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实践中的中央计划经济
正式的计划制订与实施过程,在中国以及其他苏联式的经济体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一点引起了很多讨论。有数据表明,在多个经济体中常常是有所不同的。
首先,计划制订过程产生出了五年计划,并且这个过程在21世纪任务依旧。然而,第一个五年计划针对的是1953—1957年,但直到1955年计划制订都没有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提出是针对1958—1962年的,但是1958年开始了“大跃进”,所有的计划制订都被抛到了脑后。而且,在“大跃进”期间,企业受到了极大的政治压力,只能不断提高他们的计划目标来与其他企业相互比拼,丝毫不去考虑他们会不会得到投入或增加产能来实现这些过高的目标。到1960年,这种由政治激发的却又是非计划性的膨胀的结果导致了工业的混乱,因为缺乏任何形式的投入产出的实际匹配。1960年,这一问题因中苏关系破裂而加剧,主要是针对对外政策问题,从而导致苏联停止技术援助并停止提供关键的工业投入。1960—1961年,工业产出大幅度下降,包括了高度优先领域,如军工生产领域。
经过了1962—1965年的空白期之后,工业领域的秩序与协调得到了恢复,尽管这种协调大部分都是出现在省级或至少是理论上的。许多工业企业的所有权都转移给了各省和主要城市,因为考虑到这些省市在管辖权上更接近这些行业,因而能更好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第三个五年计划随后开始,旨在为1966—1970年的经济确定方向。1967年工业增加值下降了15.1%,1968年则进一步下降了8.2%。令人有些惊讶的是,工业部门在1969—1970年迅速恢复,1970年与1966年相比上升了40%。这些年里一定是继续制订了某种计划,因为除此之外没有采用其他替代的协调机制。
第四与第五个五年计划(1971—1975,1976—1980)处于毛泽东和周恩来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因此系统化的计划制订非常困难,但年度计划还必须要制订出来以指导生产和投入分配。1976年,先是周恩来去世,接着是邓小平第二次下台,毛泽东去世,之后就是“四人帮”被逮捕。这一年之后秩序有所恢复,然而,在经济政策方面最显著的变化是在1978年邓小平复出时推出的改革进程,在之后20多年里将中国经济转变为以市场力量为主而非中央计划和政府指令为主的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于是提前寿终正寝了。
这是在宏观层面的情况,但在微观层面上,在中央计划指令经济体制特点所形成的不同年份内,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体制在微观层面上有三个基本的问题:
(1)这一制度的数据要求非常的庞大,而将这些要求用于一个现代会计实务以及其他数据收集程序都十分缺乏的发展中大国是有问题的。中国的工业企业相互之间的规模和复杂性差异巨大(甚至有时是在一个行业内部),在成本结构上同样差异很大,因此为制订计划而收集数据的工作变得非常困难。
(2)一个强调以实物目标衡量产出和投入的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将企业管理行为引导至出现质量问题和成本超支的情况。
(3)如果(部分地且只是部分地)由于错误的数据而无法将正确的投入用于恰当的地方,则会导致其他形式的成本提高行为。例如,由于生产者接收了多于其所需要的物资而不归还给计划者,就会导致库存增加。他们将这些物资放在仓库里,以备明年的需要,或者用它来与某些需要这些物资的企业进行交易,这种做法很常见,尽管在指令制度下是不合法的。
缺乏正确的数据无疑意味着无法确定接近实际情况的目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数据见表3-1。
表3-1 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情况
“无数据”指的是作者在制作这张表时无法获得这方面的数据.
*计划只需要煤炭产量略有增长或零增长,但实际上却增长了300万吨.
**作者无法找到这一年有关计划完成情况的数据.
资料来源:本表是在Dwight H.Perkins(1968)611页表格的基础上修改而来的。
表3-1支持了两个结论。首先,中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计划目标与实际的工业情况没有什么关系。其次,除了石油生产以外,那些没有实现计划目标的行业都处于消费产品领域,而这一领域与生产资料行业相比,在整个的中央计划指令经济期间只具有很低的投入优先权。表中的消费产品还要依赖于不断变化的棉花、甘蔗和烟草的收成。计划目标未实现部分达50%~100%,都没有这些因素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更大。
在这种制度下,以较低成本获得高质量产品中存在的问题是固有的。企业管理者的工作就是要满足公司的计划目标,而实际产量目标和总产值目标是最重要的。中央计划者很难也不可能足够详细地确定和分配这些目标来确保产品符合较高的质量标准,如1%的不合格率。直到产品进入使用阶段之前,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否达到了该目标,而且即使到了那个时候,也搞不清楚为什么某个具体的产品会不合格。在市场经济中,通常较高的不合格率会被普遍传开,而用户就会停止购买该种产品,但在中国的情况则不一样,用户往往要与垄断着当地市场的供应商打交道,而由计划者决定的供应商不是购买企业。他们提供给你什么,你就要接受什么,你只能希望得到的是最好的。这种中间产品的生产者主要关注的是确保制造足够的机器或钢铁来达到其目标。在市场经济中,低质量产品的生产还可能会导致其价格的下降,但国家制订的价格则通常不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变动。无论什么情况,垄断者都不需要降低价格来销售某种基本的中间产品。
成本超支也是带有计划目标性质的类似问题所导致的。由于产量目标的重要性,因而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满足该目标,即使这意味着需要使用比计划中所规定的更多的投入,并因而提高单位产出的成本。中央计划者于是为这些投入的使用专门制订目标,从而避免管理者过度投入,而且这种投入计划存在着几个问题。
第一,假定满足产出计划是更为重要的,企业管理者就会不顾投入计划。更为通常的做法是,企业管理者会试图与中央计划者协商来获得更多的关键投入。中央计划者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企业来为他们提供数据进行投入计划目标的制订,而企业则常常会试图让计划者确信他们单位产出的投入系数比实际情况要大得多。计划的制订过程更多的是计划者与企业之间进行协商的过程,后者试图得到尽可能低的产出目标(以便确保能够超过该目标)以及尽可能高的投入目标,但计划者知道企业的打算,因而会回绝。在苏联,计划者采用了前导式的计划制订方法,在确定投入计划和产出计划时,让计划的投入目标在实现产出目标时有一定的困难。然而在中国,前导式的计划制订方法不起作用,部分是因为计划者很难得出准确的投入与产出要求的估算,正如前面的描述所显示的,实现计划目标的偏差极大,不是过高就是过低。
第二,本应将正确的投入提供给正确的使用者的统配系统方面存在问题,也是成本超支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无法到市场上购买那些计划者不能提供给他们的东西。对于中间产品的生产来说,也根本没有常规的市场。由于许多计划目标的不准确性,因此企业得到的给定投入常常要么多于要么少于它的需要。原则上来说,企业应将不需要的物资退还给政府统配部门,或要求统配部门提供更多其所短缺的物资。但在实践中,如果不是计划中规定的,企业要获得更多其所需要的物资十分困难,而要修改计划则是项艰巨的任务。所以,企业无论是否需要,都会把持着所有他们得到的过剩投入。其结果就是中国的企业像所有的苏联式经济体一样,都会囤积大量的投入品库存。
在市场经济体中,生产者常常保有其产品的库存以便满足对其产品可能增长的消费需求。但苏联式的生产者不会去保有其最终产品的库存,因为他们不负责去销售产品。与此相反,他们反而要保有大量的、通常是巨大数量的投入品库存,因为他们可以好好利用这些库存。他们既可以来年使用这些库存去生产更多产品以超过他们的产量目标,也可以用自己不需要的库存物资与另一个企业交换一些他们所需要的物资。匈牙利经济学家雅诺什·科尔奈(Janos Kornai)使用这一现象制作出了一个国家以总投入库存比总产出库存的比例指标。这个比例越高,则该经济体就越是由中央计划指令主宰的,而市场经济体的这个比例往往很低。
需要注意的是,在苏联,企业间进行库存中剩余物资的交易从技术上来说是不可能出现的,这种做法会受到坚决的惩罚。然而,虽然有这种坚决的惩罚措施,大多数企业依然积极地从事这种交易,因为不这样做就无法达到计划的产出目标。相比而言,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措施来强力禁止这种交易,反而会允许偶尔开办正式的交易活动来为其提供便利。
第三,这种计划制订方法的问题还会引发银行系统的问题。正如前面指出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产出目标,而对实现或超额实现产出目标产生干扰的任何事情在政府最高层来说都是需要加以反对的。因此,在保证企业账户上所有资金都要依照计划来使用方面,银行的权力在实际中就意味着,他们会允许大部分与满足计划产出目标相关的支出。同样的,如果一个企业需要短期贷款来满足某种需求,则只要符合计划需要,银行就会提供给企业。实践中,合法使用的定义是什么,不是由银行决定的,而是由地方和中央这些上级政治权威部门决定的。类似的,个别投资企业的投资资金需求也会通过政治权威强加给银行,使其通过贷款来满足那些政府预算不足以提供资金的投资项目需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与其银行垄断地位所应当表现出的力量相比却十分虚弱。在市场经济体中,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通常被认为是将政治排除在贷款业务之外并确保通货膨胀处于可控范围内的关键。在中国的中央计划指令时期,通胀压力是由国家计委而非人民银行来控制的。由国家计委和更高的政府部门来确定劳动就业目标,并确定所有的城市工资。企业需要通过政府的劳动局来雇用人员,这些局机关会推出计划目标。大部分工资由国家规定,与劳动力市场无关。劳动力市场也根本不存在。消费市场上的通货膨胀通过确保工资总额(平均工资乘以从业人员总人数)加上农民的货币收入(来自于以国家定价向政府采购部门销售产品)不大于市场上消费品的可购买总额,且这是计划部门而非人民银行的工作。因无法抗衡政治压力而造成的银行系统虚弱一直持续到1978年后的改革时期。
由于这一体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经济虽然增长了,但却十分缓慢。1953—1978年官方估计的GDP增长率为每年6.1%,1958—1978年为每年5.4%,但因为使用了较高的工业产品国家定价从而夸大了工业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这些GDP增长率都被放大了。以2000年的中国市场价格调整的GDP则把这两个时期的GDP增长率分别降低到了每年4.4%和3.9%(Perkins与Rawski,2008:859)。假定这几年的人口增长率平均为每年2.0%,且GDP中用来进行投资的部分增加,那么普通中国家庭的消费增长在1957—1978年不会超过每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