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发生、偿还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借款本金的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科目出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会计处理见表1—23。
表1—23 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