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经济史文集(第3卷):资本主义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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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本主义起源:一个历史难题

第一节 对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解

一、对资本主义的不同解释

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对这两个问题,经济学界一直有争论,并存在不同的解释,至今很难说对这两个问题已有定论。

不妨把这两个问题分开来阐述。

首先,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在经济学的研究中,对资本主义主要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认为目的在于获取利润的私人雇佣关系就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私人业主占有生产资料,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被雇佣的劳动力领取工资,占有生产资料并雇佣劳动力的私人业主获得利润。在私人雇佣关系中劳动者虽然受雇佣,靠工资生活,但人身却是自由的;私人业主虽然占有生产资料并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由此获得利润,但他们并不能从人身上占有劳动者,或让劳动者在人身上依附于自己。保尔·芒图在《十八世纪产业革命》一书中,以毛纺织工业的发展为例证,认为“英国早在都铎时代就有了工业资本主义的自然发展,而且已经发展得相当强大,以致人们会害怕小生产被其吞没或毁灭”。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9页。尽管芒图指出18世纪的产业革命是一个分水岭,因为从产业革命以后,近代大工业兴起了,但他认为,“16世纪初,甚至15和14世纪,已有资本主义企业的存在,特别是在毛纺工业方面”。同上书,第17页。这种论断正是以私人雇佣关系作为依据的。

第二种解释,把资本主义看做是一种特定的交易关系,即市场关系。具体地说,这是指:在市场中,所有的人都以私人交易者的身份出现,买主卖主各为一方,而卖方的目的是为了利润。这也适用于雇佣关系,因为私人雇佣也是一种交易行为:私人业主作为一方,雇工作为另一方,他们受雇于私人业主,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交易关系,在市场这个大环境中实现。私人业主为了购买所必需的生产资料,需要同另一个私人业主进行交易,这同样是交易关系,也是在市场这个大环境中实现的。工人可以受雇于这一私人业主,也可以受雇于另一私人业主,这里不存在强制性或依附性,因为这无非是交易关系而已。换言之,根据这种解释,把资本主义看成是一种交易关系,就可以分清资本主义同前资本主义的区别了,因为在资本主义下,交易者双方在人身上都是自由的,都能自主选择、自主决策,而不像在前资本主义之下,使用劳动力的人同劳动者本人不是平等的,后者依附于前者,于是也就不存在交易关系。亨利·皮朗依据这种解释,认为在西欧,“尽管材料很少,中世纪的资料无疑地能证明在12世纪资本主义就已存在”。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46页。他还说:“从商业资本主义在12世纪发展的气势和相对速度看来,拿它与19世纪的工业革命相比拟,并无夸张之处。”同上书,第44页。

第三种解释,把资本主义看做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在这种社会经济制度下,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雇佣工人进行生产,取得利润,并在此基础上构成一整套与此相适应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这就是它同前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区别。莫里斯·道布在所著《资本主义发展研究》一书中对资本主义就是这样解释的。参看道布:《资本主义发展研究》,纽约,1963年,第4、6、132页。这种解释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为根据。

根据以上三种对资本主义的不同解释,对于资本主义的起源也会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如果把资本主义看做是目的在于获取利润的私人雇佣关系,那么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欧,很早就已经出现了。但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历史表明,私人雇佣关系的出现并不等于资本主义的产生,也不等于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的确立,更不等于封建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退出了历史舞台。在有的国家和地区,私人雇佣关系历史悠久,而且一直保持下来,但不等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实质的变化。类似的情况也可以用来说明上述对资本主义的第二种解释的不足,因为按照第二种解释,资本主义被说成是目的在于获取利润的私人交易关系。如果这样来解释,那么无论在世界上哪个国家或地区,凡是有双方自由进行的营利性交易的地方,都表明产生了资本主义,这也显然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的历史,而且同样会把资本主义的起源往前推若干年。

因此,要说明资本主义的起源,应当以上述对资本主义的第三种解释为依据。这就是说,只有把资本主义看做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我们才能够清楚地说明资本主义究竟是怎样产生的,究竟是怎样逐渐取代封建主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确立,意味着封建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结束,这种确立和结束只有从社会经济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才能清楚地说明问题。

历史表明,在一个限定的区域范围内,确立了这种社会经济制度,就意味着另一种与之对立的社会经济制度的结束。而在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已经确立的区域范围内,则可以存在不同的经济关系,正如封建主义社会中可以有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如私人经营的手工工场),以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可以有封建经济关系(如封建的土地租佃关系)一样。

本书在考察资本主义起源问题时,并不是不考虑私人雇佣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但始终以上述第三种解释为依据,即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生。

这种研究思路是不是有助于资本主义起源这一历史难题的解决呢?这仍会引起争议。克拉夫茨说过,当他回顾近年来经济史研究状况时总带有一点悲观的成分,一个原因是:“经济史研究所提出的要求超越了目前的经济理论的能力,但是这种情况又没有引起任何重要的理论发展”。克拉夫茨:“经济史”,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2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43页。而兰德斯更直截了当地谈出了自己的想法:刺激经济史研究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我们还远远不能给出精确的答案,比如说,“为什么现代化工业制度的首次突破发生在西欧”就是未解决的问题之一。兰德斯:《不受限制的普罗米修斯》,剑桥大学出版社,1969年,第12页。但我认为,如果把考察的范围限定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在西欧的产生,那就要比考察私人雇佣关系在西欧的产生或市场关系在西欧的产生容易一些,尽管西欧私人雇佣关系、市场关系的产生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生往往需要结合在一起讨论。

二、私人雇佣关系仅仅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条件之一

封建社会经济制度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形式,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的解体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过程。但历史表明,并不是任何一个封建国家都会自然而然地、顺顺当当地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也并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会自行产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私人雇佣关系曾经在亚洲一些国家出现过,甚至一度有过较广泛的发展,但这种关系在那里并没有导致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也就是说,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继续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并未出现。

历史还告诉我们,在某些国家,封建社会经历了相当长的过程,封建社会的衰落过程也相当长久。但封建社会的衰落不等于封建社会的解体,而且封建社会的衰落也不等于封建社会正在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衰落中的封建社会依然是封建社会,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在那里始终是难产的。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为什么在西欧一些国家,封建社会的衰落意味着封建社会的解体,而封建社会的解体又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但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一些国家,封建社会的衰落只不过表明社会陷于混乱状态,并不表明封建社会已经解体,更不表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开始形成呢?对这种情况究竟应当如何作出解释?是什么原因使得西欧一些国家能够实现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变,而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一些国家却实现不了这一点呢?这种区别不一定同私人雇佣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有直接的联系。假定某个国家严格限制或取缔私人雇佣关系的存在,那里当然不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这是不言而喻的。假定某个国家并未限制私人雇佣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但那里已经存在并有一定程度发展的私人雇佣关系,却不一定能够导致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依然不曾产生。

应当指出,私人雇佣关系就是私人雇佣关系,它不一定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但它可以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是一个条件。如果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被雇佣的劳动者提供的剩余产品有限,当然会妨碍这种转化。转化的另一个条件是体制原因。只有在适当的体制之下,私人雇佣关系才有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可能。关于这一点,在本书讨论西欧封建社会体制外权力中心形成时会作较详细的论述。

这就告诉我们,即使私人雇佣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存在仍然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建立的条件之一。由私人雇佣关系转化而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要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同样必须具备其他条件。只有条件具备了,封建社会的衰落才真正意味着封建社会的解体,也才真正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建立前提的具备。我们对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研究,有必要对私人雇佣关系以外的其他条件进行分析。

那么,这里所说的其他条件是指什么呢?

一种常见的解释是必须依靠政治力量取得政权,只有推翻了封建国家的政权,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才能确立下来。这种解释显然是有道理的。不管采用的是暴力手段还是非暴力手段,政权的更替不可缺少。但这种解释仍然未能把资本主义起源问题阐述清楚,因为这里还有一系列问题有待于探讨。比如说,谁来推翻封建政权,夺取政治权力,建立政权?通常说,是资产阶级。那么,资产阶级又是如何产生的?难道出现了私人雇佣关系之后,私人雇主就是资产阶级了吗?古代希腊、罗马社会中都有一些私人雇主,难道他们能准确地称做资产阶级吗?罗斯托夫采夫在《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中写道:公元前2世纪时,在全意大利“兴起了一个实际上相当富裕的城市资产阶级……这个新兴的城市资产阶级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并没有积极参加活动。领导地位仍然为罗马贵族阶级所把持”(上册,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42页)。还有,假定在封建社会中出现了一批私人雇主,难道他们一定是同封建社会不能相容的,一定要推翻这个社会吗?如果这些私人雇主能在封建社会中获得丰厚的利润,他们又何必冒着巨大的风险去推翻这个政权和这种社会经济制度呢?再说,难道单靠这一批私人雇主的力量,就能够推翻封建社会的政权?没有众多的支持者、追随者,他们能取得胜利吗?这些支持者、追随者又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跟着私人雇主走呢?难道不怕有掉脑袋的风险吗?最后,即使私人雇主和他们的支持者、追随者们推翻了旧政权,建立了自己的政权,难道他们建立的一定是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权吗?难道不可能依然是封建政权,只不过换了一批统治者而已?

上述这一系列问题,只有在深入分析有关资本主义起源的其他条件之后才能讲清楚。这正是本书试图探讨的问题。

三、原生型的和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

从历史上看,17、18世纪和19世纪中期,世界上只有一些西欧国家和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在那里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而从19世纪后期起,主要在20世纪内,世界上不少国家在受西欧和美国的不同形式的影响之下也转变为资本主义国家。由此可以把资本主义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另一为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

西欧一些国家是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是在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情况也类似,因此都可以列入原生型资本主义之内。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封建社会内部,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随着封建社会的逐渐解体,这些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也日益发展,终于建立了取代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原生”二字的含义是:资本主义起源于本国或本地区封建社会的内部,资本主义是在本国或本地区封建社会解体过程中,由于内部因素的作用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封建社会内部,即使出现了私人雇佣关系,却不可能以此为基础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有赖于某种外界力量的冲击或压力,使得那里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已有的私人雇佣关系才得以进一步发展,最终或者引致封建社会自身向资本主义社会演变,或者引致代表资本主义的政治力量取代封建统治者,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这就是说,非原生型资本主义主要不是起源于本国或本地区封建社会的内部,而是依靠某种外界力量冲击了本国或本地区的封建社会,使它的统治基础动摇了,统治力量削弱了,从而在本国或本地区封建社会解体的基础上产生了资本主义。原生型资本主义出现在先,非原生型资本主义产生于后。没有原生型资本主义,就不会有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当西欧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时,并没有一种社会模式可以模仿,这种转变也并非某些理论家或政治家事先设计好了的。然而,当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一些国家或地区由前资本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已经有原生型资本主义模式存在,可供参考、借鉴、模仿,即使是“有保留的吸收”,那也是一种“吸收”。

世界上,原生型资本主义只出现于少数国家或地区,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都是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如果再要细分的话,那么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又可以分为若干类型,比如说,在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前期这段时期内,印度是一类,拉丁美洲国家是另一类,日本又是一类,中国(从清末到解放前)同样是另外一类,等等。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些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则又可以分为若干类型。也许可以说,每个国家或地区是如何受到外界力量的冲击而从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可能各有特点,但都可以归入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因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都是在外界力量使当地的条件发生变化后才建立的。当然,在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变动之后,某些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同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差异已经逐渐缩小甚至趋于消失,但这并不意味着若干年前,这些国家的非原生型资本主义不存在自身的特征,更不能由此否认那里的资本主义最初是非原生型的。

当然,不应该排除介于原生型资本主义和非原生型资本主义之间的半原生型的资本主义。比如说,俄国的资本主义以及东欧某些国家的资本主义就属于半原生型资本主义之列。关于这个问题,西里尔·E.布莱克等人在《日本和俄国的现代化》中已有过分析。该书写道:从历史上看,俄国一直受拜占庭文化的影响,“君士坦丁堡陷落以后,莫斯科的统治者们把自己看作是拜占庭的继承者,而不是拜占庭的门徒”。西里尔·E.布莱克等:《日本和俄国的现代化》,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55页。从彼得大帝起,俄国的目光转向西欧,但“他广泛引进西方技术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改造俄国的社会,而是为了保护它”。同上书,第58页。俄国的商人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社会的城市中有过较辉煌的业绩,但他们从来没有像西欧城市中的商人和手工业者那样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自治权。甚至“俄国的贵族从来没有发展成为能够成功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中央独裁政权影响的独立的阶级,虽然他们也经常做这样的努力”。同上书,第72页。俄国既有类似西欧之处,又有类似东方之处,这里所说的东方,包括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和鞑靼汗国。参看同上书,第66-67页。

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比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复杂得多的问题。我们对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研究,既不能忽视原生型资本主义同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区别,也不能忽视各种不同类型的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差异,但不管怎样,我们对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研究仍然要以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资本主义究竟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特别是把原生型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内在条件和外在条件作为基本研究对象,这样才能发现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前面已经指出,西欧国家和美国都是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美国的资本主义实际上是从西欧移植过来,并结合美国自身的特点而发展起来,并带有某些特点,如因南部奴隶制种植园经济存在和演变而产生的特点,向西部推进、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特点,以及多种族、多民族文化并存而造成的特点,等等。尽管这些特点是客观存在的,在研究美国资本主义发展时不可能回避这些特点,参看厉以宁:“美国边疆学派的‘安全活塞’理论”,载《厉以宁经济论文选(西方经济部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4页。但西欧资本主义的移植毕竟对美国具有根本的意义,因此,对原生型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研究集中在对西欧国家的研究方面是必要的。

在对西欧国家原生型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内在条件和外在条件进行分析,以说明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之后,本书准备对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问题作一些探讨,并把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同原生型资本主义进行比较。但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起源因不同国家而不同,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所以我只可能主要就中国封建社会中的某些问题,以及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问题提出个人的看法,并稍稍涉及印度、拉丁美洲、日本和韩国。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不认为本书对非原生型资本主义考察所得出的论点具有普遍意义。这需要在本书一开始就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