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薪酬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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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总报告

我国工资收入分配现状及改革发展趋势

谭中和王学力 王霞 杨飞刚 钱诚 许英杰谭中和,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工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王学力,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综合室主任,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工资收入分配理论与政策;王霞,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一室主任,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薪酬制度和劳动关系;杨飞刚,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二室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薪酬与绩效考核;钱诚,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工资收入分配和人力资源管理;许英杰,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工资收入分配和人力资源管理。

摘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政策,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职工工资和居民收入连续保持较快稳定增长,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农村居民和低收入人群收入增长较快,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国有企业工资确定和调整机制、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机制、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以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正在形成。加强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但仍然面临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工资分配不合理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依然偏低。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不高,体现劳动力市场主体双方意愿的集体协商机制还没有在企业工资决定和增长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尚不完善。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还没有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定位不能很好地体现单位工资性质和工作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工资的保障与激励作用发挥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侵害劳务派遣工等弱势劳动者合理报酬权益的现象,同工不同酬现象比较普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职能转变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尚不健全,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手段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不适应。今后一段时期,工资收入分配还将面临经济增长放缓抑制工资增长、经济调整转型加大工资分配结构调整的难度、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压缩工资增长空间、职工和居民对收入增长的预期与经济增长放缓的矛盾上升等矛盾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国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科学的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非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制度建立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同时,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更加符合不同岗位特点、体现要素贡献的分配办法,完善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健全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了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路径和策略,以及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工资收入分配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