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与网络传播:技术·利益·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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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互联网技术概论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国的网民规模已达到5.9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4.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3-07/17/c 125023329.htm, 2013年9月7日。然而,当越来越多人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有多少人真正清楚改变了生活的“互联网”的定义是什么?又有多少人认真审视过网络与生活、网络与自我的关系?还有多少人仔细考量过网络技术神奇光环背后隐藏的风险?

根据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互联网,即Internet,指的是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而不论采用何种协议与技术的网络。目前我们所使用的因特网就是互联网的一种,简单地说就是用户通过全球唯一的网络逻辑地址(建立在“互联网协议”上的IP地址)链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互联网协议”(TCP/IP)进行通信。

这个定义表明了互联网最基本的三个特点:第一,互联网是全球性的;第二,互联网是“端对端”的,在互联网上实现的是从一个地址到另一个地址的信息交流;第三,互联网是工具性的,它客观地承载信息而没有对信息的主观创造或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