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毛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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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3)

“过来坐坐。”爱德华快活地说道。

新来者走了过来。这是名很高很瘦的男子,穿着白色工装裤,留一头好看的鲜黄色卷发,脸长而瘦削,高高的鹰钩鼻,嘴型漂亮,表情丰富。

“这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提起过。”爱德华说,嘴唇上一直笑意盈盈。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过去认识你的父亲。”

陌生人伸出手,友好地紧紧握住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提到他的名字。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脸色刷地白了,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变得冷冰冰的。这就是那个伪造者,那个罪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想把自己的慌乱掩盖起来。阿诺德·杰克逊冲他眨眨眼睛,看着他。

“我想我的名字你是熟悉的。”

贝特曼不知道说“是”还是“不是”,更让他难堪的是,杰克逊和爱德华似乎都被他逗乐了。一个躲之不及的人却不得不在岛上相遇,真是糟透了,尤其是他发现自己被嘲弄了。或许是他过早地得出了结论,因为杰克逊没有停顿,又补充道:

“我知道的,你跟朗斯塔夫夫妇非常友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姐姐。”

现在贝特曼心里想,阿诺德·杰克逊是否认为自己不知道芝加哥无人不晓的那个最大丑闻呢?但杰克逊把手放在了爱德华肩上。

“我不能坐了,特迪,”他说,“我很忙,不过你们两个小家伙最好晚上过来,我们一起吃饭。”

“好的。”爱德华说。

“你真是太好了,杰克逊先生。”贝特曼淡然道,“不过,我在这里只能停留很短时间,明天我的船就走了,你知道。我想你会原谅我的,我不能赴约。”

“哦,别胡说了。我请你们吃当地菜,我妻子是极好的厨师。特迪会带你来的,早点过来好看看日落。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在我那里临时睡一晚。”

“我们当然去,”爱德华说,“晚上船一来酒店里吵死了,我们可以在你的房子里聊聊天。”

“我不会让你走的,亨特先生。”杰克逊用最大的热诚继续说道,“我要听听关于芝加哥和玛丽的所有消息。”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再开口,他已点点头离开了。

“在塔西提是不可以拒绝人的,”爱德华笑道,“再说,你也可以品尝一下岛上最佳的美食。”

“他说他妻子是个好厨师,是什么意思?我刚好知道他妻子在日内瓦。”

“做妻子的那也过于遥远了,是吧?”爱德华说,“他很久没见到她了,我想他说的是另一位妻子。”

贝特曼很久没有说话,脸色阴沉,双眉紧锁。不过当他抬头看到爱德华欣喜的眼神时,他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紫红色。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卑鄙的流氓。”他说。

“我非常担心他是。”爱德华笑道。

“我不明白,一个体面人怎么能跟他有任何交往。”

“或许我不是个体面人。”

“你跟他见面多吗,爱德华?”

“是的,很多。他收养我做他的侄子。”

贝特曼向前倾了倾身,用探寻的目光注视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吗?”

“非常喜欢。”

“难道你不知道——这里的人都不知道吗?他是个伪造者,是个罪犯,他应该被驱逐出文明社会。”

爱德华注视着一个烟圈,它正从他的雪茄烟上袅袅升起,静静地漂浮在芳香的空气中。

“我也觉得他是个十足的恶棍,”他最后说,“我不能自以为是地认为,他对自己行为的忏悔就让人有了宽恕他的借口。他是个诈骗犯,是个伪君子,但你无法离开他,我从来没遇到过一个更让人愉快的伙伴,他教会了我所知道的一切。”

“他教会你什么了?”贝特曼吃惊地嚷道。

“怎样生活。”

贝特曼大声讥笑起来:

“真是个好师傅!是他教会了你扔掉赚钱的大好机会,整天站在一个小杂货店的柜台后面谋生吗?”

“他其实有着完美的人格,”爱德华不急不恼地微笑道,“或许今晚你就知道了。”

“我是不会跟他一起吃饭的——如果你指的是这个,什么也别想让我走进那个人的家门。”

“帮帮我吧,贝特曼。我们这么多年来都是好友,我求你帮忙你是不会拒绝的。”

爱德华现在的语气有了贝特曼不熟悉的特点,它是那样温柔,那样具有说服力。

“如果你这样说,爱德华,我一定去。”他微笑道。

贝特曼又想到,尽量去了解一下阿诺德·杰克逊也未尝不可,他对爱德华显然有着支配性影响——既然要打仗就需要把握战争的各个要素。他跟爱德华交谈越多,越发现他身上有了一个变化。直觉告诉他需要小心行事,他决定在更清楚地弄懂真相之前不要暴露此行的真实目的。他开始漫无边际地谈论一些话题,从旅行本身到旅行的收获,从芝加哥的政治到共同的朋友,还谈到了一起度过的大学时光。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工作了,并建议五点来接贝特曼,然后一起驾车前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顺便说一下,我也希望你能住在这家酒店,”贝特曼走出花园时对爱德华说,“据我所知,这是此地唯一像样的酒店。”

“我不这么想,”爱德华笑道,“对我来说这个酒店过于豪华了,我在城外租了间房子,既干净又便宜。”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芝加哥时这些对你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哼,芝加哥!”

“我不明白你这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但脸上不动声色。

“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也经常在考虑。”爱德华笑道。

这个回答以及回答方式让贝特曼有些踌躇,他正要让他再做些解释,一辆汽车从身边开过,爱德华朝混血司机挥了挥手。

“拉我一段,查理。”他说。

他冲贝特曼点点头,然后朝前面几码处停下的汽车跑去,把贝特曼一个人撇在后面,整理着一大堆迷茫不解的思绪。

爱德华坐着一辆年老牝马拉的摇摇晃晃的轻便马车回来接他,他们沿着海边的一条大道向前驶去。道路两旁是成片的椰子和香草种植园,不时看到黄色、红色、紫色的巨大芒果掩映在葱郁的绿叶之间;时而还可瞥见水平如镜的蓝色湖,以及长着高大棕榈树的优美小岛。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坐落在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路通上去,所以他们解下母马拴在一棵树上,把马车停在路边。对贝特曼来说,似乎只能随遇而安了。不过在他们向房子走近时,一个高挑、端庄的当地女子过来迎接他们,爱德华同她热情握手,然后把贝特曼介绍给她。

“这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跟你们一起吃饭,拉维娜。”

“好的,”她粲然一笑道,“阿诺德还没回来。”

“我们到海边洗个澡,请给我们几条缠腰布。”

女子点点头,进了房子。

“那是谁?”贝特曼问。

“哦,她是拉维娜,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咬紧了嘴唇,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女子拿着一包缠腰布出来了,递给爱德华,然后两个男人沿一条陡峭的小径爬下去,走向海边的一片椰子林。他们脱掉衣服,爱德华教给他的朋友怎样把被他们称作缠腰布的红色贸易棉布条扭成一条非常合身的游泳裤。很快,他们就在温热的浅水中扑腾开了。爱德华兴致极高,又叫又唱,笑声不断,好像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贝特曼从来没见过他如此快乐。后来两人在海滩上躺下来,点上支烟,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他的轻松惬意让人迷醉,贝特曼不由地吃了一惊。

“你似乎发现生命本身就是巨大的快乐。”他说。

“是的。”

他们听到了轻轻的脚步声,转过头来看到阿诺德·杰克逊正向他们走来。

“我想我应该下来把你们两个小伙子带回去。”他说,“你洗得开心吗,亨特先生?”

“非常开心。”贝特曼回答。

阿诺德·杰克逊没有再穿整洁的工装裤,而只是在腰上系上了缠腰布,再无其他衣着,走路都是赤脚来的。他的身体已被太阳晒成了深褐色,长长的淡黄色卷发及苦行僧般的一张脸使身着当地人服装的他看上去颇不寻常,不过没有一丝一毫的忸怩作态。

“如果你们洗好了,我们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还要穿上衣服。”贝特曼说。

“怎么,特迪,你难道没给你的朋友带一条缠腰布吗?”

“我想他还是想穿衣服。”爱德华说道。

“我当然要穿衣服。”贝特曼看到他还没穿上衬衣,爱德华就已把缠腰布系好准备出发了,便冷冷回应道。

“不穿鞋,难道你不觉得路面不好走吗?”他问爱德华,“我觉得路上岩石有些多。”

“哦,我已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系上缠腰布会很舒服。”杰克逊说,“假如你要留在这里,我强烈建议你接受它,这是我见过的最绝妙的服饰之一:凉爽、方便、廉价。”

他们向房子走去,杰克逊把他们带进了一个粉刷过的开顶大房间,里面已摆好了饭桌。贝特曼注意到吃饭时间定在了五点钟。

“伊娃,过来见见特迪的朋友,再跟我们碰一个,喝杯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然后他把贝特曼领到一个低矮的长长的窗子前。

“看那,”他用一个生动的手势说,“好好看。”

窗子下面便是椰树林,沿地势陡直地延伸下去,直至湖边。在黄昏的余晖中,湖的色彩柔和而变幻莫测,宛如鸽子的胸部一般。稍远处的小小港湾里有成片的当地人房舍。一条快船在后面礁石的映衬下,投过来极为清晰的侧影,几个当地人正在捕鱼。更远处便是浩瀚平静的太平洋。二十英里之外的一切灵动而缥缈,如同诗人编织的想象。这就是这个叫做莫里阿岛的岛屿令人窒息的美丽。到处都是那么妙不可言,贝特曼站在那里,感到局促不安。

“这样的地方我从未见过。”他终于说道。

阿诺德·杰克逊在他前面驻足凝视着,眼睛透出梦幻般的柔和,精瘦沉思的面孔庄重异常。贝特曼迅速看了他一眼,再一次感受到他内心强烈的悸动。

“美啊!”阿诺德·杰克逊喃喃道,“很少能这样跟美丽面对面。亨特先生,好好欣赏一下吧,以后就见不到这些了。这一刻将转瞬即逝,但它会留在你的心里,永远不会磨灭——因为你感受到了永恒。”

他的嗓音低沉而洪亮,似乎要把最纯粹的理想主义从胸中吐出来。贝特曼不得不强行提醒自己跟他说话的人是个罪犯,一个无情的骗子。不过,这时爱德华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一下子转过身来。

“这是我的女儿,亨特先生。”

贝特曼跟她握了握手。她漆黑的迷人眼睛和红润的嘴唇随着笑声颤动着,皮肤是褐色的,一头乌黑的卷发如波浪般从肩上倾泻下来。她只穿着一件衣服,是哈伯德大妈[4]式的粉色绵料长罩衣,光着双脚,戴着一个用白色馥郁的花朵编成的花冠。真是个可人的尤物,宛如波利尼西亚春天的女神。

她有些羞涩,但也不比贝特曼的羞涩多出多少。对他来说,整个情形让他颇为尴尬。看着这个精灵般的窈窕女子挥舞着调酒器娴熟地调制着鸡尾酒,不能让他的内心得到一点轻松。

“让我们尽情享受一下吧,孩子们!”杰克逊说。

她把酒倒好,笑意粲然地给每人递上一杯。贝特曼对自己调制鸡尾酒的精巧技艺一向自负,现在呷了一口,惊讶地发现酒味极好。杰克逊看到客人由衷露出的赞叹神色,哈哈大笑起来。

“不坏,是吧?是我亲自教给孩子的。以前在芝加哥,我觉得全城的调酒师没有一个能跟我相提并论。我在坐牢时假如无所事事,就考虑设计新的鸡尾酒调制法来自娱自乐,不过说真的,什么酒都比不上干马提尼。”

贝特曼突然觉得自己的幽默感似乎遭到了重创,他感到自己的脸先是变红,接着又变得苍白。不过,在他还没想好要说的话时,一个本地男孩端进来一大碗汤,大伙便坐下来吃饭。刚才的话似乎引起了阿诺德·杰克逊心中一连串的回忆,因为他开始谈论起狱中的日子来。他娓娓叙说着,毫无怨恨情绪,好像是在一所异国大学讲述他的人生经历。他把贝特曼当做自己的听众,这让贝特曼先是感到迷惑,接着感到慌乱了。他看到爱德华正凝视着他,眼睛里闪烁着快乐,他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因为他突然想到杰克逊是在愚弄他,不过很快就觉得有些荒谬,他知道杰克逊没必要这样做。他又开始愤怒起来,阿诺德·杰克逊是厚颜无耻的,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他的冷酷无情,不管假定与否,都让人无法忍受。晚饭还在进行,贝特曼被劝着吃各式饭菜,有生鱼及他叫不上名字的食物。出于所受的教养,他只能大口吞咽着,不过他惊异地发现饭菜真的非常美味。这时意外发生了,对贝特曼来说,这是整个晚上最让人羞窘的事。他的面前放着一个小小花冠,为找到话题,他大着胆子谈起花冠来。

“这是伊娃给你做的,”杰克逊说,“我想她是由于过于羞涩没有亲自交给你。”

贝特曼用手拿起花冠,对女孩礼貌地说了几句感谢的话。

“你得把它戴上。”她羞红了脸,微笑着说道。

“我?我可不想戴。”

“这是这个国家的美好风俗。”阿诺德·杰克逊说。

他前面也有一个,他拿起来戴上了,爱德华也跟着这样做了。

“我想我的穿着不适合这个。”贝特曼忐忑道。

“你要缠腰布吗?”伊娃飞快地问道,“我马上去拿一条。”

“不了,谢谢。我还是现在这样舒服些。”

“教给他怎么戴,伊娃。”爱德华说。

这时,贝特曼恨起他最好的朋友来。伊娃从桌子旁站起来,笑嘻嘻地把花冠戴在他的黑发上。

“你戴上太合适了,”杰克逊夫人说,“花冠适合他吗,阿诺德?”

“当然适合。”

贝特曼每个毛孔都在流汗。

“天黑了,很遗憾吧?”伊娃说,“我们本来可以给你们三个一起照张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