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动态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杨素雯 崔树义
摘要 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可以平等地享受流入地提供的卫生计生服务。2016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动态监测调查。本文基于对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分析,阐述当前流动人口的结构、流动特征、健康状况以及公共卫生服务利用现状,揭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如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公共服务总体供给不足、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利用率有待提升等。通过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提出构建面向流动人口家庭、提升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流动人口 动态监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6年5~6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动态监测调查。调查对象为在现居住地居住一个月及以上且非本区(县、市)户口的15周岁及以上流动人口。调查范围覆盖山东省16个市、53个县(市、区)、127个街道(乡镇)和307个社区(村),实际调查流动人口6000多名,涉及流动人口及其居住在本地的家庭成员18576人,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此外,山东省动态监测数据还覆盖了28767名流出人口。本文以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为基础,辅以近三年的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通过深入地了解流动人口的结构、流动特征、健康素养以及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的落实等情况,把握山东省流动人口现状,分析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加强有针对性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提供科学建议。
一 山东省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基本情况
(一)基本人口特征
1.以青壮年人群为主
2016年,山东省内流动人口平均年龄为27.3岁。从具体年龄分布看,0~14岁儿童占25.9%, 15~59岁占73.1%, 60岁及以上占1.0%。
2.总体上男性多于女性
流动人口中,男性占51.4%,女性占48.6%(见图1)。流动人口性别比为105.8。其中,0~14岁儿童性别比最高,为122.0; 15~59岁人群性别比为101.0; 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性别比最低,为73.0。
图1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例
3.农村户籍占绝大多数
近九成的流动人口属于乡—城流动,农村户口占流动人口的比例为89.2%。按年龄组划分,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流动人口中,农村户籍人口所占比例分别为89.1%、89.3%和84.3%。
4.以汉族人为主
流动人口中,98.6%为汉族人口。少数民族人口中,以回族、满族、朝鲜族和蒙古族居多。
5.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
2016年,流动人口中以初中文化程度居多(见图2),占46.2%。其次为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27.3%。大学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者占17.7%。与2014年和2015年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比有所下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比明显提升。
图2 2014~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
(二)家庭基本情况
1.婚姻状况以初婚为主
流动人口婚姻状况以初婚为主,占87.4%;其次为未婚,占8.5%;再婚的占2.7%;离婚、丧偶和同居者占1.3%。
2.流入人口家庭规模有所扩大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家庭规模为2.79人。2016年,在现居住地的家庭户以2~3人为主。1人户占10.9%, 2人户占21.3%, 3人户占49.1%, 4人户占16.2%, 5人及以上户占2.5%。与2015年相比,流入人口家庭规模数增加了0.07人,其中3人及以上家庭规模占比增加了1.6个百分点(见图3)。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为主。已婚有偶流动人口中,92.7%配偶在现居住地,6.7%留在户籍地,0.6%在其他地方。子女随同流动的比例为78.5%,留在户籍地的占18.9%, 2.6%在其他地方。
图3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入人口的家庭规模
3.生育2个子女的比例提升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中生育子女数均值为1.24个,比2015年的均值(1.12个)有所增加。其中,生育1个子女的比例最高,为66.9%;其次为生育2个子女的比例为24.8%;生育3个子女的比例为2.0%;生育4个及以上子女的比例为0.3%;无子女的比例为5.9%。与2015年相比,有1个子女的比例降低了近5个百分点;有2个子女的比例提升了6个百分点(见图4)。
图4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子女数量比例
二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式与居留意愿
(一)流向分布
1.八成以上为省内流动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显示,流动人口仍以省内流动为主,占比为83.1%。其中,54.2%为省内跨市流动,28.9%为市内跨县流动。通过历年监测数据比较(见图5), 2016年跨省流动的比例明显高于往年,为16.9%;市内跨县流动的比例也高于往年;但省内跨市流动的比例较往年降低。
通过对多次流动的流入人口分析,首次流动为跨省流动的比例为32.3%,省内跨市流动占比为53.2%,市内跨县流动占比为14.4%,还有0.2%为跨国流动。首次流动为跨省流动的比例比2016年跨省流动的比例高出近一倍(32.3% vs. 16.9%)。
2.流动范围与省内经济区域特征吻合
从流动范围的地区分布看(见图6),山东省东部和中部地区以省内跨市流动为主,占比分别为55.2%和70.5%,西部地区则以市内跨县流动为主,占比为60.3%。同时,东部地区跨省流入人口的比重明显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
图5 2013~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范围
图6 2016年山东省东、中、西部地区流动人口的流动范围
从流动的城市分布看,跨省流动人口分布在青岛市最多(29.5%),其次是威海(14.6%)和烟台(13.9%);省内跨市流动人口分布在青岛市最多(31.7%),其次为济南(28.6%);市内跨县流动人口分布在烟台市最多(17.3%),其次为潍坊(11.6%)和德州(11.0%)。由此看出,东部地区和省会城市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吸引了较多的流动人口。
3.跨省流动以邻近省份和东北地区为主
通过跨省流动人口的流入来源地分析,来源省份主要为黑龙江省(23.7%)、河南省(12.5%)和河北省(11.2%),合计占比47.4%。与2015年相比,黑龙江省的比例有了明显提升,高出7个百分点;河南省的比例则下降了3.9个百分点;河北省户籍流动人口已由第七位上升为第三位,比例提高5.8个百分点。此外,来源省份较多的还有吉林省(9.9%)、浙江省(7.6%)和安徽省(7.4%)。
通过跨省流动人口的流出地分析,山东省户籍人口首选流出地为天津市,占总流出人口的28.7%;其次是北京市,占比为17.3%。吸纳山东籍流出人口较多的省份还有江苏省(7.2%)、上海市(7.1%)、辽宁省(5.6%)、河北省(4.1%)、浙江省(3.5%)、吉林省(2.5%)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3%)。与2015年监测数据结果相比,天津市、北京市和江苏省一直居于流出地的前三位。这三个省份以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较多的工作机会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一直吸引着流动人口。
(二)流动原因
1.流动原因以务工/经商为主
通过对山东省流动人口2015~2016年流动动因分析(表1), 86.8%的流入人口选择经济动因(其中,选择务工占比58.2%,选择经商占比28.6%), 86.5%的流出人口选择经济动因(其中,选择务工占比70.3%,选择经商占比16.2%),流入人口这一比例比2015年低了1个百分点;流出人口的这一比例与2015年持平。其次,因家属随迁而流入的人口占比为11.3%,流出的人口占比为10.5%。因婚姻嫁娶而流入的人口占比为1.1%,流出人口占比为1.8%,这一比例均明显高于2015年。因搬家、学习、投靠亲友、参军等其他原因而流动的比例都较低,流入人口共占比为0.9%,流出人口共占比为1.3%。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原因以经济型动因为主,但通过历年数据分析,经济型动因的比例下降,而家属随迁、婚姻嫁娶、出生等非经济型动因的比例上升。这一方面体现了流动人口流动原因的多重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流动迁移的家庭化和稳定性。
表1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流动动因
2.流动动因具有多样化特征
通过对多次流动的流入人口动因分析(见图7),首次流动以务工/工作为动因的比例占70.5%;其次,以学习培训为动因的比例为11.7%,以经商为动因的比例为11.4%,以家属随迁为动因的比例为4.2%。而本次流动的首要原因也是务工/工作,占比62.6%,比首次流动的比例降低了7.9个百分点;其次是以经商为动因,占比26.5%,这一比例比首次流动提升了15.1个百分点;以家属随迁为动因的比例为9.1%,比首次流动的比例提高了4.9个百分点。此外,首次流动动因中学习培训的占比较高,但在本次流动动因中无人选择学习培训。
3.流动动因具有内部差异性
分性别看,男性流动人口因经济型动因而流动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体现在:在因务工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女性13.5%,流出人口高出女性10.9%;因经商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女性4.6%,流出人口高出女性5.1%。女性流动人口因非经济型动因而流动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体现在:以家属随迁为动因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男性17.0%,流出人口高出男性12.3%;以婚姻嫁娶为动因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男性1.1%,流出人口高出男性3.4%。其他动因的选择上并无明显的性别差异。
图7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首次流动和本次流动的动因
分年龄看,15~59岁的流动人口中,58.5%由于务工而流动,因经商流动的占28.8%,随家庭流动的占10.9%; 60岁及以上流动人口中,56.1%是随家庭流动,其中53.1%因要照顾自家孩子而流入城市。
通过老一代和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比较分析(表2),无论是流入人口还是流出人口,老一代流动人口在因务工流动的比例明显低于新生代流动人口,其中流入人口低12.1个百分点,流出人口低13.2个百分点;老一代流动人口以经商为动因的比例要高于新生代流动人口,其中流入人口高出14.7个百分点,流出人口高出6.6个百分点。因随迁而流动的比例中,流入人口中的新生代要高出老一代1.8个百分点;流出人口中老一代要高出新生代6.1个百分点。因婚姻嫁娶、出生等非经济型动因中,新生代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要高于老一代流动人口。
表2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动因
4.首次流动与配偶一起流动的比例最高
流动人口在首次流动时(见图8),选择与配偶一起流动的比例最高,为89.0%,其中女性略高于男性(89.5% vs.88.4%);其次是选择独自流动,比例为65.7%,其中男性选择的比例高出女性比例近13个百分点;再次,是选择与子女一起流动,比例为47.2%,其中女性选择的比例高出男性8个百分点;此外,选择与父母/岳父母/公婆一起流动的比例为5.3%,选择与兄弟姐妹一起流动的比例为3.5%,其中男性选择的比例均高于女性。
图8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流动时与家人一起流动的比例
在问及“首次流动前,父母是否有过外出务工/经商的经历”时(见图9),有88.9%的流动人口的父母没有外出务工或经商的经历,特别是老一代流动人口在首次流出时,父母极少有外出或经商的经历。但对于新生代流动人口而言,他们在外出流动时受父母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有14.8%的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父母有过外出/经商的经历。
图9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首次流动前,父母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
(三)流动时间
1.本次流动的平均时长为4.5年
2016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显示,本次流动时间平均为4.5年,最小值不足1年,最大值为32年。比2015年的流动时间均值增加了1.5年。其中,男性本次流动时间均值为4.7年,女性均值为4.4年。通过东中西部比较分析,流动时间最长的是西部,为5.4年;其次为中部,为4.7年;最低为东部,为4.2年。这一结果表明流动时间受流动范围的影响,中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多为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流动性强;而西部地区多为市内跨县流动,流动距离短,在流入地的持续时间最长。
2.首次流动的平均时长为4.2年
通过对多次流动的流动人口数据分析,首次流动时间平均为4.2年,最小值不足1年,最大值为26年。其中,男性和女性的流动时间均为4.2年。通过东中西部比较分析,流动时间最长的是中部,为4.4年;其次为东部,为4.3年;最低为西部,为4.2年。通过对首次流动范围的比较分析,流动时间最长的是跨境流动,为5年;其次是跨省流动,为4.5年;市内跨县流动为4.2年;最低的是省内跨市流动为4年。
3.一半以上流动人口累计流动时间超过5年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流动的累计时长比例最高的为5~9年以下,占30.5%;其次为3~4年,占比20.6%; 1~2年占比为19.2%; 10~14年占比为12.7%; 15年及以上的占比为5.8%;最低为不足一年的占比8.4%。与2014年和2015年数据结果比较(见图10), 2016年流动人口的流动累计时长在9年以下的比例较高,9年以上的比例则相对较低。
图10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累计时长
(四)居留和落户意愿
1.八成以上流动人口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
2016年,有80.8%的流动人口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5年以上),有15.8%的人表示没有想好,2.8%的人有返乡意愿,还有0.6%的人想继续流动(见图11)。与近三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结果比较,山东省流动人口打算长期居住的比例一直在提升,其中,2016年比2015年高出5.8个百分点,比2014年高出10个百分点。这一趋势表明,山东省流动人口的稳定性持续增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受流入地的家庭规模数影响(见图12),其中,流动人口打算长期居留比例最高的为3人户(86.4%),其次为4人户(83.9%)和5人户及以上(83.8%)。由此看出,随着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增强,以核心家庭流动的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最强。
图11 2014~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长期居住意愿的比例分布
图12 2016年不同家庭规模的流动人口打算长期居住的比例
2.近一半流动人口有落户意愿
打算长期在本地居住的流动人口中,选择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的比例最高,为46.1%;其次为不愿意迁入,比例为30.8%。还有23.0%的流动人口表示没有想好(见图13)。落户意愿受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家庭规模的影响(见图14),其中3人户家庭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最高,为44.6%,其次为独自1人流动的流动人口,比例为42.6%。由此看出,以核心家庭流动的流动人口落户意愿最强。
图13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分布
图14 2016年不同家庭规模的流动人口打算落户的比例
3.有返乡意愿的流动人口占2.8%
数据结果显示:有返乡意愿的流动人口群体中,近三成流动人口表示想在1年之内返乡;有25.6%的流动人口表示有返乡意愿,但返乡具体时间并不确定;还有24.0%流动人口表示在3~5年内返乡,16.8%的流动人口表示在1~2年内返乡,4.1%表示在6年以后返乡。在回答“如返乡,打算回到家乡的什么地方”时,有67.3%的流动人口选择回到原居住地(自家),有23.3%的流动人口选择回到区县政府所在地,选择回乡镇府所在地的比例为6.1%,还有3.1%的群体表示没想好(见图15)。
图15 2016年山东省有返乡意愿流动人口的未来打算
4.表示继续流动的流动人口占0.6%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见图16),在有继续流动意愿群体中,41.7%的流动人口并没有确定自己的未来打算。其次,选择最多的是继续流入其他省会城市,比例为17.6%;流入县级市的比例也较多,为14.5%。
图16 2016年山东省有继续流动意愿流动人口的未来打算
三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就业与收支情况
(一)就业情况
1.八成以上流动人口当前处于就业状态,性别差异明显
2016年“五一”节前一周,87.0%的流动人口做过一小时以上有收入工作,失业率为13.0%。比例与2015年基本一致。从性别看,男性就业率为95.6%,而女性仅为78.3%。尽管就业率的性别差异明显,但与2015年(男女差距为20.8%)相比,2016年的性别差距减少了3.5%(见图17)。从地区看,中部地区的就业率最高,为88.1%;其次为东部,为86.6%;西部最低,为86.1%。
未工作的流动人口中,54.1%是因为料理家务或带孩子,12.6%是因为怀孕或哺乳,6.2%是因为临时性停工,没找到工作的比例为3.8%,而因其他原因未就业的比例占23.5%。性别比较分析表明(见图18),男性流动人口未工作的原因前三位分别是临时性停工或季节性歇业(19.1%)、料理家务或带孩子(13.0%)、生病(12.2%);女性流动人口未工作的原因前三位分别是料理家务或带孩子(62.4%)、怀孕或哺乳(15.1%)和临时性停工或季节性歇业(3.5%)。由此看出,男性未找到工作的原因相对分散,而女性未找到工作的原因则主要以家庭原因为主。
图17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就业率
图18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未就业的原因
2.就业主要集中在商业服务和生产领域
从2016年流动人口的行业分布看(见图19),批发零售、居民服务/修理/服务业、住宿餐饮等商业服务行业分别占30.8%、14.7%和12.0%。制造和建筑等生产制造行业各占19.6%和4.3%。两类行业合占比例高达81.4%。
图19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就业行业分布情况
从2016年流动人口的职业分布看(见图20),经商、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餐饮和商贩,分别占24.1%、19.2%、10.8%和4.8%,合计达58.9%;生产、建筑、装修等分别占14.1%、2.3%和3.1%,共计19.5%。两类职业加起来共占78.4%。此外,流动人口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7.6%,较往年比例持续提升,如2015年为7.3%, 2014年为6.1%, 2013年为5.2%。
图20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就业职业分布情况
3.就业身份以雇员和自营劳动者为主
从单位性质看,个体工商户吸纳了46.3%的流动人口就业,这一比例比2015年提升了8.4个百分点;其次为私营企业,吸纳了27.5%的流动人口就业,比2015年降低了近3个百分点(见图21)。
从就业身份看,流动人口主要为雇员和自营劳动者,分别占56.7%和37.4%。与2015年数据相比,自营劳动者的比例高出10.8个百分点,雇员的比例降低6.8个百分点(见图22)。
图21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就业单位性质分布
图22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就业身份分布
(二)个人收入情况
1.流入人口个人月均收入为40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
2016年,山东省流入人口个人月均收入为4068元,比2015年增加了147元,增长率为4%。其中,男性月均收入为4703元,女性月均收入为3296元,性别差距较大。从收入分布看(见图23),近一半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集中在2000~4000元;其次为4000~6000元占比为23.0%;此外,2000元以下的占18.9%, 6000元以上的占10.4%。
图23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水平
2.流出人口月均收入为5080元,比流入人口平均水平高20%
2016年,山东省流出人口个人月均收入为5080元,比流入人口平均收入高出20%。其中,男性为5602元,女性为4337元。从收入分布看(见图24),四成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集中在2000~4000元;其次为4000~6000元,占比24.6%; 2000元以下的占12.2%;此外,6000元以上的比例为19.9%,明显高出流入人口的比例。
图24 山东省流出人口的月均收入水平
山东省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省份中,流入上海市的山东人口月均收入最高为6379元,其次为北京市6107元,再次为广东省5356元。山东省户籍人口主要流向邻近省份,其中浙江省流动人口月收入为4718元,江苏省为4420元,均高于山东省内流动人口月均收入(见图25)。由此看来,流出地较高的收入水平是吸引流动人口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
图25 2016年主要省份的山东省流出人口的月均收入
3.不同文化程度间流动人口的收入差距持续加大
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水平随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加(见图26)。2016年监测数据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月收入最高为4827元。与2014年和2015年相比,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收入水平逐年降低,而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收入水平则逐年增加。2015年,相对于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具有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的收入分别高出49%、77%、88%和103%;而2016年,相对于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其他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收入分别高出48%、88%、106%和134%。由此看出,随着流动人口收入水平整体提高,不同文化程度间的收入差距持续加大。
图26 2014~2016年山东省不同文化程度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
(三)家庭收支情况
1.平均家庭月收入为6839元,比上一年增加6%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6839元,较2015年增加了425元,增幅为6%。从家庭月收入的分布看(见图27), 36.3%的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4000~6000元,其次,26.0%的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6000~8000元。与2014年和2015年结果相比,家庭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比例逐年下降,6000元及以上所占的比例则逐年提升。总体看,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平均家庭收入逐年提高。
2.平均家庭月支出为3501元,较去年增加甚微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平均月支出为3501元,比2015年的支出水平增加了95元,增幅为1.3%。从支出分布看(见图28),平均家庭总支出在2000~3000元的比例最高,为32.2%;其次是1000~2000元,所占比例为20.3%。与2014年和2015年的结果比较,5000元以上支出的比例有所增加。
图27 2014~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家庭月收入分布情况
图28 2014~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家庭月支出分布情况
3.平均家庭月住房支出为871元,较去年略微降低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住房支出(仅房租/房贷)为871元,比2015年的891元稍有减少。住房支出占家庭每月总支出的比例为24.9%,比2015年降低了近1个百分点。从住房支出费用分布看(见图29),无住房支出的比例最高,为25.3%,其次为400~800元,占比为17.5%。
图29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平均月住房支出费用分布
四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一)社会保障情况
1.社会保障参保率为61.4%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参保率为61.4%,其中参加1种社会保障的比例最多,为36.9%;参加5种社会保障的比例次之,为11.9%。还有38.6%的流动人口无任何社会保障(见图30)。流动人口中有60.5%的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含新农保等), 23.6%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24.0%的人参加了工伤保险,22.6%的人参加了生育保险,还有12.6%的人有住房公积金。除养老保险是以户籍地参保为主外,其他社会保障在本地参保率均为九成以上。通过山东省东、中、西部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参保率的比较看出(见图31),东部地区社会保障的总体参保率最高,为63.0%,社会保障各个项目的参保率均高于省平均水平;西部地区次之,为60.7%;中部地区最低,为57.8%。
图30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参保率
图31 2016年山东省不同地区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参保情况
2.医疗保险参保率为86.5%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中86.5%参加了1种医疗保险,1.3%的流动人口参加了2种医疗保险,还有12.2%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流动人口仍以在户籍地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主,占比为57.0%。此外,有3.5%的流动人口享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3.3%享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5.0%享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有0.4%享有公费医疗。与前两年的监测数据结果相比(表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比例持续降低,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的比例有所提升。总体而言,通过中、东、西部地区的比较可以看出,西部地区的医疗保险参保率最高,为90.7%;其次为中部,为89.4%;东部则最少,为88.5%。就具体参保情况而言(见图32),与中部和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较低,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及公费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表3 2014~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率
图32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率
(二)卫生和医疗服务利用情况
1.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为47.3%
2016年,山东省有47.3%的流动人口建立了社区健康档案,建档率比2015年降低了10个百分点。还有26.1%的流动人口没建档也没听说过,19.6%的流动人口没建档但听说过。通过山东省东中西部建档率的比较发现(表4),东部建档率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高出近10个百分点(51.6% vs.42.1% vs.42.3%);就社区健康档案的了解程度而言,西部地区的比例远远低于中东部地区。这一结果表明流动人口的健康档案建档率仍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健康档案的认识,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
表4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社区健康档案建档率
2.健康教育覆盖多方面内容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接受的健康教育覆盖了多方面内容。其中,接受比例较多的内容是生殖与避孕/优生优育方面、营养健康方面、控制吸烟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72.4%、53.1%和47.1%。此外,还有31.8%的流动人口在社区接受过防雾霾的健康教育内容。接受过精神病障碍防治的流动人口比例最少,为10.3%。与上一年相比,流动人口获得各种健康知识的比例均有明显下降,如营养健康方面和控制吸烟方面下降了20个百分点(见图33)。
3.社区健康教育途径以传统的宣传形式为主
2016年监测结果显示,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社区通过多种途径接受不同的健康教育内容。其中,传统的宣传栏和宣传资料是流动人口最主要的接受途径,占比分别为89.7%和87.2%。其次是通过健康知识讲座、面对面健康咨询、社区医生传授,比例分别占41.0%、27.9%和19.3%。此外,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形式接受健康教育,如电子显示屏、社区短信/微信和社区网站咨询也占有一定比例,分别为22.4%、18.6%和5.9%(见图34)。
图33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社区接受健康教育内容比例
图34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社区接受健康教育的途径
4.流动人口子女免费疫苗接种率为99.5%
2016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结果表明,流动人口子女接种过目前年龄应该接种的所有国家规定免费疫苗的接种率为99.5%。这一比例比2015年提升了1.4个百分点,说明流动人口子女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
5.八成左右孕产妇享受保健服务
2016年,流动妇女在怀孕12周内建立孕产妇档案的比例为72.0%,在怀孕13~27周建立档案的比例为18.4%,在怀孕28~40周建立档案的比例为2.5%,还有7.1%的流动妇女在怀孕期间没有建立档案(见图35)。其中,随着生育孩子数量的增加,没有建立档案的比例相应提高。
图35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母亲建立孕产妇档案的时间比例
2016年,71.8%的流动妇女在产前接受了5次及以上的检查,23.7%的流动妇女在产前接受了3~4次检查(表5)。结果表明,随着生育孩子数量的增多,产前检查的次数也随之减少。
表5 2016年山东省流动妇女接受产前产后检查的情况
总体上,产妇接受产后28天内访视和42天内健康检查的比例分别为84.0%和86.0%。同时,随着生育孩子数量的增多,产后访视和检查率逐渐降低。
五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和计生服务
(一)婚育状况
1.初婚年龄为24.6岁,初育年龄为25.4岁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初婚年龄均值为24.6岁,比2015年有所提高。其中,男性为25.1岁,女性为24.1岁,男性较女性晚1年。
2016年,已婚育龄妇女中平均初育年龄为25.4岁。
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5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生育子女的出生性别比为125。从孩次情况看,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的性别比分别比为120、143和152。通过2011~2016年数据比较分析,显示2016年的出生性别比较上一年有所提高,但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上仍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见图36)。
图36 2011~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
3.近三成流动人口打算再生育一个孩子
2016年,山东省已婚有偶且目前只有一个孩子的流动人口中愿意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比例为30.6%,不打算再生育的比例为39.9%,还有近三成流动人口尚未考虑好。生育意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以文化程度为例(见图37),不同文化程度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选择差异明显。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比例增加,其中大专及以上流动人口选择生第二个孩子的比例最高,为34.1%。同时,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没有考虑好的比例也相应增加。
图37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和二胎生育意愿
不打算要第二个孩子的原因有多种(见图38),其中选择最多的是经济负担过重,占比为65.3%;其次是年龄太大或没人照顾孩子,占比为30.9%和30.0%;此外,养育孩子太费心和影响工作也占了一部分比例。
图38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不打算要二胎的原因
(二)流动人口计生服务情况
1.七成以上育龄妇女接受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016年,流动育龄妇女中接受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比例为70.4%,还有近三成未接受过。分地区看,中部地区接受过的比例最高,为79.3%;西部地区最低,为63.7%(见图39)。
图39 2016年山东省东中西部流动人口接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比例
2.近八成的有偶育龄妇女采取了避孕措施
2016年,山东省有偶育龄妇女中有22.5%未采取避孕措施,76.2%使用现代避孕方法(见图40)。在问及未避孕的原因时,55.5%的流动妇女表示想要孩子,29.8%为现孕。流动人口中主要使用的避孕方法以宫内节育器居多,占比48.3%;其次是使用避孕套,占比为37.3%;再次为女性绝育的方式,占比12.1%。
图40 2016年山东省有偶育龄妇女的避孕情况
3.从流入地获得避孕方法/药具的比例有所提升
避孕方法/药具的获取地主要是以户籍地为主,占51.3%;在流入地获得的比例是43.3%,这一比例比2015年提高了10.4%。其中,采取绝育措施的有偶育龄妇女中,83.2%是在户籍地获取该项服务;采取宫内节育器/皮下埋置的妇女也有81.5%是在户籍地获得该项服务。而避孕套等其他短效避孕措施的获取则主要是在流入地,占比85.0%。
4.不同避孕方式所获得的避孕节育服务途径不同
无论是在流入地还是户籍地,七成以上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由计生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由社区提供服务的比例为24.2%。其中,绝育等长效避孕节育服务获得途径比较集中,主要由计生卫生服务机构承担;而避孕套、避孕药等短期避孕节育服务的获取途径相对分散,流入地的社区、药店/超市/售药具机等是主要提供者(表6)。
表6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获得避孕方法/药具的情况
5.流入地的免费计生服务集中在孕/环情检查和避孕套/药发放
2016年,山东省已婚育龄流动妇女中在本地获得孕/环情检查服务有2145例,其中,99.5%直接享受该项免费服务,有0.3%的个人垫付全报,还有0.2%为全部个人付费,付费原因均为主动。已婚育龄流动妇女中在本地获得避孕套/药的有923例,其中97.4%的全部免费。此外,有3例在本地进行过人工流产,43.8%为全部免费服务;有22例进行过上环手术,其中78.4%为全部直接免费服务;有46例进行过取环手术,其中67.2%为全部直接免费获得;有2例进行过结扎手术,52.2%为个人全部垫付。
六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与健康素养
2016年,山东省对300名流动人口进行了健康素养调查。健康素养问卷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健康理念和基本知识(32题)、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12题)和健康技能(8题)。单项选择题,答案选择正确则判断该题回答正确;多道单项选题,只有所有单选题均回答正确,才能判定该题回答正确。因此,调查问卷中的52个题目,包括36个单选题和16个多选题,合计分数为68分。本文将健康素养的标准界定为:正确回答80%及以上健康素养问卷内容的调查对象为具备健康素养。按此标准,正确回答80%及以上基本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健康技能健康素养各方面的调查内容者即视为该调査对象具备这个方面的健康素养。
(一)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
1.半数以上流动人口总体健康状况较好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对自身在近一年的健康状况评价为“好”的占比为48.8%,评价为“比较好”的比例为34.8%,评价为“一般”的比例为15.1%,还有1.3%的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较差。
从性别看(见表7),男性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总体好于女性。其中,女性健康状况为“一般”和“比较差”的比例分别高出男性2.6和2.7个百分点;分年龄看,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明显高于老一代流动人口。九成以上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较好,老一代流动人口健康状况为“一般”和“比较差”的比例要高出新生代流动人口13.7和3个百分点。
表7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
2.慢性病以高血压和其他慢性病为主
2016年,山东省九成以上流动人口无任何疾病,只有4.1%患有某种程度的疾病。其中,患1种疾病的比例为3.4%,患1种以上疾病的比例为0.7%。在问及流动人口所患慢性病病种时,选择其他慢性病和高血压的比例较多,分别为2.2%和1.6%,其次为糖尿病(0.5%),再次为恶性肿瘤(0.3%)。此外,患心脏病和脑血管疾病的比例均为0.2%。流动人口患病年限平均为2.75年,其中最短为半年,最长为11年。
(二)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
1.35.9%的流动人口具备基本健康素养水平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调查对象健康素养题目得分最低值为12分,最高值为68分,均值为49.99分。正确回答率80%及以上者,即健康素养水平为35.9%(见图41)。
图41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
表8为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的群组划分结果。按性别分,男性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为36.6%,女性流动人口为35.4%,男性略高于女性。按地区划分,东部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最高,为47.2%,中部次之,为23.9%,西部则最低,为6.3%。按年龄划分,15~24岁组健康素养水平最高,为58.8%, 55~64岁组水平最低,为0;此外,新生代水平明显高于老一代水平(45.1% vs.24.2%)。按教育文化程度划分,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最低,为0,大学专科学历者最高,为61.3%。
表8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
2.51.4%的流动人口具备健康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调查对象健康知识和理念素养题目得分最低值为9分,最高值为满分38分,均值为29.75分。正确回答率80%及以上者,即健康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为51.4%(见图41)。关于健康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问题的回答中,错误率最高的问题是“关于肝脏的描述”,错误率为57.7%;其次是“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理解”,错误率为40.7%;此外,“关于自测血压的说法”、“对肺结核病人的治疗”以及“遇到呼吸、心脏骤停的病伤员采取的措施”等问题的错误回答率均高于30%。
表9为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的群组划分结果。按性别分,男性流动人口健康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为52.3%,女性流动人口为50.7%,男性略高于女性。按地区划分,东部流动人口健康知识与理念素养水平最高,为60.0%,中部次之,为40.4%,西部则最低,为33.3%。按年龄划分,15~24岁组健康知识与理念素养水平最高,为70.6%, 55~64岁组水平最低,为0;此外,新生代水平要高于老一代水平(58.5% vs.42.1%)。按教育文化程度划分,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健康知识与理念素养水平最低,为0,专科学历者最高,为77.4%。
表9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
3.21.9%的流动人口具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调查对象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题目得分最低值为0分,最高值为满分20分,均值为12.83分。正确回答率80%及以上者,即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为21.9%(见图41)。关于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问题的回答中,错误率最高的问题是“关于老年骨质疏松的说法”,错误率为75.9%;其次是“关于吃豆腐、豆浆等大豆制品的好处”,错误率为71.6%;此外,“关于咳嗽、打喷嚏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母乳喂养对婴儿的好处”等问题的错误回答率均高于40%。
表10为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的群组划分结果。按性别分,男性流动人口健康生活与行为素养水平为22.2%,女性流动人口为21.6%,男性略高于女性。按地区划分,东部流动人口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最高,为30.5%,中部次之,为12.2%,西部则最低,为0。按年龄划分,25~34岁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最高,为27.1%, 55~64岁组水平最低,为0;此外,新生代水平要高于老一代水平(26.2% vs.16.5%)。按教育文化程度划分,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最低,为0,专科学历者最高,为33.3%。
表10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
4.37.9%的流动人口具备健康技能素养水平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调查对象健康技能素养题目得分最低值为0分,最高值为满分10分,均值为7.36分。正确回答率80%及以上者,即健康技能素养水平为37.9%(见图41)。关于健康技能素养水平问题的回答中,错误率最高的问题是“全国统一的免费卫生热线电话号码”,错误率为57.5%;其次是“关于药品标签上印有‘OTC’标识”问题,错误率为50.7%;此外,“关于选购包装食品时的注意事项”问题的错误回答率高于30%。
表11为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技能素养水平的群组划分结果。按性别分,男性流动人口健康技能素养水平为41.2%,女性流动人口为34.9%,男性高于女性。按地区划分,东部流动人口健康技能素养水平最高,为48.0%,中部次之,为23.6%,西部则最低,为21.2%。按年龄划分,15~24岁组健康技能素养水平最高,为58.8%, 55~64岁组水平最低,为0;此外,新生代水平明显高于老一代水平(45.8% vs.28.0%)。按教育文化程度划分,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健康技能素养水平最低,为0,本科学历者最高,为55.6%。
表11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技能素养水平
七 山东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数量持续增长;新生代已成为流动人口主体;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移趋势明显,家庭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整体稳定性增强;流动人口的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均有所提高,但群体内部差异性更加明显。近年来,山东省不断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可以平等地享受流入地提供的卫生计生服务,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
1.社会保险覆盖率整体较低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表明,61.4%的流入人口至少参加1种社会保险险种。流出人口的社会保险参保率为66.8%,比流入人口高出5.4个百分点。由图42可以看出,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山东省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水平相对较低,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仅排名第21位。流动人口参保率最高的省份为贵州省,为96.5%,山东省的参保率则低于此比例29.7个百分点。流出地比较集中的省份如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率分别为76.7%、65.0%和67.0%,均高于山东省流动人口社保参保率;其他省份如天津市、浙江省、辽宁省,流动人口参保率分别为55.9%、54.6%和40.2%,均低于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参保率。从具体保险险种而言,流动人口参加1种社会保险的比例最多,主要以养老保险为主,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参保率相对较低。此外,还有38.6%的流动人口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这部分群体多为收入水平较低、文化程度较低、所从事的职业也比较低端且不稳定。
图42 2016年各省份山东籍流出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率
2.医疗保险难以全覆盖流动人口
2016年,山东省流入人口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87.8%。与2015年相比,参保率降低了7.9个百分点。流出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为83.8%,比流入人口的参保率低了4个百分点。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见图43),山东省流动人口整体医疗保险参保率相对较高,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12位,高于邻近的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等省市的参保率。从具体医疗保险内容看,流动人口仍以户籍地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主,占比为57.0%,这一比例比往年有所降低;流动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的比例则有略微提升。但是,目前山东省流动人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水平与其他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见图44),如重庆市流动人口参保率最高,为61.8%,比山东省高36.8个百分点;北京市比山东省高15个百分点;江苏省比山东省高近9个百分点。2016年山东省内还有12.2%的流动人口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比2015年的比例(5.1%)高出一倍多。这部分群体多为低收入、低文化程度和无固定职业人员。流动人口难以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一旦发生重大疾病,生活将陷入困境。因此,加强流动人口对医疗保险的认识,提高流动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是保障流动人口基本生活,促进社会融入的重要方面。
图43 2016年各省份山东籍流出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
图44 2016年各省份山东籍流出人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
3.流动人口医疗保险接续困难
目前,大部分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医疗费用的报销主要依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医疗保险制度“属地性”和流动人口“流动性”的特质相矛盾,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面临不能报销或保险比例低、报销手续烦琐等问题。流动人口无法真正享受医保,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大其医疗负担,进而会选择尽量减少医疗支出。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趋势背景下,流动儿童和流动老人的比例明显提升,缺少必要的医疗保障对流动人口的身体健康而言是一重大隐患。从2013年起,国家卫计委就已陆续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国家信息平台,试点探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就医结算;计划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接的具体规程。尽管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实行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当前中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各省政策不一,在医疗待遇、缴费水平、报销比例、报销程序上仍存在不一致现象,造成流动人口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衔接困难。因此,提高目前医疗保险的便携性和可及性,有利于提高流动人口整体的健康水平。
(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总体供给不足
1.社区健康服务内容缺少针对性
传统的社区健康服务模式是从政府管理角度出发,自上而下地为流动人口提供统一的服务,对流动人口的内部差异考虑不够。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流动人口已成为一个高度分化与分层的群体。基于城乡的差异、人力资本水平不同、流动范围不同、流动时间不同以及流入地的经济社会结构差异,不同的流动人口群体对社区健康服务内容需求差异明显。首先,流动人口是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体,特别是新生代流动人口,相对于医疗保险的大病报销,他们对于疾病预防和一般性门诊的需求更为迫切。社区在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健康服务方面存在很大优势,但目前许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却未将流动人口纳入体检和保健服务提供范围,对流动人口集中从事行业的职业病、慢性病关注不够,这些都是在功能上的缺失。其次,随着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趋势的不断增强,流动儿童和老人将成为流动人口家庭发展和支持的重点对象。但目前社区中针对特殊群体的健康服务内容仍然比较单一。此外,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推行,已育有一孩的流动人口群体中有一定比例选择再生育,且高龄孕产妇也会有所增加,她们对流入地社区的避孕节育服务、育儿及保健咨询服务的需求相应增加,但目前社区服务内容尚不能满足这一群体的特殊需求。因此,针对流动人口群体内部异质性,社区应提供分类化、标准化和实用化的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2.流动人口社区健康知识渗透性不足
流动人口自身健康意识薄弱或缺少学习时间,导致获取健康服务的主动性不强,而社区健康服务宣传的力度、内容更新频度以及方式的创新性,也会直接影响社区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的利用和健康知识的知晓度。目前,流动人口社区健康教育主要通过宣传栏和宣传资料等传统形式。2015年山东省社区中平均有6~7个宣传栏,一年中平均更新13~14次宣传栏内容,这一比例比2014年(4~5个宣传栏,6~7次更新)均有了明显增加。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表12),社区提供流动人口健康服务传播渠道的比例远远高于流动人口的使用率,这一差别在传统的、直接的、以宣传为主的方式中表现并不突出,但在其他传播方式中表现较明显,如健康知识讲座(41.0% vs.82.3%)、面对面咨询(27.9% vs.62.8%)以及社区医生传授(19.3% vs.54.5%)等形式。这一差别结果表明,一方面随着基层公共卫生计生专业服务质量的提升,社区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健康咨询和更专业的健康知识传授;另一方面,受流动人口自身文化水平限制,流动个人并不倾向于利用社区所提供的专业化和间接性的健康知识传播途径。因此,面对流动人口,使用直观、简单和通俗易懂的方式,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流动人口的日常生活中才是流动人口的所需。特别是随着新生代流动人口逐渐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利用新媒体,如手机、网络等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宣传的效果会更加便利。
表12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服务传播渠道供给与使用情况
3.社区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人员素质水平有限
卫生人力资源是社区卫生工作的基础,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通过社区调研发现,2014~2016年,社区计划生育专业人员(或卫计专干)(包括专职、兼职或兼项的)平均增长率为23%;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包括专职、兼职或兼项的)平均增长率为25%。目前,山东省社区计生专业人员平均配备比例为111 ∶ 1;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平均配备比例为114 ∶ 1,这一比例已大大高出流动人口500 ∶ 1规定的配备标准。尽管流动人口专职服务人员的数量有所增加,但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存在学历偏低、知识老化、服务技能缺乏、专业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尚不能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此外,目前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仍难以覆盖社区流动人口,多数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资金落实不到位,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难以调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而影响到流动人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任和相关卫生计生服务的使用。
(三)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利用率有待提升
1.流动人口社区健康档案建档水平不高
健康档案是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重点项目之一。健康档案包含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与户籍人口一样需随时更新。2016年,山东省社区流动人口数据结果显示,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为36.4%,电子档案的建档率为32.7%。与社区居民的建档率相比(见图45),流动人口的健康比例仅为社区居民的一半。从社区所在地类别看(表13),社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建档率的差距最大的是农村社区,其中健康档案建档率相差45.7%(77.6% vs.31.9%),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相差43.4%(75.3% vs.31.9%);差距最小的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地,其中健康档案建档率相差31.2%(59.6% vs.28.4%),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相差27.7%(52.0% vs.24.3%)。由此看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总体水平不高,且地区间差异明显。
图45 2016年山东省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健康档案建档率
此外,山东省流动老人平均健康体检率为44.0%,低于社区户籍老人平均健康体检率(67.4%)23.4个百分点。以农村社区为例,流动老人比户籍老人健康体检率低45.6个百分点;以省会城市所在地的社区为例,流动老人与户籍老人健康体检率差距最小,为16.3个百分点。
表13 2016年山东省不同社区健康档案建档和老年人健康体检情况
2.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可及性相对较低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所获得的健康知识服务可划分为三个不同梯度(见表14):一是生殖与避孕/优生优育、营养健康、控制吸烟以及性病/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这些知识获得比例均在35%以上;二是职业病、慢性病、结核病及防雾霾等健康知识,流动人口的知识获得比例均在18%以上;三是精神障碍性疾病防治相关知识,流动人口获得这方面知识的比例不足15%。整体看来,流动人口的健康知识获得主要集中在生育、保健等方面,而各种具体疾病防治方面的知识获得率相对较低,特别是流动人口精神健康方面的知识获得更少。此外,通过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活动的情况分析(见表14),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活动供给与流动人口的利用存在较大缺口,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活动的利用率相对较低。其中,缺口最大的为慢性病防治,社区提供率为72.2%,而流动人口利用率为27.7%。流动人口获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不高,一方面与流动人口的预防疾病意识薄弱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社区宣传不到位有一定关联。
表14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知识服务供给与使用情况
3.流动人口的健康意识有待提高
伴随现代医学模式不断变化,疾病的概念开始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慢慢转变,流动人口健康不再是单纯的治疗,同时更加关注预防、保健和康复;不再局限于生理健康,同时更加关注心理健康、个人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但是流动人口由于总体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劳动技能,流动到城市后,往往从事工资水平低、工作时间长、职业危险因素较高的工作,加之生活条件差,健康知识和技能缺乏,因此流动人口是传染病(如艾滋病、结核病和性病)、职业病、生殖健康问题、心理问题的高风险人群。同时,由于流动人口缺乏健康风险意识、收入水平低,以及医疗保障水平低下,造成流动人口患病或出现健康问题后对卫生服务的利用明显不足。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数据监测结果显示,流动人口从事商业服务和生产领域行业工作的比例合计达81.9%,即八成以上流动人口是在从事餐饮服务业、生产流水线、建筑等职业,这些职业面临的各类健康风险会导致健康状况不良,如职业风险、卫生服务供给和利用不足、社会和医疗保障不全等。此外,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以青壮年为主,因此一些疾病呈现缓慢,且不被重视。山东省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结果显示,流动人口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的素养水平为21.9%,与健康理念和基本知识素养水平(51.4%)和健康技能素养水平(37.9%)相比,相对较低。因此,从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方面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意识,倡导流动人口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是提升流动人口整体素养水平的重点。
八 山东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临的形势
山东省是人口大省,流动人口的数量较大,其中多数是由农村流入城镇。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让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相同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是稳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工作的行动指南。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构建面向流动人口家庭、更加多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提出新要求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大战略。山东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十三五”期间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将推进健康山东建设作为惠民生、保增长、促发展的重大举措,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其中,重视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健康,才能使健康服务贯穿全程、惠及全民。
(二)流动人口的健康需求变化对卫生计生服务提出新期待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山东省面临的健康问题更为复杂。职业卫生、环境安全、生活方式、食品安全等多种影响健康因素相互交织,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主要疾病负担,迫切需要卫生计生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加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应增加并呈现多样性。
(三)大健康理念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提出新目标
随着大卫生、大健康管理理念的确立,卫生计生发展理念和服务模式将发生重大转变。卫生计生事业将进一步适应环境、生活方式、新技术以及医学模式的变化,发展理念由以疾病为中心向关注健康为中心转变,服务模式由被动医疗向主动医疗转变,发展重点由重治疗向重预防、健康管理、健康干预、健康促进转变。如何更好地维护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的健康权益,使他们共建健康中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需要各地区、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关注流动人口健康。
(四)改革创新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深化医改以来,卫生计生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按照中央部署,“十三五”期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快速发展的健康服务业在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将会更加突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也将不断提升。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整合医疗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新的契机和途径。在制定、修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医疗、药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时,各级政府要将流动人口考虑在内,重点保障农民工和流动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健康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全面发展,推进形成有利于流动人口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九 山东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宣传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开发、制作、发放流动人口易于接受、更加直观的宣传资料,使流动人口充分认识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医疗等政策法规。社区通过资源整合,利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平台,从保持服务的连续性、便捷性和普及性出发,加大健康服务项目的宣传力度,使流动人口熟悉相关内容和流程,提高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知晓和重要性的理解,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基础。
(二)创新健康教育手段和形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他们对健康教育的方式和手段也提出更加多样化、更高的要求,因此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将传统与现代方法相结合,才能不断地将健康知识渗透到流动人口的日常生活中。相关部门应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厂矿、单位、学校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利用纪念日、节日时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宣传活动。在形式上,根据流动人口的年龄、行业分布及知识层面等特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同电商、网络服务提供商等机构的合作,大力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传播基本健康技能,从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方面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三)落实特殊群体的免费健康服务项目
各部门在流动人口中应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落实好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六类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社区在巩固提高已有成果的同时,应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资源,扩大自主选择及免费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提高服务可及性,切实增强流动人口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通过对特殊人群,如流动孕产妇、流动老人、慢性病流动人口等加强免费服务安全性、适用性的宣传倡导,使其配合社区卫生计生工作,并积极主动参与预防保健和体检,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享受免费服务的权利。
(四)完善流动人口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共享机制
各部门应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强化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机制。通过加大计划生育信息与身份信息、社保信息、住房信息等的整合力度,实现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即通过身份信息实时查询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情况。此外,在流动人口户籍地和流入地之间建立经常联系制度,加强协作,做好信息沟通、反馈和协调配合工作,切实消除流动人口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障碍。
(五)利用平台建设开展精准健康服务
利用大数据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平台,可以识别流动人口的一般人群需求,并定位特殊人群,为其精准服务提供科学依据。其中,流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是各项公共服务开展和效果评价的基础。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立,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并保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一致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社区卫生机构通过上门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多种途径,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对现有的健康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甄别记录错误、缺失信息和虚假信息,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和使用率。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接,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的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共享。
(六)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作用
政府应重视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按照覆盖面广、形式多样、法人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的建设。在新型经济组织、大型建设工地、民营企业和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流动人口协会,构建遍布城乡的基层组织网络,组织流动人口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各地计生协会通过密切联系当地卫生计生部门,通过对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政策的宣传,让广大流动人口充分知晓政策和应享有的权利,使流动人口获取更多的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责任编辑:樊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