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国家建设与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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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产业政策的中国特点

产业政策在中国的实施,与古典发展主义的代表日本和韩国最大的不同,在于中国地方政府的强大和国有企业的存在。关于地方政府的GDP锦标赛,参见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第36~50页。关于国有企业在产业政策中的作用,参见刘小鲁《产业政策视角下的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和政策调整》,中国网,2017年3月24日,网址:http://www.china.com.cn/opinion/think/2017-03/24/content_40495116.htm。

在讨论日本和韩国的产业政策时,一般只注意中央政府即可。在中国这却行不通。中国的地方政府是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重要行动主体。他们不仅有可能按自己的好恶去选择性地解读中央政府的产业政策,甚至个别时候制定与中央政府的产业政策相矛盾的地方产业政策。为自己想发展的产业提供补贴是中国地方政府实践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这种地方政府之间的激烈竞争在推动中欧班列代表的铁路物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欧之间的贸易长期以来严重依赖海运,但是到了2016年中欧班列就能达到1700多列、每列41个标准集装箱的规模。我们不得不说离开地方政府的竞争,这是不可想象的。

同时,中国与日本和韩国另外一大不同是中国的国有企业在执行和贯彻中国政府的产业政策时经常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由政府任命,从理论上讲,中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影响远远大于对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影响,在实践中,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践行产业政策以及负责落实产业政策的国有企业在一个行业内占有垄断地位也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事实。国有企业一般是承担中央和地方政府产业政策的主要行动主体。虽然在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也必须按照市场的原则运行,但是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需要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进入特定领域的话,国有企业仍然是政府实践政府产业政策的主力。国有企业的存在及其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也为中欧班列的运行打上深深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