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与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第一节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作为目前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尽管分布地域广阔,但主要集中地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简称桂,南邻南海北部湾,西南与越南民主共和国接壤,面积23.67万多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2.47%;东西最大跨距约771公里,南北最大跨距(南至斜阳岛)约634公里;全区共辖14个地级市、34个市辖区、7个县级市、56个县、12个自治县,总人口5331万人(2011年统计数据),其中壮族人口为1444.85万人,为中国壮族人口最多的省区;区内另有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水、彝、仡佬等民族。广西境内的壮族主要聚居在桂中的柳州地区和桂西的河池地区、百色地区以及南宁地区西部一带。壮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先民属于古代百越族群,与西瓯、骆越有一定的血缘承递关系;尽管迄今为止壮族的最终形成时间在学术界仍存分歧,但大多认为壮族及其支系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最晚形成于宋代。历史上,尽管壮族有过不同的称谓,但新中国成立后统一称为僮族,1965年时,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和壮族人民的意愿,才统一改称为壮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春秋、战国时为百越(粤)地,秦属桂林、象郡;汉属交州、荆州,置三郡,三国时置五郡、东晋十郡、隋时六郡;唐初属岭南道,置八州;咸通三年(862)属岭南西道,设邕、桂、容三个经略使,辖60州(包括21羁縻州),道治邕州(今南宁);北宋至道三年(997)置广南西路,设18州和50羁縻州,治桂州(今桂林),广由此简化得名;皇祐五年(1053)置邕、宜、融三路,改州为府,另在左、右江流域置左江道和右江道;元属湖广行中书省,至正二十三年(1363)分置广西行中书省,简称广西行省或广西省,治桂林,辖12路、1府、1司、9州;明洪武九年(1376)改广西承宣布政使司,设4道、11府、3直隶厅和众多土州;清为广西省,辖11府、2直隶厅、2直隶州;民国初相袭,省会迁南宁;1913年废府置道,后道改区;1930年设12区、94县和1市;1949年12月11日全境解放,临时省会驻桂林;1950年2月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驻地南宁,下设宾阳、武鸣、崇左、百色、庆远、柳州、桂林、平东、梧州、容县10专区和南宁、柳州、桂林、梧州4市;1952年广东省钦廉专区划入广西,并改称钦州专区,划怀集县归广东省,同年成立桂西僮族自治区;1955年钦州专区归广东省辖,1956年改归桂西僮族自治区为桂西僮族自治州,1957年撤并;1958年3月5日撤省,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僮”为“壮”,广西壮族自治区使用至今。
作为现阶段我国境内人口最多、汉化程度较高的少数民族,以前对壮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文化、风俗、语言、艺术、宗教等方面,而对于其与地理环境的关系,尤其是在壮族地区人地关系过程中,壮族适应环境的方式、效果、途径等相关问题则缺少深入研究;事实上,在民族问题研究过程中如果缺少对与之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尤其是“人地关系”问题的剖析,不仅民族演进与发展脉络难以清晰展现,而且区域内民族关系的有效处理和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发展的战略目标也很难得到真正的实现。
作为“环境问题”的泛称,在人类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不仅“人地问题”时时凸现,而且鉴于“当代人地关系问题是历史积淀的现实转嫁、惯性推动和现阶段进一步扩展、加剧的结果”,因而深入研究民族关系与人地关系的适应性问题,既相当必要,也意义深远。
不仅如此,基于对如下三个方面情况的深刻理解,妥善处理好“人地关系”更显急迫:一是大量的、相互关联的人地关系问题所形成的“危机综合化”的压力。事实上,自然过程与社会过程普遍而深刻的联系以及人类活动及其组织系统的日益精细化和多样化趋势,使得人类社会无形中在各种层次上与地理环境形成了更为广泛的联系及更多矛盾冲突;采猎时代,人类活动导致的生态危机集中表现为动物资源耗竭及其再生能力的破坏;农业时代,则主要表现为土地资源及其再生产能力的耗竭;而当代,诸如人口问题、环境污染、粮食短缺、不可再生资源迅速耗竭、可再生资源再生能力丧失等问题;以至任何对“人地问题”的“近视”和“单一化的化解渠道”都难以深入“人地问题”的实际,因此,人类只有把这些危机作为一个整体并进而采取相互协调的措施才能加以解决。二是人类对环境大规模高强度改造所导致的“危机深层化”压力。随着人类社会和民族演进过程中对环境认识的加深、改造环境的各手段的进步、人口的增加以及对社会水平提升要求的递进,人类已不满足于“合乎规律地从自然界获取”,而是致力于“通过可能是有损自然界自身生存机理”的举措来工作,甚至是改变自然界来获得更多的“占有”,结果,全球可耕地后备资源已十分有限,环境状况渐趋孱弱,人地关系更趋紧张,以至人类最终渐渐失去了选择生存空间的机会。三是伴随人地矛盾扩大化趋势所导致的“危机全球化”压力的影响。在产业革命以前的各历史阶段,基于人地关系的相对宽松以及人类活动范围和生产力水平的相对低下状况,人地矛盾冲突在空间范围上只局限于相对有限的地方、地区等地域层次;然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人地矛盾“全球化趋势”即开始在如下的三个关联的层次上进一步凸显:全球尺度上的人地问题加剧、国家尺度上的人地问题强化以及局部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和贫困问题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
人类发展问题如此,民族进步与发展问题也不例外。事实上,任何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与之相伴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讲,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与否也与各类环境资源状态息息相关。根据生态学的有关理论,初始时,所有生物都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域环境里演化,进而不同的地理环境会对生物体在形态与遗传基因等方面产生巨大影响。在宏观的生态系统内,一个民族(nation)或族群(ethnicgroup)其实就可看作是其中的一个生物体,它的发展与文明进程的演化,既要处处受到地理环境的制约,同时其行为又处处会对环境变迁产生作用。在环境演化的过程中,一个民族对环境的感知与适应能力如何,不仅关系到其生存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且同时还能深刻影响到其自身的地域分布格局以及经济活动、习俗文化等诸多因素的空间演化进程。
生态学的常识也告诉我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内,生态系统的物种间会存在某种程度的合作与竞争关系。由于各物种共处于一个大的自然生态系统下,因此,为了生存与发展,彼此间的合作不可避免;当然,更进一步分析,此种状态应该还是各民族间在推动自身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旋律;同样,由于资源环境毕竟有限,加之人地关系往往又会随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趋于紧张;各民族作为生态系统内部的一个个体因子,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土地及获得必要的生存空间,民族间也常会发生矛盾与冲突,甚至是长期的大规模的战争。当然,人口较多的民族大多会在竞争中占有优势;对弱小民族而言,大民族总会在心理和文化等层面上对其产生一定的压迫感,这是产生民族矛盾与隔阂的常见因素。民族间的“同化”,既是民族间彼此适应和学习的结果,也是民族间共同服从于“人地关系”调整的必然选择。同样,民族间的冲突与矛盾既是民族间力量较量的结局,也是基于“人地关系”变化而作出的自然而然的调整,其最后的结果,总体上看,就极有可能使民族关系在新的“人地关系”状态下达到某种程度的协调。美国学者乔治·威廉斯(George C. Williams)就曾明确提出过“进化适应”的概念并进而认为任何物种在环境的变化面前,都会不断调整自己的结构、生理、形态和行为。同样,在生态系统内,每个民族不仅有自己独特的生存发展智慧,且都会在不断变化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面前,调整自己并加以适应,选择出对自己发展最为有利的道路。
作为一定地域内环境变化的主人,相关民族在自己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无疑对环境的变化有着直接的影响,然而,地理环境反过来对民族族群体的形成与发展也有着重大意义,以至每一个民族身上都会被地理环境打上深刻的自然印记。民族间的关系发展好坏,表面上看主要受民族间生产发展程度、语言、习俗、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究其实质,上述不少问题的产生又皆与地理因素有关;既然如此,实践中我们在制定民族政策和研究处理民族问题时,就要考虑民族间“人”的因素,同时也要考虑到民族间“地”的因素。“人地”两者间相辅相成,才会相得益彰和促进民族地区的和谐共进。
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变迁乃是影响民族演进与发展的基本地理因素,实践证明,对环境的感知、适应与改造方式,对一个民族的发展至关重要。壮族对自然环境的适应,主要体现在与农耕生产生活相关的各个领域当中。事实上,从水、土、林资源的利用、保护,到农耕生产的开展与农作物的种植,再到畜牧与狩猎的发展,都需要充分考虑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的差异,并采取合理有效的适应对策才能获取较佳的经济效益。壮族对人文环境的适应,主要体现在壮族分布版图的变迁、壮族自身形象的塑造及与其他民族关系的调适等方面。总的来看,“汉化”是其主要的适应方式。
壮族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适应,应该是相互联系和互有制约的;适应自然环境的过程,也即是壮族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同时,壮族地区人地关系的调适,往往又会反映到人文的制度层面上。换言之,壮族适应人文环境变化的某些措施,最终又会对所在地区自然环境的变迁产生作用。显然,壮族的环境适应过程,应是多种因素参与互动的过程。
事实也的确如此。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世居民族,壮族的繁衍与发展无疑是一个不断地与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进行适应、调整甚至斗争、改造的过程。事实上,壮族传承下来的各种具有特点的生活生产方式和宗种习性,无一不是在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如果在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直走下去,民族的特有足迹会越发强烈地彰显下去,同时民族矛盾与冲突也很难似我们想象中的尖锐,甚至根本就不会存在。当然,上述情况即便存在,也不见得就是好事,毕竟在封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民族,无论如何也难以使自身成为世界民族之林中的一员。
封闭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环境间的差异与开放并非仅仅对一部分民族是合适的。事实上,任何民族基于生活或其他方面的现实需求而迁徙到新的环境后,均会或快或慢地适应新环境,甚至还有可能比世居民族更加适应新的环境。
壮族的生活环境同样如此。不容否认,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作为岭南地区的世居民族,壮族不仅在适应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创造出了自身丰富而辉煌的民族历史与文化,而且也以自身的努力留下了改造环境的深深印迹。尽管如此,随着国家制度的不断深入与扩大,随着中原地带,尤其是两湖地区汉民的不断南迁,壮族地区渐趋成了壮、汉、瑶、苗等各民族和平共处与共同发展的摇篮。环境单一与相对封闭状态被打破,慢慢地,“人地关系”也开始显露出了与过往不一样的紧张态势;很显然,此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好“民族关系与人地关系的适应性问题”也就有了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毋庸讳言,自秦汉,尤其是明清以来,壮族生活地区的壮汉以及壮与其他民族间的关系犬牙交错、跌宕起伏。其中既有矛盾、冲突与斗争,也有彼此间的适应与融合。由于“人地关系”紧张局面的加剧以及封建统治阶级民族歧视政策的影响,壮汉矛盾时显突出,不过,历史的事实却反映出壮族人民于不知不觉中的“汉化”趋势。历史再一次说明,环境不易分割,民族需要共处,更何况自唐宋至今,壮族与汉、瑶、苗、侗等其他民族事实上又结成了一种经济上相互依赖、文化上相互影响、政治上相互依存的在生态学上称之为“共生”的现象。这一点恰恰是搞好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地区稳定和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的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众所周知,在多民族国家内,民族问题始终是影响边疆稳定、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我国如此,其他国家也不例外。由于民族间的演进过程并非是在平和的状态下进行;由于民族间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的影响力又存在极大差异;由于历史上以及现实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的某些不利于民族团结政策的影响;由于民族间生活与生产环境的差别;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导致的民族关系的世界性趋势;由于“人地关系”紧张之态势正在日益彰显出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力,因此,处理好民族关系不仅对各民族的和谐共处和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而且也对我国的稳定繁荣,至关重要。
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总体上看,绝大部分至今仍分布在边疆地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再加之自古以来我国各民族在建设和保卫祖国过程中所结下的深情厚谊,我国的民族关系不仅健康和谐,而且也都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尽管如此,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的影响,现阶段的我国还不能说各民族间不存在任何矛盾与冲突。过去,我们更多地习惯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和政策扶持的角度去寻找化解途径,以至忽视了客观存在的“人地关系”对“民族关系”的影响。事实上,客观存在的“人地关系”不仅对民族地区的“紧张态势”有强化的趋势,而且“人地关系”的缓解对“民族关系”的化解以及促进民族地区,乃至是整个国家的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要研究和解决民族问题,既需要了解一个民族的过去,也需要了解各民族与地理环境相互间关系的演化过程,进而据此理解各民族所面临的困境和发展需求。现阶段加强民族地理,尤其是西部边疆省区民族历史地理演进过程中的“人地关系”问题的研究,既是学术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族发展的现实路径选择。
壮族人口众多、分布地域广阔,同时其生活与生产地区的环境态势在当前情况下又大多比较脆弱,因而,强化对壮族地区的“人地关系与民族关系的适应性问题研究”,不仅有着相当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而且对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具有重大影响。不仅如此,基于对壮族发展历史与现实的综合考察而形成的“人地关系与民族关系适应性问题的研究成果的取得”还将对民族学、地理学、政治学以及经济学等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启发。
20世纪以来,对壮族问题的研究,国内外的相关成果不少,但基于民族历史地理之视角来探讨壮族地区人地关系和地理环境适应性的研究成果却仍显薄弱。事实上,在制定民族政策和研究处理民族问题时,如果我们不充分考虑到民族关系与人地关系彼此间复杂的互动影响,那么,我们不仅难以真正寻找到民族间矛盾与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而且也不可能真正认识一个民族的现状与未来。显然,目前基于壮族与环境之间的适应性关系而进行的民族关系与人地关系的研究,不仅学术上必要,而且也能为有关部门正确制定民族政策、促进边疆地区民族团结以及保持边疆地区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有益的理论思考与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