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用教材: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一本通(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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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十七 应交消费税

(一)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第一,消费税是价内税,是对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

第二,征收方法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

第三,从价定率征收的,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税率计算。

(二)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销售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企业如有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税产品销售时,再交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