. 14.他的妻子杜希卡则较为乐观,她不断写信给美国军方,要求他们释放施米特,她称施米特是国际知名的学者,俄国人也曾经善待他,处理不妥会引起外界非议,希望美国人能够从宽处理。1946年10月10日,美国人在确认施米特的存在没有什么威胁后将其释放。施米特在度过一年的囚禁生活后,重新回到柏林家中。然而,1947年3月,施米特又被带到纽伦堡作为战犯受审。负责审问施米特的是罗伯特·坎普那(Robert Kempner)和奥西普·弗莱希特海姆(Ossip Flechtheim),后者是德国共产党成员,1933年在科隆大学时曾想做施米特的学生,但遭到施米特的拒绝。

在几次审讯中,坎普那主要问了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施米特是否有意为希特勒的对外扩张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其次,在犹太人问题上施米特到底站在什么位置;再次,作为第三帝国的首席法学家,他是否在纳粹政府决策中发挥过作用。“Carl Schmitt's Path to Nurembery: A Sixty-Year Reassessment”, p. 28.针对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施米特一一为自己辩护。他表示,自己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对宗教的兴趣远甚于政治及其他世俗事务,他就像可以在不同政权下聊以度日的霍布斯一样。他的著作与演讲都是学术性的论辩,而非意识形态的宣传,只有《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一文包含较为直接的政治吁求。谈到希特勒,施米特表示鄙夷,并说他的一些作品是试图赋予纳粹语汇以新的含义从而驯化之。当被问及他是否对自己写过的为希特勒唱赞歌的文字感到羞耻时,施米特说:“没什么问题,不想再说什么,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Joseph W.Bendersky,“Carl Schmitt at Nuremberg”,in Telos,vol.72, Summer,1987,p.107.施米特承认自己在道德上有瑕疵,但坚决捍卫自己法律上的权利,他说他的大空间理论与希特勒的生存空间论无关;他不反犹,对犹太人没有种族偏见,生活中他有许多犹太朋友和学生,纳粹分子曾点名批评过他,他两任妻子的血统都不符合纳粹种族论的要求。他对希特勒和第三帝国的政策也没有什么影响,特别是1936年后,他已处于秘密警察的监视中,之后他也再未见过戈林。施米特强调,他对犹太人不恭敬的话乃是出于形势不得已而为之,但从未提出极端的反犹主义法律理论。 Joseph W. Bendersky,“New Evidence, Old Contradictions: Carl Schmitt and the Jewish Question”, in Telos,vol.132, Fall,2005,p.79.他没有任何犯罪的动机与行为,“去纳粹化”对他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一位纳粹分子、反犹分子,他称自己只是“学者中的冒险家”。“Carl Schmitt at Nuremberg”, p. 103.从施米特受审来看,似乎施米特只是战败的纳粹的替罪羊。

纽伦堡审判之后,施米特被无罪释放,但被禁止在德国大学公开担任教职。他和家人放弃了在柏林的居所,回到故乡普莱腾堡,在那里又生活了近四十年。他曾把普莱腾堡比作马基雅维利隐退时的避难所“圣·卡其亚诺”(San Casiano)。施米特在1956年12月5日给亚历山大·科耶夫的信中这样写道:“普莱腾堡是一个让人生厌的洞窟,到处都是小钢铁厂,并且冬天的交通也非常不便:这个地方跟马基雅维利在圣·卡其亚诺的避难所一样,但不幸没有那么美丽的风景可看。因此,如果我们在一个稍微大些的城市见面,或许会更方便一些。”[法]科耶夫等:《科耶夫的新拉丁帝国》,邱立波编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182页。1953年一说1950年。,他的妻子去世;1983年,他的女儿去世。施米特隐退故里并未与外界完全隔绝,事实上,他拥有越来越多的学生与崇拜者,他可以在家中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来访者,其中不乏著名学者与高级官员,他可以参与民间学术讨论会,偶尔也写写时政评论,间或还在广播台发表演讲,他的著作在战后仍不断出版或重印。1962年,他在西班牙发表关于游击队理论的系列演讲。

1985年4月7日,施米特老人以九十七岁高龄辞世。

在一次谈话中,施米特曾如此描述自己的性格,他说:


我是一个沉思性的人,也许喜欢尖锐的表述,但并不爱进攻,也不爱反攻。我的禀性缓慢、悄无声息、退让,像一条静静的河,像莫泽河,莫泽河静静地流。

而且,即便在防守时,我也是弱者。我对自己太少实际的兴趣,对自己对手们的思想又过多理论上的关注,哪怕他们作为指控者出现。我怀有过多好奇心,急欲知道每一种谴责、每一种指控和每一个指控者的思想前提。因此我既当不好被告,也很不宜扮演原告。然而,我总是宁可当被告,也不作原告。《论断与概念》,第328页。


施米特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参过战、坐过牢,希特勒统治时期他仍然能免于迫害,在苏军、美军的审判面前毫不畏惧。他一生“未离开过书桌”,即使是在30年代那几年,他也称自己做了几十年公法学教授,如此而已。人们当然能够以胜利者的姿态去嘲笑他,以道学家的身份去谴责他,确实,他作为学者在处世方面不及雷蒙·阿隆、雅斯贝尔斯这样的高风亮节者,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他的审慎远胜于萨特、海德格尔等人。未曾亲历极权政体者或许很难理解当事人的行为。施米特加入纳粹,并非“真情流露”,而是“逢场作戏”,这种人生哲学,或许是他得享天年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